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南南雖然拒絕嫁我,但是,看在我不耽誤她找白馬的份上,也從不拒絕和我苟且。我們一直保持著最親密接觸的關係。她,每次尋馬計劃落空,或是馴馬不成反被馬踢之後,就又會跑到我的家裏。小住上一段時日,舔血養傷,以圖再接再厲。反正我也不差一雙筷子,半張床。空著也是空著。

    常言說得好,一個籬笆三個樁,一個好漢三個幫。我雖不是好漢,但也有三個好朋友,他們,都不是孬種。一個叫蔣平,一個叫魏三寶,他倆都是我大學同學,我們不但同班,而且同寢;還有一個叫秦三明,他,是我現在的老板。

    蔣平不但和我關係鐵,還和另外一個同學,鮑東,關係特鐵。所以,鮑東也成了我的好友。但是關係,和蔣平他們相比,還稍遜一籌。

    我和馬南南,在一起,分分合合,有三四年的時間。每年,我們都會習慣性的彼此互甩幾次。在一起多呆幾天,要是不吵架,彼此的心情,就很不爽。

    蔣平作為我的好朋友,對我們的關係,實在看不過去。每當喝酒喝到酣處,就忍不住要說幾句:“我看,你和馬南南,不適合,還不如早點徹底了斷”。

    “為什麽”?我問。

    “那娘們拜金主義,太喜歡錢,不適合當老婆”!蔣平答。

    我有點雞動:“錢,是好東西,難道你不喜歡”?

    “我當然喜歡,但是君子愛財,取之有道”,蔣平反駁。

    我說:“啊,你這是什麽道理,難道,允許你喜歡錢,就不允許她拜金?她是娘們,不是君子。除了找個有錢的男人,了此殘生。能有啥道?既要想娶娘們當老婆,又嫌她認錢不認人,還不是因為自己沒本事。怪她拜金,我怪不著”。

    我那時候,有房,沒車。工作比較穩定,月薪六千五百多元,雖然不是社會精英,也算有為青年。

    那年是2002年,夏天。

    我終於和馬南南徹底了斷。

    起因,是她認識了一位香港老板。這個老板,姓錢,除了姓錢,也很有錢。馬南南並不是完全見錢忘義的女人。即便跟了錢老板,也一樣依照以前的慣例;一有機會,就跑到我家裏住,用纏綿,用器官,撫慰我被傷害的心。

    這次,她之所以能夠咬牙狠心和我斷了來往,是由於錢老板在香港的正室,不無遺憾的永別人間。錢老板死了老婆,是喪事。但對於馬南南來說,是件喜事。她終於得以修成正果,去香港和錢老板注冊結婚。其實,對於錢老板來說,這也是一件喜事。像錢老板這樣有錢的老男人,最怕離婚,離婚之後,財產就會立即縮水。而死了老婆,既能覓得新歡,財產又能保全,要不是件皆大歡喜的好事,就沒了天理。

    哲學家們說過:這個世界上任何一件事情,都有關聯性。比如蝴蝶效應,遠在南半球的蝴蝶,忽扇一次翅膀,就有可能引發北美的颶風。這次,i服了哲學,原來,這種關聯性竟是真的。錢老板的老婆,和我一南一北,相隔萬裏。本來沒有一毛錢的關係,而她恰逢其時的永別之後,我也失去了天使麵孔,魔鬼身材的情人。因此,我心情很複雜,既信,又恨,偉大的哲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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