東周落,諸侯旺,春秋始。

    天子弱,諸侯王,戰國時。

    列國兼並,三家分晉,田氏代齊,爭雄國七。

    七者不過齊、楚、燕、韓、趙、魏、秦而已。

    如今已是魏王圉二十九年。

    這裏是距離魏國都城大梁城最近的一處森林。一少年於叢林中穿梭,一路朝著樹林深處行去,他的行動如流水般順暢,若不細看難以想象這竟然是個尚未及冠的少年。

    這少年姓名葉煜,已在這附近住了好些年,森林外層熟的更自己家一樣,隻是深處兇獸眾多,今年來武藝小有所成後方敢進入。

    葉煜雖隻有舞象之年但已經練出了一副不錯的身手,不過他學的可不止是空手的功夫,還有武器。

    他身後背著一柄款式平常的青銅長劍,從一些細節中可以窺見這把劍已經有些年頭了,不過劍刃卻依舊鋒利。他的後腰橫著一把做工粗簡的鐵製短環首刀,這款式和材料在當下都算是少見,大約也是出於這個原因,這把由尋常工匠打出來的刀著實算不上好看,細細看去還有些凹凸。

    若是旁人這幅打扮,多半看起來是個兇惡不好惹的角色,但是他卻不一樣。

    一身青衣翩翩而立,穿梭時帶起一些花瓣和樹葉,飄落在身上,遠遠看著他的身形就似女子般長身玉立,配上這樣的場景更是美不勝收,而近看,便更是被那一副麵容奪了目光,縱是注意到了他身後背著的兇器也不會有任何的膽怯和驚慌。

    忽的,一陣風自耳畔吹過,葉煜眉頭一皺停了下來,豎起耳朵傾聽。

    習武之人五官敏銳,他從前隻覺得那是話本小說中誇張了,心想就算真的敏銳也敏銳不到哪兒去,然而直至今日他也有了武藝傍身,方知曉小說當真是源自於生活。

    “又有人出事了。”葉煜喃到,不做多想,當即改變了方向,順著聲源趕去。

    尚未趕到地點,葉煜就聽見來自林深處的野熊的吼聲,臉色一變,腳下的速度更快。

    腳上的速度快了,腦子轉得也不慢,他已經開始計算著怎麽從熊口下救人了。熊的體積是大,可是身形卻也堪稱靈活,而且攻擊力高,持久戰有點懸,最好是出其不意,然後一鼓作氣了結了那熊。不然正麵對上熊嘴熊爪,運氣好點隻傷到點胳膊,運氣差點的一個人活生生地被咬斷的事都有。

    又向前行了百步,葉煜終於趕到了現場,匆匆掃了眼,見

    到是個紅衣男子癱坐在地,一隻黑熊揮舞著大掌作勢要拍下去。

    他連忙從爬上一棵樹,又找準時機從樹椏跳下,準確地將短刀從後刺入那毫無防備的黑熊的脖子,他的武器算不上是削鐵如泥,不過“狠準快”三個字足以彌補這一點了。

    一擊雖中,但是黑熊卻沒有立刻死去,作為森林一霸它揮著自己的熊掌胡亂抓著,顯然那一擊讓它吃了不小的苦頭,而在此時,早有準備的葉煜已然從他背上跳開,約兩米高的黑熊怒吼一聲,它的吼叫聲並不尖銳,可是卻足以震懾住常人。吼出了自己的痛苦過後,黑熊顧不得剛才的獵物了,滿眼都是這個傷了它的人,發了狠似地向他襲去。

    兔子急了尚能咬人,更何況這林中兇獸。

    黑熊銳利的爪子在斑駁的光影下好似冒著寒光,看起來比葉煜身上粗糙武器鋒利多了。

    但是葉煜並沒有半分膽怯,他借著地形和靈巧的身手躲開了來自黑熊的攻擊。他有著很多與野獸搏鬥的經驗,故而與受傷的黑熊周旋了好一會兒都沒有被抓到個衣角。

    葉煜一邊閃避,一邊觀察著黑熊,終於與他抓住黑熊一個疼痛分神的契機,再度貫徹“快準狠”三個字,將青銅劍刺入熊的心髒,接著也不等攻擊生效,立刻脫手,雙腳一踏,一個後翻,再退了好一段距離,堪堪喘息了幾口氣,恢複了點體力,又從靴間抽出一把巴掌大小的匕首,繞開了黑熊劇痛與恐懼之下毫無章法地揮爪,依次紮瞎了黑熊的雙眼。

    就算是皮糙肉厚,生命力頑強,但是受到多處致命傷的黑熊仍舊成了強弩之末,這個龐然大物一下子倒在地上無法行動,它掙紮著試圖起身與敵人決一死戰,但可惜他隻能張著一嘴尖牙空嚎,便是這樣他也仍然怒吼了約一炷香了時間才沒了聲息。

    和眾多野獸打過照麵的葉煜不敢大意,遠遠地試探幾番,又補了幾刀見它的確是死了,才徹底鬆了口氣。

    “你沒事吧?”將刀劍均收入鞘後,他迴到最初與黑熊遇到的地方,看向之前被黑熊襲擊的人。

    那是一個中年男子,還算是相貌堂堂,身材稍微有些發福,雖是驚魂未定、發冠歪斜、癱坐在地、衣衫不整的狼狽模樣,但也掩不了那通身的氣派。他一身紅衣華貴精致,不過這在幾千年之後來的葉煜眼中,隻能說是做工不錯罷了,因而他隻猜測這是個尋常富貴人家,大約還有些權勢。

    這人被野獸盯上,保不齊就是那耀眼的紅衣的緣故,不顧魏國上崇尚火德

    ,穿著紅衣的人到處都是,他也說不了什麽。

    葉煜仔細地打量著他,注意到他身上隻是有幾處擦傷,受了些驚嚇,並無大礙,又對上那人目光,發現此人眼中並不全是驚慌,還有驚豔。

    是的,驚豔。

    這目光他是熟的不能再熟了,但他十分厭惡。

    葉煜此人無論是從心還是身都是純漢子,怎奈何此生竟長了一副女子相。若是簡單的男生女相也就罷了,偏偏他的相貌比普通女子更甚,到了能令天下大部分女子都感到自慚形穢的地步,如此一來,他怎麽會不厭惡?

    見多了便也習慣了,微微皺眉之後,他便無視了那人的目光,隻是走到那人跟前蹲了下來,問道:“可是崴了腳?”他注意到此人右腳的樣子有點不太對。

    那人本來看到葉煜的麵貌,心說自己活了四十餘年第一次見到如此明豔動人、國色天香的女子,又值危機已經解除,不由得冒出了點小心思。

    他其實不是什麽好色之人,可是此人的顏色實乃生平罕見,有道是英雄難過美人關,美人又與英雄有救命之恩,他那點子喜愛便混雜著恩情湧了上來。

    不過當目光從眼前之人的臉上往下巡視的時候,他卻看到了標誌著男兒身份的喉結,頓時猶如一潑冷水兜頭而下,他難以置信地多看了幾眼,好似確認一樣,仍不得循著做假的地方,方堪堪迴神,應道,“寡、我本是出獵,卻與衛卒離散,又從驚馬上摔下,右腳受傷,不能行動,兵器失落,方才被惡獸襲擊時難以反抗,多謝少俠相救!”

    葉煜點點頭,看了看他受傷的腳,伸手摸往傷處,聽著一聲猝不及防的抽氣聲,心中有了判斷。他在山林中摸爬打滾長這麽大,多少會點醫術皮毛,別的不敢說,這方麵恰是他了解的,“沒摔斷,隻是崴了,迴去找個大夫瞧瞧就好。我送你出林吧,你的衛卒應該在外麵吧?”

    “必然是在的,隻是我迷了路一時尋不著方向。”

    葉煜問了來路,那人答是從大梁的方向來的,對此葉煜也早有所料,此等富貴人,又在此處,多半是從都城來的,就算不是,也多半是奔著都城而去的。

    “我帶你出去。”葉煜本想背他出去,但是他隻有十六歲,縱然小有武功,也背不起一個年齡是自己兩倍多,身上還掛著不少貴“重”配件的中年人,便隻能攙扶著了。

    也有著一雙能令手控尖叫的手,手指修長卻不過分,不會看起來瘦的隻剩骨頭,但也不似

    大部分男性那般。他手上的皮膚更是白皙順滑,若不是掌心有些繭子為證,倒真像是不沾陽春水的千金小姐,那人碰著了這樣一雙手,縱使知道了葉煜是男子,也還是忍不住多摸了摸。

    遭了掐油的葉煜麵色微沉,真想一抽袖子走了不理,卻還是念及這是個傷患,心中默念幾聲忍耐,接著換了攙扶的姿勢繼續前行,讓那人再摸不著他的手。

    兩人走了小半個時辰,葉煜挑的都是安全的近路,一路走來也隻看到了一窩野兔,還有些樹上的小動物,不過沒有馬蹄印,兩人隻能估摸著走。

    就這樣,他們總算是走出了林子,看到了這人口中的衛卒。

    那是一群身著皮甲的魏國士兵,前排士兵手裏拿著一人高的銅戈,聽到林中有響動,一個個提高了警惕,朝著聲源處一副副蓄勢待發的模樣。

    直到看到來人才露出喜色,激動不已地看著葉煜邊上的人,圍了上來,其中一個穿著銅製盔甲的人在幾步外咣咚一聲跪下,摘下頭上的胄伏著身子請罪道:“臣等護駕不利,請王上贖罪。”緊接著周圍的人全都跪了下來。

    葉煜被這等轉折驚得愣在原地,方才反應過來自己救的不是普通的富貴人,而是現任魏國的王,姬圉。

    意識到這一點的他連忙鬆開手,避開了麵前一片人的跪拜。

    沒了攙扶的魏王晃了晃,自己站穩了身形,餘光看了一眼葉煜,眼中有些失落,麵上卻隻是平淡地念了一聲,“起。”

    眾人便站了起來,幾個內侍也急忙圍了上來,代替葉煜攙扶著魏王。

    請完罪,帶頭的將軍樣的人已經是滿頭細汗,他自是注意到了魏王的傷,心中發虛。他打量了葉煜幾眼,見他麵若好女,因是粗看,一時也摸不準性別,但他卻是知道的,大約就是此人救了魏王,也算是間接救了他,故而,他問道:“王上,此人……”

    魏王被內侍攙扶著坐進了馬車,幾個貼身侍女便上前來替他整理衣冠,他又讓人把車簾拉到最大,麵對著葉煜說道,“此人剛剛救了寡人一命,當重賞。”

    這當然沒人反對,因為若不是葉煜救了魏王,他們都得玩完。車架前機靈的大內侍直接派人拿來了一托盤的金子,親自送到葉煜麵前,態度誠懇而恭敬地說道:“敢問少俠姓名?”

    “在下葉煜。”

    “多謝葉少俠拔刀相助,此乃金五十鎰,望少俠收下。”內侍雙手捧著托盤道。

    一鎰合二十兩左右,五十鎰金對於他這樣一個沒落世家旁支的旁支的遺孤來說算得上是天價了,若是私底下給的葉煜定然當場收下,但是這是當場給的,還一下子給這麽多,葉煜可不敢要。且不說懷璧其罪,便是他那些叔伯們知道了就又是一陣麻煩。

    別說什麽王上賜下的沒人敢搶,這又不是什麽隻能看不能賣的東西,給他套個麻袋搶了就是,藏起來或者悄悄花了,他便是喊了冤也不定找得到。

    當然他自覺得武藝在身不虛這個,套的了他麻袋的人肯定也不屑這個,可是硬的不怕怕軟的呀。

    他父母早逝,叔伯不慈,又用孝道壓他,以尚他未成婚及冠的理由奪了家宅錢財去。他不是個宅鬥的料,也不想憋屈的活著,便早早搬了出來住,落得清淨。

    若他真的拿了這麽一大筆金子,隻怕改明兒那些叔伯便又要用些冠冕堂皇的理由找上門來,煩不勝煩。

    唉,為什麽不能私下裏悄悄給呢?

    他惋惜地看了一眼眼前的金子想到。

    “王上無事便好,此乃煜義務所為,愧不敢受。”他迴絕到。

    推辭幾番也是常有的,那內侍沒放棄,又勸了勸,見葉煜實在不願收下才迴頭看向魏王。

    魏王剛喝了口熱茶,此時神情已經恢複了常態,他見葉煜拒不接受金子,眼中多了分欣賞,又見他在陽光下白裏透紅的肌膚,先前的念頭便返了上來。

    他揮揮手讓內侍帶著金子退下,目光直直地看著葉煜,麵上卻是一本正經地說道,“既然少俠不收金子,可願隨寡人入宮?”

    魏王略一思索,又加了把火,道:“你若隨寡人入宮,寡人便封你龍陽君!”

    龍!陽!君!

    這三個鬥大的字在腦中炸開,葉煜當時整個人都懵逼了,他才反應過來魏王圉就是魏安僖王,也就是和龍陽君在一起的那個王。

    他以為自己隻是穿越到了戰國末期,原來是穿成龍陽君了嗎?等等!他好好的一個直男為什麽會穿成曆史上那個著名的基佬啊!長得娘又不是他的錯!

    “萬萬不可啊!”葉煜忙出聲道。

    “萬萬不可啊!”那將軍也同葉煜一起出聲。

    將軍瞥了一眼葉煜,的確是國色天香,魏王要收入宮中他也能理解,不過他覺得要給葉煜封爵實在是榮寵太過,隻怕好一個救命恩人會終成男妲己。

    古代沒有同性戀這種概

    念,他們認為陰陽調和才是正道,但實際上這指的是繁衍,若是有了子嗣,誰管你性別是同還是不同?雖然說閑話的人肯定還有,但是終歸還是個人的事,別人也隻能說說而已。

    話是這麽說,但是他能當上個將軍也不是沒有腦子,說話還是要給魏王點麵子的,“王上,此人無功無德無才,怎麽能給他封爵?”閉口不談葉煜的姿顏,對他來說已經是很委婉的勸諫。

    魏王眉頭一皺,反駁道:“寡人是國君,他救了國君,乃一大功;不慕金銀,為人正直,有賢士之德;武藝非凡,捷殺惡獸,乃兵士之才。此等有功有德有才之人,寡人為何不能封?”

    將軍一噎,光聽魏王所言,好似葉煜真的是什麽大賢士一樣,然而他知道是自己一開始就找錯了勸諫的方法。

    其實魏王也不過是詭辯,口齒伶俐之人就能輕鬆反駁,然而將軍卻不善口舌,他一時半會兒也不知該如何說道,隻幹巴巴地吐出一句反對,“不能……”

    葉煜見魏王意已決,將軍勸諫不住,心知再不反對就晚了,忙說道,“多謝王上厚愛,將軍所說不錯,煜怎擔得起卿大夫一職?”他真是不想說龍陽君那三個字。

    魏王似乎早料到他會這麽說,不過他認為那隻是謙辭,畢竟那可是多少人都夢寐以求的高位,“又有誰是一生下來便是全才的呢?你隻管安心,隨了寡人入宮,莫非寡人的性命還值不得一個爵位嗎?”

    “煜誌不在此,且王的的手下有那麽多人,哪裏缺了煜一個呢?煜不過舞象之年,自知能力絕不足以任卿大夫,隻怕到時候反倒連累了王上的名聲,那就是煜的不是了!”葉煜跪伏在地,衝著魏王的車架行大禮以示態度堅決,“煜救了王上,那是煜的職責,若是煜因此挾恩求報,從一布衣一躍成為卿大夫,眾人何解?隻怕到時候期一飛衝天者無數,王上出行也將危險數倍。”

    見魏王仍有話說,葉煜生怕再出了什麽變故,連忙請辭,他的麵色沒有半分作偽,魏王瞧著也知一時半會也成不了事,便道,“準你先行離去。”

    葉煜當即躬身告退,退入林中,眨眼間就消失在了魏王的人的視野中。

    這一日,葉煜兩手空空地迴到家中,一副鬱鬱之色。

    他可沒忘魏王說的是“先行”那他之後肯定會找上來的。

    葉煜急得坐立難安,隻能在家中來迴踱步,“不,不行,我絕對不能做別人的……男寵。”一想到這個詞被套在自己身上他就感

    覺一陣嘔意,來自現在社會的他自然是不會歧視同性戀,但是這與性向無關,隻是想想自己雌伏在一個人身下,他就無法接受。

    從前雖然不乏一些因容貌鬧出的麻煩事,卻從沒有過像今天這樣嚴重地幹係到了他貞操的情況。

    一時間他對自己的容貌惡感更深,恨不得一刀劃在臉上毀容去。

    他也的確打算這麽做了,匕首就放在了幾上,然而每每拿起自己的匕首,看著匕首上自己扭曲且模糊的照影,他卻停住了。

    他是一個男人,從前沒少看某點文,也不缺乏野心和血性,既然穿到了戰國這個秦始皇一統六國的時期,他怎麽可能不摻一腳,讓自己名留青史?

    但倘若是他麵容有瑕,日後為官定然要艱難許多,古代看臉比之現代也不逞多讓啊!說不定最後史書上還會留下個麵目猙獰之類的記錄。

    他自覺做不到某些小說中的那樣是功名利祿於浮雲,他是個俗人,雖然對於錢財美色沒有什麽太大的需求,但是卻十分想要有個好名聲,當然,是實打實的那種。

    想及此,他又長歎一聲,收起了匕首。

    他對自己的臉下不去手,故而隻能換個法子。

    逃!逃離魏國!

    這是葉煜想到的唯一的辦法。如今還算是奴隸社會,魏王要是來強的他根本沒辦法,所以他隻能逃。

    他不知道魏王什麽時候會找上來,所以他的時間非常緊迫,隻是簡單收拾了一下行李,又祭拜了一下父母的牌位做了告別,就趁著夜色匆匆離開。

    幸好他現在是住在大梁城附近的一個小村子裏,沒有都城的宵禁,夜裏出行就方便許多。

    然而就在葉煜要離開的時候,他卻忽然停住了。

    往哪逃?

    他想到了這個重要的問題。

    葉煜從一開始就打算參與秦始皇一統六國的過程,那麽肯定是要去找秦始皇的,可是秦始皇在哪?

    上了大學之後他的曆史時間點就忘得不多了,有不少還是看小說的時候記住的,又經過了十多年,就算是反複加強記憶,卻還是模糊不已。

    他隱約有個印象,是哪一年他不記不清了,再說就算記得他現在也換不成公元曆,他隻記得秦始皇是在九歲還是十歲的時候迴到秦國鹹陽的,在此之前一直在趙國的都城邯鄲做質子。

    今年秦始皇應該幾歲來著……

    他低頭沉思道

    貌似十一歲吧?

    等等,算虛歲還是實歲?

    接觸一個秦國王儲和一個邯鄲棄兒可是兩種完全不同的效果和難度啊!

    迷茫的葉煜沉思中。

    作者有話要說:1春秋戰國時期已經有鐵製武器了,隻是不夠普及,還是青銅主導。主角的鐵刀是自己找人打的,所以做工粗簡。環首刀春秋戰國也是有的,隻是當時人們喜歡用劍(青銅武器不適合砍),一直到了漢朝才開始發揚鐵和環首刀,環首刀就是唐刀的前身。

    2秦國是科頭(不帶頭盔),但是別的國家應該不是,我查兵器的時候查到那時候有銅胄的,不過普遍還是皮甲(最普通的小兵連皮甲都沒有,就穿一身麻布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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