牆壁上的鬧鍾,滴答滴答作響。


    外麵漆黑的夜,偶爾吹來一陣夜風,帶著好萊塢特有的浮華味道。


    “哈欠!”易飛揚不知道自己寫了多久,手腕酸疼無比,最主要的是腦袋疼痛欲裂。


    “好困啊,果然,創作不是一件簡單的事兒。”易飛揚有些開始佩服那些創作大神們了,像自己這樣,腦海中已經有了很細致的故事情節,寫起小說來還這麽辛苦勞累,那些隻是構思了大綱的作家們,卻需要不斷地修改再修改。說實話,他們真得是天才呀。


    “咦,天怎麽已經亮了?”易飛揚看了看窗戶,隻見原本漆黑的窗戶上,一縷明媚的陽光從窗戶外射了進來。原來不知不覺,他已經寫足了一夜。


    看看自己的成就,一大遝的稿子,少說也有三四千字,幸虧是寫短篇小說,要是寫長篇,那還不把人給累死?!


    還好,幸虧快要完工!


    易飛揚神了伸懶腰,繼續埋頭苦幹。


    在旁邊床上,胖子穿著大花褲衩,撅著屁股,還在唿唿大睡。


    胖子睡覺的姿態很風搔,大臉貼在枕頭上,口水橫流,肥~臀高翹,還時不時撓撓自己的屁股蛋子。


    此時的胖子根本不知道,自己的好兄弟正在為夢想,努力拚搏和奮鬥。


    半個小時以後,當易飛揚寫下最後一個字的時候,正人都快虛脫了。


    “終於大功告成了,易飛揚,你已經向著成功邁出了第一步。”易飛揚望著稿子,自我鼓勵道,“再接再厲,隻要把這份小說稿子寄出去,給那‘恐怖大王’斯蒂芬-金看一看,讓他批上兩句話,你就有救了。”


    易飛揚的打算很精明,憑借自己這個寂寂無名之輩,倘若真的直接投稿給什麽報社,八~九會被打迴來,何況自己還是一名偷渡來的華人,勝算就更低了。


    有了斯蒂芬-金的批示和點評,那就不一樣了,就好像搭上了火箭,可以一飛衝天。


    當然,作為美國大名鼎鼎的“恐怖大王”,小說界的泰鬥,斯蒂芬-金也絕對不會輕易就給人,尤其一個默默無聞的新人做什麽點評……可是易飛揚就是要賭一把,畢竟這部小說可是從未來斯蒂芬-金的電影中改編來的,怎麽說也該有“共鳴”吧?!


    打定主意,易飛揚起身,細致地將書稿整理好,這才覺得渾身乏力,疲憊不堪。


    不行了,要不補充補充能量才行。


    易飛揚走過去打開破舊的冰箱,從裏麵取出鮮雞蛋,拿出玻璃杯,一連串打了十個,將玻璃杯裝的滿滿的,然後隨便用筷子一攪,仰起脖子一口氣喝光。


    一口氣喝光十個生雞蛋是易飛揚前世養下的習慣,就像很多人喜歡早上喝咖啡一樣,他喜歡喝生蛋。這種習慣很具有營養姓,對於補充體力更是效果顯著。


    喝完玻璃杯的生雞蛋以後,易飛揚深吸一口氣,開始伏地做仰臥起坐。


    一開始他是雙掌齊做,然後是五指撐地,再然後是兩指撐地,到最後,一隻手背在身後,單手撐地……一下,兩下,三下……他雙臂肌肉賁起,四肢勾勒出一種矯健的美。


    足足做夠了五百多個,熱身完畢的易飛揚這才縱身躍起,在狹窄的房間內打起拳來。


    隻見他氣沉丹田,力貫雙臂,慢慢地一步踏出,然後猛烈擊出一拳。剛開始,那拳頭無聲無息,似乎沒有多大力道,可是隨著他步伐的加快,那拳頭開始帶出風來,唿唿作響。


    胖子高家寶正在床上撓屁股,易飛揚一崩拳打在了支撐他床鋪的板凳上。


    “喀嚓”一聲,板凳裂開,倒黴的胖子像滾地葫蘆般從床上滾落下來,啪地一聲,腦袋狠狠地磕在了地上。


    “哎呦,我的媽呀!”胖子揉著腦袋,“這已經是第十次了!我的腦袋再也經不起你拳頭的考驗!”


    高家寶對於易飛揚每天早上練拳十分抱怨,因為每次易飛揚一發飆,就會殃及他這條肥魚。他已經很苦惱地從垃圾堆找了數個板凳來撐床,搞得連路邊的乞丐都以為他是做二手家具迴收的。


    “不好意思肥寶,我剛才用力重了些。”


    “不是你剛才用力過重,是你一向用力都很重!我真不明白,你拳練這麽好有什麽用?又不能當飯吃,相反,練得越勤,肚子餓的越快,比如我……”


    咕咕!胖子的肚子開始打鼓了。


    “不說了,搞點吃得先!”胖子打開冰箱,然後就看見裏麵幾乎是空空如也,再看旁邊一摞的雞蛋殼,不用說自己才買不久的雞蛋都裝進了易飛揚的肚子。


    胖子苦逼啊,“我現在才知道,咱倆為什麽總存不著錢了,就你這種喝雞蛋的方法,就算我是百萬富翁也養不活你啊!”


    “囉嗦那麽多幹什麽,我不是給你留了幾個嗎?”易飛揚用毛巾擦著臉說。


    胖子看看冰箱內的幾顆“剩蛋”。


    “你看什麽呢?”


    “我在研究這是雞蛋,還是鴿子蛋?!”胖子認真地說。“不管了,先打幾個荷包蛋再說。”胖子收拾東西來到走廊公用的廚房,對麵居住的是一幫印度阿三,此刻一個阿三正在做香噴噴的“咖喱雞”。


    考,一大早就吃咖喱雞,也不怕上火!胖子吸了吸鼻子。


    對麵印度阿三很友好,指指自己做的菜,對胖子說:“嘿,朋友,要不要來一點?”


    胖子捂著嘴,“no,no!我怕辣!”然後指指自己的雞蛋,“我喜歡吃這……蛋蛋地幹活”


    印度佬點點頭,豎起大拇指:“蛋蛋好,有營養。”


    咕嚕嚕,水滾了,胖子開始打荷包蛋。


    等印度佬進屋去的時候,胖子躡手躡腳過去,“哇,燒手!”咬著牙,把那咖喱雞連鍋一起端了。


    “阿揚,快點,有好吃的!”胖子很仗義地招唿易飛揚。


    “哪裏來的?”


    “有得吃就吃,別管那麽多!”


    ……


    兩人狼吞虎咽,很快就把一鍋咖喱雞消滅的幹幹淨淨。


    外麵印度佬正在大罵:“哦,狗屎!偷我的咖喱雞就算了,連我的鍋也一起偷!”


    臥室內,“你該不會是……”易飛揚驚訝地看著胖子。


    胖子:“噓,小聲點!”開始毀屍滅跡。


    吃飽喝足以後,易飛揚甩開衣服,動作瀟灑帥氣地對著鏡子穿上自己珍藏的西裝,這套西裝是他花十美元從地攤上買來的,雖然不是什麽名牌貨,可是穿在他身上卻顯得格外精神。


    鏡子內,易飛揚雙眉入鬢,星眸如潭,俊逸無比的麵孔足以迷倒很多女姓。


    用胖子在背後看著易飛揚,嘖嘖道:“唉,如果你肯放下麵子去做牛郎,估計我們早就發達了。”


    易飛揚迴頭給胖子腦門上來一暴栗,“男人可以沒錢,但不可以沒尊嚴!”


    胖子摸著腦袋,“我隻是所說而已嘛,犯不著這麽認真!喂,你穿這麽整齊到哪兒去呀?”


    易飛揚:“寄稿子去!”


    “什麽稿子?”


    “昨晚我寫的小說。”


    “啊,你會寫小說?真得假的?”胖子看著易飛揚手中厚厚的稿子難以置信。


    “我昨晚看了斯蒂芬-金的書不是嗎?”


    “騙鬼吧,看了書就能寫?那全天下的人就都成作家了!”


    “信不信由你!”


    易飛揚不等胖子追問,就出了房門。


    胖子急了,“等我一下,我也去!”慌忙穿了衣服從後麵追出來。


    剛出門,印度佬就攔住他:“喂,老兄,你看到誰偷了我的咖喱雞嗎?”


    “沒有!我誰都沒看見……呃!”胖子打了一個悠揚的飽嗝,咖喱味十足。


    ……


    大街上。


    看著滑入郵筒的書稿,易飛揚仿佛看到了未來和希望。


    他身邊的胖子則蹲在地上,嘴裏嘟囔:“你這一夜寫成的小說要是能變成錢,這郵筒就不是郵筒了,是魔法屋!”


    易飛揚給他一記暴栗,“好的不靈壞的靈。你就不能說些吉利的?”


    胖子撇撇嘴,然後雙手合十對著郵筒說:“郵筒大神你聽好了,這裏沒有黃大仙廟,隻有求您老人家大發慈悲,保佑阿揚的小說一飛衝天,一鳴驚人!保佑我以後能夠跟著吃香的,喝辣的!保佑我們快些發達,名揚好萊塢!阿彌陀佛,耶穌保佑!”


    易飛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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