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不代表‘沒有’;利用得好,它往往會比‘多’更精妙。”
有時候,嗯……好吧,這依舊是一句廢話——沒辦法,“少”就是“少”,它永遠不可能取代“多”,“缺乏可能性”的東西短時間內還能讓人“興奮”一下時間一長那當真難免會“膩”——某種程度上,單純是某種程度上,芯啟這一招隻對“聰明人”有效,所以他“不怕對方不中招”,是的,若對方是傻瓜那他可太開心了,若對方是“聰明人”,嗯……那還真有點麻煩,哪怕他們會中招——是的,這時候,若對方“中招”了他反倒需要額外去“處理”,“計策”這東西,有時候局限性依舊是巨大無比……雖然說“結局”已經看到了,所有人,除開被拋過去的那個【犧牲】他們都在散開以圖“規避”……甚至“走廊”在那極大幅度的動作下還稍顯得擁擠,以至於三人中兩位還在往桌子上跳去……
……人,在“平地”上,其實很難立刻獲得水平方向的極高加速……但怎麽說呢,芯啟現在可不算純粹的“立足於平地”,他背靠著“櫃台”,這個垂直於地麵的東西可非常適合“水平方向上”的“借力”——“一瞬間”,依舊是一瞬間,芯啟的起始動作完成了,雖然那也讓對麵,將一件事兒給弄明白了:
沒造成損傷……是的,那個【犧牲】,其實完完全全沒讓芯啟造成特別巨大的損傷——簡稱他根本不會“啟動”,那“反擊”,本來嘛就算不受傷他也能夠進行“主動攻擊”,但問題在於“胡桃夾”的“上限”可比單純的“蟲顎”要高——非常高,雖然是真正意義上的“殺不死人”,但那一瞬間他當真是被芯啟死死製住甚至都無法發動【能力】——很難說不窩囊,雖然嘛芯啟自個兒也同樣相當窩囊,要是他能使用“力量”,遠超於自己現在這“普通人身體”級別的“力量”……
……直接碾碎就好了……哪來現在這麽多亂茬兒……雖然嘛他剛剛所做也不過是腳底一蹬櫃台讓自己順著走廊“滑過去”了而已……嗯剛剛才把【犧牲】往前拋自己現在就在往那兒靠,簡稱,芯啟自己都不懼怕那“可能出現”的“反擊”,換言之他其實知道“那反擊不至於出現”,直白點,這等同於告訴對方“他根本沒把【犧牲】弄成重傷”,最起碼那傷勢當真算不上“嚴峻”——是的,知道,這時候這級別的信息在場所有人都能推理到,雖然嘛……
……“大驚失色”……這依舊是在一瞬間……“將一個人拋過來”,還是特意“打橫”,簡稱芯啟在這方麵可額外“浪費”了不小的勁力;但“起跳”,他所需要支撐的可隻有“自己的體重”而已,而且用的本就是更適合“支撐體重”的“下半身”,那可比“拋”所使用的“上半身”要更為省力——換言之,雖然顯得很詭異很……戲劇化……但他“滑過來”的速度其實要比那【犧牲】“飛過來”的速度還快了些許……
……於是乎……近乎是“不約而同”的……還能自由行動的一女兩男當即是猛蹬腳全然不管自己腳底下都踩到了哪裏……當然也沒管那【犧牲】依舊在半空中“手舞足蹈”……總之他們就這樣急促而難免狼狽地“往後一躍”……
“……有膽別跑!”
雖然嘛芯啟內心裏完全沒他臉上表現出的那般“兇神惡煞”……以及“失望”……是的,“單對單”還好,迅速解決戰鬥便用不著擔心會對店內造成影響;但看眼下對方這足足“四人組”的陣仗,真“全麵衝突”起來,嗯……那“感情”可當真好……雖然嘛對方也確實是“聰明人”,確實沒去“賭”,畢竟隻要在“店內”芯啟便是掌握了一定“操控權”的,換言之隻要他將九兒帶人出去後一直開著的門“手動關上”,這四個“火種”的混蛋玩意兒也確實“跑不了”……
……雖然嘛……若他真這麽想……就算隔著段距離反應也沒那麽快……“自動”啥的依舊不是“做不到”……
深夜,這是這街道的時間,怎麽說呢,作為“襲擊”選擇得也當真是恰當——已經好一會兒了,九“疏散”那些“客人”,簡稱這時候街上放眼望去一時半會兒近乎一個人影看不到——也正常,畢竟是“搶劫”而且還如此的“明目張膽”,若是“正常人”不規避那反而不能再“正常”——某種程度上芯啟當真慶幸,畢竟這一迴可有客人“反應不過來”,若說這時候依舊有人敢“呆在街上”……嗯,不無可能性,但那所招致的後果他當真是“想都不敢想”——偶爾,實在是非常偶爾,他其實還是能稍微“相信”一下自己那運氣的,最起碼這迴兒他可以“放心大膽”——依舊不能太“超常”,地甩開腳狂奔去追趕——是的,那三位躍出店後第一反應竟然就是“跑”,而那名【犧牲】,砸到店外後在地上翻了個滾竟然還能立刻起身邁步甚至跟上了同伴的步伐——本來嘛單純是“本來”,這時候芯啟是沒興趣“追”的,若隻是純粹“打劫”這時候老老實實待屋子裏報警等待警察來就好……是的,通常來看,這是可行性最高、於情於理都最推薦的做法……
……但這些不是“搶劫犯”……這些是“火種”……芯啟了解他們,所以他知道自己現在可不能“等著就好”——這些人智商不低,是的,當真不低,最起碼光“時機”就讓芯啟的“先手”顯得極其“放不開手腳”……再況且當下裏狀況可還算不上“開打”,甚至連正兒八經交手起始的“試探”都算不上——一個“照麵”,這倒勉強能算上,直白點,“不重新打迴來”的理由,就算有芯啟幫忙這四位似乎都找不到……
……也許那些“客人”淤鈍、反應慢,但他們可不一定“傻”……現在這情況,芯啟……相當不想看到的一件事兒終歸是“注定”要發生了——“引來警察”——“初來乍到”,自己可以用“假動作”再加上“苦肉計”——“自退自撞”——隱蓋過去,但下一次呢?正在跟執勤警察“描述情況”的時候,這四位“再來一趟”?直白點,這時候唯一的選擇——唯一“合理”的選擇,除開“追上去”之外不來點“轉機”芯啟一時半會兒當真想不到別的方法……
……簡稱……就算勉勉強強用“反計策”讓這幾位吃了個小虧將戰鬥的優勢稍微往自己這兒“拉了一把”……“主動權”這東西,可到最後都沒掌握在芯啟手上……
有時候,嗯……好吧,這依舊是一句廢話——沒辦法,“少”就是“少”,它永遠不可能取代“多”,“缺乏可能性”的東西短時間內還能讓人“興奮”一下時間一長那當真難免會“膩”——某種程度上,單純是某種程度上,芯啟這一招隻對“聰明人”有效,所以他“不怕對方不中招”,是的,若對方是傻瓜那他可太開心了,若對方是“聰明人”,嗯……那還真有點麻煩,哪怕他們會中招——是的,這時候,若對方“中招”了他反倒需要額外去“處理”,“計策”這東西,有時候局限性依舊是巨大無比……雖然說“結局”已經看到了,所有人,除開被拋過去的那個【犧牲】他們都在散開以圖“規避”……甚至“走廊”在那極大幅度的動作下還稍顯得擁擠,以至於三人中兩位還在往桌子上跳去……
……人,在“平地”上,其實很難立刻獲得水平方向的極高加速……但怎麽說呢,芯啟現在可不算純粹的“立足於平地”,他背靠著“櫃台”,這個垂直於地麵的東西可非常適合“水平方向上”的“借力”——“一瞬間”,依舊是一瞬間,芯啟的起始動作完成了,雖然那也讓對麵,將一件事兒給弄明白了:
沒造成損傷……是的,那個【犧牲】,其實完完全全沒讓芯啟造成特別巨大的損傷——簡稱他根本不會“啟動”,那“反擊”,本來嘛就算不受傷他也能夠進行“主動攻擊”,但問題在於“胡桃夾”的“上限”可比單純的“蟲顎”要高——非常高,雖然是真正意義上的“殺不死人”,但那一瞬間他當真是被芯啟死死製住甚至都無法發動【能力】——很難說不窩囊,雖然嘛芯啟自個兒也同樣相當窩囊,要是他能使用“力量”,遠超於自己現在這“普通人身體”級別的“力量”……
……直接碾碎就好了……哪來現在這麽多亂茬兒……雖然嘛他剛剛所做也不過是腳底一蹬櫃台讓自己順著走廊“滑過去”了而已……嗯剛剛才把【犧牲】往前拋自己現在就在往那兒靠,簡稱,芯啟自己都不懼怕那“可能出現”的“反擊”,換言之他其實知道“那反擊不至於出現”,直白點,這等同於告訴對方“他根本沒把【犧牲】弄成重傷”,最起碼那傷勢當真算不上“嚴峻”——是的,知道,這時候這級別的信息在場所有人都能推理到,雖然嘛……
……“大驚失色”……這依舊是在一瞬間……“將一個人拋過來”,還是特意“打橫”,簡稱芯啟在這方麵可額外“浪費”了不小的勁力;但“起跳”,他所需要支撐的可隻有“自己的體重”而已,而且用的本就是更適合“支撐體重”的“下半身”,那可比“拋”所使用的“上半身”要更為省力——換言之,雖然顯得很詭異很……戲劇化……但他“滑過來”的速度其實要比那【犧牲】“飛過來”的速度還快了些許……
……於是乎……近乎是“不約而同”的……還能自由行動的一女兩男當即是猛蹬腳全然不管自己腳底下都踩到了哪裏……當然也沒管那【犧牲】依舊在半空中“手舞足蹈”……總之他們就這樣急促而難免狼狽地“往後一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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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嘛芯啟內心裏完全沒他臉上表現出的那般“兇神惡煞”……以及“失望”……是的,“單對單”還好,迅速解決戰鬥便用不著擔心會對店內造成影響;但看眼下對方這足足“四人組”的陣仗,真“全麵衝突”起來,嗯……那“感情”可當真好……雖然嘛對方也確實是“聰明人”,確實沒去“賭”,畢竟隻要在“店內”芯啟便是掌握了一定“操控權”的,換言之隻要他將九兒帶人出去後一直開著的門“手動關上”,這四個“火種”的混蛋玩意兒也確實“跑不了”……
……雖然嘛……若他真這麽想……就算隔著段距離反應也沒那麽快……“自動”啥的依舊不是“做不到”……
深夜,這是這街道的時間,怎麽說呢,作為“襲擊”選擇得也當真是恰當——已經好一會兒了,九“疏散”那些“客人”,簡稱這時候街上放眼望去一時半會兒近乎一個人影看不到——也正常,畢竟是“搶劫”而且還如此的“明目張膽”,若是“正常人”不規避那反而不能再“正常”——某種程度上芯啟當真慶幸,畢竟這一迴可有客人“反應不過來”,若說這時候依舊有人敢“呆在街上”……嗯,不無可能性,但那所招致的後果他當真是“想都不敢想”——偶爾,實在是非常偶爾,他其實還是能稍微“相信”一下自己那運氣的,最起碼這迴兒他可以“放心大膽”——依舊不能太“超常”,地甩開腳狂奔去追趕——是的,那三位躍出店後第一反應竟然就是“跑”,而那名【犧牲】,砸到店外後在地上翻了個滾竟然還能立刻起身邁步甚至跟上了同伴的步伐——本來嘛單純是“本來”,這時候芯啟是沒興趣“追”的,若隻是純粹“打劫”這時候老老實實待屋子裏報警等待警察來就好……是的,通常來看,這是可行性最高、於情於理都最推薦的做法……
……但這些不是“搶劫犯”……這些是“火種”……芯啟了解他們,所以他知道自己現在可不能“等著就好”——這些人智商不低,是的,當真不低,最起碼光“時機”就讓芯啟的“先手”顯得極其“放不開手腳”……再況且當下裏狀況可還算不上“開打”,甚至連正兒八經交手起始的“試探”都算不上——一個“照麵”,這倒勉強能算上,直白點,“不重新打迴來”的理由,就算有芯啟幫忙這四位似乎都找不到……
……也許那些“客人”淤鈍、反應慢,但他們可不一定“傻”……現在這情況,芯啟……相當不想看到的一件事兒終歸是“注定”要發生了——“引來警察”——“初來乍到”,自己可以用“假動作”再加上“苦肉計”——“自退自撞”——隱蓋過去,但下一次呢?正在跟執勤警察“描述情況”的時候,這四位“再來一趟”?直白點,這時候唯一的選擇——唯一“合理”的選擇,除開“追上去”之外不來點“轉機”芯啟一時半會兒當真想不到別的方法……
……簡稱……就算勉勉強強用“反計策”讓這幾位吃了個小虧將戰鬥的優勢稍微往自己這兒“拉了一把”……“主動權”這東西,可到最後都沒掌握在芯啟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