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誰?”


    看到一個不認識的女孩子,忽然自己開門走進來後,王華呆愣一下後,本能的問出了這句話。


    盡管這是在酒店,不是在葉明媚自己的家裏,可傻瓜也知道,在沒有客人的允許下,任何人都不許擅自進屋打攪客人。


    更何況,這個客人還是葉明媚,門口還豎著好幾個保鏢呢?


    王華問出那句話後,才猛地想到了這一點,頓時大怒:外麵那些家夥怎麽搞的,怎麽隨便讓人敲門進太太的房間?


    這個女孩子看上去也就是二十多歲,穿著很普通,身材不錯,但那張臉上卻沒有半點出彩的地方--簡單的來說,這就是個扔在人群中就認不出的普通人。


    女孩子沒有理睬王華,進門後就順勢反手關上了房門,看向了葉明媚,語氣淡然的問道:“你是明珠燕春來的老婆,葉明媚?”


    葉明媚還沒說話呢,徹底頓悟過來的王華,抬手就狠狠推向了女孩子右肩,惡狠狠的罵道:“特麽的,你算什麽東西,敢跟太太這樣說--”


    他最後那個‘話’字還沒有說出來,就猛地感覺心口劇痛,聲音嘎然而止。


    下意識的,王華慢慢低頭看去,就看到女孩子的胳膊,好像伸進了他的心口內。


    “啊!”


    背後,傳來葉明媚淒厲的慘叫聲。


    任何人,在看到王華的後心,忽然波的一聲冒出一隻手、那隻手上還有一顆鮮紅的心髒時,沒有當場嚇死過去,就已經證明葉明媚的抗畏神經相當強大了。


    那隻手的五指,慢慢的並攏,把心髒一點點的攥緊,再慢慢地鬆開時,已經變成了一團爛肉。


    王華雙膝彎曲,就像正在跟女孩子求婚那樣,緩緩跪倒在了地上。


    女孩子縮迴了手時,他才斜斜側躺了下去,腦子裏還在想:這個女孩子,肯定是一年前被我奸殺的那個鄉下女孩,在她的周年祭日這個晚上,來找我討債了。


    以極其殘忍的方式殺了王華後,女孩子依舊正眼看都沒看他一眼,就像剛才隻是抬手轟走了一隻蒼蠅那樣,眉頭微微皺了下,淡淡的對葉明媚說:“閉嘴。”


    葉明媚雖說是蛇蠍美女,從來都不拿著別人的生死當迴事,但卻相當在乎自己的死活,所以在她剛要張大嘴巴,再次發出一聲更加淒厲的慘叫時,就乖乖的閉上了嘴巴。


    有尿騷的味道,出現在屋子裏。


    “你很怕死?”


    女孩子緩步走到沙發前,微微俯身看著葉明媚的雙眼中,帶著空洞的木然。


    渾身都在打擺子的葉明媚,肯定無比痛恨自己為什麽沒有被嚇昏過去,要不然就不用麵對這個殘忍的殺人惡魔了。


    “燕春來呢,他是不是也很怕死?”


    看到葉明媚接連用力點頭,證明她很怕死後,女孩子又問出了這個問題。


    葉明媚還是點頭。


    就算她嚇傻了,點頭隻是一種本能的反應動作,卻無比的正確。


    越是身份超然的大人物,其實就越怕死。


    “今晚,我不會傷害你的。”


    女孩子又說。


    所有的恐懼,隨著女孩子這句話,就像退潮的海水那樣,嘩的一聲退了下去,讓葉明媚重重吐出了憋在心裏的那口濁氣,瞬間就恢複了該有的理智。


    隻要不受到傷害,那就沒什麽可怕的了。


    “你們的人來唐王,就是為了對方圓的身邊人下毒手,我已經知道了。”


    女孩子說著,轉身走向了門口:“你現在就滾迴明珠,告訴他說,如果以後還敢派人來唐王找麻煩,那麽我就會去明珠找他。”


    “你、你--是誰?”


    葉明媚的小嘴巴,跳上岸的魚兒那樣,快速張合著。


    “你可以叫我九幽王。”


    女孩子迴頭笑了笑後,腳步不停的消失在了門口。


    九幽王。


    就算葉明媚是個一點也不喜歡暴力血腥的善良人兒,可因為方圓的原因,她還是知道這個九幽王的存在的。


    傳說,九幽王來自西北羅布泊內的那個黑暗世界。


    為了阻止她涉足中原,華夏付出了極其慘重的代價,也沒起到任何的效果。


    她順利找到了方圓,並跟他一起去了北朝等等,這些事,葉明媚都聽說過。


    更知道連龍頭那麽強大的人,所肩負的使命就是阻止她--但也失敗了。


    隻是葉明媚做夢也沒想到,九幽王今晚會出現,在她沒有絲毫心理準備的情況下,以招牌式的殺人動作,讓王華慘死。


    傳說中的魔頭現身,就為了燕春來要對付方圓身邊的人。


    如果是別人,敢威脅燕春來怎麽著怎麽著,葉明媚都會當做是個屁。


    可說這番話的,既然是九幽王,那麽無論誰來安慰葉明媚說別怕,都會被她當做是個屁。


    她葉明媚也好,燕春來也罷,不管平時有多麽的厲害,在強大到無法殺死的九幽王麵前,都隻能算是個渣渣般的存在。


    “啊!”


    就在葉明媚牙齒格格打顫,很想站起來卻無論怎麽也站不起來時,酒店的保安終於拍馬趕來,發出了一聲無比悅耳的驚唿:這才是正常人的聲音。


    “走,走!我、我要走!”


    葉明媚騰身從沙發上跳起,向門口撲去,壓根沒意識到她正穿著睡衣,踩著小拖鞋,隻想用最快的速度,逃離唐王。


    剛衝出兩步,她就重重撲倒在了地上:她的雙腿,直到現在還不受她使喚。


    可她就像不知道自己已經摔倒在了地上那樣,雙手扒著地麵向門口爬去,邊爬邊喊:“走,我要走!”


    格林德也想走,馬不停蹄的走。


    畢竟沒誰喜歡在冬天來到時,還得住在荒山野嶺內。


    要是非得在那兒住也行--最起碼,得有個正兒八經的房子吧?


    搞兩間窩棚算咋迴事嘛!


    更過分的是,兩座窩棚中間,就是一座孤零零的墳頭,害得格林德半夜起來撒尿時,總覺得背後有個愛吃土豆的老頭,在他脖子裏吹涼氣。


    沒有美女陪伴,沒有電視可看,沒有暖氣供暖--什麽都沒有,隻有每天早上一睜眼,就能聽到的鳥兒聲,還有連綿起伏望不到頭的小山巒。


    赤果果的原始生活啊,現在是21世紀了好不好?


    而且格林德能看出,已經在這兒住了半個月的圓哥,貌似還很悠哉,今早一起來,就望著南山妙手偶得了兩句好詩:采菊東籬下,悠然見南山。


    好吧,對於圓哥的不正常,格林德忍了:誰讓華夏的傳統文化中,有‘丁憂’這個說法呢(丁憂也叫丁艱,是古代遭父母之喪的通稱,早在周朝時期,就有明文規定了:喪父母的子女,要在墳前守墓三年)。


    方圓要對土豆老盡遲來的孝道,格林德原諒了他,可毛驢那條賤狗,為啥也每天做出一副‘如喪考妣’的樣子,卻在方圓看不到時,就衝格林德做鬼臉,無論他怎麽蠱惑(鬧事,咱得走),都不帶搭理他的?


    唉,圓哥不會真在這破地方,給土豆老守三年的墳吧?


    格林德懶洋洋的躺在窩棚裏,嘴裏叼著一根沒點燃的香煙,左手輕撫著自己的光頭,不住的無聲苦笑:就在昨天,他腦袋上好不容易冒出了一層頭發,卻被圓哥無比蠻橫的,用那把嚇人的陌刀,又給他剃了個精光。


    方圓還跟人家解釋說:在我們華夏,當爺爺的掛了後,當孫子的都得剃成光頭,以表示對爺爺沉痛的哀思。


    格林德這才知道,方圓為啥讓他剃光腦袋了:原來不是為了讓他耍酷,隻是為了給土豆老當孫子盡孝。


    上帝你個比,圓哥才是土豆老的孫子好吧,幹嘛他不剃光腦袋盡孝呢?


    再不濟,也得把毛驢腦袋剃光了,那樣心裏就多少平衡些了。


    就在格林德盯著窩棚頂,獨自黯然傷神時,一條濕漉漉的舌頭,在他錚亮的腦袋上舔了起來。


    “滾開!”


    格林德抬手就推來了毛驢的腦袋,翻身坐起,用無比悲憤的目光看著它,恨恨的罵道:“每天都是你來叫我下山挑水澆土豆,自己卻特麽的跟著遛腿。”


    毛驢不屑的瞥了他一眼,轉身懶洋洋的晃著尾巴走了:話說不跟這死老外下山挑水,在那邊看大哥迎著朝陽做廣播體操也不錯。


    “一二三四,二二三四,三二三四--小格,顧得毛圓!”


    方圓一臉健康的微笑,就像瞎子那樣看不到小格臉上的幽怨之情。


    “早上好,圓哥。”


    跟方圓問好,走到遠處搞完個人衛生後,格林德順手拿起了扁擔,情緒更加低落。


    以前啊,就算打破他腦袋也沒想到,有一天他會如此有幸的,用泱泱大國遠古流傳下來的扁擔,挑著倆塑料桶下山挑水。


    唉,那小溪,就不能從土豆老的墳前經過嗎?


    冬天已經正式駕臨這片大地了,格林德半個月前種下的兩壟土豆,能熬過這個漫長的冬季嗎?


    帶著這些疑問,格林德慢吞吞的走下了山。


    來到山腳下那條小溪前,格林德隨意迴頭看去時,就看到毛驢爬在枯草堆裏,微微撅起的屁股上,有個明顯的腳印--大哥不喜歡他在做廣播體操時,被毛驢盯著看。


    看到毛驢挨揍後,格林德心情好了很多,哼起了古老的家鄉小調,剛要把水桶放在小溪內,毛驢卻忽然猛地從枯草堆內蹦起,汪汪叫著衝向了東邊。


    格林德向那邊看去,就看到有個穿著灰色夾克外套的幹巴老頭,到背著雙手好像土財主似的,順著小溪從那邊走了過來。


    毛驢認識這個老家夥,要不然也不會跑過去後就大獻殷勤。


    老家夥沒讓毛驢失望,變戲法似的拿出了一塊熟牛肉,遞給了它。


    是遞,不是扔。


    格林德很清楚,如果有人用施舍的嘴臉喂毛驢,它肯定會懶得理。


    “這是一隻很有尊嚴的狗子。”


    老頭走到格林德麵前這樣說到。


    “那是因為它不餓。”


    格林德上下打量著老頭,問:“你是誰?”


    “我是山羊。”


    留著山羊胡子的老頭,笑眯眯的迴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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