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尷尬也要行禮。


    黃光升和鄒應龍跪倒在地高唿行禮。


    朱翊鈞左手胡亂揮了幾下,嘴裏嗚嗚,口齒不清地說道:“起身,起身!”


    他順手接過祁言遞過來的茶杯,喝了兩口茶,把滿嘴的點心渣順下去,噎得直翻白眼,喘了幾口氣,這才能清晰地說話。


    “上午料理政事後,在北海園子裏陪母後說話。然後排著隊見了一堆的人,聊了一下午的話,聊得忘記吃午膳,肚子餓了,趁著空隙吃些點心,墊墊肚子。”


    朱翊鈞解釋道,“讓黃先生和鄒先生見笑了。”


    黃光升和鄒應龍對視一眼,連忙說道:“殿下勤政如斯,是大明之福,是萬民之福。”


    從先皇開始,這祖孫三代都是奇葩!


    先皇亂政,亂到群臣抓狂。


    皇上怠政,怠到群臣意冷。


    太子勤政,勤到群臣頭痛。


    祁言揮揮手,幾位內侍端著盛著溫水的銅盆、捧著毛巾等物魚貫走進來。


    “兩位先生先坐。”


    朱翊鈞說了一句,轉身走過去,拿起毛巾放在溫水了,洗了幾把臉,擰幹把臉搽了搽。


    又拿起茶碗漱了漱口,爽爽利利地走到上首座椅上坐下。


    “今日請兩位先生來,主要是討論兩件事,一是調整刑部和大理院職權。”


    改革嘛,都是邊改邊總結,然後不斷地調整。


    自己腦海的那一套,再深思熟慮,現實中一施行,很多問題就出來了。


    比如自己想司法獨立,這個思路沒錯。


    司法其實也是一種權力的監督和製衡。司法獨立沒問題,但問題是要以大理寺為主線,重新建立一套司法機製,完全不現實。


    還不如依托成熟的刑部—按察使司體係進行完善,大理寺作為上訴法院,最後一道堤壩。


    刑部可以身兼司法、檢察、法院的職責,本來在現在這個年代,三種職責是很難分得清的。


    老百姓不需要司法職責分得多麽的清晰,他們需要的是一個能講理講法的司法機構,需要一個有怨可訴、有冤可申的地方。


    抓住這一點就好了,其它的都是花裏胡哨的玩意。


    黃光升和鄒應龍靜靜地聽著。


    “各地提法按察使司繼續行使審刑名、平訟獄、雪冤抑的司法職權,以及提點本地刑獄之事。刑部專設審案廳,專事複核地方刑事案件。


    州縣普通刑事案件,按察使司為終審,刑部核準批複。死刑必須由按察使司判定,刑部複核,發大理寺最終核準。


    此外,各地刑事案件,不服按察使司審判、刑部核準者,可上訴至大理寺,或各地巡撫督察室、都察院分巡組發現案件有出入者,亦可上訴大理寺,由大理寺重新審理,以為終審.”


    黃光升和鄒應龍聽明白了,地方司法還是那一套。


    發生刑事案件了,警巡局出警,破案拿人,先由縣檢法官審理,完成卷宗,交給專事民刑案件審理的縣丞複審,證據案卷核查無誤,依律裁判。


    沿用了前宋鞫讞分司的前例,連檢法官都是沿襲前宋。


    鞫讞分司就是將審與判二者分離,由不同官員分別執掌。


    前宋各州府設司理院,由司理參軍(鞫司)負責審訊及調查事實等,司法參軍(讞司)依據事實檢法用條,最後由知州、知府親自決斷。


    自古審案包括勘查、破案、拿人、審理等一套流程。


    現在太子是破案、初審分成一部分,交給警巡局和檢法官,複審和依法裁判交給縣丞、按察僉事。


    但是中樞這一層做了大變動。


    按照太子的說法,刑部又變迴各地按察使司的業務上級,有權對各地按察司司法審判、刑獄管理等工作進行檢查監督。


    大理院負責上訴案件以及不定期抽查刑部和各地按察司審判的案件,不過它的審判具有最高權威,什麽案子到它這裏都是終審。


    行吧,你是太子,怎麽說我們怎麽做。


    經過兩年,朱翊鈞這位秉政太子做得名副其實。


    “此外,刑部、大理寺合力編撰新的大明律令。”


    黃光升和鄒應龍對視一眼,不敢置信地問道:“殿下,那《大明律》呢?”


    “《大明律》修撰於洪武年間,距今兩百多年,裏麵許多條款,形同虛設,毫無意義。該改的必須要改。”


    我就知道,我們一說祖製,你就把裹皮實草搬出來。


    好吧,你想怎麽改就怎麽改吧。


    “殿下,還請垂示。”


    “《大明律》分吏、戶、禮、刑、兵、工六律,孤覺得過於混亂,不合時宜了,得改。也按六部律來,首要一;律為《憲律》,以為大明律全律總領綱要,


    第二律為《國律》,國製機構,以及吏律的官吏選任、職責、違法亂紀定義和懲罰等內容。


    第三律為《民律》,即為官庶軍民日常倫理、互相往來等基本守則,揚忠孝信義之善,懲罰相應之惡。


    第四律為《刑律》,殺人放火、作奸犯科,謀逆叛國等一切犯罪的定義和懲罰。


    第五律為《商律》,而今大明工商大興,如何規範,也是重中之重,以此律為章。


    第六律為《範律》,即如何行使以上諸律法,比如如何依照《民律》或《商律》,提請民事案件,又比如檢法官如何審定刑事案件,如何交由縣丞複審裁定。


    規範程序,糾察枉法。”


    又是一串的新名詞,我們都已經習慣了。


    黃光升和鄒應龍默默地記在心裏,朱翊鈞繼續說道:“此外,《大明律》裏有些不合時宜的條款,比如‘大臣專擅選官’、‘文官封公侯’、‘交結朋黨紊亂朝政’、‘交結近侍官員’、‘擅為更改變亂成法’等等,全部刪除!”


    “全都要改?”


    黃光升顫聲問道。


    朱翊鈞轉頭看過來,黃光升接觸到他的目光,腦海裏不由自主地響起一聲銅罄聲。


    “臣遵令旨。”


    在朱翊鈞看來,這些由老祖宗朱元璋特意製定、前朝曆代都沒有的條款,屬於脫了褲子放屁。


    知道你想強化君權,鉗製群臣,但是這些條款有哪一條能真正地施行?


    還有這條“擅為更改變亂成法”,我不把它改掉,等著清流們扛著《大明律》來跟我打擂台?


    哪有一部律法一製定就公開說道,我不準任何人改動,千秋萬代就這樣了,違令者斬!


    孔老夫子的經義到現在都被改得麵目全非,你比孔聖人還牛筆?


    一部律法,經曆兩百年還在用,還不準改?


    朱翊鈞想想就覺得太不可思議了!


    我褲衩子半年就要換一條新的呢!


    朱太祖想著用固化一切來讓他打下來的江山永固,怎麽可能!


    與時俱進、吐故納新,大明這艘大船才能繼續前行。


    跟黃光升、鄒應龍聊了兩個小時,結束談話,兩人離去。


    朱翊鈞站起身來,向上使勁地伸展雙手,舒舒服服伸了懶腰,全身關節喀喀響,坐太久了,身子都僵了。


    “祁言,什麽時候了?”


    “殿下,下午五點半了。”


    朱翊鈞緩緩走出勤政堂,在平台上轉著圈,聽到北邊隱約傳來絲竹和唱曲的聲音,心頭一動。


    這西苑幾處戲台,台子我出錢搭的,戲班子我出錢請的,吃喝拉撒我出錢包幹,到現在我還沒看過戲是怎麽唱的,想想就虧!


    天字一號冤大頭!


    不行,我得看看。


    我嘩嘩地花出的銀子,到底唱了個什麽,我得聽個響啊。


    “祁言,陪孤去北邊轉轉。”


    祁言愣了一下,“殿下,去聽戲?”


    “轉轉,看看孤這麽多銀子花出去,值不值。”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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