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記得我剛住進你家時,我曾經跟你說過的那個秘密嗎?”


    盤膝坐起,林武雙手抱起了膀子,盡可能維持身體‘勞動’後獲得的熱量。


    他賴以禦寒的戶外衝鋒衣,已經穿在了方圓身上。


    毛驢張嘴,打了個哈欠,示意林武:哥們每天都這麽忙,哪兒有工夫記得你的那些秘密?


    “我就知道你從來都沒有把我跟你說過的話,記在心上,你這個無情無義的家夥。”


    林武罵了一聲,接著柔聲說:“不過看在你跟我同生共死的份上,我這次繞過你,不介意再跟你說一遍。”


    毛驢搖了搖尾巴,表示洗耳恭聽。


    “我其實不叫林武,更不是一個男人。”


    說到這兒時,林武又笑了下。


    清冷的月光下,她的牙齒是那樣的潔白,整齊。


    毛驢好像被她瞬間釋放出的女性魅力,給搞醉了,要不然也不會又露出好色賤狗的嘴臉,爬起來鑽進了二哥懷中。


    今天太陽落山後,林武就覺得額頭發燙,暈頭暈腦的。


    她不敢去想自己是不是病了。


    當前真要是病了,那麽就代表著在等死。


    可如果沒病了的話,為什麽自己都能覺得臉頰發燙,卻偏偏害冷,所有的力氣,在坐下來後,就像退潮般的那樣消退,再也無法站起來。


    林武抱住了毛驢時,立即從它身上感受到了溫暖,鼻子一酸,明白它這是要給自己取暖,趕緊抬起頭,重新看向夜空,這才避免淚水淌出來:“我的真名字,其實叫林舞兒。舞兒,是舞蹈的舞--嗯,跟你說這個,你也不懂。你再怎麽厲害,也不認識字不是?”


    下巴伏在毛驢身上,林舞兒慢慢閉上了眼睛,喃喃的說:“自從我出生那天開始,我就是東海集團的大小姐,注定這輩子要過紙醉金迷的生活。”


    如果毛驢對財經新聞感興趣的話,就會知道早在二十五年前,明珠東海集團老大林東海,就是當地的大地主了。


    林東海能成為大地主,可不是白手起家,往上數十代,林家都是明珠有數的土豪貴族,隻是沒有哪一位祖先,能夠有林東海這樣的運氣,趕上了一個重視商人的年代,大把的金錢賺著,還能獲得無數榮譽。


    趕上好時候的東海集團,這些年來始終蒸蒸日上--不過,正所謂家家有本難念的經,林東海也有這樣一本,那就是沒有兒子。


    跟不怎麽注重男女的老外相比,華夏代代相傳數千年的傳統思想,讓人特別的重男輕女,尤其是林東海這樣的大老板。


    更加讓林東海難念的是:妻子在生下林舞兒後,就一直沒再懷喜。


    如果不是發自內心的愛著妻子,依著林東海當前的身家,隨便甩出個數百上千萬,找一個漂亮妞兒給自己生個兒子,估計前來應聘的美女,得從羅布泊排到古羌縣。


    愛情啊,不但能讓女人變成花癡,也能讓男人變傻,就像林東海,為了對得起自己的愛情,就跟妻子發誓說,林舞兒就是他唯一的繼承人。


    林母被感動了,就跟丈夫商量:把女兒當兒子養。


    林東海欣然同意。


    於是,從那個決定開始後,林舞兒就跟漂亮的小花裙等女孩兒喜歡的東西無緣了,還得總留著男孩子的發型,身份證改為了林武,被人稱為少爺。


    少爺就少爺吧,反正等林東海這倆老不死的咽氣後,林二哥還是會變迴女孩子的--隻是很可惜的是,幾年前,母親因病去世的不幸,再次改變了林舞兒的命運。


    林母去世才幾個月,林東海就跟重金聘來的美女醫生沈玉如走進了結婚殿堂,絲毫不顧林舞兒的感受。


    林舞兒一怒之下,這才憤然離家出走,靠著自己的聰明伶俐,成為了一個半吊子小扒手。


    為了讓所有人都相信自己是男人,林舞兒用薑水染黑了自己的皮膚,更在身上刻意做出有白癜風皮膚般的假象,來掩飾她夏天也不會輕易露出胳膊腿子的奇怪現象。


    後來,她流浪到了唐王,遇到了方圓,這才改邪歸正,重新做人。


    “毛驢,你知道嗎?跟你們生活的這幾個月,絕對是我從小最幸福的日子了,雖說每天去送快遞,累得要死要活,你大哥還變著法的剝削我,可我卻覺得,這才是我的生活,我最喜歡的家。”


    林武講了這麽久後,感覺更加的冷,抱著毛驢的胳膊又緊了下,繼續說:“那些天,我最怕的就是林東海能找到我……沒想到他還真找到我了。嗬嗬,他不該找我的,沈玉如都已經懷孕了,而且很可能會給他生個兒子。既然這樣,幹嘛還要找我呀?”


    “如果他不找到我的話,那麽我就沒機會來這個鬼地方了。”


    林武覺得眼皮子越來越沉重,渾身越來越冷,說話的聲音更低了。


    她沒有說錯,如果林東海沒有找到她,那麽她要想來羅布泊找方圓,誰給她提供車子?


    那樣,她就不會坐在這兒,等待死亡的到來了。


    感受到二哥的身子有些發冷後,毛驢不安的錐錐叫起來,伸出舌頭去舔她的臉,希望能給她一下水分,一些熱量。


    “不管事了--如果我死了,記得讓方圓告訴我爸,就說我已經徹底原諒了他。還有,別忘了跟方圓說,我很喜歡給他做兄弟……”


    林武閉眼笑了笑,身子蜷縮的更緊--現在,她覺得更冷,臉頰更熱,神智也越來越模糊。


    “汪、汪汪!”


    毛驢的舌頭,終於從二哥臉上感受到了火燙,立即急促的大叫起來,提醒她千萬不要睡著,要不然會死人的!


    大哥,二哥如果都半死不活的了,驢哥沒有任何把握,能帶著他們倆人走出這鬼地方。


    毛驢的叫聲很刺耳,可林舞兒卻不想睜開眼。


    一點也不願意,隻是渾身篩糠般的哆嗦了起來。


    其實從白天就開始發高燒的林舞兒,在身體極度缺水的情況下,能夠堅持到午夜時分,才逐漸有被燒傻了的趨勢,這已經很了不得了。


    看到二哥不理睬自己後,毛驢的叫聲更大,開始有了狼一般的嚎叫,順風傳出老遠。


    隻是,帶著濃濃的哀傷哭腔。


    林舞兒卻是動也不動,通紅的臉上,還殘留著黑夜都無法遮掩的嫵媚笑容。


    而這時的方圓,緩慢地


    爬了起來。


    不住哀鳴的毛驢,聽到動靜後猛地抬起頭,就看到了大哥。


    大哥站在黑夜中,清冷的月光灑在他那張堅毅的臉上,偉岸的身影如山--真能裝比,都什麽時候了?


    毛驢的哀鳴聲,騰地轉為狂喜的嚎叫,忽略了大哥的裝比,掙開林舞兒的手,撲了過去,人立而起,兩根前爪搭在方圓肩膀上,舌頭伸的老長,求吻。


    它好多天都不刷牙了,大哥當然沒興趣跟它親吻。


    抬手推開賤賤的狗腦袋,方圓走到林舞兒麵前,把她從地上抱了起來。


    毛驢心情大好之下,毫不介意大哥的不解風情,圍著他開始瘋狂的轉圈,一點都不知道愛惜體力。


    低頭用臉頰挨在林舞兒的額頭上,方圓心中鬆了口氣:還好,不是太嚴重,主要是因為極度缺水,又脫衣服引起的風寒。


    木犁上的背包中,應該有退燒的藥物。


    林舞兒自然也知道,但她沒有用--沒有水,實在吃不下去。


    方圓有水,最起碼現在有口水。


    被口水攪拌成糊糊狀的退燒藥,用嘴對嘴的方式,度進了林舞兒嘴裏--她要是清醒著的話,估計就算是去死,也不會吃方哥口水的。


    那麽久了,都沒刷牙,很臭的。


    “行了,別特麽的轉了,趕緊去找點東西去吃。”


    方圓脫下衝鋒衣包在林舞兒身上,背起行囊,果斷舍棄了滑犁,衝毛驢罵道:“你這個蠢貨,我隻是美美睡了一覺,你就忘了以前我曾經手把手的教給你,怎麽在荒漠生存的本事了。”


    要不然說毛驢就是個賤狗呢?


    為大哥做了這麽多事,還被罵後,不但沒有羞惱成怒抬腿衝他撒尿以表示鄙視,反而高興的叫了幾聲,轉身就衝向了遠處。


    大哥罵的沒錯,驢哥有著世界上最靈敏的鼻子,哪怕是在荒漠中,也能找到沙子下麵的蜥蜴、蛇兒的。


    那些小東西雖然樣子醜陋,可卻能提供哥幾個最需要的水分。


    隻是大哥好像忽略了驢哥之所以沒有去尋找那些小東西,是因為它要時刻呆在二哥身邊,保護她。


    現在好了,有大哥保護二哥,那麽驢哥就可以放心的去找東西吃了。


    “林武,林舞兒,你知道嗎,其實我也很喜歡有你在的日子。”


    方圓低頭看著昏迷中中的林舞兒,低聲說出這句話時,毛驢的狂吠聲,從遠處傳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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