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痛苦絕望的時候,會有尊嚴嗎?我在這個城市裏把尊嚴蹧塌的一文不值,如同孤魂野鬼一般遊蕩,尊嚴是什麽?我已經沒有這個詞的概念。在外遊蕩一整天,沒有絲毫迴家的意思,我又坐在燒烤店喝悶酒,很多,很醉,爛醉如泥。半夜醒來,發現已經在床上,口渴的要命,去客廳喝水看見可可在沙發上發呆。我挨著她做下,她冰冷的眼神,讓我不敢逾越雷池一步。心裏有許多的話,卻找不半點語言。就這樣坐著,一直到天亮。

    上班之前可可說她明天會去東莞,我那時已經知道無法挽迴我們之間的感情,裝出自我安慰的說:“去散散心也好。”上班後,突然想到一個弄錢的方法,可是又覺得太過於大膽,一整天就在這樣的猶豫中過去。下班時,我終於下定了決心。把公司會計李雲約到鄉裏人家湘菜館。寒喧幾句後,我對李雲說:“我急需一筆錢,能不能挪用一下?”這樣的事情其實在公司時常都有發生,李雲也見怪不怪問:“多少?”“十五萬。”我說。李雲被我給嚇到了,正喝著酒,差點沒被我給噎死:“老大,你到底做了些什麽?要這麽大筆錢。”我苦笑著給他一支煙:“你不明白,能幫我嗎?”“數量太大了。”李雲說,“不過一兩天之內你能還,我可以給你幫忙,但是這個風險太大了。”我不想害他,隻能老實說:“不行,至少得一個月。”其實那時候說一個月的時間連自己都知道也是不可能的。李雲說:“那就不行了。”他沉默一下說:“還有個辦法,可以值得一試。”我想黑暗中見到一絲曙光問:“什麽辦法?”“賽格那邊不是五天才和我們結算一次嗎?你可以先挪用一下,我這邊可以再給你拖一段時間,然後你再慢慢想辦法。”我鬼迷心殼的一般又給周羽波打電話,讓他過來。最後周羽波在我的軟磨硬泡之下終於同意答應幫我,不過要我一定在一個月之內還,還得給公司出欠條。我當然知道他的意圖,如果這事出問題了,他有證據證明錢是被我挪用的,他最多隻是協從我犯罪。

    第二天早上去上班的時候,可可對我說了句話:“你別再為你離婚的事情傷神了,順其自然吧。”我像是對陌生人說話一樣:“我知道。”可是我的心在滴血,卻不能在她麵前訴說。臨走時她象征性的抱抱我。那天下班的時候,周羽波給我打電話,讓我下去一趟。在他辦公室,偷偷的給我一個塑料袋子,然後再三叮囑我一定要在一個月還他。我給他出了個欠條後,直接去找蕭小蘭。蕭小蘭已經沒有住在原來哪裏了,她把我約到福星路的名典咖啡語茶。我直接對他說:“我現在隻有十萬,你要是答應離婚,我就給你,你不答應,我們就拖著,我現在不怕拖。”蕭小蘭對我的改變有點驚訝跟著又搖搖頭說:“想不到你為她真的……”“這次不是為她,”我打斷她的話,“這次是為了我自己。你就是個魔鬼,我不想和你再有任何糾纏,哪怕一分鍾一秒鍾都不想。”蕭小蘭沉默很久才說:“那好吧。我同意離。”我把錢拿出來,讓她寫下離婚協議。這時候可可發來條短信:我走了,你好好保重。我急忙打過去:“可可,你再等下我,你去哪裏?我送你。”可可沒有說話,把電話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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