浣花溪之所以叫浣花溪,當然這裏有著一條清澈的溪流。清澈的溪流並不少見,但是像這一條溪流清澈到如此地步的溪流,整個星球上也找不到幾條。這裏的溪流最淺的地方也有一米多深,可是卻依然看得清水底最小的一塊石頭,一條遊魚,甚至是那遊魚的胡須和鱗片。
這裏的水清澈得有些發藍,從遠處望去,就像是最最純淨的水晶,美得連最高清的相機也拍照不出來它美的十分之一,連最上乘的油彩也調配不出來它那美得讓人驚心動魄的顏色。這條溪流的旁邊,當然也有花。一方水土養育一方花,在這樣美到極點的溪流旁,生長著的花自然也美得讓人賞心悅目。
隨著季節的變換,這些美麗的花兒在涼風的吹拂下,嬌美的花瓣兒便一片兒一片兒落進那溪流裏,然後在清清溪水的流動下像一葉葉小船兒一樣不急不忙地飄向遠方。當飄落的花瓣兒鋪滿溪麵,不管是從近處還是遠處看,都是一條鋪滿花瓣兒的溪流,所以這溪流便叫浣花溪了。
因為這裏地處偏遠,人跡罕至,這浣花溪其實本來說沒有名字的,這樣的一個名字是路風給它起的。那一年,路風帶著龍之魂的隊員卻執行任務,路過這裏的時候不經意間發現了這裏,震驚於它無與倫比的美麗,便給這條溪流起了這樣一個名字,從某種意義上說,有了路風,這條溪流才有了名字。
這裏雖然很美,可是卻極為偏僻,地勢又極為險要,溪流的上麵,是一座山峰,山雖然並不十分高大,可是卻十分陡峭,而且裏麵布滿迷宮一樣的山洞,陌生人走進去要想出來,如果沒有先進的儀器幫助,都根本不可能,所以這裏絕對是適合隱藏很多人的一個處所。正是因為這個原因,在那次執行完任務以後,路風便帶著龍之魂的所有成員把家安在了這裏,這裏便是龍之魂的基地。
半年前,這裏最多的時候,曾經有二十八個人生活在這裏,人氣很是旺盛,可是隨著龍之魂的解散,絕大多數人都離開了這裏。現在的浣花溪,隻剩下了為數不多的六個人。現在,這六個人就在浣花溪流的旁邊,他們已經在這裏呆了很長一段時間裏,也許說該說的話早就已經說完了,所以他們現在都在沉默著。
在這六個人之中,有一個女子特別引人注目。她大約二十七八歲的樣子,身材頎長,麵容嬌美,眼神冷酷,留著剛剛蓋住耳朵的短發,顯得特別精煉。更讓人注目的是她渾身上下都是清一色的火紅皮衣,就連那鹿皮做成的皮靴也是火紅的,那火一樣燃燒著的皮衣並不寬大,而是把飽滿的胸部和渾圓的臀部以及細長的腿部緊緊包裹著,渾身上下玲瓏浮凸,給人一種說不出來的性感。
這個女子的名字和她衣服的顏色一樣,也帶著一個紅字,另一個字血雖然不帶紅字,意思卻一樣是紅色的,合起來叫血紅。在浣花溪,血紅是唯一的女性,可是卻沒有一個人會小看了她,因為在這裏,沒有人比她更善於刺殺。
血紅最常用的武器是一把軟劍,平時的時候誰也看不出來那把刺殺了至少九十八名個人的軟劍藏在哪裏,可是一旦需要的時候,那劍就會神奇地出現在她的手裏,在很多人還沒有看清她是如何出手的時候,那鋒利無比的劍尖及已經刺穿了對手的眉心咽喉或心髒。
事實上若是隻憑著這一把劍,血紅也不會那樣讓人敬重。在她的身上,還有讓人防不勝防的飛刀、毒針、袖箭等很多暗器,死在這些暗器之下的敵人也不知道有多少,就是龍之魂裏的人談及她也不知道藏在哪裏的暗器也都一個比一個頭大,更不用說是一般的對手了。因為刺殺高明,人又美豔,所以血紅除了這樣一個名字之外,還有另外一個名字——血玫瑰。
這個時候的血紅,坐在一塊高高的大石上,手托著香腮,出神地看著浣花溪遠遠流去的溪水以及溪水上隨著水流飄走的花瓣兒,眼神裏是一片空茫。她靜靜地坐在那裏,一動也不動。這個美豔的女子,當初龍之魂解散的時候,為什麽不肯離開這裏?此刻,她心裏在想什麽呢?
在血紅身後的不遠處,一個看上去很瘦弱的戴著厚厚眼睛的人正坐在地上,手裏拿著一款配置最高的平板電腦,在玩著被世界上的遊戲玩家公認的難度最大的遊戲md版《忍者武雷傳說》。由於他的手指實在是太快,看上去他的手指根本就沒有動,可是眼睛好的卻看得出他的手指一直在以變態的速度不停地動著。
玩了一會兒以後,他的小老鼠一樣的眼睛從平板電腦上移開,歎了一口氣,自言自語地說:“媽媽的,通關就這樣容易過,還難度最大的srpg呢!”
這個把很多人都望而卻步的《忍者武雷傳說》很容易就過了通關的變態家夥真名和血紅一樣,已經沒有人記得了,大家都叫他眼鏡。如果論打鬥功夫,眼鏡絕對不是浣花溪裏的高手,但是如果是論電腦技術,這家夥絕對是個天才。據說在他三歲的時候,就已經獨自建立了自己的網站,小學沒上完,就已經是國內的黑客高手了,初中沒上完,及已經拿到了國內黑客大賽的第三名,高中二年級的時候,便躋身於世界十大黑客之一的行列裏。
傳說,這家夥曾經成功進入過m國六角大樓的核心數據庫,還曾經黑過這個超級大國的官方軍事網站,讓另一個他不喜歡的國家的一顆軍事衛星衛星偏移了數百公裏的軌道。傳說不知真假,但是卻可以看出這家夥絕對是一個電腦世界裏的奇才,一朵難得的奇葩。
眼鏡是坐在地上的,也是倚在一堵牆上的,當眼鏡罵出那句媽媽的時候,他背部依著的那堵牆微微動了一下,一個小小的金黃色腦袋從牆上探出來,扭頭看著眼鏡說:“你小子就知道玩遊戲,也不找找咱們老大在哪裏,fuck!說不定老大這混蛋把咱們都忘了呢!”
這裏的水清澈得有些發藍,從遠處望去,就像是最最純淨的水晶,美得連最高清的相機也拍照不出來它美的十分之一,連最上乘的油彩也調配不出來它那美得讓人驚心動魄的顏色。這條溪流的旁邊,當然也有花。一方水土養育一方花,在這樣美到極點的溪流旁,生長著的花自然也美得讓人賞心悅目。
隨著季節的變換,這些美麗的花兒在涼風的吹拂下,嬌美的花瓣兒便一片兒一片兒落進那溪流裏,然後在清清溪水的流動下像一葉葉小船兒一樣不急不忙地飄向遠方。當飄落的花瓣兒鋪滿溪麵,不管是從近處還是遠處看,都是一條鋪滿花瓣兒的溪流,所以這溪流便叫浣花溪了。
因為這裏地處偏遠,人跡罕至,這浣花溪其實本來說沒有名字的,這樣的一個名字是路風給它起的。那一年,路風帶著龍之魂的隊員卻執行任務,路過這裏的時候不經意間發現了這裏,震驚於它無與倫比的美麗,便給這條溪流起了這樣一個名字,從某種意義上說,有了路風,這條溪流才有了名字。
這裏雖然很美,可是卻極為偏僻,地勢又極為險要,溪流的上麵,是一座山峰,山雖然並不十分高大,可是卻十分陡峭,而且裏麵布滿迷宮一樣的山洞,陌生人走進去要想出來,如果沒有先進的儀器幫助,都根本不可能,所以這裏絕對是適合隱藏很多人的一個處所。正是因為這個原因,在那次執行完任務以後,路風便帶著龍之魂的所有成員把家安在了這裏,這裏便是龍之魂的基地。
半年前,這裏最多的時候,曾經有二十八個人生活在這裏,人氣很是旺盛,可是隨著龍之魂的解散,絕大多數人都離開了這裏。現在的浣花溪,隻剩下了為數不多的六個人。現在,這六個人就在浣花溪流的旁邊,他們已經在這裏呆了很長一段時間裏,也許說該說的話早就已經說完了,所以他們現在都在沉默著。
在這六個人之中,有一個女子特別引人注目。她大約二十七八歲的樣子,身材頎長,麵容嬌美,眼神冷酷,留著剛剛蓋住耳朵的短發,顯得特別精煉。更讓人注目的是她渾身上下都是清一色的火紅皮衣,就連那鹿皮做成的皮靴也是火紅的,那火一樣燃燒著的皮衣並不寬大,而是把飽滿的胸部和渾圓的臀部以及細長的腿部緊緊包裹著,渾身上下玲瓏浮凸,給人一種說不出來的性感。
這個女子的名字和她衣服的顏色一樣,也帶著一個紅字,另一個字血雖然不帶紅字,意思卻一樣是紅色的,合起來叫血紅。在浣花溪,血紅是唯一的女性,可是卻沒有一個人會小看了她,因為在這裏,沒有人比她更善於刺殺。
血紅最常用的武器是一把軟劍,平時的時候誰也看不出來那把刺殺了至少九十八名個人的軟劍藏在哪裏,可是一旦需要的時候,那劍就會神奇地出現在她的手裏,在很多人還沒有看清她是如何出手的時候,那鋒利無比的劍尖及已經刺穿了對手的眉心咽喉或心髒。
事實上若是隻憑著這一把劍,血紅也不會那樣讓人敬重。在她的身上,還有讓人防不勝防的飛刀、毒針、袖箭等很多暗器,死在這些暗器之下的敵人也不知道有多少,就是龍之魂裏的人談及她也不知道藏在哪裏的暗器也都一個比一個頭大,更不用說是一般的對手了。因為刺殺高明,人又美豔,所以血紅除了這樣一個名字之外,還有另外一個名字——血玫瑰。
這個時候的血紅,坐在一塊高高的大石上,手托著香腮,出神地看著浣花溪遠遠流去的溪水以及溪水上隨著水流飄走的花瓣兒,眼神裏是一片空茫。她靜靜地坐在那裏,一動也不動。這個美豔的女子,當初龍之魂解散的時候,為什麽不肯離開這裏?此刻,她心裏在想什麽呢?
在血紅身後的不遠處,一個看上去很瘦弱的戴著厚厚眼睛的人正坐在地上,手裏拿著一款配置最高的平板電腦,在玩著被世界上的遊戲玩家公認的難度最大的遊戲md版《忍者武雷傳說》。由於他的手指實在是太快,看上去他的手指根本就沒有動,可是眼睛好的卻看得出他的手指一直在以變態的速度不停地動著。
玩了一會兒以後,他的小老鼠一樣的眼睛從平板電腦上移開,歎了一口氣,自言自語地說:“媽媽的,通關就這樣容易過,還難度最大的srpg呢!”
這個把很多人都望而卻步的《忍者武雷傳說》很容易就過了通關的變態家夥真名和血紅一樣,已經沒有人記得了,大家都叫他眼鏡。如果論打鬥功夫,眼鏡絕對不是浣花溪裏的高手,但是如果是論電腦技術,這家夥絕對是個天才。據說在他三歲的時候,就已經獨自建立了自己的網站,小學沒上完,就已經是國內的黑客高手了,初中沒上完,及已經拿到了國內黑客大賽的第三名,高中二年級的時候,便躋身於世界十大黑客之一的行列裏。
傳說,這家夥曾經成功進入過m國六角大樓的核心數據庫,還曾經黑過這個超級大國的官方軍事網站,讓另一個他不喜歡的國家的一顆軍事衛星衛星偏移了數百公裏的軌道。傳說不知真假,但是卻可以看出這家夥絕對是一個電腦世界裏的奇才,一朵難得的奇葩。
眼鏡是坐在地上的,也是倚在一堵牆上的,當眼鏡罵出那句媽媽的時候,他背部依著的那堵牆微微動了一下,一個小小的金黃色腦袋從牆上探出來,扭頭看著眼鏡說:“你小子就知道玩遊戲,也不找找咱們老大在哪裏,fuck!說不定老大這混蛋把咱們都忘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