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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個人立即信了,他們不信也沒辦法,誰見過跟人一樣力氣的貓呢?


    更何況,王方三人雖說驚歎敗家貓的力氣,但也絕對不會想到一隻貓會和李重合夥騙人,這很正常,在地球上,人士最聰明的動物了,要說人被動物騙了,會笑掉大牙的。


    但是,三個人忘了,對於人來說,不說謊話叫誠實,是非常良好的品行,騙人那隻能叫奸詐。但對於動物來說,欺騙是生存本能,動物欺騙那叫狡猾,是智慧的象征。看看自然界,獅子、老虎,狐狸、野狼在捕獵的時候都會使用一些簡單的計謀來欺騙獵物。


    在所有動物裏,貓算是比較聰明的了,另外狐狸、狼之類的動物智商也很高,這也是神話傳說裏狐狸精比較多的原因。


    當然,最聰明的動物一定是猿猴了,猿猴騙人的本事相當高,據說有種叫官猿的猿猴最會騙人,甚至已經修煉到連自己都騙的地步。民間傳說,官猿到了四十歲以上,甚至能口吐人言,在上古時期,有位砍柴的樵夫就聽過官猿說話,當時大官猿這再給一群小官猿講話,不過樵夫隻聽到最後一句,內容是: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是信了!


    對於動物來說,欺騙是智慧的象征,騙了人,隻會得意,而不會感到內疚。當然了,在敗家貓出現以前,人被動物欺騙的次數還是少得可憐。


    李重看到敗家貓如此配合,很是高興的揉了揉敗家貓的腦袋。


    敗家貓也非常得意,伸出舌頭在李重的手掌上舔了舔,李重感到手掌一陣酥麻,隨口說道:“別舔我了,認識一下這幾個人,隻要他們不打你的話,以後別咬他們。”


    敗家貓非常聽話的喵了一聲,然後聞了聞李重的手掌,接著跳到程甜甜身邊,在程甜甜腰上蹭了蹭,癢的程甜甜嬌笑不已。緊接著灰貓又聞了聞王方身上的氣味,不過臨走的時候,還用尾巴抽了王方一下,報複之意溢於言表。


    最後敗家貓才來到周曉紅身邊,聞了聞周曉紅的手掌。


    不過這次敗家貓並沒有聞過就走,而是歪著腦袋沉思了一下,又跑到李重的手掌上聞了聞,居然還點了點頭。


    這次幾個人都看出來了,肯定是周曉紅手上有李重的氣味,不要懷疑貓的嗅覺,雖然嗅覺最出名的是狗,但貓的嗅覺也不差,人們之所以不訓練貓來破案,主要是因為貓的性格太懶散了。而事實上,百分之九十九的動物嗅覺都比人強,除了智慧,人簡直弱爆了。


    灰貓覺得周曉紅手上有李重的氣味,自然而然的認為周曉紅跟李重關係密切,很是親昵的在周曉紅身上蹭了蹭。


    不過接下來,讓所有人目瞪口呆的事情發生了,敗家貓忽然供到周曉紅胸口,用力聞了聞,又跑到李重手上,做出同樣的動作……其中的意味顯而易見。


    “哈哈……”王方和程甜甜笑的前仰後翻,李重的臉都黑了,最尷尬的就是周曉紅了,修得滿臉通紅,也顧不得敗家貓的兇悍了,伸手就扭向敗家貓的耳朵。敗家貓一扭尾巴,閃電般的竄了出去。


    李重見狀幹咳兩聲,解圍道:“貓都是這樣,喜歡柔軟的東西,它也經常往我妹妹懷裏鑽。”


    王方眼珠一轉,壞笑道:“你那個妹妹也不是親的吧?”


    李重惱羞成怒,喝道:“你是不是皮子緊了?”


    不得不說,還是絕對武力好用,王方立即轉換話題,說道:“快到點了,你們還不去上班嗎?”


    “這就去。”周曉紅也巴不得趕緊離開,省得被王方和程甜甜嘲笑。


    李重卻忽然想起一件事,問道:“王哥,如果我想隨身帶把刀,怎麽辦?”


    王方看看了看李重手中的鋼刀,沉思了一會,這才慢慢說道:“辦法倒是有,但你這個到不行,得換一把兵器。”


    “為什麽?”李重問道。


    王方解釋道:“現在咱們國家管製的很厲害,想要隨身帶著兇器,隻有一個辦法,就是把兇器變成文物。所以你這把刀賣相實在不行,最好是換成寶劍什麽的,對了,寶劍你用的慣嗎?”


    李重點頭道:“雖然比刀差一點,但還湊合吧。”


    這裏一定要解釋一下,青蓮劍氣訣隻是一個名字而已,並不是專門修煉劍氣的法決,前文說過,青蓮劍氣其實就是庚金之氣。而修煉青蓮劍氣訣的方法和小說裏的劍仙完全是兩迴事,小說裏的劍仙修煉的是“劍”,而青蓮劍氣訣修煉的是“氣”。


    直白點說,李白的青蓮劍氣訣更像是能發出無形劍氣的絕世高手,而不是禦劍殺敵與千裏之外的仙人。刀劍,隻是用來釋放庚金之氣的媒介,而不是性命相托的本命法寶,哪怕是換成鋤頭棍子,效果也是一樣的。


    但對於李重來說,刀可比寶劍順手多了,原因無他,揮刀亂砍可以,揮劍亂砍就不怎麽正常了。所以李重才說劍也可以湊合。


    “那就沒問題了,交個我吧。”王方滿不在乎的說道:“我盡量給你弄一把看得過去的刀,順道再給你辦個證書,這樣你就可以拎著兇器滿大街溜達了。”


    朝中有人好辦事,李重心情大好,順口說道:“不虧你,過兩天我給你個好東西。”


    王方眼睛頓時雪亮雪亮的,急聲道:“高手、大俠,你是不是也要給我弄一顆朱果,太幸福了。”


    你怎麽不吃大糞,我自己還想吃傳說中的朱果呢,李重心裏暗罵道,嘴裏卻隻能胡編亂造:“大哥,你以為朱果是大白菜啊,弄一顆給你吃,我還沒吃過呢,一共就一顆,還被敗家貓吃了,你也別打算移植什麽的,朱果本來就是天地靈氣凝結而成,敗家貓吃了果子,整株果樹就灰飛煙滅了。”


    “我擦……”王方忍不住怒罵一聲,嘟囔道:“我怎麽覺得你是給我編仙俠小說呢?”


    李重攤手說道:“你要是不信就沒辦法了,朱果這種東西本來就是天地靈物,有緣者得之,我就是眼睜睜看著敗家貓吃的,無緣之人,比你痛苦多了。”


    “也是啊!”王方一下子感覺平衡多了。


    幾個人又聊了一陣,就一同到酒吧去了。李重也帶著敗家貓認了認門,不過隨即李重就後悔了,看到眾人喝酒,敗家貓就嘴饞了,眼巴巴的看著酒杯,哈喇子流出老長。


    周曉紅和程甜甜見不得敗家貓的可憐模樣,於是就給敗家貓也倒了一杯,這下子好了,喝到美酒之後,敗家貓頓時就愛上了杯中之物,一晚上就幹掉了半斤多白酒,如果不是王方為了討好敗家貓,包下了酒水消費,李重就欲哭無淚了。


    一直到了第二天,李重才有機會敗家貓找自己來幹什麽。


    敗家貓示意李重跟著自己,一路往校園方向走去。到了李重和敗家貓見麵的地點,敗家貓沒有停留,一路向北方走去。


    雒陽大學的校址靠近城區邊緣,再往北方,就是農田和荒地的交接處了,走了大約四五裏,前方開始出現稀疏的樹林。一群群烏鴉矗立在樹枝上,,見到李重這個不速之客,立即鼓噪起來,哇哇的叫聲令人心煩不已。


    李重揉了個雪團,對準一隻烏鴉打了過去,卻引來更加煩躁的叫聲,不過敗家貓衝著樹上的烏鴉嘶吼兩聲,就嚇得烏鴉四處亂飛了。


    李重摸著下巴想了想,覺得敗家貓應該是經常拿這些烏鴉打牙祭,震懾力這才比自己強。


    不要懷疑貓上樹的本領,傳說中貓頭鷹就是貓和老鷹的混血兒。


    又走了一會,李重就發現有些不對了,四周的天地元氣竟然慢慢濃鬱起來。難道前麵有天靈地寶,李重頓時高興起來,昨天瞎編了一下午,終於等到報應了……不對,是好人有好報才對。


    一邊走李重一邊細細感受,卻忽然發現一個問題。


    按理說天地元氣屬於無屬性的,不陰不陽,中正平和,但這裏的天地元氣竟然有種肅殺之意。


    肅殺之氣不是置身其中就感到麵如刀割,這是一種玄妙的感覺,普通人是感覺不到的。李重能感覺得到,是因為李重對天地元氣十分敏感。


    李重頓時不敢往前走了,能散發出這種肅殺之氣的家夥,肯定修為高深,李重可不想上去打照麵。萬一是敵非友的話,估計就迴不來了。


    見到李重駐足不前,敗家貓衝著李重一陣擠眉弄眼,李重看的頭暈腦脹,這不會說話真叫人無語,平時還行,一到複雜情況就抓瞎。敗家貓喵了一陣,也沒有辦法,隻能跑過來扯李重的褲腳。


    李重猶豫了一下,覺得敗家貓應該不會害自己,再說了,這世界上哪有那麽多妖怪,偏趕上自己就遇見一個。於是李重繼續跟著敗家貓往前走,終於來到一個相對高聳的荒地,敗家貓停下腳步。


    不到十米的高地上狂風亂舞,四周沒有一根雜草,就連積雪都被吹得一幹二淨,乍一看,就像是掃過一樣。


    天地靈氣的濃度也到了頂點,站在原地,李重感到十分舒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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