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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暖花開,王方迴到雒陽,並給李重帶來一柄修長的鋼刀,刀鋒冷厲,刀尖處弧度好像彎月一樣,似刀似劍。刀身上布滿了雲紋,散發著迷幻般的光芒,單看賣相,這把刀就值不少錢。
李重欣賞著鋼刀,王方還在邊上滔滔不絕的介紹著:“知道嗎?這不叫刀,叫做吳鉤,俠客行有雲,趙客縵胡纓,吳鉤霜雪明。銀鞍照白馬,颯遝如流星。裏麵的吳鉤指的就是這個,而且吳鉤本身就是文物,足矣以假亂真,還有刀鞘,都是用鯊魚皮做的,上麵鑲的寶石都是真的……”
吳鉤……吳鉤……難道是緣分,李重立即想起李白留在玉璧上的字跡,口中卻反問道:“王哥,我要的是武器,你給我這個吳鉤能當武器用嗎?你可別忘了,過兩天我還要保護你妹妹去神農架呢!”
王方搶過吳鉤,四處看了看,卻沒什麽東西能砍的,隻能比劃兩下,不忿的說道:“重申一下,是表妹你放心,我不會拿自己表妹的小命開玩笑,這把吳鉤質量絕對一流,砍老虎腦袋都沒問題。”
“那就好!”李重答應一聲,隨手就把吳鉤藏到衣服裏麵,這個動作又讓王方瞪大眼睛。雖然打造吳鉤的短了許多,但吳鉤依舊有二尺餘長,王方怎麽想也搞不明白,李重是怎麽把把吳鉤藏在衣服裏的。
……
中原已經春暖花開,遼東卻還是天寒地凍的天氣,在奉天附近的一個小村子裏,一位四十餘歲的中年男子正坐在土炕上,逗著懷裏的一隻花貓,土炕下麵還趴著一條看家的大黃狗。忽然吱嘎一聲門響,寒氣湧進屋子,大黃狗卻隻是看了一眼來人,就耷拉下腦袋,唿唿的睡了起來。
這條大黃狗看似懶散,毫無威脅,但隻要是明眼人都能看出來,這是東北最正宗的獵狗,兇猛無比,就連野豬黑熊都敢上去拚一拚,會咬人的狗不叫!
“四叔……”來人是一個二十餘歲的青年。
四叔看了一眼青年,懶洋洋的說道:“小六子,你不是一直在羊城辦事嗎?怎麽有空迴來。”
小六子低聲道:“四叔,金少岩死了。”
四叔皺眉問道:“怎麽死的,金少岩雖然武功差勁,但放在外麵也算是高手了。”
小六子搖頭道:“不知道,我托人打聽過,金少岩應該是被人用冷兵器殺死的,一刀斬為兩半,估計殺他的是個真正的高手。”
四叔聞言頓時沉默起來,用手指敲打著炕沿,良久才說到:“你先坐下,讓我好好想想。”
“多謝四叔!”小六子這才拉過一張椅子,恭恭敬敬的坐了下來。
過了大約十分鍾,四叔慢慢說到:“你馬上去雒陽,仔細調查一下,另外一定要注意那兩家的動靜,我估計金少岩之死少不了他們出手,但就算查出來也不要輕舉妄動,馬上告訴我,另外……我估計金少岩是奔著野豬他們幾個去的,單線聯係,就是麻煩,你還要調查一下他們幾個的死因。”
小六子立即起身答道:“是四叔,我立即去雒陽。”
“你走吧!”四叔擺了擺手。
等到小六子退出大門,四叔這才點燃一根香煙,低聲道:“多事之秋啊,希望不要出什麽變數……不然的話大事休矣!”
天空又開始飄起雪花,不一會兒,就將山村籠罩起來。
剛到二月,王方的表妹就出現了,還跟著一個身材高挑的女人。這連個女人個有氣質,王方的表妹開朗大方,接近於小太妹。而另一個女人書卷氣十足,對人卻又不假顏色,是個十足的冷豔女郎。
而且這個女人動不動嘴裏就冒出一大串術語,聽的李重頭暈腦脹,當然,對這種科學狂人李重向來是敬而遠之的。
王方的表妹叫李冬冬,冷豔女人叫譚清雅,一個很脫俗的名字。由於要到深山老林考察,所以李冬冬並沒有選擇做火車,二十開了一輛越野吉普。李重雖然對車不是很有興趣,但也感覺得出,這車並不便宜,這讓李重有點奇怪,李冬冬家裏應該很有錢才是,為什麽會選擇這麽艱苦的一個職業呢。
這就是李重少見多怪了,有些人覺得野外生活艱苦,可也有些人把野外生活當成一種樂趣。
一路奔馳,不到兩天,三個人就殺到神農架。
這一路上雖然沒發生什麽事,但李重和李冬冬的關係卻拉近了許多,譚清雅就不行了,性格使然,李重一共就沒和他說過十句話。
在神農架附近的一個小山村,李重見到另外三個人,一個老教授,一個向導兼保鏢,還有一個是老教授的學生。
交談之中李重知道老教授叫做嶽文傑,學生叫司帥,隻不過長的不怎麽帥,向導兼保鏢叫張建超,是一個退伍軍人,隨身還帶著一把獵槍。
一見到譚清雅,嶽文傑就笑道:“小雅,你父親怎麽樣了。”
譚清雅非常親熱的叫道:“嶽伯父好,我爸爸還那樣,月伯母還好嗎?”
嶽文傑沒好氣的說道:“你伯母比我身體還好呢,整天不著家,我說,你好好跟你爸爸說說,調到燕京來多好,雒陽大學條件太差了,師資力量遠遠比不上燕京大學,再說了,老朋友也很少。”
譚清雅無奈的笑了笑,說道:“我也想讓爸爸去燕京,可是他就願意在雒陽呆著,我有什麽辦法?”
“老不死的!”嶽文傑用恨鐵不成鋼的語氣罵了一聲。
李重在旁邊聽二個人說話,忽然心中一動,問道:“譚清雅,你認識譚孝儒嗎?”
譚清雅看了一眼李重,有些奇怪的問道:“那就是我父親,怎麽,你認識。”
李重點頭道:“有過一麵之緣,說實話,我還欠你父親一個人情呢。你放心,這次去神農架,我一定會保護你的。”
譚清雅上下打量了一下李重,又看了看膀大腰圓的張建超,嗬嗬幹笑了兩聲。李重心裏這個鬱悶啊,看情景譚清雅不是把自己看作跑龍套的小白臉,誰讓自己出門還帶著一隻大貓呢。在不譚清雅就是以為自己故意套近乎了。真是冤枉,我連周曉紅還沒搞定呢,那有空騷擾你……
於是李重毫不示弱的幹笑了兩聲作為迴應:“嗬嗬……”
李冬冬看的有趣,忍不住調笑道:“麻煩二位說人類的語言……”
身為一個保鏢,苦力活也是要兼職的,李重背著一個大包裹,跟著眾人在茫茫大山中穿行。整個包裹加起來足有上百斤,李重背起來毫不費力,腳步也十分輕快,這讓幾個人刮目相看,就連冷豔女郎譚清雅也忍不住多看了兩眼。
當然,最輕鬆的就是敗家貓了,這廝迴歸森林之後,精神特別旺盛,在樹林間竄來竄去,驚得鳥雀亂飛。
向導張建超手裏提著一柄砍刀,在前鋒披荊斬棘,一開始眾人還有體力說笑,但在山林間走了一上午之後,眾人就都悶頭不語了,好在現在沒有蚊子,不然的話,幾個人連驅趕蚊蟲的力氣都沒有了。
正在行走之間,李重忽然停下腳步,低聲道:“有危險,不要動。”
“怎麽了?”距離李重最近的譚清雅用懷疑的語氣問道。
李重用手指了一下側後方,說道:“那裏麵有東西,對你們來說很危險。”
幾個人一起盯著李重手指的地方,卻隻看見濃密的雜草和繁盛枝葉,能見度隻有幾米遠,側耳傾聽,也什麽動靜都沒有,不免齊齊看向李重。
李重也不解釋,身形一晃就消失在眾人的視線之中。
僅僅用了一個動作,李重就讓眾人目瞪口呆,李重的動作不光快,而且十分輕盈,濃密的枝葉好像對李重一點影響沒有,李重身形掠過,枝葉連幾乎一動不動。這時眾人才知道,為什麽李重敢穿一身皮衣就竄進深山老林,人家真不是裝樣子,不怕刮破衣服。
李重身穿一身皮衣,真不是裝酷,第一,樹林裏十分潮濕,穿皮衣舒服一些。第二,半截皮衣正好能把吳鉤藏在裏麵,很方便。
李重像狸貓一樣,在樹林雜草中間幾個閃爍,就出現在三十米之外,一隻毛色斑斕的豹子出現在李重眼前。
“原來是這東西……長的真漂亮。”李重輕笑一聲。
豹子,叢林中最神秘的動物,比老虎還要神秘。而且豹子還非常狡猾兇殘,對於人類來說,在叢林裏,豹子要比老虎還危險。遇見老虎,人有可能逃過一命,老虎不餓的時候,很少捕殺動物,而且老虎也不會上樹。
但豹子不一樣,豹子在叢林的地位非常尷尬,上有作威作福的老虎,下有成群結隊的野狼,經常唄搶奪食物,所以豹子養成了非常兇殘的性格,能吃多少吃多少,能殺多少殺多少。不過遇見李重,這頭豹子注定要無功而返。
豹子十分謹慎,見到李重無聲無息的竄了過來,立即低下肩頭,做出蓄力的姿勢,但卻沒有立即撲出來,而是低聲的咆哮、威脅。
這種威脅對李重來說毫無用處,不過這頭豹子的運氣不錯,李重並沒有殺心,隻是動用精神力量,向豹子施壓,同時鼓動全身的力量,展現的自己的強大力量。
動物對周圍環境十分敏感,特別是一些猛獸,總能通過蛛絲馬跡判斷出獵物的身體狀況,然後挑選體質最弱的下手,久而久之,這種能力就變成了本能,所以豹子立即就感受到李重強大的力量和精神境界,驚恐的無以複加,豹子怎麽也想也想不明白,李重這具人類的軀殼裏,怎麽會有這麽強大的力量。
雖然豹子的智商遠遠不如人類,但有一點,豹子遠強於人類,就是避兇就吉的本能。人類還會考慮李重是不是裝樣子,豹子不會。所以豹子立即緩緩的往後退,同時很謹慎的看著李重,慢慢消失在草叢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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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暖花開,王方迴到雒陽,並給李重帶來一柄修長的鋼刀,刀鋒冷厲,刀尖處弧度好像彎月一樣,似刀似劍。刀身上布滿了雲紋,散發著迷幻般的光芒,單看賣相,這把刀就值不少錢。
李重欣賞著鋼刀,王方還在邊上滔滔不絕的介紹著:“知道嗎?這不叫刀,叫做吳鉤,俠客行有雲,趙客縵胡纓,吳鉤霜雪明。銀鞍照白馬,颯遝如流星。裏麵的吳鉤指的就是這個,而且吳鉤本身就是文物,足矣以假亂真,還有刀鞘,都是用鯊魚皮做的,上麵鑲的寶石都是真的……”
吳鉤……吳鉤……難道是緣分,李重立即想起李白留在玉璧上的字跡,口中卻反問道:“王哥,我要的是武器,你給我這個吳鉤能當武器用嗎?你可別忘了,過兩天我還要保護你妹妹去神農架呢!”
王方搶過吳鉤,四處看了看,卻沒什麽東西能砍的,隻能比劃兩下,不忿的說道:“重申一下,是表妹你放心,我不會拿自己表妹的小命開玩笑,這把吳鉤質量絕對一流,砍老虎腦袋都沒問題。”
“那就好!”李重答應一聲,隨手就把吳鉤藏到衣服裏麵,這個動作又讓王方瞪大眼睛。雖然打造吳鉤的短了許多,但吳鉤依舊有二尺餘長,王方怎麽想也搞不明白,李重是怎麽把把吳鉤藏在衣服裏的。
……
中原已經春暖花開,遼東卻還是天寒地凍的天氣,在奉天附近的一個小村子裏,一位四十餘歲的中年男子正坐在土炕上,逗著懷裏的一隻花貓,土炕下麵還趴著一條看家的大黃狗。忽然吱嘎一聲門響,寒氣湧進屋子,大黃狗卻隻是看了一眼來人,就耷拉下腦袋,唿唿的睡了起來。
這條大黃狗看似懶散,毫無威脅,但隻要是明眼人都能看出來,這是東北最正宗的獵狗,兇猛無比,就連野豬黑熊都敢上去拚一拚,會咬人的狗不叫!
“四叔……”來人是一個二十餘歲的青年。
四叔看了一眼青年,懶洋洋的說道:“小六子,你不是一直在羊城辦事嗎?怎麽有空迴來。”
小六子低聲道:“四叔,金少岩死了。”
四叔皺眉問道:“怎麽死的,金少岩雖然武功差勁,但放在外麵也算是高手了。”
小六子搖頭道:“不知道,我托人打聽過,金少岩應該是被人用冷兵器殺死的,一刀斬為兩半,估計殺他的是個真正的高手。”
四叔聞言頓時沉默起來,用手指敲打著炕沿,良久才說到:“你先坐下,讓我好好想想。”
“多謝四叔!”小六子這才拉過一張椅子,恭恭敬敬的坐了下來。
過了大約十分鍾,四叔慢慢說到:“你馬上去雒陽,仔細調查一下,另外一定要注意那兩家的動靜,我估計金少岩之死少不了他們出手,但就算查出來也不要輕舉妄動,馬上告訴我,另外……我估計金少岩是奔著野豬他們幾個去的,單線聯係,就是麻煩,你還要調查一下他們幾個的死因。”
小六子立即起身答道:“是四叔,我立即去雒陽。”
“你走吧!”四叔擺了擺手。
等到小六子退出大門,四叔這才點燃一根香煙,低聲道:“多事之秋啊,希望不要出什麽變數……不然的話大事休矣!”
天空又開始飄起雪花,不一會兒,就將山村籠罩起來。
剛到二月,王方的表妹就出現了,還跟著一個身材高挑的女人。這連個女人個有氣質,王方的表妹開朗大方,接近於小太妹。而另一個女人書卷氣十足,對人卻又不假顏色,是個十足的冷豔女郎。
而且這個女人動不動嘴裏就冒出一大串術語,聽的李重頭暈腦脹,當然,對這種科學狂人李重向來是敬而遠之的。
王方的表妹叫李冬冬,冷豔女人叫譚清雅,一個很脫俗的名字。由於要到深山老林考察,所以李冬冬並沒有選擇做火車,二十開了一輛越野吉普。李重雖然對車不是很有興趣,但也感覺得出,這車並不便宜,這讓李重有點奇怪,李冬冬家裏應該很有錢才是,為什麽會選擇這麽艱苦的一個職業呢。
這就是李重少見多怪了,有些人覺得野外生活艱苦,可也有些人把野外生活當成一種樂趣。
一路奔馳,不到兩天,三個人就殺到神農架。
這一路上雖然沒發生什麽事,但李重和李冬冬的關係卻拉近了許多,譚清雅就不行了,性格使然,李重一共就沒和他說過十句話。
在神農架附近的一個小山村,李重見到另外三個人,一個老教授,一個向導兼保鏢,還有一個是老教授的學生。
交談之中李重知道老教授叫做嶽文傑,學生叫司帥,隻不過長的不怎麽帥,向導兼保鏢叫張建超,是一個退伍軍人,隨身還帶著一把獵槍。
一見到譚清雅,嶽文傑就笑道:“小雅,你父親怎麽樣了。”
譚清雅非常親熱的叫道:“嶽伯父好,我爸爸還那樣,月伯母還好嗎?”
嶽文傑沒好氣的說道:“你伯母比我身體還好呢,整天不著家,我說,你好好跟你爸爸說說,調到燕京來多好,雒陽大學條件太差了,師資力量遠遠比不上燕京大學,再說了,老朋友也很少。”
譚清雅無奈的笑了笑,說道:“我也想讓爸爸去燕京,可是他就願意在雒陽呆著,我有什麽辦法?”
“老不死的!”嶽文傑用恨鐵不成鋼的語氣罵了一聲。
李重在旁邊聽二個人說話,忽然心中一動,問道:“譚清雅,你認識譚孝儒嗎?”
譚清雅看了一眼李重,有些奇怪的問道:“那就是我父親,怎麽,你認識。”
李重點頭道:“有過一麵之緣,說實話,我還欠你父親一個人情呢。你放心,這次去神農架,我一定會保護你的。”
譚清雅上下打量了一下李重,又看了看膀大腰圓的張建超,嗬嗬幹笑了兩聲。李重心裏這個鬱悶啊,看情景譚清雅不是把自己看作跑龍套的小白臉,誰讓自己出門還帶著一隻大貓呢。在不譚清雅就是以為自己故意套近乎了。真是冤枉,我連周曉紅還沒搞定呢,那有空騷擾你……
於是李重毫不示弱的幹笑了兩聲作為迴應:“嗬嗬……”
李冬冬看的有趣,忍不住調笑道:“麻煩二位說人類的語言……”
身為一個保鏢,苦力活也是要兼職的,李重背著一個大包裹,跟著眾人在茫茫大山中穿行。整個包裹加起來足有上百斤,李重背起來毫不費力,腳步也十分輕快,這讓幾個人刮目相看,就連冷豔女郎譚清雅也忍不住多看了兩眼。
當然,最輕鬆的就是敗家貓了,這廝迴歸森林之後,精神特別旺盛,在樹林間竄來竄去,驚得鳥雀亂飛。
向導張建超手裏提著一柄砍刀,在前鋒披荊斬棘,一開始眾人還有體力說笑,但在山林間走了一上午之後,眾人就都悶頭不語了,好在現在沒有蚊子,不然的話,幾個人連驅趕蚊蟲的力氣都沒有了。
正在行走之間,李重忽然停下腳步,低聲道:“有危險,不要動。”
“怎麽了?”距離李重最近的譚清雅用懷疑的語氣問道。
李重用手指了一下側後方,說道:“那裏麵有東西,對你們來說很危險。”
幾個人一起盯著李重手指的地方,卻隻看見濃密的雜草和繁盛枝葉,能見度隻有幾米遠,側耳傾聽,也什麽動靜都沒有,不免齊齊看向李重。
李重也不解釋,身形一晃就消失在眾人的視線之中。
僅僅用了一個動作,李重就讓眾人目瞪口呆,李重的動作不光快,而且十分輕盈,濃密的枝葉好像對李重一點影響沒有,李重身形掠過,枝葉連幾乎一動不動。這時眾人才知道,為什麽李重敢穿一身皮衣就竄進深山老林,人家真不是裝樣子,不怕刮破衣服。
李重身穿一身皮衣,真不是裝酷,第一,樹林裏十分潮濕,穿皮衣舒服一些。第二,半截皮衣正好能把吳鉤藏在裏麵,很方便。
李重像狸貓一樣,在樹林雜草中間幾個閃爍,就出現在三十米之外,一隻毛色斑斕的豹子出現在李重眼前。
“原來是這東西……長的真漂亮。”李重輕笑一聲。
豹子,叢林中最神秘的動物,比老虎還要神秘。而且豹子還非常狡猾兇殘,對於人類來說,在叢林裏,豹子要比老虎還危險。遇見老虎,人有可能逃過一命,老虎不餓的時候,很少捕殺動物,而且老虎也不會上樹。
但豹子不一樣,豹子在叢林的地位非常尷尬,上有作威作福的老虎,下有成群結隊的野狼,經常唄搶奪食物,所以豹子養成了非常兇殘的性格,能吃多少吃多少,能殺多少殺多少。不過遇見李重,這頭豹子注定要無功而返。
豹子十分謹慎,見到李重無聲無息的竄了過來,立即低下肩頭,做出蓄力的姿勢,但卻沒有立即撲出來,而是低聲的咆哮、威脅。
這種威脅對李重來說毫無用處,不過這頭豹子的運氣不錯,李重並沒有殺心,隻是動用精神力量,向豹子施壓,同時鼓動全身的力量,展現的自己的強大力量。
動物對周圍環境十分敏感,特別是一些猛獸,總能通過蛛絲馬跡判斷出獵物的身體狀況,然後挑選體質最弱的下手,久而久之,這種能力就變成了本能,所以豹子立即就感受到李重強大的力量和精神境界,驚恐的無以複加,豹子怎麽也想也想不明白,李重這具人類的軀殼裏,怎麽會有這麽強大的力量。
雖然豹子的智商遠遠不如人類,但有一點,豹子遠強於人類,就是避兇就吉的本能。人類還會考慮李重是不是裝樣子,豹子不會。所以豹子立即緩緩的往後退,同時很謹慎的看著李重,慢慢消失在草叢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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