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本書總算完了,在最後,我想說,這文章本來隻有前麵八章,是我當一個小故事寫的,隻是有一天,一個編輯給我說,幾萬字的還叫小說啊?我突然就想把這個故事寫成長篇,於是,就動筆了。前麵的我並沒有修改,有很多朋友給我說,是不是寫散文呢,我笑,說實話,寫散文是亦可善長,也是亦可最愛寫的,可是,人就是要不斷嚐試,記得有本書裏說,散文是享受,寫長篇才是做功課,我就想試試自己能不能堅持,嗬嗬,就有了這個並不精彩的故事。

    兩個月零十天,不算長也不算短,我寫出了十九萬字,雖然看的人很少,雖然收藏推薦幾乎沒有,但是我還是很欣慰,因為,我做到了,在一些親們的支持下,我做到了把一書寫完,並沒有半途而廢,我覺得,我很滿足。

    看到過很多寫手為收藏傷心急切,自己也有過那樣的日子,突然覺得,原來寫字,不僅僅是寫字那麽簡單,這裏邊摻雜了太多的水和雜質,有一天,我靜靜的想,我寫字為了什麽,最後我明白了,隻要寫完,我就是成功,那麽,那些不斷變化的數字,就對我的意義小了很多,當然,不是說不在乎,特別是有人看了我的書,和我討論書中人物的時候,我開心的要死,我覺得有人看到了自己的夢,而且走到夢裏來,與我一起夢,對我,這就是幸福,在這裏謝謝親們了!鞠躬!

    寫文,特別是這個文,是我小時候經常幻想的,本來還有很多東西,可不知道怎麽的,它們就象一串珠子斷了線,紛紛四散,跳躍到了一些夢的角落,不肯出來了,它們嚷嚷著,要有自己的小窩,我想這樣更好,就順水推舟,結文了!

    故事不夠精彩,也不夠跌宕,說實話,我自己也很不滿意,因此,我特別要對那些仍舊看下去的親說聲:對不起,我會努力,努力在下一本裏寫得更好,不僅要自己滿意,更要讓大家喜歡!

    今天,看著這長達145頁的文檔,我無語了,我不知道親們是如何堅持看下來的,說實話,我覺得你們了不起!嗬嗬,這是真心話!

    最後,推薦一下自己的新文——《我的警花王妃》

    簡介:

    孟可妍,做一名女刑警,在現代也算玩的風聲水起,不就抓捕嗎,怎麽就一下穿了,居然還烏龍的穿到監獄!

    總算出來了,又被帥哥迷得忘記了東南西北,不過一撞,居然“失身”於美男。

    唉,一個帥也就罷了,怎麽那麽多帥哥?

    於是,抓捕行動開始,皇帝。王爺。大俠,統統舉起手來!——不是抓捕嗎?怎麽是非女警成了妃?原來,好色成疾也有落入他人之手的一天啊!

    他,一朝之主,晟國之帝,陰狠淩厲,手腕高明,滅敵於彈指間,還不忘記笑言,煞血飲春秋方顯龍威,如此冷酷之人,怎麽會在那個小女子無視的目光裏動搖了自己的信心?錯覺罷了!隻是,竟敢將不屑的眼神置於龍身,那就別怪龍身壓你了!

    她挑眉:“皇帝有什麽了不起,逼急了連你也吃!”他,皇上的弟弟,無心於政治,喜歡逍遙自在,長年躲在鳳舞山莊,皇天厚土來去如風,萬花叢中棲身,不沾片葉入心,總是號稱我是無賴我怕誰,可是沒想到在大街上被一奇怪女子一撞,居然在她好色的目光裏心生旖旎,無賴遇上色女,誰比誰堅定?

    她眯著眼嘿嘿直樂:“都是玩家,誰玩誰不行啊?”他,江湖大俠,目空一切,亦正亦邪,我行我素,視天下女子如無物,輕蔑的表示,女子,不過是俗男的玩物,他出塵之仙,絕不近身。可是,沒想到,某一天,竟然有一女子在他閉關時,將他摸了個遍,摸也罷了,還上下其舌,舔了個不亦樂乎!他怒吼:賤人,拿命來!

    她恐慌的後退:“我以為是雕像啊,隻是試試熱不熱!你別兇啊,大不了你舔迴去就是!”他,一介平民,出入於商市,效命於金銖之下,多年的摸爬滾打,狐狸般的精明讓天下商家傾服,哪裏來的野女子,大言不慚的說賭經商,輸了為奴,好吧,放馬過來,怕你不成!隻是,做奴的滋味真不好受,替人賺錢也還罷了,怎麽還要上身按摩,忘記他是男人了麽?

    她慵懶的扭腰:“小德子,揉腰啊!……咦?你怎麽眼紅紅的?還會冒火?”夢非夢,情非情,纏纏綿綿似是空。

    佛得渡,己心殘。

    孤影輕弄,醉煞旁龕。

    念,念,念!

    言無心,淡如煙,春花無色人已偏。

    不論前,語闌珊。

    未得關問,拋盡紅顏。

    攔,攔,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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