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舊的房門開啟,發出吱吱嘎嘎的聲響,在一片靜謐中顯得格外突兀。


    饒是丁馳膽子不小,這會兒也禁不住咽了口口水。毫無疑問,那個肉眼不可見的女人打開了房門,她就在房間裏,也許此刻正站在自己麵前看著自己。


    丁馳小心的移動幕布,緩緩伸進小臥室,幕布的中間遇到障礙,陡然凸顯出一隻手的形狀。


    丁馳深吸了一口氣,又緩緩將幕布收迴來,他已經確定女人就站在自己麵前,這就夠了。換位思考,相信換了丁馳也不想被有些髒的窗簾罩在身上。他放下幕布,思索了一下說:“你昨天跟著我進了我家,刨去我清醒的時間,你足足有八個小時的時間可以殺死我,但你沒動手,所以我相信你應該對我沒有惡意。我剛才去樓下看了下監控,嚇倒是嚇了一跳,但沒驚慌失措的報警,我也對你沒有惡意。既然你我都沒有惡意,那我想我們能坐下來談一談?”


    他等了片刻,小臥室裏一直沒有聲音發出。丁馳撓撓頭,肉眼不可見的女人就在自己麵前,但一聲不發是什麽情況?總不會是肉眼不可見的同時,耳朵也聽不見吧?


    在他思索的時候,小臥室的門陡然震動兩下,發出嘭嘭的聲響。這是對方發出的訊號,但丁馳完全不知道對方是什麽意思。難道對方是個啞巴?


    這時候,廚房的椅子發出吱呀的聲響,丁馳轉身,就瞧見椅子被緩緩拉開,然後那瓶可樂憑空升起,瓶蓋擰開緩緩落在桌麵,瓶口傾斜,黑褐色的飲料灑落桌麵,然後一根看不見的手指蘸著可樂在桌麵上寫下了字跡:“我說話了,但你聽不見。”


    丁馳皺眉,說:“但我說話,你能聽見。”


    字跡抹去,這次隻寫了一個字:是。


    丁馳說話對方能聽見,對方說話丁馳聽不見,這是什麽道理?


    仿佛從丁馳的臉色上看出了丁馳心裏的疑惑,桌麵上緩緩寫出一行字跡:我被放逐了。


    看了字跡丁馳心中的疑問不但沒有減少,反倒越來越多,什麽叫做放逐?


    看著那看不見的手指又要寫些什麽,丁馳突然覺得這種溝通方式實在很原始,於是說:“寫字很費勁吧?也許我們應該換一種溝通方式。”


    說著,丁馳轉身走到大臥室門口,側頭衝著空無一人但的確有人的餐桌招招手。他進到大臥室裏,給自己的台式機接通電源,開機,然後熟練的登錄網頁微信。丁馳起身做了個請的手勢,轉身坐在床上,點開了手機,“現在可以說了。”


    電腦椅輕輕挪動,厚實的椅墊微微凹陷,跟著鍵盤劈裏啪啦的敲打起來。過了會兒,一段文字呈現在手機微信的文件傳輸界麵。


    “我被放逐了,所以視而不見,聽而不聞。”


    丁馳說:“什麽是放逐?”


    女人用文字迴:“一種特殊能力。”


    丁馳說:“一種可以讓人視而不見、聽而不聞的超能力?”


    “你可以這麽理解。”


    “但還是能在監控視頻上留下影像。”


    “沒錯。所以這種能力隻作用於主觀,不影響客觀事實。”


    “原來如此。”丁馳悄然點開手機攝像頭,抬起來對準台式機,然後他終於看到了椅子上坐著的女人。長發披肩,麵色慘白,穿著一身黑色運動服,左臂與腹部滿是幹涸的血跡。女子個子很高,麵容清秀,此刻側著身,一雙鳳眼正默默的看著自己。


    手機裏,女子側身坐在電腦桌前;丁馳微微側頭,看向那裏確實空空如也。


    丁馳突然覺得這個世界很奇妙,原來真有超能力這種事兒!


    手機裏的女子嘴唇一張一合似乎說了什麽,跟著轉過身敲打鍵盤,又一條文字消息發過來:“看夠了?”


    丁馳撓撓頭,說:“別介意,我就是覺得很神奇。原來真有超能力……那你這個能力應該……”


    應該很爽吧?換了旁人有這能力,豈不是可以為所欲為了?反正看不見、聽不著,幹點什麽好人好事都沒人知道。嘖……好像有點不對!如果所有人看看不見你、也聽不見你,那過個沒有紅綠燈的馬路都跟自殺差不多?


    不但如此,你必須得時刻小心翼翼,說不準什麽時候那些看不見你的人就會給你造成致命傷害。比如某些素質糟糕的高層住戶,瞅著下麵沒人隨手扔個垃圾下來,正好砸在你頭上;再比如某個正在晨練甩鞭子的大爺瞅著四下無人,抽冷子給你一鞭子……更可怕的是從此之後你隻能像孤魂野鬼一樣四處遊蕩,受傷、生病不能去醫院,隻能自己解決;哪怕站在曾經的親友麵前,他們也會無視你。於是沒人與你說話聊天,你隻能永遠自己孤孤單單的一個人,恐怕要不了多久就得自閉到發瘋。


    “……應該很可憐。”


    女子發文字過來:“你的記性不好。我說過,我是被放逐了。”


    也就是說,放逐這項能力是別人的?莫名的,丁馳想起了那個被自己撞倒又消失的隱形人。


    他咂咂嘴說:“有什麽辦法解決掉你現在這種狀態嗎?”


    “有。要麽他主動解除,要麽幹掉他。”


    丁馳又問:“那如果有人也被放逐了,是不是你就有伴了?”


    文字迴:“放逐是一種作用於人的主觀能力。”


    丁馳盯著這段文字思索了下,隨即悚然而驚。即便被放逐了,那被放逐的人依舊是人,所以兩個被放逐的人湊在一起的結果就是彼此都看不見、也聽不見對方。


    “真可怕。”丁馳嘴裏說著,腦子裏迅速將昨晚的事情還原。女子與那個會放逐的能力者激戰,激戰中上了聯合路高架橋,能力者被女子推出去,然後撞在了自己的車上。能力者或許是因為短暫的昏厥,倒是其從放逐狀態中迴歸,顯現在丁馳眼前。在丁馳報警的時候,能力者迴複清醒,然後又重新進入放逐狀態,於是再次消失。


    女子運動裝上的斑斑血跡證明當時她也受了極重的傷,所以無力追擊,隻能在能力者逃走後鑽進了自己的車裏,一路跟著自己迴了家。


    細節或許有出入,但丁馳覺得事實差不多就是這樣。思索了下,丁馳歎息著問:“你能把這些都告訴說,是不是意味著我也惹上麻煩了?”


    過了良久文字才傳送過來:“是。他現在肯定在找我和你,一旦被他找到,你肯定會被放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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