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突發的事件
說起來事情的起因也並不複雜。一家人三兄弟,老二結婚後分家,由於其父之前是一個小包工頭,多少掙了一些家產,考慮到老三尚未結婚,分家時其父就將家產多留了一份給老三,並且老三繼續和父母生活在一起。對於這樣的分配,老大覺得不公平,特別是大媳婦更是心中不服,認為現有這些家產的形成,很大程度是靠著自己娘家的影響掙得的,並且自己為此也付出了不少,如果要分家,自己應該得大份。老三盡管小沒有成家,但一直在讀書,沒有為家裏盡一點責任,因此大媳婦一再要求重新分配家產,至少也應該是平分。其父堅持不變,一直就性格潑辣悍戾、稱強好勝的大媳婦認為公公不尊重她,開始時是借罵老大指桑罵槐,在婆婆娘說了一句“老三還小,以後花錢的地方還多”的話後,大媳婦趁勢就又哭又鬧,說是嫁過來以後就受欺負,自己不知吃了多少苦,受了多少累,受了好多氣,卻得不到一點認可。老大一直就老實忠厚,平時都是聽媳婦的,媳婦怎麽說他就怎麽聽,也不知什麽原因這一次卻突然強硬了起來,見媳婦確實鬧得不象話,就過去狠狠地打了自己媳婦一耳光。平時從來沒有受過氣的大媳婦哪裏受得了這一耳光,從地上爬起來,衝到門背後麵操起一根木棍就朝老大打去,當時婆婆娘就在老大身邊,老大沒有注意到自己的媳婦拿著木棍朝自己衝來,婆婆娘正好看見,很自然地衝向前去護住老大,結果大媳婦手中的棍子沒有打在老大身上,而是剛好打在婆婆娘的後腦勺上,婆婆娘當時就暈了過去,最後在送醫院的途中死去。
在農村,殺人償命是一直以來的觀念,大媳婦後來被法院判死緩,老二、老三都不服,認為是大媳婦娘家買通了法院,法官貪贓枉法,判決太輕。因為大媳婦娘家有些勢力,平時在村裏趾高氣揚,頤指氣使,村裏人都很討厭,這一次出了這個人命案後,並且命案家人不服,村裏人也覺得有問題,認為是大媳婦的娘家多方打點、運作的結果,紛紛打抱不平。其父到縣城上訪,在縣法院門口與門衛推搡的過程中,不慎從台階上摔了下去,後腦勺正好磕在台階坎上,也是命該如此,還來不及送醫院就當場死去。此事很快傳遍了全縣城,本來對死者的大媳婦判死緩的事人們就有看法,對縣法院有意見,認為是大媳婦娘家拿錢買命,法院是貪官,現在死者又在縣法院門口被法院人員推搡致死,人們就更為不滿。很快看熱鬧的、打抱不平的,在很短的時間裏就在縣法院辦公大樓及其所在街道聚集了上萬人,當天夜裏聚集的人員有所減少。
當時正好在河津縣調研的市委副書記、市長闕如,想到自己既然在縣上,不可能在事件發生後離開,就參與對事件的處置,當時提出要先火化屍體,再處理問題。對此,家屬不滿,其他人員也覺得這樣處理是縣上不負責,是草菅人命,是想把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縣上提出的這種處理意見很快就傳到了社會上,第二天人們又重新聚集,不僅縣法院所在的街道聚集了一兩萬人,縣委、縣政府、縣公安局、縣法院辦公樓所在地的街道也被圍得水泄不通,常駐人口加上流動人口本來隻有十多萬人的縣城,幾個地方聚集起來的人員加起來可能就達到四五萬。同時,縣城外甚至縣外的人聽到此事後,也不斷湧向津河縣,絡上還有人發起倡議,成立聲援團,國外的個別媒體也趁機炒作,希望把事情搞大。至此,當事人家屬已經不能自主了。
由於縣上遲遲拿不出讓群眾滿意的處理結果,有人趁機衝進縣政府辦公大樓,縣公安局辦公大樓前的人群中也出現異常舉動,開始時有人往辦公樓裏扔空瓶子,後來就有人扔裝有汽油的瓶子,引燃了公安局二樓辦公室裏麵的東西。趁混亂,之前被公安部門處理過的一些對社會有不滿情緒的人員開始起哄,並推翻停在辦公大樓前的幾輛警車,並利用冒出來的汽油引燃了警車。由於汽車燃燒時引起爆炸,致傷了一些人。爆炸使得擁擠在縣公安局大院裏的人群突然之間慌忙往外湧,由於大門被堵,瞬間不可能疏散那麽多人,往外擠的人相互之間發生踩踏,喊的喊,叫的叫,縣公安局大院內外一片混亂,擁擠踩踏中,又致死幾人,致傷幾十人。聚焦在其他幾個地方的人聽說在縣公安局又發生了人員死傷,並且發生了爆炸,也馬上驚慌起來,一時間整個津河縣城裏可以說是群情洶洶,人心惶惶,到處是看熱鬧的人,到處看熱鬧的人又都惶恐不安,擔心又發生類似的擁擠踩踏甚至爆炸事件,並且幾處被圍的地方又發生了一些不同程度的騷亂,有人便趁機到一些商店賓館打砸搶劫。市上派出了周圍縣的所有警察,但由於聚集的人員太多,並且集中點有好幾個,根本無法控製局麵,最後由省委、省政府直接出麵,從省上和附近市調集大量警察和武警戰士趕到津河縣,省委分管政法工作的副書記也親自帶隊趕赴津河縣處置此事,中央也派出的工作組也直接到寧秀協助處理此事。整個事件前後共持續了六七天時間,最後以重審死者大媳婦案子、免去縣法院院長職務,法院推搡死者的當事人刑拘、以縣政府名義賠償死者並給予死者家屬補助經費共計一百五十萬元、相應賠償其他在事件中的死傷人員、明確答複不處理此次事件中的騷亂製造者等措施才初步平息此事。
事後,省委、省政府對此次事件做出如下處理:津河縣委、縣政府的兩個主要領導免職調離;分管政法工作的縣委副書記撤職並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認可撤消縣法院院長職務的處理意見,由縣人大按照法定程序辦理;給予市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市委副書記、市長闕如參與現場處理不力,給予黨內警告處分,並在處分後不久即調省政府地方誌辦公室任常務副主任。雖然保留了原級別待遇,但卻是降職使用。市委書記雲萬裏盡管在此次事件中沒有受到任何處理,但原來風聞他將被提拔到周邊省任副省長的傳聞也嘎然無聲了。有老百姓就說:“看來這雲萬裏的官運不濟呀,看到好運就要落到他頭上,最後卻象他的名字一樣——雲在頭上,運卻飄到了萬裏之外。”<
說起來事情的起因也並不複雜。一家人三兄弟,老二結婚後分家,由於其父之前是一個小包工頭,多少掙了一些家產,考慮到老三尚未結婚,分家時其父就將家產多留了一份給老三,並且老三繼續和父母生活在一起。對於這樣的分配,老大覺得不公平,特別是大媳婦更是心中不服,認為現有這些家產的形成,很大程度是靠著自己娘家的影響掙得的,並且自己為此也付出了不少,如果要分家,自己應該得大份。老三盡管小沒有成家,但一直在讀書,沒有為家裏盡一點責任,因此大媳婦一再要求重新分配家產,至少也應該是平分。其父堅持不變,一直就性格潑辣悍戾、稱強好勝的大媳婦認為公公不尊重她,開始時是借罵老大指桑罵槐,在婆婆娘說了一句“老三還小,以後花錢的地方還多”的話後,大媳婦趁勢就又哭又鬧,說是嫁過來以後就受欺負,自己不知吃了多少苦,受了多少累,受了好多氣,卻得不到一點認可。老大一直就老實忠厚,平時都是聽媳婦的,媳婦怎麽說他就怎麽聽,也不知什麽原因這一次卻突然強硬了起來,見媳婦確實鬧得不象話,就過去狠狠地打了自己媳婦一耳光。平時從來沒有受過氣的大媳婦哪裏受得了這一耳光,從地上爬起來,衝到門背後麵操起一根木棍就朝老大打去,當時婆婆娘就在老大身邊,老大沒有注意到自己的媳婦拿著木棍朝自己衝來,婆婆娘正好看見,很自然地衝向前去護住老大,結果大媳婦手中的棍子沒有打在老大身上,而是剛好打在婆婆娘的後腦勺上,婆婆娘當時就暈了過去,最後在送醫院的途中死去。
在農村,殺人償命是一直以來的觀念,大媳婦後來被法院判死緩,老二、老三都不服,認為是大媳婦娘家買通了法院,法官貪贓枉法,判決太輕。因為大媳婦娘家有些勢力,平時在村裏趾高氣揚,頤指氣使,村裏人都很討厭,這一次出了這個人命案後,並且命案家人不服,村裏人也覺得有問題,認為是大媳婦的娘家多方打點、運作的結果,紛紛打抱不平。其父到縣城上訪,在縣法院門口與門衛推搡的過程中,不慎從台階上摔了下去,後腦勺正好磕在台階坎上,也是命該如此,還來不及送醫院就當場死去。此事很快傳遍了全縣城,本來對死者的大媳婦判死緩的事人們就有看法,對縣法院有意見,認為是大媳婦娘家拿錢買命,法院是貪官,現在死者又在縣法院門口被法院人員推搡致死,人們就更為不滿。很快看熱鬧的、打抱不平的,在很短的時間裏就在縣法院辦公大樓及其所在街道聚集了上萬人,當天夜裏聚集的人員有所減少。
當時正好在河津縣調研的市委副書記、市長闕如,想到自己既然在縣上,不可能在事件發生後離開,就參與對事件的處置,當時提出要先火化屍體,再處理問題。對此,家屬不滿,其他人員也覺得這樣處理是縣上不負責,是草菅人命,是想把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縣上提出的這種處理意見很快就傳到了社會上,第二天人們又重新聚集,不僅縣法院所在的街道聚集了一兩萬人,縣委、縣政府、縣公安局、縣法院辦公樓所在地的街道也被圍得水泄不通,常駐人口加上流動人口本來隻有十多萬人的縣城,幾個地方聚集起來的人員加起來可能就達到四五萬。同時,縣城外甚至縣外的人聽到此事後,也不斷湧向津河縣,絡上還有人發起倡議,成立聲援團,國外的個別媒體也趁機炒作,希望把事情搞大。至此,當事人家屬已經不能自主了。
由於縣上遲遲拿不出讓群眾滿意的處理結果,有人趁機衝進縣政府辦公大樓,縣公安局辦公大樓前的人群中也出現異常舉動,開始時有人往辦公樓裏扔空瓶子,後來就有人扔裝有汽油的瓶子,引燃了公安局二樓辦公室裏麵的東西。趁混亂,之前被公安部門處理過的一些對社會有不滿情緒的人員開始起哄,並推翻停在辦公大樓前的幾輛警車,並利用冒出來的汽油引燃了警車。由於汽車燃燒時引起爆炸,致傷了一些人。爆炸使得擁擠在縣公安局大院裏的人群突然之間慌忙往外湧,由於大門被堵,瞬間不可能疏散那麽多人,往外擠的人相互之間發生踩踏,喊的喊,叫的叫,縣公安局大院內外一片混亂,擁擠踩踏中,又致死幾人,致傷幾十人。聚焦在其他幾個地方的人聽說在縣公安局又發生了人員死傷,並且發生了爆炸,也馬上驚慌起來,一時間整個津河縣城裏可以說是群情洶洶,人心惶惶,到處是看熱鬧的人,到處看熱鬧的人又都惶恐不安,擔心又發生類似的擁擠踩踏甚至爆炸事件,並且幾處被圍的地方又發生了一些不同程度的騷亂,有人便趁機到一些商店賓館打砸搶劫。市上派出了周圍縣的所有警察,但由於聚集的人員太多,並且集中點有好幾個,根本無法控製局麵,最後由省委、省政府直接出麵,從省上和附近市調集大量警察和武警戰士趕到津河縣,省委分管政法工作的副書記也親自帶隊趕赴津河縣處置此事,中央也派出的工作組也直接到寧秀協助處理此事。整個事件前後共持續了六七天時間,最後以重審死者大媳婦案子、免去縣法院院長職務,法院推搡死者的當事人刑拘、以縣政府名義賠償死者並給予死者家屬補助經費共計一百五十萬元、相應賠償其他在事件中的死傷人員、明確答複不處理此次事件中的騷亂製造者等措施才初步平息此事。
事後,省委、省政府對此次事件做出如下處理:津河縣委、縣政府的兩個主要領導免職調離;分管政法工作的縣委副書記撤職並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認可撤消縣法院院長職務的處理意見,由縣人大按照法定程序辦理;給予市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市委副書記、市長闕如參與現場處理不力,給予黨內警告處分,並在處分後不久即調省政府地方誌辦公室任常務副主任。雖然保留了原級別待遇,但卻是降職使用。市委書記雲萬裏盡管在此次事件中沒有受到任何處理,但原來風聞他將被提拔到周邊省任副省長的傳聞也嘎然無聲了。有老百姓就說:“看來這雲萬裏的官運不濟呀,看到好運就要落到他頭上,最後卻象他的名字一樣——雲在頭上,運卻飄到了萬裏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