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圓剛見到卡秋莎時,她十七歲。


    十七歲的女孩子,恰是最最美麗的花樣年華,花骨朵含苞待放,向全世界展現她迷人風姿之時。


    尤其是從十六歲時就身體成熟的俄羅斯人種,那時候的卡秋莎要是生活在外界,早就是個亭亭玉立的大姑娘了。


    但那時候的卡秋莎,嚴重營養不良的情況下,佝僂著個身子就像十來歲的小女孩,沒有丁點她那個年齡段東歐美女該具備的美麗。


    卡秋莎的母親燕子,臨死前也曾經委托方圓照顧她,更囑咐女兒喊他叔叔。


    卡秋莎沒有忘記母親的話,在以後的日子裏,哪怕她搖身變為西伯小公主,明媚照人,主動把他泡上了炕,過起了正常夫妻的小生活,也習慣性的喊他叔叔。


    方圓聽著特別扭:誰家的叔叔這麽禽獸,把自己侄女兒給抱上床啊?


    看出方圓不喜歡自己稱他為叔叔後,卡秋莎就很乖巧的喊他名字了。


    方圓能接受被她直接含名字,這樣能消除心中的罪惡感。


    他已經習慣了卡秋莎喊方圓,現在卡秋莎卻偏偏喊他哥哥了。


    哥哥是什麽?


    最近一段時間,方圓每當想到這個稱唿後,都會想到秦大川、秦小冰兄妹倆。


    別看那方老大總是一副不把大川哥當迴事的樣子,其實他無比羨慕人家,能有個秦小冰那樣的妹子,也承認秦大川是個合格的哥哥,在小妹受委屈時,能不顧生死的抄刀子就上。


    那,才是一個哥哥該做的。


    哥哥,從來都是替父母保護小妹的,卻不是讓妹妹為他生兩個--所以當卡秋莎忽然喊他哥哥後,方圓就毛了,以為她被嚇壞了,趕緊輕撫著她的小臉,說是人家的叔叔。


    叔叔禍害侄女這種事,也是該天打雷劈的,可是總比哥哥禍害妹妹要好得多。


    “你不是我叔叔。”


    卡秋莎搖了搖頭,低低的聲音固執的說道:“你就是我哥哥--寶寶還沒有出生時,我經常聽那些民歌。民歌中,都是哥哥妹妹是一對的,非常恩愛。叔叔,則不可以的。”


    原來是這個哥哥啊,情哥哥,你倒是說清楚啊,嚇我一跳。


    方圓心中長長鬆了口氣時,卡秋莎微涼的小手,學著他的樣子,在他臉頰上輕撫了起來,低低的說:“哥哥,你黑了,瘦了。”


    方圓能不瘦嗎?


    他在跟卡秋莎過那種婦唱夫隨的小日子時,多悠閑啊,整天吃飽了不是看電影,就是跟小老婆說情話,睡大覺……任何人過上半年那樣的生活,想不白不胖都很難。


    離開卡秋莎,恢複記憶迴國後,方圓可是為土豆老守了好幾個月的墳頭,風吹日曬的,還休息不好,黑了瘦了也很正常的。


    相反,方圓討厭自己白白胖胖的,就像一坨豆腐那樣,被人輕輕一腳就能踩個粉碎,哪像現在又黑又瘦好啊,就像茅坑裏的石頭,無論遭受多少打擊,依然是那樣驕傲的堅實著。


    “你倒是胖了不少,比以前更漂亮,更迷人了。”


    方圓坐在了炕沿上,習慣性的伸出右手,把卡秋莎攬在了懷中:“卡秋莎,對不起,我該早幾天來的,我……”


    卡秋莎抬起右手,纖纖玉指擋住了他的嘴,眯著眼喃喃說道:“哥哥,你是做大事的人,本來就不該被我拴在身邊。你能送給我一對可愛的小寶寶,我已經心滿意足了,不能奢望太多,要不然上帝會嫉妒的。”


    小少婦都這樣說了,方圓還能說啥?


    憑良心來說,方圓對卡秋莎並沒有太多的那種男女感情。


    要不是說實話會擔心遭雷劈,這段時間內他想葉明媚的次數,比想卡秋莎的時候都多。


    相比起‘無私奉獻’的卡秋莎來說,性格潑辣野蠻的葉明媚,更能獲得男人的青睞,這就是成熟跟青澀之間的區別,本質上的。


    或許,卡秋莎再過十年後,才能跟得上葉明媚。


    男人嘛,基本都是一些靠下半身來衡量哪些女人在他心中出於啥地位的,青澀的卡秋莎,現在無論怎麽努力,都無法讓方圓忽視那些更成熟的女人。


    至於有男人會瞪眼,反手點著自己鼻子,叫囂著說老子最看重的是愛情這種屁話,方圓是不信的:男人哪怕娶個天仙般的美女,照樣會記掛大街上那些性感女人的。


    在男人的感情世界內,迷戀一個女人的身體,從來都被他們視為無法忘記的愛情。


    如果再給方圓一個選擇的機會,他絕對不會對卡秋莎下手。


    因為那時候,他是誠心把卡秋莎當做侄女來對待的。


    但現在,已經升級為妹妹的卡秋莎,卻為他生了兩個小崽子,所以無論他有多麽的愧疚,都得‘勇敢’麵對這個現實,從此後發自真心的把她當做自己女人,去愛她,嗬護她。


    緊了緊攬著卡秋莎的右臂,方圓低頭看著懷中小少婦那渴望啥的眼眸,笑著刮了刮她的小鼻子,輕聲說:“小老婆,你是我的小老婆。”


    紅暈,攸地一下,從卡秋莎蒼白的臉上布滿,展顏一笑間,讓整個世界都驀然一亮,聲音有些沙啞的說道:“哥哥,你終於真正接受了我。”


    小老婆這個稱唿,帶有一定的調侃、貶義,暗指不負責任插足別人婚宴的第三人,以圖錢為主線,圖感情為輔,施展女性魅力,發生不要臉的行為。


    要不然,水水姐在發恨時,也不會暗罵卡秋莎是‘小老婆’了。


    不過卡秋莎聽方圓親口說出這個稱唿後,卻激動的差點昏過去。


    因為她能看出,方圓不是在跟她打情罵俏,而是一種發自內心的嗬護。


    嗯,我是小老婆,你的小老婆--當上帝聽到卡秋莎的心生時,很想替她顏麵泣哭:孩子啊,你可知道在你重生後,依著你的身份地位、身材相貌,想要什麽樣的臭男人沒有?何必為成為人家的小老婆,而感動的不行不行的?


    毛事太多的上帝根本不知道,當方圓出現在卡秋莎視線中的那一刻開始,她的心裏就再也盛不下別的任何男人了。


    十七年的非人恐懼生活,足夠讓一個女孩子的內心感情,無比的單純。


    就像現在的卡秋莎,依偎在方圓懷中時的幸福感覺,仿佛擁有了整個世界。


    隻要能讓她永遠都依偎在方圓懷中,她可以拋棄一切,包括老波斯塔夫,還有那兩個剛出世的小四代。


    跟你慢慢一起白頭,漫步夕陽下,才是愛你的女人,最大的心願。


    因為她們後很清楚,愛自己的長輩會去世,自己撫養大的孩子會展翅飛走,唯有深愛著她的男人,才會在她牙齒掉光時,還能跟她說出最肉麻的情話,誇她是不老的天仙;能在她即將離開這個世界時,握著她的手輕聲說:下輩子,我還要娶你。


    “下輩子,你還是我的小老婆。”


    方圓低頭,在卡秋莎額頭輕輕吻了一下時,卻沒有得到該有的迴應。


    她睡著了。


    嘴角彎起一抹甜甜的笑,長長的眼睫毛覆蓋住了剪水雙瞳,發出輕微的唿吸聲,左手卻抓著方圓左手的中指。


    方圓的左手中指上,有一個由瑩白發絲編成的‘指環’,這是他在坐車來時的路上,無聊時才編織的,沒想到卻被卡秋莎誤以為了什麽。


    就好像,她隻要留下這個指環,就能永遠把方圓留在身邊那樣。


    怎麽可能?


    男兒誌在四方的!


    一個破頭發指環而已,她喜歡就送她好了--方姑爺微微苦笑著,把指環摘下來,動作溫柔的戴在了她的手上,又吻了她額頭一下後,才把她輕輕放倒在了床上,替她蓋上了毯子。


    他以為,卡秋莎在昨晚曆盡磨難,今天又遭受大驚嚇後,躺在他懷裏才找到了安全感,全身心的放鬆後就睡著了。


    其實不然--方圓躡手躡腳走出房間,剛剛關上房門後,才沒有他所想象的那樣脆弱的卡秋莎,就慢慢睜開了眼,緩緩抬手看著那個發絲指環,低低的呢喃:“你,又是哪一位,能讓哥哥這樣牽掛你?”


    哥哥可不知道,他路上隨意揀來的一根發絲,能讓卡秋莎的感情世界變得那樣複雜,最多隻是覺得有些好笑,搖著腦袋的來到了走廊內。


    波斯塔夫已經醒來了。


    老東西一醒來,就讓瓦爾特把倆小四代抱在他麵前。


    看著兩個粉妝玉琢般的小嬰兒,波斯塔夫一點疼痛也覺不出來了,大有關雲長夜讀春秋、華佗在旁給他刮骨療毒的風采。


    “看看你兒子吧,雖說你是個不怎麽稱職的父親,但總算不是太糟糕。”


    波斯塔夫抬頭看著方圓,緩緩說道。


    方圓不想跟這‘怎麽就沒被怪物幹掉呢’的老東西解釋啥,聞言彎腰從嬰兒床裏抱起了一個孩子。


    剛得知卡秋莎給自己生了兩個孩子時,方圓曾經掉下幾滴英雄淚--那可不是全為了成功當爹而驕傲,自豪,更多的則是因為卡秋莎的死裏逃生。


    如果可以,他選擇不要這倆小崽子,也不想讓卡秋莎遭遇那番磨難。


    對於男人來說,孩子嘛,好像也沒啥稀奇的,說敗壞點也就是跟媳婦舒服過後的副產品罷了--方圓也是這樣以為的。


    但當他把嬰兒抱在懷裏後,靈魂卻猛地驚悸了下,能聽到心底最深處有個聲音在嚎叫:孩子,這是我的孩子,誰敢動他一指頭,我特麽的砍死他全家!


    有一種感情,當身體接觸後,才會釋放出它無與倫比的能量,讓人在瞬間感受到驕傲、自豪,甘心為保護他圓可毀滅整個世界!


    這,就是父子深情。


    父愛如山。


    絕大多數父親,都不會跟孩子直言表達,說我有多愛你。


    但他們能為孩子吃最大的苦,哪怕渾身瘡痕累累,孩子來關心他時,也會假裝屁事也沒有的,抬手在兒子後腦勺抽一下,不屑的罵道:滾蛋,老子還要你小子來獻殷勤?


    父愛從來都不會掛在嘴邊,像哄女人的那些情話那樣,被風一吹,就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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