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麗絲手底下的直屬封臣總共有著五十多人,其中子爵封臣有著五名,男爵有著二十三名,勳爵封臣有著三十名。
所有封臣的隊伍人數加起來高達四千多人,外加愛麗絲自己帶來的兩千多人,這次瓊斯家族投入的總兵力足有六千多人,雖然這六千多人裏很多農奴都其實算不上士兵,不過這卻也是聚集了整個瓊斯領超過大半的軍事力量。
就連愛麗絲兩千多人的隊伍中也都是瓊斯家族的精銳,其中有著500名玫瑰騎士,1200名的精銳步兵,外加300多人的普通衛兵,最後還有四百多名負責後勤的普通農奴。
玫瑰騎士不用說,這就是瓊斯家族的底蘊,不說稱號騎士的培養需要花費多少錢財,就是聚集500匹戰馬,以及訓練如此多善戰的騎兵,那也是需要花費海量的資源。
而1200名精銳步兵雖然不比玫瑰騎士團,但他們的實力也不容小虛,這1200名步兵隻有兩個兵種,其一就是長弓手,總共200人,培養一名合格的長弓手至少需要兩到三年的時間,光是這200名長弓手的訓練就需要消耗大量的長弓箭矢,是沒有任何一個小貴族能養得起如此數量的長弓手的。
其二就是長槍兵,總共1000人,每100人為一個方陣,長槍手作為每個大貴族手底下真正的步兵主力,裝備有著鎖子甲皮甲還有頭盔,外加一根四米多長長槍。
在戰場上,除了騎兵,爆發正真大決戰的時候,步兵方陣的勝敗能決定這場戰爭的勝敗。
而最後剩餘的300名普通衛兵,雖然算不上精銳,但是他們比上不足,比下卻是沒有任何問題,這些衛兵絲毫不會比格維斯他們手底下的衛兵差。
甚至有些小貴族因為舍不得花錢買裝備,手底下的衛兵還比不上瓊斯家族這300名用來做輔助的衛兵,這些衛兵都是長劍手,攻打城池和城堡的時候,就是他們的用武之地。
……
當出征的隊伍行進了兩個小時以後,格維斯才明白,自己還是太天真了。
原本他還想著能在路上欣賞自己便宜老婆的容顏來解悶,卻是沒想到,從中午大軍停歇吃過午飯以後,就再也沒有見過自己的便宜老婆,因為愛麗絲已經從騎馬改換成了乘坐馬車。
同樣是馬車,愛麗絲乘坐的馬車可比帕特的卻是不知豪華了多少倍,光是空間擠下四五個人一點都不成問題。
看著身旁豪華的馬車,格維斯滿臉苦澀,想了許久,終究還是騎著獨角獸來到了愛麗絲的馬車旁,在眾人詫異的目光中對著馬車裏的愛麗絲說道:“愛麗絲,你這馬車這麽寬敞,要不讓我擠一擠?”
格維斯倒不是怕累,隻是他朝著隊伍後方看去,好些年輕的貴族都是坐在馬車上的,隻有像甘道夫這種老貴族,才一絲不苟的騎著戰馬。
雖然那些年輕貴族的馬車都是運貨的那種,並沒有頂棚什麽的,但是那完全沒有裝載貨物的馬車卻足夠容納一個人舒服的躺在上麵,同時在馬車上鋪墊一些軟墊,減少馬車的震動,這簡直就是享受。
格維斯現在不光怪自己沒有經驗,更是怪自己太耿直,竟然將所有馬車裝的滿滿當當,也不知道多安排一輛馬車讓自己坐一下。
格維斯的話問話落下半天,卻是沒有聽到馬車內傳來任何迴應。
終究是在總目睽睽之下,格維斯也隻能閉上了嘴巴,看看晚上安營紮寨的時候能不能搞來一輛馬車乘坐。
……
十天之後,格維斯一行六千多人的隊伍終於見到了遠方地平線上出現一座巨城,當見到這座巨城以後,所有的士兵臉上都不由露出了欣喜的笑容。
戰爭中除了在戰場上廝殺會讓人恐懼,其實這樣風餐露宿的長途跋涉也是對士兵們的一種煎熬。
特別是步兵,他們這一路走來,腳下走出血泡的比比皆是,每天晚上格維斯都能聽到自己手底下好些醫護隊的女孩和普通衛兵在帳篷裏發出痛苦的哼哼唧唧聲。
格維斯自己倒是還好,在第一天騎著獨角獸趕了一段路後,後麵幾天他都是躺在馬車上趕路的。
這馬車不是別人送的,而是他花了1枚金幣買的。
馬是最普通的老馬,馬車倒是嶄新的,不過也是載貨的那種。
這樣的一輛馬車在平日裏隻需要花30個銀幣就能拿下,但是格維斯現在卻是整整花費了一枚金幣。
為什麽會賣得如此之貴?
這個事情說起來就讓格維斯咬牙切齒,因為他遇到了坐地起價的奸商。
原來每年都會有一些像格維斯這樣毫無經驗的愣頭青的加入南征大軍。
在半路上受不了苦,或者見到了其他人的模樣,也想要尋找馬車乘坐,這些奸商就乘機兜售帶來的馬車。
出發時的第一天晚上,格維斯找到帕特等人,想要問問有沒有多餘的馬車,自己想要購買或者暫借,很快帕特等人就將那個乘機兜售馬車的小貴族介紹給了格維斯。
這名小貴族隻是一名勳爵,不過他的父親卻是一名男爵,也是愛麗絲的封臣。
一名勳爵征召令的人數下限是30人,這個勳爵卻是帶來了六十人,全都是清一色的農奴,除了這60名農奴外,還有30輛馬車。
這樣的操作當場就讓格維斯驚歎,真特麽的是人才。
原本格維斯提出購買馬車的時候,這勳爵開價1金幣30銀幣,最後聽說了格維斯伯爵大人丈夫的頭銜,這才抹掉了零頭。
1金幣還別嫌貴,很多年輕小貴族都排著隊購買,當格維斯前去購買的時候,這勳爵的三十輛馬車已經隻剩10輛,格維斯最後也隻能咬著牙齒買了下來。
……
隨著格維斯等人繼續前進,當眾人越過一個低矮的山坡以後,前方巨城的完整樣貌落入了他們的眼中。
隻見巨城四四方方,規模雖然沒有臨冬城大,不過巨城的城牆卻是比臨冬城有過之而無不及,
此刻的巨城外更是已經密密麻麻地駐紮了數不清的帳篷,這些帳篷綿延十多裏,俗話說,人一滿萬,無邊無際,這一刻讓格維斯真正見識到了冷兵器時代戰爭的別樣美。
下方的營地中至少已經有著四五萬的軍隊駐紮。
此刻愛麗絲也已經從馬車上走了出來,騎上了自己的戰馬,朝著前方的巨城看去。
“這裏就是榮耀之城,吉恩公國最重要的防線,隻要出了榮耀之城,就是奧爾本公國,一馬平川的衝擊大平原!”
愛麗絲這句話像是感歎,也像是對格維斯說的。
格維斯抬眼朝著遠方再次望去,這榮耀之城兩邊都是高聳的山脈,一直綿延到地平線的盡頭,而榮耀之城恰好就在山脈唯一的缺口中間,這座巨城就仿佛一顆頑石,牢牢的鎖住了吉恩公國與奧爾本公國的必經之路。
其實不用愛麗絲出口,格維斯也有這個榮耀之城的詳細情況。
這榮耀之城對於吉恩公國有著重要的意義,所以在貴族學校也是著重做了講解。
榮耀之城的名字其實是在三十多年前才更改的,因為每年吉恩公國都會進行南征,每年的南征中都會有著眾多功勳卓越之人在這裏被冊封成為貴族領主,所以久而久之,這裏就成為了名副其實的榮耀之城。
隻要踏上這裏,走出山脈,就很有可能真的獲得前所未有的榮耀。
當格維斯等人在緩坡上駐足的時候,下方營地外圍的遊騎兵也已經發現了他們一行人,馬上有著幾十騎調轉方向,策馬朝山坡上狂奔而來。
“愛麗絲·瓊斯大人,歡飲您的到來!我是國王陛下此次南征的後勤主管查克拉,您的駐紮營地已經劃分好,請您跟著我來!”
當這些騎兵靠近以後,一名身材肥胖,並沒有穿著甲胄的胖子對著愛麗絲點頭致意道。
不過這名胖子並沒有翻身下馬,說話和點頭致意都是坐在馬匹上完成的。
格維斯看向了這個自稱後勤主管的查克拉,華貴絲綢質地的衣服上有著三四塊徽章,雖然格維斯不知道那些徽章代表著什麽,不過很顯然,這胖子在國王手下也是個舉足輕重的人物,這樣才會有足夠的底氣在愛麗絲麵前都沒有下馬行禮。
“多謝查克拉主管,那就請你帶路吧!”
愛麗絲語氣沒有波瀾,俏麗的臉上依然高傲冰冷,隻是略微點頭,算是對查克拉行的迴應禮。
查克拉沒有在乎愛麗絲的態度,反倒是那目光在格維斯身上停留了片刻,更準確的說是格維斯身下的獨角獸上。
查克拉的眼神停留片刻以後,再次對愛麗絲微微行了一禮,然後轉身在前方為他們一行人帶路,朝著山坡下幾裏外的龐大營地緩緩而去。
所有封臣的隊伍人數加起來高達四千多人,外加愛麗絲自己帶來的兩千多人,這次瓊斯家族投入的總兵力足有六千多人,雖然這六千多人裏很多農奴都其實算不上士兵,不過這卻也是聚集了整個瓊斯領超過大半的軍事力量。
就連愛麗絲兩千多人的隊伍中也都是瓊斯家族的精銳,其中有著500名玫瑰騎士,1200名的精銳步兵,外加300多人的普通衛兵,最後還有四百多名負責後勤的普通農奴。
玫瑰騎士不用說,這就是瓊斯家族的底蘊,不說稱號騎士的培養需要花費多少錢財,就是聚集500匹戰馬,以及訓練如此多善戰的騎兵,那也是需要花費海量的資源。
而1200名精銳步兵雖然不比玫瑰騎士團,但他們的實力也不容小虛,這1200名步兵隻有兩個兵種,其一就是長弓手,總共200人,培養一名合格的長弓手至少需要兩到三年的時間,光是這200名長弓手的訓練就需要消耗大量的長弓箭矢,是沒有任何一個小貴族能養得起如此數量的長弓手的。
其二就是長槍兵,總共1000人,每100人為一個方陣,長槍手作為每個大貴族手底下真正的步兵主力,裝備有著鎖子甲皮甲還有頭盔,外加一根四米多長長槍。
在戰場上,除了騎兵,爆發正真大決戰的時候,步兵方陣的勝敗能決定這場戰爭的勝敗。
而最後剩餘的300名普通衛兵,雖然算不上精銳,但是他們比上不足,比下卻是沒有任何問題,這些衛兵絲毫不會比格維斯他們手底下的衛兵差。
甚至有些小貴族因為舍不得花錢買裝備,手底下的衛兵還比不上瓊斯家族這300名用來做輔助的衛兵,這些衛兵都是長劍手,攻打城池和城堡的時候,就是他們的用武之地。
……
當出征的隊伍行進了兩個小時以後,格維斯才明白,自己還是太天真了。
原本他還想著能在路上欣賞自己便宜老婆的容顏來解悶,卻是沒想到,從中午大軍停歇吃過午飯以後,就再也沒有見過自己的便宜老婆,因為愛麗絲已經從騎馬改換成了乘坐馬車。
同樣是馬車,愛麗絲乘坐的馬車可比帕特的卻是不知豪華了多少倍,光是空間擠下四五個人一點都不成問題。
看著身旁豪華的馬車,格維斯滿臉苦澀,想了許久,終究還是騎著獨角獸來到了愛麗絲的馬車旁,在眾人詫異的目光中對著馬車裏的愛麗絲說道:“愛麗絲,你這馬車這麽寬敞,要不讓我擠一擠?”
格維斯倒不是怕累,隻是他朝著隊伍後方看去,好些年輕的貴族都是坐在馬車上的,隻有像甘道夫這種老貴族,才一絲不苟的騎著戰馬。
雖然那些年輕貴族的馬車都是運貨的那種,並沒有頂棚什麽的,但是那完全沒有裝載貨物的馬車卻足夠容納一個人舒服的躺在上麵,同時在馬車上鋪墊一些軟墊,減少馬車的震動,這簡直就是享受。
格維斯現在不光怪自己沒有經驗,更是怪自己太耿直,竟然將所有馬車裝的滿滿當當,也不知道多安排一輛馬車讓自己坐一下。
格維斯的話問話落下半天,卻是沒有聽到馬車內傳來任何迴應。
終究是在總目睽睽之下,格維斯也隻能閉上了嘴巴,看看晚上安營紮寨的時候能不能搞來一輛馬車乘坐。
……
十天之後,格維斯一行六千多人的隊伍終於見到了遠方地平線上出現一座巨城,當見到這座巨城以後,所有的士兵臉上都不由露出了欣喜的笑容。
戰爭中除了在戰場上廝殺會讓人恐懼,其實這樣風餐露宿的長途跋涉也是對士兵們的一種煎熬。
特別是步兵,他們這一路走來,腳下走出血泡的比比皆是,每天晚上格維斯都能聽到自己手底下好些醫護隊的女孩和普通衛兵在帳篷裏發出痛苦的哼哼唧唧聲。
格維斯自己倒是還好,在第一天騎著獨角獸趕了一段路後,後麵幾天他都是躺在馬車上趕路的。
這馬車不是別人送的,而是他花了1枚金幣買的。
馬是最普通的老馬,馬車倒是嶄新的,不過也是載貨的那種。
這樣的一輛馬車在平日裏隻需要花30個銀幣就能拿下,但是格維斯現在卻是整整花費了一枚金幣。
為什麽會賣得如此之貴?
這個事情說起來就讓格維斯咬牙切齒,因為他遇到了坐地起價的奸商。
原來每年都會有一些像格維斯這樣毫無經驗的愣頭青的加入南征大軍。
在半路上受不了苦,或者見到了其他人的模樣,也想要尋找馬車乘坐,這些奸商就乘機兜售帶來的馬車。
出發時的第一天晚上,格維斯找到帕特等人,想要問問有沒有多餘的馬車,自己想要購買或者暫借,很快帕特等人就將那個乘機兜售馬車的小貴族介紹給了格維斯。
這名小貴族隻是一名勳爵,不過他的父親卻是一名男爵,也是愛麗絲的封臣。
一名勳爵征召令的人數下限是30人,這個勳爵卻是帶來了六十人,全都是清一色的農奴,除了這60名農奴外,還有30輛馬車。
這樣的操作當場就讓格維斯驚歎,真特麽的是人才。
原本格維斯提出購買馬車的時候,這勳爵開價1金幣30銀幣,最後聽說了格維斯伯爵大人丈夫的頭銜,這才抹掉了零頭。
1金幣還別嫌貴,很多年輕小貴族都排著隊購買,當格維斯前去購買的時候,這勳爵的三十輛馬車已經隻剩10輛,格維斯最後也隻能咬著牙齒買了下來。
……
隨著格維斯等人繼續前進,當眾人越過一個低矮的山坡以後,前方巨城的完整樣貌落入了他們的眼中。
隻見巨城四四方方,規模雖然沒有臨冬城大,不過巨城的城牆卻是比臨冬城有過之而無不及,
此刻的巨城外更是已經密密麻麻地駐紮了數不清的帳篷,這些帳篷綿延十多裏,俗話說,人一滿萬,無邊無際,這一刻讓格維斯真正見識到了冷兵器時代戰爭的別樣美。
下方的營地中至少已經有著四五萬的軍隊駐紮。
此刻愛麗絲也已經從馬車上走了出來,騎上了自己的戰馬,朝著前方的巨城看去。
“這裏就是榮耀之城,吉恩公國最重要的防線,隻要出了榮耀之城,就是奧爾本公國,一馬平川的衝擊大平原!”
愛麗絲這句話像是感歎,也像是對格維斯說的。
格維斯抬眼朝著遠方再次望去,這榮耀之城兩邊都是高聳的山脈,一直綿延到地平線的盡頭,而榮耀之城恰好就在山脈唯一的缺口中間,這座巨城就仿佛一顆頑石,牢牢的鎖住了吉恩公國與奧爾本公國的必經之路。
其實不用愛麗絲出口,格維斯也有這個榮耀之城的詳細情況。
這榮耀之城對於吉恩公國有著重要的意義,所以在貴族學校也是著重做了講解。
榮耀之城的名字其實是在三十多年前才更改的,因為每年吉恩公國都會進行南征,每年的南征中都會有著眾多功勳卓越之人在這裏被冊封成為貴族領主,所以久而久之,這裏就成為了名副其實的榮耀之城。
隻要踏上這裏,走出山脈,就很有可能真的獲得前所未有的榮耀。
當格維斯等人在緩坡上駐足的時候,下方營地外圍的遊騎兵也已經發現了他們一行人,馬上有著幾十騎調轉方向,策馬朝山坡上狂奔而來。
“愛麗絲·瓊斯大人,歡飲您的到來!我是國王陛下此次南征的後勤主管查克拉,您的駐紮營地已經劃分好,請您跟著我來!”
當這些騎兵靠近以後,一名身材肥胖,並沒有穿著甲胄的胖子對著愛麗絲點頭致意道。
不過這名胖子並沒有翻身下馬,說話和點頭致意都是坐在馬匹上完成的。
格維斯看向了這個自稱後勤主管的查克拉,華貴絲綢質地的衣服上有著三四塊徽章,雖然格維斯不知道那些徽章代表著什麽,不過很顯然,這胖子在國王手下也是個舉足輕重的人物,這樣才會有足夠的底氣在愛麗絲麵前都沒有下馬行禮。
“多謝查克拉主管,那就請你帶路吧!”
愛麗絲語氣沒有波瀾,俏麗的臉上依然高傲冰冷,隻是略微點頭,算是對查克拉行的迴應禮。
查克拉沒有在乎愛麗絲的態度,反倒是那目光在格維斯身上停留了片刻,更準確的說是格維斯身下的獨角獸上。
查克拉的眼神停留片刻以後,再次對愛麗絲微微行了一禮,然後轉身在前方為他們一行人帶路,朝著山坡下幾裏外的龐大營地緩緩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