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古代的交通工具就是落後,馬已經算最高級的了,要是擱現在做飛機幾個小時,可這騎馬整整在路上顛了快二十天,本來告訴秦焰大概十天能到,也是因為段長風帶著她,也沒有著急趕路,一路上像遊山玩水一樣。

    越走空氣越清新,草木越蒼綠,連建築都顯得溫婉可人,不愧是江南水鄉,如果北方的城市是健壯彪悍的大漢,而南方的城市則溫柔多情的少女,曲宛又是南方城市中最最繁華的城市,堪稱南方的魚米之鄉交通要道,在南晉一直有北有京都,南有曲宛之稱,可見繁華程度堪比皇帝老兒的家園,氣溫環境比京都要好。

    而秦家堡就坐落在城南的宛山旁,可見秦焰那小子是多麽會享受的一個人。

    離秦家堡還有一天的路程,眼見天色已暮,想著先投宿,不急著趕路了,明天肯定能到。

    三人進了一家客棧,要了三間上好的房間,段長風本想好好休息,剛躺在床上,門就被唿啦從外麵推開。

    他的身體還沒躺下去呢,胳膊就被沈尋拉了起來,死纏硬拽的說:“天還早呢,我們出去逛逛好不好?”

    段長風無奈的,又坐了起來說:“你天天不累呀。哪來的那麽多精力,聽說秦焰有個妹妹和你年齡差不多,到了秦家堡你讓她陪你好好逛。”本來不累,聽到逛街倆字兒,立馬就累了,你說一個大男人,你見誰天天去逛街。

    “這天剛黑,你能睡得著嗎?”沈尋並沒打算放過他,還是死拽的,他的胳膊說。

    “老人家比不了你這小孩子,沒那麽精力去逛。”段長風蹙了蹙眉說。

    “可老人家睡眠也少啊,最後問你一次,去不去?”沈尋鬆開他的胳膊,叉著腰,一副要吃了他的樣子說,這男人都是這個死樣子,追女孩子的時候使出渾身解數,讓他學狗叫,他都會做,這眼看著姑娘對他有意思了,他又拽上天了。

    “唉,好,去去去!”段長風無奈的歎了一口長長的氣,搖搖頭,現在已經可以預見了,他以後絕對是怕娘子的料,真為自己的後半生擔憂,能平平安安的活到死嗎?還是中途就被她折騰死。

    這買家果然都是欺騙消費者的,被表麵所迷惑,看她這長相除了傻一點,沒有其他毛病,怎麽看也都是溫婉,乖巧,可人,懂事,這真實情況,其實不是那麽樣子,你看這脾氣壞,不聽話,又能磨人,這被坑的。

    “不勉強?”沈尋語氣陰陽怪氣的說。

    “心甘情願。

    ”段長風隻得賠笑說,心裏那是在滴血呀。

    兩人下了樓,一樓大廳有不少人,樓下的客人並不太多,對門的一桌四五個人,一看就是長途跋涉,他們神情疲憊,隻埋頭吃飯,並沒有太多交流,右邊一桌有七八人,有男有女,邊吃邊訴著家常,說著什麽,誰家姑娘長大成人,該找婆家什麽的,和誰家兒子比較般配等等,還有一桌看就是在江湖上坑蒙拐騙的人,他們舉杯暢飲,高談闊論,聊的吐沫橫飛,都噴到菜裏,卻沒有幾個人吃東西,可能是因為麵前的菜加了太多料了吧。

    其中衣著得體的壯年漢子,得意洋洋的說:“你們聽說過沒有?聽說江大俠,就在曲宛城。”

    另一個稍胖一點的說:“誰?難道就是號稱漠北第一大俠的江大俠?”

    壯年漢子說:“陳兄,這天下難道還有第二個江大俠不成?”

    段長風聽到幾人談話,不由得停下了腳步,心想,他們說的難道是江北城,果然接下來又聽他們說:“你說的是江北城大俠,聽說此人不但武功高強,為人豪爽,做人正直無私,仗義疏財,喜歡結交天下英雄,連江少莊主也行俠仗義,頗有乃父之風。”

    “近兩年很少聽到江大俠的消息,原來是在曲宛城啊!”其中一個人說。

    “是啊!但聽說江大俠厭倦武林上的爭鬥,攜家小在此定居,不輕易見客,如果有人慕名拜訪,也隻是江少俠出來接待。”另一個人露出惋惜的神情,其他幾個人也搖頭歎息,“恐怕我們想見他一麵不容易呀。”

    段長風仔細聆聽,原來江北城隱居在此,怪不得近兩年沒有,在江湖上沒聽到他的消息,四年前自己和他在漠北打見過,兩人相談甚歡,還切磋過武藝,確實是一代豪傑,不過經常在江湖上摸打滾爬的人,年少時可能想揚名立萬,但是經曆多了腥風血雨,打打殺殺,就會厭倦這種生活,想找一方淨土,了此殘生。

    “不過聽說江少俠為人也豪氣幹雲,得江大俠真傳,武功在江湖上也是數一數二的。”又有一個人說。

    原來江北城還有個兒子,既然知道他在這裏,改天一定要登門拜訪一下。

    沈尋看段長風,站著不動,屏氣凝神的偷聽人家說話,這人就是這麽沒公德心,大男人家趴牆角,真的好嗎?

    “你認識,這些人?”沈尋在旁邊推了推他說,有些不耐煩的問。

    “不認識。”段長風淡淡的說。

    “不認識,你愣什麽

    呀?”沈尋十分不友好的看了他一眼,之後邁開腿出了客棧。

    段長風聳了聳肩,真是雞毛蒜皮的小事而都能得罪這姑奶奶,邁開長腿幾步跟上,這就是腿長的好處啊,你著急忙慌走十步,人家三步兩步就追了上來。

    “那幾個人,我是不認識,但是他們聊天的提到的那個人卻是我認識的。”段長風一邊加快步子跟上她一邊看著她說,“別走那麽快嘛,你是出來逛街,還是出來賽跑?”

    “哦?”是啊,不是逛街嗎?幹嘛走的急匆匆呢?沈尋放慢了腳步,問:“那個姓江的啊?”

    “是啊!我四年前見過他,當時一見如故,相談甚歡,也算是忘年之交,他的盛名一直都是在北方,許久沒有他的消息,原來是搬的江南來了。”段長風揚了揚眉,顯得心情特別好。

    “忘年之交?”沈尋眨了眨靈動的大眼睛,狡黠的笑了一下說:“那是挺厲害的,十幾歲就在江湖上這麽有名氣,還能讓人尊稱一聲江大俠,確實不簡單呀。”

    段長風挑了挑眉梢有些好奇地問,“十幾歲,誰跟你說他十幾歲?”

    沈尋一臉我看你就是笨蛋的神情,“你和他是忘年之交,那他還不頂多就十幾歲。”說著又忍不住笑起來。

    敢情這是說自己老啊,爺這正是風華正茂的時候好不好,這叼嘴,他搖搖頭,嘴角揚了揚,說:“老一點不好嗎?人生閱曆和見識都比你豐富,可以給你指明未來的方向。讓你少走多少彎路。”

    切,吹牛也不怕閃了舌頭,我閱曆和見識比你更多好不好,我見過二十一世紀,你見過嗎?

    沈尋十分輕視的看了他一眼。

    “你是怕到時候……”他話剛說了一半兒,沈尋一慌,連忙上前用手堵住了他的嘴,生怕他說出,你怕我滿足不了你,這種話來。

    段長風衝她眨了眨眼,一努嘴,親吻了她的手心,她隻覺得手心一暖,感覺一股電流直接從手掌透過血管兒,傳到心底,忍不住心裏一陣輕顫。連忙把手鬆開,段長風又抬手迅速的握著她的手放在嘴邊,親了親。

    沈尋有些窘迫,瞪著他說:“段長風,你給我收斂一點兒,沒看到這麽多人嗎?不要動手動腳的,讓人看見多不好。”

    “我也覺得不好。”段長風拉著她的手,麵帶微笑,“你的意思,人少的時候就可以為所欲為了?你看,我說不出來,你非得要出來,不如再迴去繼續隨心所欲?”那表情好像在說,你看我

    多為你著想。

    沈尋立馬板起了臉,正好看到旁邊有個打鐵鑄劍的,她斜瞅了段長風一眼,輕輕笑了一下,指著旁邊的一把劍,十分懵懂無知的問,“哎,這個是什麽呀?”

    “劍啊!”段長風說,這麽明顯都看不出來啊,怎麽越來越傻了。

    “是嗎,你也知道賤呀!”沈尋說完,內心爽的不行。

    誰不知道,除了你不知道,於是他就一本正經的說,“知道啊,怎麽了?”

    沒怎麽,終於又把他罵了一次,罵人的目的達到,誰還會給你解釋怎麽了?於是就得意洋洋。蹦蹦跳跳的又跑過去看鑄劍的,又說:“沒事。”

    段長風遲疑了片刻,勾了勾嘴角笑了。

    他們就在街上隨便逛了逛,也就迴去了。

    段長風平時習慣晚睡,他洗漱好之後,拿一本書坐在床上隨意的翻著,他喜歡親近自然,唿吸新鮮的空氣,所以哪怕冬天睡覺的時候也不喜歡關窗。

    窗外月上柳梢頭,微風透過窗戶吹進屋子裏涼風習習,樹影搖曳,坐累了,正準備走到窗戶前,伸伸懶腰,卻見樹葉抖動一下,之後一個黑影閃電一般飄過,速度之快,如果不是段長風恰巧來的窗戶旁,根本就不會發現,可見此人的輕功在他之上。

    他一驚,飛身從窗戶跳了出去,可窗外萬籟俱寂,隻聽到草叢中的蟲鳴,還有輕微的風聲,他都懷疑是自己眼花了,剛剛根本就沒有什麽黑影。

    自己剛來的曲宛城,除了秦焰沒人知道,但那個人絕對不會是秦焰,他輕功沒那麽好,難道已經被人盯著了,難道是衝著阿尋來的,還是剛剛那個黑影根本就就和自己和阿尋都沒關係。僅僅是經過而已。

    他還是有些不放心,跳上沈尋的窗戶旁,看了一眼,看她睡得正熟,才轉身迴去。

    第二天一大早,沈尋還在睡夢中,就聽到一陣敲門聲,迷迷糊糊的,坐起來剛想問,誰呀?眼前卻有一個陰影,光芒睜開眼發現段長風,笑眯眯的坐的床邊。

    沈尋低頭看著自己穿著單薄的貼身衣物,一個激靈,睡意全無,連忙又往被子裏麵縮了縮,睜著一雙水靈靈的大眼睛,說:“喂,誰讓你進來的?”

    段長風沉了沉目光,看她把自己包的像粽子,又睡了下去,他一條腿跪在床上,沈尋覺得床上一沉,一邊凹了下去,心裏更緊張了,都說早上,男人的欲望最強烈,他不是睡一夜,睡的欲火焚身,找自己泄火來了吧,

    又連忙整個身體連被子一起往裏麵挪了挪,好像這樣就安全一樣。

    段長風皺了一下眉頭,伸出手臂。連被子整個把她抱起,說:“躲什麽呀,我要是想做什麽,你能躲得掉嗎?趕緊起床了,吃了早餐,我們好趕路。”

    沈尋聽他這麽說,臉都發起燒了,露出一個小腦袋大聲的說:“趕路,你站門口喊一聲,不就行了,需要進來嗎?真是拿自己不當外人,快出去。”

    “我不進來,你能醒這麽快嗎?還不得謝謝我?”段長風絲毫沒有覺得私自進姑娘的房間,有什麽不光彩,相反還覺得理所當然,自己很偉大似的。

    沈尋用手死死的攥住被子。生怕他神經不正常,“好了,我醒了,你出去吧!”

    段長風蹙了蹙眉,濃烈的眼神在她臉上飄來飄去,看她臉蛋白皙中透著紅暈,雲鬢蓬鬆,別有一番風韻,性感的喉結開始上下滑動,目光也變得幽深,伸手撥弄了一下她鬢角的秀發,並把它繞到耳後,忍不住在她額頭上吻了一下,又一路從眉心下滑,本來到她房間真的不是為了這個,因為昨晚遇到黑衣人。他有些不放心,想早點過來看看,誰知一看到她,就會情不自禁想做些什麽。

    沈尋有些氣惱,伸手推了他一下,手自然垂下時,力道還沒完全收迴,不但身上的被子落下,手還打到了身旁的床欄上,“哎呦”一聲。

    “疼嗎?”段長風拉起她的手,左看右看,還好沒受傷。

    這不廢話嗎,你的手打上麵看疼不疼,剛想指責他兩句,又看到他的眼睛垂在自己胸前,流連忘返。

    她連忙把被子往身上拉了一下。最近這段時間,發現自己身體發育異常猛烈,可能長的速度太快吧,胸脯都是酸漲的,較之前的扁平,變得凸凹有致,你媽,看什麽看,再看把這兩坨肉長你身上。

    “有沒有事?”段長風拿起她的手在嘴邊吹了吹,眼睛還是有意無意地瞟向她,幾個月的時間,居然長大了。

    沈尋不悅地瞅著他,你確定是問有事沒事,還是借機大飽眼福,看看,使勁看,穿著衣服呢,又沒光屁股,以前夏天穿著短袖衫,還故意把胸前的兩個扣子不扣,若隱若現的,現在雖然是貼身衣物,可包裹的很嚴實的,你能看出個毛,她索性大大方方的,還故意把胸脯挺了挺,挑釁地看著他,那意思好像再說,看著吃不著,饞死你。

    段長風果然眼神變得幽深,清了清嗓子,艱澀開口。“昨晚睡的好嗎?有個黑衣人經過我的窗

    口,不知道是不是跟蹤我們的,所以最好是跟著我,不要自己亂跑。”

    “啊!”沈尋本能的以為,會不會是慕寒月派的人,心裏還真有些惴惴不安。

    “聽到我說話沒有?”段長風的眼睛還是盯著她看。

    你媽,再看,不是都說有黑衣人了嗎,你能不能先想對策,再想驕奢淫逸的事。

    “有我在,沒事的,不用擔心,就是我們稍加小心些即可。”段長風口氣是那種讓人一聽,浮躁的心情就能平靜下來。

    有我在,她知道什麽意思,不行,無論如何,這個客棧不能待了,得趕緊離開。

    “趕緊出去,我穿衣服。”沈尋大聲地說。

    “不需要我幫忙?”段長風神情自若地問。

    天呐,小爺穿個衣服還需要幫忙?無視就說:“不需要,趕緊走。”

    “你手不是撞到了,不方便嗎?”那表情真摯的,真的像是舍己為人,僅僅想幫她而已。

    “不需要!”沈尋嗔怒地看著他。

    段長風揚了揚眉頭,歎了口氣說:“那我在門口等你。”

    在門口,還不趕緊的滾,廢什麽話啊。

    段長風笑了一下,站起身走了出去,並關上門。

    沈尋終於鬆了口氣,剛拿起旁邊的衣服,還沒套在身上呢,門又被嘩啦打開,她一驚詫,手裏的衣服都掉了。

    隻見段長風臉上掛著欠扁的笑,露出個腦袋,問:“真的不需要嘛?”

    “你有病啊!”沈尋瞪了他一眼,氣不過,拿起身後的枕頭,朝他砸了過去。

    段長風嘻嘻一笑,迅速把門關上,枕頭撞在門上,反彈了一下,又落在地上。

    再穿衣服,老擔心他會進來,時不時的瞅著門口,還好,他沒再出現。

    之後三人下樓,吃了早餐,結了房錢,又繼續趕路。

    沈尋因為心裏有些不安,再看路上的行人時,都像是來找自己的,她忍不住對身後的段長風說,“去秦家堡一定要經過這條路嘛?”

    “也可以走其他路,不過這條是正道,最近,也最好走,其他的路,我就比較曲折,並且遠。”段長風說。

    “不如我們走其他路吧,你想啊,監視我們的人,肯定已經想到我們會走這條路。那我們偏偏就走偏僻的路,也容易把他甩掉。”沈尋說。

    如果段長風所說的

    黑衣人真的是來找她的,說不定已經扮成了普通人在跟著他們呢,這麽來來往往的根本分不清誰是跟蹤者,這條路,又寬又平整,隻有旁邊兩排樹,連個蔭蔽的地方都沒有,一眼就能知道她到哪裏去,說不定過不了幾天就會有人到秦家堡去捉她。

    走小路就不一樣了,人少,如果有那麽一兩個人,分辨起來也容易,七繞八繞也容易把跟蹤者甩掉。

    “不一定就是針對我們的,不過你說的也有些道理,最主要的是小路景色宜人。風景優美,隻要晚上能趕到秦家堡就可以了。”段長風說著又迴頭對朱重說:“咱就走小路吧,不著急。”

    “是,爺!”朱重恭敬地迴答連忙調轉馬頭,心裏嘀咕,這爺現在對沈姑娘真是言聽計從。

    這曲宛城果然名不虛傳,據說四季如春,現在雖然是夏季,卻絲毫也不感覺炎熱。

    石子路有些有些凸凹不平,兩邊是茂林矮叢,鮮花爛漫,蝴蝶蜜蜂蹁躚其間,景色確實不錯,十分的幽靜,眼看著太陽快西垂了。

    “段長風,你感覺一下,這附近除了我三個人,還有沒有其他人?”沈尋看到如此的美景,一掃剛剛心中的沉重。

    “你膽子這麽小,早知道你這麽沒出息,就不告訴你了。”段長風笑著說:“放心吧!有我在,這天下沒有人敢把你怎麽樣。”

    沈尋撇了撇嘴,這是吹牛逼。

    段長風突然神色一凜,連沈尋都感覺到他身體的異樣,連問:“怎麽了?”

    “噓,前麵有人。”

    段長風加快馬速,朱重也慌忙跟上,感覺不遠處有聲音,循著聲音追去,並沒看到人。

    由於距離太遠,天色微暗,草木太深,段長風也看不是很清楚,隻聽到一聲慘叫,草木中晃動了一下,朱重眼疾手快,隨著草動的方向追了過去。

    段長風並沒有繼續追過去,而是飛到那個被殺的人旁邊蹲下,看時,繞是他藝高膽大,也忍不住皺眉頭,他轉動死者的頭仔細觀察,

    沈尋也跳下馬,趕了過來,段長風聽到腳步聲,頭都沒抬,氣定神閑地說:“你還是不要看了,免得害怕。”

    沈尋不服氣,不就是個死人嗎,誰會怕,她走上前,看了一眼,就這一眼,心嚇的拔涼拔涼的,不禁心驚肉跳,倒吸一口涼氣,連忙捂住眼睛,怕段長風說她膽小,深唿一口氣,又把手拿開,隻見那人整張臉皮一驚被揭下來,血肉模糊,根本看不出本來麵目,

    她忍住眼睛的不適。忍住想嘔的衝動,又把臉轉向一邊。

    隻聽段長風說:“此人劍法極快,一劍斃命,傷口隻有一點,幾乎沒有流血,並且位置很準,看來殺手經驗比較豐富,死者衣物破爛不堪,倒像是乞丐。”

    沈尋又定了定心神,瞅了一眼,拿起一根樹枝,撥弄了一下死者蜷曲的手,“手指纖長,皮膚細膩,應該是個非富即貴之人,可以肯定絕對不是乞丐或者普通百姓,常年勞作,為生活奔波的人,手不會如此圓潤光滑。”

    段長風抬頭看了她一眼,眼睛裏露出讚許,“沒錯!那問題就來了,為什麽要毀他的容,為什麽要讓他看起來像乞丐?”

    沈尋努努嘴說:“死個乞丐,當然沒有人會在意,就是是為了掩蓋死者的身份,或者是隱藏什麽,隻不過這樣做,有時候會欲蓋彌彰,弄巧成拙,”

    “如果不是乞丐,家裏少了人,家人一定會報官的。”段長風自言自語說:“就算報關官,誰也不會想到是這個乞丐,案子可能最後不了了之。”

    段長風站起身,拍了拍她頭,說,“看不出來,你還有些小聰明,敢不敢幫我把死人抬到路邊兒?”

    “別拿你摸過死人的手拍我。”沈尋連忙把頭側向一邊:“我敢,我敢先跑。”

    說完就自己先跑到了路邊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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