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子停在了小橋的東麵路邊,格林德坐在車上看著方圓緩步走了過去。


    他現在已經知道了,小橋那邊就是老大的家,不過現在卻有一個女孩子住在裏麵,聽說也沒有辦理過戶手續,就很蠻橫的大肆裝修了一遍,以女主人自居了。


    那個女孩子就是夏小韻了,格林德知道,明裏暗裏的也見過她幾次,更知道自己原先的主子花小妖,其實很羨慕她。


    原主子為什麽會羨慕夏小韻,格林德一直都沒搞明白,現在也不想知道跟原主子有關的一切信息了。


    他本以為,他一輩子就會呆在花小妖身邊,為她鞠躬盡瘁,死而後已--隻是誰能想到,花小妖會逼著他自己去尋死,要不然就會把他妻兒給幹掉。


    格林德有些茫然:他早就在上帝麵前發誓,這輩子都效忠花小妖了,怎麽還會落到這個下場?


    看來,任何年代,任何老大,也不會無條件相信心腹的,一旦覺得他的存在對自己形成了威脅,就會立馬翻臉無情。


    無論給誰當小弟,都要盡可能的不去參與老大私事--這是格林德當初被花小妖逼著去自殺時,參悟出來的真理,所以他在換了東家後,就始終謹慎的遠離這條紅線。


    可有一點他很不明白:方圓跟花小妖不怎麽相似。


    高興時,方圓會踹他的屁股。


    煩躁時,也會拿腳踹他的屁股,還會點著他鼻子大罵他死老外--看上去,方圓對他,就像對毛驢那樣隨便。


    千萬不要以為,被方圓當做毛驢就是尊嚴受到了傷害,其實格林德很清楚毛驢在老大心中,那是兄弟般的存在。


    老大會對對他忠心耿耿的兄弟翻臉嗎?


    貌似不會。


    尤其是上個月,格林德接到妻子的電話後,才知道方圓在點著他鼻子大罵他死老外時,就已經通過他不知道的途徑,把他的妻兒從英國移民到瑞士了,還給了老大一筆錢,足夠娘兒三人在那邊幸福的生活了。


    “特麽的,擦幹你臉上的貓尿,收迴你那些感謝的屁話,真要是覺得我這個老大還算稱職的話,以後少跟秦大川這狗東西背後罵我沒人性就好了。”


    這些話,是格林德扣掉妻子電話後,跑去方圓麵前,正要以歐洲最最崇敬的單膝跪地騎士禮,表示致謝時,方圓點著他鼻子罵出來的。


    罵完後,方圓又在他光腦門上抽了一巴掌,一腳踹在了他屁股上,讓他下山挑水澆土豆,並威脅說如果渴死一棵土豆,就會把死老外倒栽種在地裏當肥料。


    這樣的老大,會因為小弟知道他太多的秘密,像花小妖那樣在某個時間段就會翻臉逼著他自殺嗎?


    還是那句話:貌似不會。


    並不是所有的老大,會像花小妖那樣翻臉無情。


    也不是隨便一個人,就能有資格成為方圓的小弟。


    我跟秦大川,隻是在最恰當的時候,很湊巧的出現在了老大麵前,命運才有了質的改變--望著方圓消失的方向,格林德情不自禁的笑了笑,伸手從西服內裏口袋中,拿出了一張照片。


    照片上,是他賢惠美麗的妻子,跟他一雙可愛的兒女,母子三人依偎在一起,臉上都帶著幸福甜蜜的笑容。


    照片上母子三人的背後,是一棟嶄新的小別墅。


    那是他們的家,也是格林德能夠感覺到幸福的希望所在,更是方圓一手安排的,沒有‘征求’他的意見。


    “寶貝,記得每天要快樂,我會好好工作的。希望有一天,你們也能來這個充滿了人情味的美麗國度。”


    格林德低頭,在照片上輕吻了一下,才把照片裝進口袋裏,吹著口哨向外隨便看去時,就從後視鏡內看到有個人拖著拉杆箱,沿著路邊嫋嫋婷婷的走了過來。


    方圓右拐,走進了方家胡同內。


    胡同還是那條胡同,狹窄,幽深,不過路麵不再是以前半截拉塊的紅磚了,而是平整的水泥地,這樣就算是下雨,也不會踩一腳的泥水。


    方圓家前鄰的屋山上,還安了路燈。


    以往那兩扇‘古色古香’的門板大門,也已經換成了白鐵皮的,上麵還盤著兩條張牙舞爪的龍,龍頭衝著充當門環的吞金獸--猛地一看挺威風,多看幾眼就會想到‘不倫不類’這個詞了。


    誰家門板上有盤龍的大門前,不都會蹲放著兩尊石獅啊,一雌一雄,雌獅腳踩自己孩子盡顯它母性溫柔,雄獅則是腳踏繡球,威風凜凜的二貨樣子。


    沒有了兩尊石獅後,大門上這兩條龍就會顯得很搞笑了。


    唯有會搞笑的女人,才會搞出這麽搞笑的大門來。


    方圓額頭貼在門前,從門縫裏往裏瞅--他能看到,客廳、臥室裏都亮著燈,由此就能判斷出夏小韻在家,隻不過還沒有休息。


    方圓還看到,臥室窗前原先空蕩蕩的地方,還多了一棵樹。


    也看不出那是什麽樹,隻能看出被一個大玻璃盒子罩著,搞得很像一個豎著的水晶棺那樣,要多麽的晦氣,就有多麽的晦氣。


    反倒是西牆根下那棵小柳樹,一年多不見,竟然長這麽高了,隨著徐徐的春風吹來,嫩嫩的枝條上已經泛起連黑夜都遮不住的綠色,輕輕搖擺時,特像女孩子的發絲。


    石桌沒有動,依舊像一尊洪荒猛獸那樣,默默蹲坐在黑夜裏,葡萄架下。


    除了那棵被水晶棺罩著的不知道啥樹外,庭院的布局沒有絲毫改變,也就是門窗都換成了現代化的塑鋼產品,屋子裏也應該被裝修了一遍--隻有不到三十平米的客廳內,安裝那麽大一個吸頂燈,就不怕浪費電?


    既然都來我家住了,幹嘛不把我的房子翻蓋一下,順便再養上一隻小花狗,蹲在屋門口,愛吃肉骨頭--方圓笑著搖了搖頭,在心裏說:沒有孩子跟毛驢的家,還真不像個家,死氣沉沉的。


    吱呀一聲響,就在方圓笑了下轉身要走時(他今晚隻是來看看,還沒有打算見小夏妹妹),他家客廳的房門開了。


    一個走路晃著膀子的人走了出來。


    走路晃膀子,是年輕男人的習慣,在雄性荷爾蒙分泌過量的刺激下,總覺得路不夠寬--方圓眉頭皺了起來:這個男人是誰?


    小夏很蠻橫的占據了方圓家,圓哥在不能迴來時才不會生氣。


    但她搞個男人迴來一起住……方圓想不生氣都不行。


    隻是他眉頭剛皺起,接著就鬆開了,再次搖頭暗笑:才一年多不見,勞拉變得更加強壯了。


    這個走路好像男人一樣的人影,正是夏小韻的絕對心腹,勞拉。


    對這個重情義的小黑妹,方圓還是很有幾分好感的,總覺得小夏運氣比他要好許多:大家同樣有個死老外跟隨,格林德啥時候能像勞拉這樣,成為老大在遭遇暴風雨時的避風港?


    當然了,就算方圓在遭遇暴風雨時,格林德想把他攬在懷中,就像勞拉那樣輕拍著夏小韻的後背安慰她時--方圓敢肯定,他絕對會一拳把這死老外的滿嘴牙打掉。


    看,這就是老大,想怎麽對小弟,就怎麽對小弟。


    “我是一隻修行千年的狐,千年修行,千年孤獨,夜深人靜時,可有人聽見我在哭,燈火闌珊處,可有人看見我跳舞……”


    就在方圓想到格林德滿嘴牙都被打掉後,會是一副怎樣的可憐樣時,忽然有歌聲從客廳門口傳來。


    歌聲響起後,勞拉就快步走進了西廂房,也就是林舞兒曾經住過的房間內,關上了門。


    歌曲還在響,是方圓很喜歡的那首《白狐》。


    當一個男人喜歡《白狐》這種綿軟且又哀傷憂鬱的歌曲時,應該是在幻想他自己就是那個沒良心的書生,偶爾救了一隻白狐後,好運就大爆發了,最後娶了個公主做老婆。


    至於那隻幫書生金榜題名的小狐狸--喏,野外曠闊無垠,清風徐徐,星光璀璨,你就去那兒跳一支舞吧,別來打攪我跟公主的洞房花燭夜。


    然後,男人想象中的白狐,就會穿上一身白色輕紗長裙,在夜空下隨著曲調翩翩起舞,邊舞邊唱,抒發她心中的憂傷。


    盡情時,還會來幾個胡旋。


    隋唐之前,西域胡人帶來中原的舞蹈,主要動作有兩個,一個是像吃錯藥那樣總甩頭發,大又不把自己脖子擰斷不罷休的狠勁;另外一個動作就是胡旋了,就是原地轉圈圈,讓裙擺旋成傘的樣子,露出一雙白花花的腿子,還有一隻--繡花鞋。


    方圓想到胡人女兒在隋唐貴族前大跳胡旋時,真看到了一隻繡花鞋。


    不是一雙,就是一隻。


    左腳的那一隻。


    鞋麵上繡著彼岸花的大紅繡花鞋,就被夏小韻穿在左腳上,當白色輕紗睡袍傘一般的旋起時,就像一把帶血的利刃,狠狠刺在了方圓的眼珠子裏。


    根本不需要任何理由,方圓在看到這隻繡花鞋的一瞬間,就萬分確定,這是他跟九幽王在北朝地下扶餘古城王宮龍椅上看到的那隻。


    這,才是夢魘一般把他緊緊纏繞的那雙繡花鞋之一,本身具備讓他萬分忌憚的神奇魔力:女人在穿上這隻鞋子後,就會讓男人變為無法控製的精、蟲,哪怕刀架在脖子上,也得不顧一切的把那個女人占有。


    方圓記得很清楚,這隻鞋子是被九幽王拿走的,現在怎麽會出現在了夏小韻的腳上?


    很明顯,夏小韻在穿上這隻鞋子在黑夜中翩翩起舞後,她一下子就變了。


    不再是夏小韻,而是一隻迷死人不償命的白狐。


    白狐在跳,白狐在笑,白狐在向方圓勾著小手指,媚媚的笑著說你來呀,來呀……


    白狐的每一個動作,都對方圓造成了無法抗拒的誘惑,讓他嗓子裏猛地發出一聲低低的咆哮,抬手剛要推開大門,撲進去把那個女人‘幹掉’時,卻聽背後有個怯怯的女孩子聲響起:“誰、你是幹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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