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貞吉看到了袁鹹安臉上的疑惑,給郭乾遞了個眼色。


    你的門人,你給解釋下。


    郭乾轉過頭來,看了袁鹹安一眼,笑著問道:“全宜沒聽明白?”


    袁鹹安連忙欠了身子答道:“迴一泉公的話,學生沒有聽懂。”


    “錦衣衛是什麽衙門,你應該知道嗎?”


    “學生知道,可止小兒夜啼。”


    “哈哈,錦衣衛最讓人詬病的就是詔獄,那伱知道吧。”


    袁鹹安點頭答道:“學生知道。”


    錦衣衛辦案、抓人、審理一條龍服務,確實讓人詬病。


    錦衣衛辦的都是大案要案,有的是奉旨的欽案,它完全是封閉式辦案,刑部、都察院、大理寺,傳統上的三法司根本插不上手,往往隻能收到一個結果,如何審案的,全部不知道。


    曆代先皇裏,皇上英明點,錦衣衛辦完案,讓三法司參與審理。


    皇上專橫些,錦衣衛一手包辦,案犯從生到死,全由它處理,是不是冤案,是不是抓錯人,誰也不知道。


    反正詔獄進去的是活人,出來的多半是屍體。


    郭乾繼續解釋道:“皇上現在交代,錦衣衛隻有監察、督捕、辦案之權,任何案件審理,需交檢法審議和慎法院審判。


    此案是錦衣衛奉旨辦理,現在奉旨交刑部中央檢法廳檢法審議,再提請你們順天府慎法院公訴,就是一大進步。”


    原來如此。


    袁鹹安突然想到另外一事,他此前在遼西督造城堡要塞,多與軍伍打交道,深知軍中有兩大暗勢力,代表皇權監視著軍隊動向。


    一是錦衣衛,二是禦馬監。


    錦衣衛除了監察,更多的還涉及軍官將領懈怠失職、貽誤戰機、畏敵怯戰、泄露軍機等違反軍法的案件處理。


    袁鹹安忍不住問道:“中丞,王尚書,敢問錦衣衛辦理的軍中案件,由誰接辦?”


    問完就有些後悔。


    這應該不是我該問的。


    唉,這些年的曆練和毒打,還是沒讓自己吸收到足夠的教訓。


    趙貞吉和王崇古對視一眼,露出讚許的神情。


    郭乾不客氣地誇獎道:“全宜,你這個問題問得好。身為通判,主持司理法判,有疑問就要問出來,問清楚才能明是非,斷曲直。


    汝貞公奉旨在戎政府改軍製,左右兩軍都督府,也被稱為陸軍部和海軍部。它們各有自己的軍事檢法局。


    中軍都督府除了武選廳、宣讚局等職能部門外,還單設了軍事慎法院。錦衣衛辦理的軍伍案件,也會交由左右兩軍檢法局檢法複議,提請中軍府慎法院審理判定。”


    袁鹹安連忙拱手答道:“謝一泉公指教,學生受教了。”


    趙貞吉對王崇古說道:“鑒川公,你繼續說。”


    王崇古欣然說道:“好。本部堂選派了中央檢法廳精幹檢法官,張玉誠組成專案組,檢法複議,最後提請公訴。


    張玉誠是刑部老刑名,參加多個專案組,多起諸藩宗室謀逆、大不敬案,都是他複議審理。他還是台基學院刑律學和刑事範律學教授。”


    趙貞吉點點頭:“刑部做足了功課。全宜,你身為順天府通判,親自主持此案審理判定,一定要用心,確保公平公正,不留瑕疵。


    我還告訴你,與此同時,江蘇巡撫海公在蘇州,召集江蘇檢法廳、蘇州慎法院和江蘇按察司,會審大案。


    南北同時會審,可能你審的案子,不夠海公審的案子矚目,但都足以留名青史。


    全宜,你要好自為之!”


    袁鹹安起身答道:“下官一定恪守職責,秉公司法,不敢有絲毫懈怠!”


    趙貞吉捋著胡須說道:“昨日皇上把老夫召進西苑,垂詢了此案事宜,一再諭示,順天府慎法院審理的此案,是大明司法改製後的第一大案,必須做成一個標杆和典範。”


    王崇古在旁邊附和道:“皇上大行國政改製,許多國政官製是由簡演繁,尤其是刑部檢法和都察院慎法院,程序繁瑣,異常複雜。


    朝野許多人非議不已,認為國政當由繁化簡,如此改革,是倒退,是苛政亂政。”


    袁鹹安凝神聽著。


    這些話可是大佬們說出來的皇上金口玉言,意味著國策走向,多少人想知道卻難以知曉。


    王崇古繼續說道:“皇上說得對啊,刑名事關性命,鞫讞事關公正,故司法之製,不可不慎。


    暴元都知刑名之重,莫嚴於殺人;獄情之初,必先於檢驗。殺人償命、違法受刑,這是天經地義的事。


    我們要為受害者申冤雪恨,但不是胡亂殺一個人抵數了賬。刑不公,罰不明,那刑罰就沒有任何意義了。


    如何公明?


    靠清官?


    天下有幾位海青天?


    靠良知?


    那還要律法何用?


    所以我們必須設計互相監督製衡的機構,通過非常複雜的鞫讞流程,盡可能地保證司法的公正。”


    郭乾轉過頭來,對袁鹹安說道:“中丞和鑒川公的教誨,你都聽到了嗎?”


    “學生聽到了,定會銘記在心。”


    “好,那你迴去後,好好審理戶部稽核司前經曆林有才,服毒自盡一案。”


    “是!”


    順天府衙靠近安定門的春欞坊裏,對麵就是國子監和文廟。


    順天府通判署就在府衙裏,慎法院審案廳就是府衙的前院大堂,掛著明鏡高懸匾額的那個公堂。


    按照新製,順天府尹和少尹,都不需要坐堂審案,他們就把這拋頭露麵的機會讓給了順天府通判袁鹹安,和他手下的判官們。


    連同公堂和左右偏廳一起給了他們。


    順天府官階跟各省是一樣的,隻是他們沒法像各省那樣分三司,下麵再設各廳,隻能跟府衙一樣,因為它和應天府一樣,下麵就管著幾個縣。


    袁鹹安迴到等同於按察司的通判署,叫書吏掛出告牌,宣布三天後審理林有才服毒自殺案。


    《順天政報》、《燕山報》、《灤河報》、《商報》等報紙聞訊跑來報備,搶占為數不多的觀眾席位。


    案犯和苦主的家屬也聞訊趕來,報備拿到了觀眾席位。


    三天後一早,警衛軍和京師警政廳的人就在順天府衙門口戒備,維持秩序。


    各報的記者,苦主和人犯家屬,拿著報備文書,穿過三重戒備,先進到審判廳前院。


    他們直接進到審判廳的前廊,這裏與公堂隻隔著一排柵欄,屬於c位。


    警戒人員又奉命隨機放進兩百位愛看熱鬧的百姓,他們站在前院裏,墊著腳,伸著脖子,探著頭,議論紛紛。


    “勞駕問問,今天順天府通判署審什麽?”


    “你不知道還往裏擠?”????“我天生就愛湊個熱鬧,看到這裏人多,就擠了進來。”


    “嘿,還真是。外麵一堆士子,想進來給案犯鼓勁打氣卻不得,偏偏讓你給擠進來了。”


    “好說,好說。


    勞駕你給說說,到底審什麽啊?”


    “前些日子,戶部稽核司資深經曆林有才,在家服毒自殺一事,你聽說了嗎?”


    “林有才啊,聽說了,不就是在戶部大院裏,指著張相鼻子說張居正來了也不好使的那位嗎?


    聽說被當場免職,罷斥迴家後,想不過服毒自殺了?今天就審這案子?”


    “對,審的就是這案子。”


    “這案子有什麽好審的,服毒自殺,難不成還要把藥店掌櫃,還有他家婆娘家人一並抓來,說他們不該賣藥,不該見死不救?


    荒唐。”


    “不荒唐!這案子有隱情。”


    “有隱情?什麽隱情?我最愛聽隱情。”


    “聽說林有才是南京戶部的老經曆,南京裁並六部,他意外地來到京師,還直接進了戶部,因為他有個做翰林的表姐夫。”


    “聽說他請這個表姐夫做中,給當時的戶部徐侍郎塞了五百兩銀子,就成了戶部浙江清吏司書吏,然後又趕上好運,皇上改官製,搖身一變,被補錄為官吏,八品官服穿在身,好不得得意。”


    “祖墳冒青煙了!”


    “那也太囂張了,居然敢指著張相的鼻子罵,國朝以來,誰這麽大膽子?被罷免迴家都算是輕的,要是嚴嵩還為首輔,嚴世蕃不滅他滿門枉叫嚴東樓。”


    “現在是張相,是張居正。”


    “張相他也是國相,換了姓,他就弄不死你了?”


    前院議論的百姓們開始爭論起來。


    維持秩序的警員大聲吆喝著,“肅靜,再吵吵立即趕出去!”


    聲音馬上安靜下來,百姓們停了一會,又壓低著聲音,交頭接耳地繼續議論起來。


    “聽說林有才是叫他表姐夫一夥人毒死的。”


    “真的假的?”


    “那夥翰林,對新內閣和張相憋著一肚子火,想叫林有才去承天門叩天闕,告禦狀,可林有才又不是傻子,那肯輕易叫他們當槍耍了。


    於是一不做二不休.”


    “胡說八道,殺了林有才對那些翰林有什麽好處?”


    “當然有好處。聽說那些翰林準備抬著林有才的屍骸去內閣鬧,直接把林有才的靈堂開在內閣前院。”


    “嘿,這些翰林跟潑皮無賴有什麽分別?”


    “當然有分別,人家讀的一肚子聖賢書,身上還有功名”


    “我呸!”


    “咚咚-咚咚!”


    前院的鼓聲被敲響,警戒的警員叫喊著:“老爺們馬上要審案了,肅靜,要是再敢喧鬧,就不是趕出去那麽簡單,被老爺抓到,立即吃一頓板子。”


    前院馬上安靜了,探著頭往裏看。


    審判廳前廊裏擺著一條條長凳,各報紙記者和家眷二十幾位坐在上麵,還有十幾位不明身份的男子,也坐在周圍。


    審判廳布置跟此前的公堂相差不多。


    有懂行的百姓指著裏麵跟旁邊的人解說著。


    “看到那張‘明鏡高懸’的匾額嗎?”


    “看到了。”


    “下方是一張長桌案,是主審官坐的。”


    “哦。”


    “左右兩邊各有一張短些的桌案,看到了嗎?那是同審官坐的。要是今天兩位同審官都坐滿了,那就有人要掉腦袋。”


    “還有這說法?什麽緣故?”


    “一般的案子,有主審官和同審官兩人即可。要是有兩位同審官,那就是大案要案,要殺頭的那種。”


    嘶——!


    殺頭!


    前院響起了一片倒吸涼氣的聲音。


    好刺激!


    好喜歡啊!


    懂行的人繼續解說著:“看到主案桌下方,擺著兩張小一點的桌案了嗎?”


    “看到了。什麽人坐在那裏?”


    “是給書記官坐的。”


    “什麽書記官?”


    “就是記錄審案過程,轉遞和記錄雙方證據和陳詞的。”


    “不是師爺嗎?”


    “現在沒有師爺了,新叫法,叫書記官。你們再看公堂左邊,有一長排桌案,看到了嗎?”


    “看到了,那是誰坐的?”


    “那是檢法官老爺坐的。也叫公訴人。要是其它的案子,也叫原告。”


    “搞得這麽複雜。那公堂右邊那排桌案,坐的是誰?”


    “一般的案子,坐的是被告。今天是什麽刑事案,吃大官司的案子,被告,也就是案犯是跪在堂前的,右邊應該是列席位。”


    “列席位?”


    “就是其它衙門來旁觀的老爺們坐的。就是今天不知會來哪些老爺。”


    咚咚,堂鼓又敲響了。


    前院前廊為之一靜,兩廂的門口唿啦啦鑽出來一群官吏。


    有穿著緋袍,有穿青袍的,也有穿綠袍的,足足二十來位,像是商量好的,很快就坐到各自的座位上。


    一身緋袍的袁鹹安在“明鏡高懸”匾額下的主桌案後坐下,一拍驚堂木,眾人忍不住發出嘩的一聲。


    終於開始審案子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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