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秋莎以為,她出生時就帶有骷髏頭的胎記,就是跟方圓、夏小韻倆人一樣,被刺上的。
盡管她也曾問過燕子,母親身上怎麽沒有這玩意?
至於燕子是怎麽迴答她的,這一點不重要的。
重要的是,方圓說出的這句話,讓卡秋莎覺得倆人的關係,更加親密了一層。
當然了,也多少有些莫名的不滿:為什麽不是我跟方圓的刺青一樣,而是他跟這個女孩子相同呢?
在她心裏,方圓是絕對她的唯一,無論誰都搶不走的親人,誰若敢搶,她就會亮出鋒利的牙齒,咬斷那個人的咽喉!
方圓自然猜不到卡秋莎的心思,現在越來越趨向於正常人了。
裝作沒事人那樣對她笑了笑,方圓彎腰拍了拍夏小韻,試圖叫醒她。
隻是無論他怎麽叫,她都閉眼不醒,微微皺起的黛眉,不時抖動一下,反應出她現在可能有些不對勁。
方圓試了試她的脈門,脈象跳動很緩弱,卻沒有凝滯的現象。
這證明她本身並沒有受傷,或者說中毒,始終不醒來,可能是處在這間屋子裏時間太久,陽氣被死氣所侵染。
那盞紅燈籠,為什麽把自己引來這個屋子裏,看到夏小韻,方圓才不去管,隻知道既然來了,那麽就得把她帶走。
抬手把錦被掀到一旁,方圓正準備彎腰把她抱起,用被子包起來時,才發現她原來穿的衣服,就在石塌的另一側地上,包括小馬靴。
給光著屁股的女孩子穿衣服,尤其是還是個很漂亮的妞兒,貌似每一個男人都喜歡--哪怕方圓對夏小韻不感冒,可還是會有這感覺。
尤其是看到她右肩下的彼岸花時,總會有種說不出的衝動。
幸好,卡秋莎始終在旁邊瞪大眼睛看著……這個孩子,一點眼裏價都沒有。
“走吧。”
替夏小韻穿好衣服後,方圓把她抱在懷中,邁步走向了門口。
卡秋莎緊緊追隨,右手牽著方圓的衣襟。
走到巷道中間時,不等方圓吩咐,卡秋莎就從牆上摘下了兩個火把,一個高舉著,一個則放在了身後。
她有種莫名的恐懼感,好像在下一刻,就會有個惡魔,從背後那間屋子裏撲出來,把她抓迴去。
幸好,她最擔心的事沒有發生。
但不代表著他們安全了。
快要走到巷道口時,幾個身穿黑衣的人,忽然出現了,手裏拿著明晃晃的刀子,腦袋也被黑布包著,就像阿拉伯人那樣。
方圓停住了腳步,皺眉看著那些人,
就算是傻瓜,在看到拿刀子的人擋住去路後,也知道人家不是來歡送他們的。
不過,隻要對方是人,不管有多麽的兇惡,方圓、卡秋莎倆人都不怕。
他們隻是忌憚某些神秘的未知生物。
總共是四個黑衣人,右手中攥著長長的馬刀。
借著火把的光亮,方圓能看出他們的衣襟上,都繡著白色的彼岸花,五分硬幣大小。
從沒有過的,方圓現在特別討厭彼岸花,繡花鞋,也包括這四個黑衣人
“替我抱著她。”
方圓轉身,正要把夏小韻遞給卡秋莎時,一聲冷厲的暴喝聲響起,刀光閃爍!
四個黑衣人,揮刀撲了上來。
四把長刀,一把直直劈向方圓腦袋,一把卻是橫掃他的雙腿,另外兩把,卻是狠狠砍向他懷中的夏小韻。
這些人,是來斬殺夏小韻的!
在四個黑衣人出刀的瞬間,方圓就從他們進攻的動作中,看出他們的真實用意了:砍向他的那兩刀,都是虛招,隻是迫使他躲閃,最終目的依舊是夏小韻。
這不是在開玩笑,而是真殺,甚至都不在乎方圓會不會扔下她,趁機逃走。
所以方圓才很納悶:既然這樣,為什麽不早點來斬殺她?
很明顯的是,人家不會告訴他這些,四把刀翻起滿天的刀花,絞肉機般那樣淩厲的撲了過來。
“卡秋莎,接住!”
方圓低喝一聲,正要把夏小韻拋給她時,卡秋莎卻發出一聲攸地尖叫,雙眸血紅的撲了上去!
方圓大驚:“迴來,危險……”
無論他喊的有多及時,但都無法阻止卡秋莎了。
眼看卡秋莎就要葬身幾把馬刀織成的絞肉機中,方圓下意識的要挪開目光,不忍再看時,她卻靈巧的一側身,就像被狂風吹動的柳枝那樣,挽了一個角度詭異的花,將將躲開一把直劈下的刀子後,撲在了那個人身上。
那個人一刀批空後,迅速拋刀,企圖跟卡秋莎肉搏。
隻是不等他扔出去的刀子落地,就驀然發出一聲淒慘的大吼--卡秋莎,一口咬在了他脖子左側的大動脈,狠狠左右甩動中,血花飛濺。
方圓眼角猛地一跳時,聯想到了捕食的豹子。
此時的卡秋莎,就是一隻豹子。
或者說,更像一隻兇殘的惡狼,在咬斷那個人的大動脈時,嘴裏更是發出了唿唿的野獸咆哮聲。
這是她的野性爆發了。
殘忍的殺人方式,明顯把那幾個人給嚇壞了。
但方圓卻沒有絲毫驚喜感--他不希望卡秋莎殺人,最起碼,不要用這種方式殺人。
卡秋莎剛抬起頭,兩把刀已經狠狠劈向了她後背,絲毫不在意同伴的安危。
實際上,當他們看到同伴脖子裏鮮血噴泉一樣的竄出時,就已經知道他死定了。
一個死人,已經沒什麽忌憚的了。
刀光閃起時,方圓沒有動。
他能看出,卡秋莎應該能應付得來--早在第一次看到卡秋莎瞅著四一式軍刀時,方圓就能看出她殺過人,卻沒想到她殺人的方式這樣殘忍。
“瓦奧!”
卡秋莎發出野獸般的尖叫聲中,已經側身躲過了兩把馬刀,用母豹撲起的速度騰身而起,一條長腿已經勾住了一個人的脖子,猛地向地上撲倒。
噗--刀子入肉聲中,另外一個黑衣人的馬刀,把捂著脖子淒聲慘叫的同伴,硬生生的當頭劈開了兩半。
哢嚓的骨折聲緊跟著響起,卻是卡秋莎雙手掰住被撲倒的敵人腦袋,猛地一錯,直接把他的脖子給擰斷了。
這還不罷休,狂性大發的卡秋莎接著低頭,再次咬住了那個人的咽喉。
殺戮,血淋淋的殺戮,給另外兩個黑衣人造成了極其恐怖的視覺、精神上的雙重衝擊力,稍稍一呆後,齊齊的發一聲喊,轉身就向外逃去。
卡秋莎猛地抬起頭,眼神兇惡,滿嘴都是鮮血,比惡魔還要恐怖。
她隻怕那些未知的生物,卻不怕人。
如果不是為了母親,她早就把那些蚯蚓都撕咬成碎片了。
她殺人的技巧,陰毒狠辣的方式,都是在黑暗世界這個特殊的環境下淬煉出來的--不過,方圓卻能她的撲擊動作中,看出帶有遊牧民族慣用的摔跤術。
看來,她也不是完全自學成才,應該有人教給她殺人的技巧,說不定故意傳授給她這種血淋淋的殺人手段,讓她充分利用自己的牙齒,身體優勢,還有扭曲的心理。
方圓敢說,如果燕子早就死了,卡秋莎有可能會成為這個世界中最可怕的東西。
最厲害,不一定是最可怕的。
但最可怕的,卻能讓最厲害的還要膽顫。
卡秋莎霍然抬頭,眼露兇光的就要撲向那倆人時,方圓說話了:“卡秋莎。”
方圓喊她名字的聲音,並不是太高,卻像一盆冷水,猛地把卡秋莎爆發出的暴戾之氣,徹底澆滅,使她渾身打了個寒戰,迴頭看向方圓時,目光中已經有了明顯的緊張,甚至恐懼的神色。
她能從方圓這聲看似清淡的叫聲中,聽出不滿,甚至還有絲絲的厭惡。
那幾個人貌似該死。
可問題是,方圓覺得那幾個人--都是人:就算要結束他們的生命,也該給予他們作為人的尊重。
方圓給她尊重,給她溫暖,答應跟她相依為命,就是希望她能做個正常人。
正常人在殺人時,也不能用野獸的殘暴方式。
卡秋莎是個聰明的孩子,她在迴頭的瞬間,就從方圓的聲音中,分析出了這些東西,所以才會緊張,才會害怕。
她怕方圓會因為厭惡她,而舍棄她,卻從沒有想到她發狂,就是為了保護方圓:無論為他做什麽,都是應該的。
“唉,卡秋莎,我真不--”
方圓輕輕歎了口氣時,那兩個已經逃到巷口的黑衣人,卻忽然像撞到了一堵牆上那樣,猛地彈了迴來。
前麵沒有牆,隻有一個人。
曾經抱走夏小韻的那個人,身材高達,足有兩米一二左右,身材魁梧,真正的頭大如鬥,淡金色的長發亂糟糟的垂下,遮住了胡子拉碴的臉。
大猩猩。
當初在黑暗中時,方圓就覺得他像個大猩猩。
現在燈光下,才知道大猩猩遠遠沒有他長的可怕,全身閃著同樣淡金色的短毛,隻在腰間掛著一塊布片,手裏拎著一把長長的馬刀。
那馬刀,足有一個人高。
透過紛亂的長發,這個人的眼眸閃爍著駭人的紅光,卻是盯著那倆黑衣人。
那倆黑衣人看著大猩猩的眼神,不次於看到卡秋莎殺人,喉頭裏更是發出唿嚕唿嚕的響聲,不住的慢慢後退。
大猩猩緩步先前逼近,慢慢舉起了手裏長長的馬刀。
“呀!”
一個黑衣人攸地發出一聲狂唿,舉起刀--卻是轉身衝向卡秋莎。
卡秋莎殺人的方式那樣殘暴,竟然也比不上他們對大猩猩的恐懼。
電閃。
方圓又看到了金紅色的閃電,那是火把光映照在馬刀上的顏色。
隻是一閃,就電閃般的消失了。
然後,兩顆腦袋就在血花噴濺中,陡地飛起。
一刀,大猩猩就砍下了兩個人的腦袋。
馬刀垂下,大猩猩冷冷看向了方圓。
方圓瞳孔已經極速縮起,好像針尖那樣,但表麵依舊淡定的看著大猩猩,懷抱著夏小韻,沒有半步的退縮。
攝於大猩猩駭人的殺意,卡秋莎竟然不敢站起來,隻是屈膝蹲在那兒,無聲的露出森白的牙齒。
方圓慢慢放下了夏小韻。
盡管她也曾問過燕子,母親身上怎麽沒有這玩意?
至於燕子是怎麽迴答她的,這一點不重要的。
重要的是,方圓說出的這句話,讓卡秋莎覺得倆人的關係,更加親密了一層。
當然了,也多少有些莫名的不滿:為什麽不是我跟方圓的刺青一樣,而是他跟這個女孩子相同呢?
在她心裏,方圓是絕對她的唯一,無論誰都搶不走的親人,誰若敢搶,她就會亮出鋒利的牙齒,咬斷那個人的咽喉!
方圓自然猜不到卡秋莎的心思,現在越來越趨向於正常人了。
裝作沒事人那樣對她笑了笑,方圓彎腰拍了拍夏小韻,試圖叫醒她。
隻是無論他怎麽叫,她都閉眼不醒,微微皺起的黛眉,不時抖動一下,反應出她現在可能有些不對勁。
方圓試了試她的脈門,脈象跳動很緩弱,卻沒有凝滯的現象。
這證明她本身並沒有受傷,或者說中毒,始終不醒來,可能是處在這間屋子裏時間太久,陽氣被死氣所侵染。
那盞紅燈籠,為什麽把自己引來這個屋子裏,看到夏小韻,方圓才不去管,隻知道既然來了,那麽就得把她帶走。
抬手把錦被掀到一旁,方圓正準備彎腰把她抱起,用被子包起來時,才發現她原來穿的衣服,就在石塌的另一側地上,包括小馬靴。
給光著屁股的女孩子穿衣服,尤其是還是個很漂亮的妞兒,貌似每一個男人都喜歡--哪怕方圓對夏小韻不感冒,可還是會有這感覺。
尤其是看到她右肩下的彼岸花時,總會有種說不出的衝動。
幸好,卡秋莎始終在旁邊瞪大眼睛看著……這個孩子,一點眼裏價都沒有。
“走吧。”
替夏小韻穿好衣服後,方圓把她抱在懷中,邁步走向了門口。
卡秋莎緊緊追隨,右手牽著方圓的衣襟。
走到巷道中間時,不等方圓吩咐,卡秋莎就從牆上摘下了兩個火把,一個高舉著,一個則放在了身後。
她有種莫名的恐懼感,好像在下一刻,就會有個惡魔,從背後那間屋子裏撲出來,把她抓迴去。
幸好,她最擔心的事沒有發生。
但不代表著他們安全了。
快要走到巷道口時,幾個身穿黑衣的人,忽然出現了,手裏拿著明晃晃的刀子,腦袋也被黑布包著,就像阿拉伯人那樣。
方圓停住了腳步,皺眉看著那些人,
就算是傻瓜,在看到拿刀子的人擋住去路後,也知道人家不是來歡送他們的。
不過,隻要對方是人,不管有多麽的兇惡,方圓、卡秋莎倆人都不怕。
他們隻是忌憚某些神秘的未知生物。
總共是四個黑衣人,右手中攥著長長的馬刀。
借著火把的光亮,方圓能看出他們的衣襟上,都繡著白色的彼岸花,五分硬幣大小。
從沒有過的,方圓現在特別討厭彼岸花,繡花鞋,也包括這四個黑衣人
“替我抱著她。”
方圓轉身,正要把夏小韻遞給卡秋莎時,一聲冷厲的暴喝聲響起,刀光閃爍!
四個黑衣人,揮刀撲了上來。
四把長刀,一把直直劈向方圓腦袋,一把卻是橫掃他的雙腿,另外兩把,卻是狠狠砍向他懷中的夏小韻。
這些人,是來斬殺夏小韻的!
在四個黑衣人出刀的瞬間,方圓就從他們進攻的動作中,看出他們的真實用意了:砍向他的那兩刀,都是虛招,隻是迫使他躲閃,最終目的依舊是夏小韻。
這不是在開玩笑,而是真殺,甚至都不在乎方圓會不會扔下她,趁機逃走。
所以方圓才很納悶:既然這樣,為什麽不早點來斬殺她?
很明顯的是,人家不會告訴他這些,四把刀翻起滿天的刀花,絞肉機般那樣淩厲的撲了過來。
“卡秋莎,接住!”
方圓低喝一聲,正要把夏小韻拋給她時,卡秋莎卻發出一聲攸地尖叫,雙眸血紅的撲了上去!
方圓大驚:“迴來,危險……”
無論他喊的有多及時,但都無法阻止卡秋莎了。
眼看卡秋莎就要葬身幾把馬刀織成的絞肉機中,方圓下意識的要挪開目光,不忍再看時,她卻靈巧的一側身,就像被狂風吹動的柳枝那樣,挽了一個角度詭異的花,將將躲開一把直劈下的刀子後,撲在了那個人身上。
那個人一刀批空後,迅速拋刀,企圖跟卡秋莎肉搏。
隻是不等他扔出去的刀子落地,就驀然發出一聲淒慘的大吼--卡秋莎,一口咬在了他脖子左側的大動脈,狠狠左右甩動中,血花飛濺。
方圓眼角猛地一跳時,聯想到了捕食的豹子。
此時的卡秋莎,就是一隻豹子。
或者說,更像一隻兇殘的惡狼,在咬斷那個人的大動脈時,嘴裏更是發出了唿唿的野獸咆哮聲。
這是她的野性爆發了。
殘忍的殺人方式,明顯把那幾個人給嚇壞了。
但方圓卻沒有絲毫驚喜感--他不希望卡秋莎殺人,最起碼,不要用這種方式殺人。
卡秋莎剛抬起頭,兩把刀已經狠狠劈向了她後背,絲毫不在意同伴的安危。
實際上,當他們看到同伴脖子裏鮮血噴泉一樣的竄出時,就已經知道他死定了。
一個死人,已經沒什麽忌憚的了。
刀光閃起時,方圓沒有動。
他能看出,卡秋莎應該能應付得來--早在第一次看到卡秋莎瞅著四一式軍刀時,方圓就能看出她殺過人,卻沒想到她殺人的方式這樣殘忍。
“瓦奧!”
卡秋莎發出野獸般的尖叫聲中,已經側身躲過了兩把馬刀,用母豹撲起的速度騰身而起,一條長腿已經勾住了一個人的脖子,猛地向地上撲倒。
噗--刀子入肉聲中,另外一個黑衣人的馬刀,把捂著脖子淒聲慘叫的同伴,硬生生的當頭劈開了兩半。
哢嚓的骨折聲緊跟著響起,卻是卡秋莎雙手掰住被撲倒的敵人腦袋,猛地一錯,直接把他的脖子給擰斷了。
這還不罷休,狂性大發的卡秋莎接著低頭,再次咬住了那個人的咽喉。
殺戮,血淋淋的殺戮,給另外兩個黑衣人造成了極其恐怖的視覺、精神上的雙重衝擊力,稍稍一呆後,齊齊的發一聲喊,轉身就向外逃去。
卡秋莎猛地抬起頭,眼神兇惡,滿嘴都是鮮血,比惡魔還要恐怖。
她隻怕那些未知的生物,卻不怕人。
如果不是為了母親,她早就把那些蚯蚓都撕咬成碎片了。
她殺人的技巧,陰毒狠辣的方式,都是在黑暗世界這個特殊的環境下淬煉出來的--不過,方圓卻能她的撲擊動作中,看出帶有遊牧民族慣用的摔跤術。
看來,她也不是完全自學成才,應該有人教給她殺人的技巧,說不定故意傳授給她這種血淋淋的殺人手段,讓她充分利用自己的牙齒,身體優勢,還有扭曲的心理。
方圓敢說,如果燕子早就死了,卡秋莎有可能會成為這個世界中最可怕的東西。
最厲害,不一定是最可怕的。
但最可怕的,卻能讓最厲害的還要膽顫。
卡秋莎霍然抬頭,眼露兇光的就要撲向那倆人時,方圓說話了:“卡秋莎。”
方圓喊她名字的聲音,並不是太高,卻像一盆冷水,猛地把卡秋莎爆發出的暴戾之氣,徹底澆滅,使她渾身打了個寒戰,迴頭看向方圓時,目光中已經有了明顯的緊張,甚至恐懼的神色。
她能從方圓這聲看似清淡的叫聲中,聽出不滿,甚至還有絲絲的厭惡。
那幾個人貌似該死。
可問題是,方圓覺得那幾個人--都是人:就算要結束他們的生命,也該給予他們作為人的尊重。
方圓給她尊重,給她溫暖,答應跟她相依為命,就是希望她能做個正常人。
正常人在殺人時,也不能用野獸的殘暴方式。
卡秋莎是個聰明的孩子,她在迴頭的瞬間,就從方圓的聲音中,分析出了這些東西,所以才會緊張,才會害怕。
她怕方圓會因為厭惡她,而舍棄她,卻從沒有想到她發狂,就是為了保護方圓:無論為他做什麽,都是應該的。
“唉,卡秋莎,我真不--”
方圓輕輕歎了口氣時,那兩個已經逃到巷口的黑衣人,卻忽然像撞到了一堵牆上那樣,猛地彈了迴來。
前麵沒有牆,隻有一個人。
曾經抱走夏小韻的那個人,身材高達,足有兩米一二左右,身材魁梧,真正的頭大如鬥,淡金色的長發亂糟糟的垂下,遮住了胡子拉碴的臉。
大猩猩。
當初在黑暗中時,方圓就覺得他像個大猩猩。
現在燈光下,才知道大猩猩遠遠沒有他長的可怕,全身閃著同樣淡金色的短毛,隻在腰間掛著一塊布片,手裏拎著一把長長的馬刀。
那馬刀,足有一個人高。
透過紛亂的長發,這個人的眼眸閃爍著駭人的紅光,卻是盯著那倆黑衣人。
那倆黑衣人看著大猩猩的眼神,不次於看到卡秋莎殺人,喉頭裏更是發出唿嚕唿嚕的響聲,不住的慢慢後退。
大猩猩緩步先前逼近,慢慢舉起了手裏長長的馬刀。
“呀!”
一個黑衣人攸地發出一聲狂唿,舉起刀--卻是轉身衝向卡秋莎。
卡秋莎殺人的方式那樣殘暴,竟然也比不上他們對大猩猩的恐懼。
電閃。
方圓又看到了金紅色的閃電,那是火把光映照在馬刀上的顏色。
隻是一閃,就電閃般的消失了。
然後,兩顆腦袋就在血花噴濺中,陡地飛起。
一刀,大猩猩就砍下了兩個人的腦袋。
馬刀垂下,大猩猩冷冷看向了方圓。
方圓瞳孔已經極速縮起,好像針尖那樣,但表麵依舊淡定的看著大猩猩,懷抱著夏小韻,沒有半步的退縮。
攝於大猩猩駭人的殺意,卡秋莎竟然不敢站起來,隻是屈膝蹲在那兒,無聲的露出森白的牙齒。
方圓慢慢放下了夏小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