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覺得我爹,不可理喻了。


    我的倔性子也上來了。“爹,你要再逼我,我連夜就走人!”


    “你敢走?”我爹一聽,又握著胸口,上氣不接下氣地喘。“你要不聽爹的,你就是一個忤逆子!”


    我不想再說下去了。他有他的看法,我有我的立場。


    我爹就老淚縱橫地:“爹也苦了一輩子了,你娘去得早,是爹一把屎一把尿地把你拉扯大!我養了你十幾年,你就不能聽一迴爹的?”我爹叫我去點香,對著我娘的遺像下跪。


    我迴來,本意是給我爹一點兒錢。不用他說,我也會給我娘的遺像磕頭點香。可我爹成心要讓我有愧疚感,用我死去的娘,讓我心生愧疚。婚姻大事,是原則問題,我哪能退讓呢?再說了,這段時間,在感情上,我處理的亂七八糟的,心裏一鍋粥似的,這個當口,我哪兒有心情去成親呀?


    於法於理於情,我都不能。法律上,我還沒離成。情理上,我又丟不掉王霞,我又負疚於陸靜。還有一個淑芬,雖然和我不談感情,但也時刻提醒我,不要忘了她。


    我不想因為激烈的言辭,再把我爹氣得躺倒在床上,我得冷靜地琢磨琢磨。


    “娃兒啊,你也不是頭一迴見小芳姑娘,你小時候不是救過她嗎?她念念不忘你的情,就像嫁給你,說來,這就是緣分。”


    “爹啊,我和李倩,還沒離成婚呢,訴狀還在法院,法官還沒判呢。”這個,我得實話實說。


    可不想,我爹聽了,一點兒也沒當迴事:“這有啥?婚你總要離的。你現在就和小芳先辦酒,領不領證的,以後再說。在咱農村,辦了酒,放了爆竹了,就是結婚了。”


    我爹是法盲,我不和他掙這個理。


    我就覺得,解鈴還須係鈴人。雖說這媒是馬媒婆做的,但當事人是小芳。如果小芳不同意,馬媒婆說啥也沒轍兒。我就覺得,這事兒吧,該和小芳通融通融。


    沒想到,我爹搶先一步,一下又拉著我的手,手腕子還挺有力氣的:“這會兒,你就得跟爹走一趟。”他把三萬塊錢揣在了兜裏,非要我跟著他,去小芳家裏。


    我真覺得,我爹沒救了。


    我決定,以退為進。“爹,我答應你,以後找個農村媳婦,王霞除外,中不?隻是這個節骨眼兒上,我真沒心思和小芳有那啥……”我劉射是人,有人的感情,一個陌生的丁小芳,才不過認識了幾個小時,這就要住進我家,晚上還要躺在一起睡覺,這要多別扭有多別扭i啊……


    可是,我拗不過我爹。


    我要把他氣壞了,他興許真的背過氣去。


    咋辦?我跟著他,一路走著,也沒多遠,真的到了丁小芳家的大門口。她家我不認識,但我爹熟悉。我就打量了一下丁小芳家的院落,說真的,挺破的,比我家還破。我爹說,她爹她娘在世的時候,就是整個村子裏最窮的一戶人家。我爹就叫我敲門。


    門很快開了。


    小芳出來開了門。她兩隻眼睛紅紅的,明顯剛才哭過。見敲門的人是我,我的身邊,還跟著我爹,小芳的眼睛就亮了亮,同時臉上飛過一朵紅雲。她擦了擦眼,瞅著我,聲音低低的:“劉射哥,你們……咋來了?”


    她又請我爹進去,說屋子裏破破爛爛的,沒一件像樣的家具,隻好請我們坐在院子裏的小凳上。剛才,走在半道兒上,我爹就對我嘮叨,說小芳是個好女娃兒,一直伺候到父母去世,端茶倒水的,屋裏屋外地忙活,診所醫院地跑個不停,十足地孝女。為了給父母置辦像樣的喪事,她把家裏稍微好點的家具都給賣了。小芳有一個叔叔,但這個叔叔很早就出去謀生,又當了外村的上門女婿,對小芳幫不上什麽忙,也不大來往。她倒是有幾個舅舅,但都無一例外地窮,生兒的娃兒也多,家家有本難念的經。所以,小芳的婚事就她自己做主了。


    我聽了,心裏的確對她存了同情。


    但同情歸同情,我絕對沒有就此妥協,把小芳接來我家,和我一個床上睡覺,那我劉射成了什麽人了?


    總之,我不會和沒有感情的女人睡覺,這是我劉射的原則。


    我迴老家,本想呆上一兩天就走人的,可沒想到我爹給我攬上了這事兒!哎!


    小芳趕緊燒茶款待我們。


    她對著我含情脈脈的,我真覺得別扭。如果我爹不在,我一定告訴她,我沒有啥優點,將眼光放向別處,有的是大把大把優秀的小夥子挑選。


    我爹就誇小芳,說她孝順,又說她院子打掃得幹幹淨淨的,家裏雖然破舊,但屋前屋後,沒荒一點地,都種上了綠色的蔬菜瓜苗,是個會過日子的女孩兒。小芳得了我爹的誇獎,就不好意思地笑了一笑。“劉伯,看您說的……”


    我爹就瞅了我一眼,將三萬塊錢遞給我,讓我轉交給小芳。我就不動。我爹有點兒火。他又把錢拿迴來,一本正經地看著小芳:“小芳啊,今天,我就不再去找馬媒婆了,這三萬塊,就是叔給你的彩禮,你收下。”


    小芳就很驚惶,她搖著頭:“不不,叔,這錢我不能要……”她看向我,目光黯黯地,“這事兒,我不想勉強了劉射哥……”小芳也看出來,我並不願意。


    我爹就堵住她的話頭:“不,小芳,在我老劉家,我的話說了算。我兒子的事,我這個當爹的能做主!三萬塊彩禮錢少了點,你不要急,等成親後,叔會再補三萬塊給你!”


    我爹說的擲地有聲的,我在旁,真的聽不下去了。


    行,我爹是鐵定了心要我娶小芳。我明著反對,那肯定是不行。反正,這還沒離婚,就算小芳來我家住了,就算我爹叫人熱熱鬧鬧地辦酒,但我不碰她,在法律上來說,她還是一個貨真價實的黃花女。改主意了,想嫁誰,還能嫁誰。


    我就哀歎了一僧,頹喪地說道:“小芳,你一人住著也不安全,不如先搬到我家去,你就當我的妹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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