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到喬治所說的需求數字,與萊頓此前所說的還要多一些時,莫斯不由長大了嘴巴。


    ‘南荒戰馬’,他們打算收購一萬,那便是八十多萬銀狐。而伊比利亞大型挽馬,是兩萬,所以這又是四十萬。


    ‘南荒挽馬’,他們打算收購三萬他報價一百二十銀狐,三萬便是三十六萬銀狐。


    總共加在一起,將近兩百萬的銀狐。莫斯自認為,在這其中抬高了不少的價格,打算讓他們望而卻步,少買一些。但現在來看,這位‘小個子大酋長’根本就是沒有那少買一些的打算。


    就如那大酋長時常所說,北方人都太有錢了。


    “小個子酋長,這些馬,都是部落的戰士。要是別人的話,我最多買幾百匹。你的話,我可以多買一些——但最多三千匹,再多,以後我們就要與其它部落打架了(搶)。”


    莫斯他們這些年已經賣出了不少馬,而部落對於馬匹的需求也是很大的。這六萬匹馬真要是賣了出去,不說他們以後去不去搶別人的,別人看到他們的‘勇士’(戰馬)少了,就會過來打劫了。


    說到這裏,莫斯瞪著牛眼說道“而且你得保證,不能讓你得騎士騎著它們,欺負我們的部落才行!”


    在莫斯的眼中,如今的這個穹鷹,已經是十分強大的大部落了。


    聽到這裏,喬治哈哈的笑了起來“大胖熊,打仗是要死人的,能用錢買來的東西,我幹嘛要搶。”


    喬治說得十分隨意,但在別人聽到的時候,這話卻是意味深長。


    莫斯深以為然——眼前這個家夥的財富,恐怕要比大酋長都要多!自己部落的那點財富,人家恐怕根本就不在乎——再在乎也是在乎那些用錢買不到的馬


    這不由讓莫斯感到有些緊張。昨天與那些騎士們打完一場架之後,他就開始四處打探了。據說在那穀地,像是這樣的騎士,有著八萬多名!


    也就是八萬太陽勇士!


    比他們整個部落的人加起來還要多!


    想了想,莫斯不由說道


    “好,隻要他們不來找麻煩,我保證,我們的部落以後也來不搶你的手下。”莫斯說得十分強勢,但心裏麵卻並非如此。說完他向喬治伸出了自己的大熊掌,似乎還想要通過這種極為簡單的方式,盡快定下這份約定。


    真正的勇士,都是注重承諾的


    然而喬治卻是搖了搖頭,口中極為鄭重的說道“莫斯,我們不會再打仗——以前沒有過,以後也不會有。因為我們要成為朋友,我們需要你們,你們也需要我們——我有一份大買賣,要交給你們部落。在這合作之中,我們的關係不光會越來越好,你們的部落也永遠不會在缺東西,不用再低價出賣馬匹,也不用再擔心任何人來搶你們了。”


    在莫斯的疑惑之中,喬治看了看萊頓,對莫斯說道“莫斯,在吃飯的時候,我告訴過你。在這個世界上,想要獲得一片土地,有著更為簡單的方法。而現在我要告訴你的,便是有關於賺取金錢的訣竅——而隻要有錢,向這樣的城堡,你們也可以有!”


    聽到這話,莫斯不由看向了萊頓點了點頭——這些北方人,的確都太有錢了!那城堡像是皇宮一樣!那食人魔王國的皇宮,恐怕也就是這樣。


    它不光豪華,也非常堅固。


    當初攻打太陽城的時候,如果不是那個國王被大酋長引誘,輕兵冒進。沒有個幾年的時間,他們都無法攻打得下來。


    而如果他們有著這樣大的一個城堡,便可以將搶來的錢財全部都放進城堡之中,不必再擔心其它的部落來掠奪了!


    現在來到了伊比利亞之後,許多部落都有城堡,但除了幾個大部落與大酋長之外,沒有人有這麽大的城堡。而這些家夥有了大城堡之後,就不管別人了。中小型的部落,如果想要搶一個這樣的城堡,死的人可是太多了。


    現在,在伊比利亞的土地,生活的這些年中。南荒人已經學會了用那金錢雇傭這些北方人,幫助他們建造高高的石頭房子。但那花費實在是太嚇人了。


    哪怕是部落之中,有許多的奴隸可以動手參與其中,但光是那些材料的費用。就要讓人望而卻步了——要搶多少東西,要賣多少東西才夠?


    “莫斯,在這個世界上,最為值錢的商貨並非是馬匹。而來錢最開的方式,也不是錢——我要與你分享的方法,可是要比搶來得快得多!”喬治背著手,看著那大塊頭,悠悠的說道。


    “你是說真的?”


    “不然我為什麽會這樣有錢呢?”喬治撒謊不臉紅的說道“我可從來不搶別人的東西的——都是別人與我發了財之後,跟了我。”


    莫斯的雙眼不由變得熱切了起來“莫斯也想發財!建大城堡!”


    喬治笑了笑,著看向了萊頓,對莫斯說道“對於這件事,我們部落中的‘鬱金香伯爵’可是深有心得。”


    說到這裏,喬治拉著莫斯向軍營的方向走去“莫斯,你之前見過了我們的‘太陽聖雷劍’,我知道你很喜歡,但是這種武器,我暫時還無法賣給你,因為隻有我的太陽勇士們,才能用。不過我手中卻還是有另外一種東西,你們不光可以使用,也可以賣給別人們——至於你願意加價幾倍,都隨你,隻要你能給我弄來馬,我就隻對你一個人出售(代理人)——這種強大的聖器,叫做‘太陽護符’。”


    “它能讓人不畏刀劍,讓人看穿迷霧”


    “有了它們,沒有任何部落再能欺負你們。”


    喬治給莫斯所看的護符極為精致——在萊頓這段日子的加工下,它們被鑲嵌進了金銀之中,做成了項鏈、耳環、戒指等等樣式。猶如一個個精美的工藝品,而中間的‘惡魔護符’便是一個個璀璨的寶石。


    就像是當初為阿方索展示那些護符的效果一樣,喬治為莫斯做了一番宣傳與演示——但關鍵在於,演示者是‘德克’這個狼裔,而且還服用過藥劑。效果自然極為不同。


    莫斯在嚐試之中,雖遠遠不如德克,但其效果卻依然讓他震撼莫名——哪怕是迴1(6s)的小護符,也的確是那不畏刀劍了!


    有了它們,瀕死者將可以活命!受傷者將能持續作戰。而莫斯知道,在這些護符之中,最為有價值的並非那種恢複性的,而是那些增加‘視覺’的護符!


    如果是對付惡魔的精銳部隊,這些護符的作用還是比不上‘聖雷’的。但如果是對付低等惡魔或者人類的部隊,那麽這幾種護符的加在一起的作用,卻是要遠遠超出聖雷這種高等武器!


    因為在這迷霧之中,隻要有一個夜魔護符,便意味著對手要被自己的隊伍隨意蹂躪!而戰士們多看一百步,便意味著在那大霧之中,對麵無論多少人,都要被動挨打!


    那所謂的大部落,將任由他們掠奪


    而這三千枚‘太陽護符’將可以作為部落的守護者,永遠世代傳承。


    “莫斯,這些太陽護符我往常是不會出售的。不過,我的‘黎明商會’正缺人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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