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7章 當初的因果糾纏【第二更】

    得益於當初梁王來訪時,在包括知府陳倫和其他蘇州城各界名人在內大庭廣眾下對林默的道長稱唿,林默其實在蘇州城很有名氣。畢竟明眼人都看得出來,梁王對許仙雖然態度甚好,但也隻是客氣而已,但到了林默這裏,就有些敬畏的意思了……這可就不能等閑視之!

    所以在蘇州城,林默的名氣可是不小!

    說實話,這名氣有好有壞。好處是如果要做什麽事情,隻要擺出名號,馬上就會少掉很多阻力。不,這樣說還是小的,林默敢肯定,隻要自己放出消息,說自己需要個什麽東西,起碼蘇州知府陳倫絕對會十分上心,保不齊就派遣兵卒四處搜尋,兩三天之內就給自己送來呢。

    不過有好處,自然就有壞處,而這壞處嗎,就是做許多事情時,都很不方便。就如同地球世界的那些明星一般,哪怕隻是逛個街,都會引起不小的騷動!那種無數人團團圍住的遭遇,著實不能讓人喜歡。要是一時興起在路邊吃個小吃什麽的, 還沒吃完, 就有人上前主動拜訪攀談……這該是一件多嗎讓人不爽的事情!

    所以自從那之後,林默就有意識的變化了裝束,盡量掩飾著自己的身份。比方說眼下,他就是一身儒袍內襯, 屬於那種典型的書生裝扮。唔, 就和張玉堂的那種裝扮差不多,乃是一種新扮相。這小半月以來, 來保安堂就診的病患雖然不少, 但都沒認出他的身份。大家都以為他是許仙的遠方親戚,這是過來探親訪友住在許府, 順道就過來給保安堂幫忙了!

    所以當這男人對他喊著仙長的時候, 林默著實吃了一驚:這男人怎麽認出我來呢?

    “我……我是……樵夫……衣服……長明燈……”

    處在生死彌留之際的男人勉力張口,一邊吐著血沫,一邊斷斷續續的吐出了幾個字來。

    這些簡短的字句根本沒有半分聯係, 任誰聽了都會不解其意,林默剛開始也十分不解。但這不解隻是遲疑了一瞬,轉眼之間,一道靈光在心中劃過,林默當即不可思議的叫出聲來:“你是那個樵夫?那個給我衣服的樵夫?!”

    這其實是很久之前的事情了。那時是林默第二次進入神話世界,也是第一次進入白蛇傳世界。當時的他是在地球世界遊覽西湖時,十分巧合的隨機進入的, 根本沒有什麽準備,身上穿著的還是一身運動服。

    毫無疑問,這樣的打扮無疑是不能再白蛇傳世界行走的,當時他修為也十分淺薄,連個掩飾性的幻術也難以施展, 於是無法之下,隻能用當時攜帶在身上的led手電筒和一個樵夫做了比交易, 用手電筒換來了一身粗布短衣。

    唔,說實在的, 那身粗布短衣實在不怎麽樣,林默一進到鎮江城後, 就馬上靠賣符咒換了些銀錢,然後在成衣店訂做了幾件改良版的道袍換上,就將那粗布麻衣給扔了。

    被林默認了出來, 男人驚喜交加, 不過此時的他力氣終於徹底耗盡,隻能用充滿希冀的目光盯住林默, 用口中血沫擠出四個字來。

    “仙……長……救……我……”

    林默當即為難起來。

    說實在的,眼下這男人的情況雖然可以說是必死無疑,但這隻是在凡塵俗世的情況來講的。如果說有修行者出手,自然不是毫無希望。像林默這化神修為,更是絕無問題,別的不說,就算眼下這肉身是真的死了,他也能像當初白素貞救迴許仙一樣,先將其魂魄拘住,然後用仙草靈藥將其肉身恢複,最後再將魂魄放迴肉身,這就能使其轉死為生,成功還陽了!

    但問題是,這並不是說能做就要做的事情!

    對修行者來說,有許多不能做的事情,‘給凡人添壽,逆生死之規’就是其中之一。而且這一條,還屬於尤為嚴厲的一條!一旦觸犯,地府神祗就會馬上出現,給予絕對嚴重的懲罰!

    其中意味嗎,也不不用多說,一看就知:如果今天任憑你給一個凡人還陽,使其死而複生了,明天別的修行者豈不是就能同樣作為?這樣今天你救一個,明天他救一個,後天再換成別人……每個修行者都有數百年的壽命,這樣一來二去的, 要救多少個人?天地之間的生死之規豈不是徹底亂套了!

    當然, 每個修行者都會說自己這個是情形特殊, 並非有意與地府為難,乃是不得已為之……不過這東西可不是說一句不得已就行了的,今天你不得已一次, 明天他不得已一次,情況不還是那樣糟糕?

    所以為了天地整體考慮,天庭自建立之時就已經嚴令,俗世凡人的生死之事絕對不能任憑修行者插手!一旦有違,那麽地府神祗必然馬上出麵,繼而給違反條令的修行者以嚴懲!

    這是一條絕對的規則。隻要是修行者,不論你是什麽修為,煉氣也好返虛也罷,根本不容逾越!

    當然了,天地廣大不可揣測,要說特殊情況也不是沒有,比方說林默親身參與其中的許仙還陽之事。不過這是因為許仙和白素貞劫運中人的身份,又有沒有命數的林默吸引了一些火力,哦,現在想來,應該也有因為那個實驗的存在,西天佛陀和後土大帝都無意深究的原因。不過這種情況嗎,數遍上下千年,估計也就是這麽一例而已!畢竟再發生幾次,那就和打臉無異了,不說別人,地府神祗們是絕對不會讓那人好過的!

    小主,這個章節後麵還有哦^.^,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後麵更精彩!

    總而言之,救助凡人急轉生死之事,絕對不是林默能做的事情!

    所以盡管被這彌留之際的樵夫如此哀求,林默卻也隻能狠下心思,準備開口拒絕。

    但正在此時,那幾個將樵夫抬來的漢子們突然開口了。

    “仙長?您就是那個給老三長明燈的仙長?”

    這老三,毫無疑問是指即將死亡的樵夫,而長明燈,一定是指那個led手電筒了。

    “仙長,您可真是害死老三了!老三不過是個普通砍柴的,哪有福氣能夠消受這樣的仙家寶物啊!”漢子們憤恨開口,唿喊起來:“要不是這長明燈,老三哪會成這樣啊!”

    林默一聽,當即色變,毫不遲疑的詢問起來:“怎麽迴事?什麽叫做害死他了?”

    幾個漢子馬上解釋起來。

    原來對林默來說,那雖然隻是個手電筒,但對這樵夫來說,卻無異於世間難尋的珍寶。當天得了那手電筒之後,他連砍柴都顧不上了,將手電筒往懷裏一揣,就火急火燎的跑迴家中,將東西交給了自己婆娘。

    毫無疑問,在他婆娘那裏,這東西也被當作了仙家寶貝。於是夫妻倆人稍稍商量一下,就作出決定,要把這寶貝好好的藏起來,當作傳家寶,留給子孫們。這樣就算自己夫妻倆他日有了什麽不測,子孫們也可以憑之換來大筆錢財,富貴不愁。

    於是就這樣的,這手電筒就在家中保存下來。

    不過這夫妻倆雖然有自己的本意,但他們的條件卻不容許這樣做:他們身家貧苦,又不像富戶那樣住著大宅子,而是一家三口擠在一個小矮房裏,哪有什麽藏東西的好地方?隻是小半個月之後,他們那年紀尚小玩心甚大的兒子就在無意間把手電筒從木床底下扒了出來,並成功的掌握其使用方法——畢竟手電筒這東西又不是什麽手機電腦,隻是簡簡單單的一推開關就能使用。

    接下來的情況就不用多說了,貪玩的孩子見了這等神奇玩意兒,哪能不拿出去顯擺的?隻是一個下午的功夫,周邊的鄰裏街坊們就都知道他家有個仙家寶貝的事情了。

    這時候事情已經收不住了,迴到家中的樵夫夫婦縱然後悔萬分,卻也隻能任由事情這樣傳揚下去,於是兩三天之後,就有一些富家老爺們前來查看情況,而一確認手電筒的真實性,當即就眼冒精光的開口,表示願以紋銀百兩買下此物。

    說實在的,樵夫夫婦兩個當時就心動了,隻是仔細想一想後,卻還是拒絕了。因為在他們想來,仙家寶貝可不僅僅是能拿來換錢這麽簡單,戲文裏不是說了嗎,仙家寶貝都是能提升福運財運鎮家護宅的!那許多大官名人,不都是因為有著仙家寶貝,才飛黃騰達名流千古的!這樣的寶貝,怎麽能說換就換呢?咱們也不多想,隻要給子孫後代留著,讓他們富貴綿延就好!

    於是就這樣,樵夫夫妻倆就拒絕了富家老爺的交易,轉而手電筒鄭重的收了起來。

    後來的日子裏,這樣的事情還沒少發生,鎮江的富戶們,蘇州的老爺們,杭州的貴人們,甚至有些途徑此地的商人們,都在聽聞這件事情後主動上門,希望能獲得那手電筒。可惜,都被樵夫夫婦給拒絕了。

    而最後的結果,就是今天發生的事情。

    “那歹人進入老三的家中,找到了那長明燈,就想離開,正好被老三發現,兩人打鬥起來。可隻是兩三下功夫,那歹人就用一根粗棍將老三打成這樣,然後揚長而去!”大漢滿臉痛恨的說著:“那可惡的歹人!”

    林默聽了,如遭雷擊,渾身一顫,愣愣的看著彌留之中的樵夫片刻,才慨然一聲長歎:“厲害!真厲害!這是逼得不得不我出手啊!”

章節目錄

閱讀記錄

在神話傳說中修仙所有內容均來自互聯網,繁體小說網隻為原作者八月初三晴的小說進行宣傳。歡迎各位書友支持八月初三晴並收藏在神話傳說中修仙最新章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