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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快,遠處亮起了紅點,這時候,我們也和畢須博須帶領的大部隊拉遠了距離。


    好再畢須博須這家夥膽子太不想冒險追擊,不然它率領沉淪魔死咬著我們不放的話,也能給我們造成不少的麻煩。


    所以,當然一隊隊沉淪魔狩獵隊伍趕迴來的時候,我們正好從它們之間的縫隙之中。輕鬆的穿了出去,斬殺掉幾十個窮追不舍的沉淪魔以後,就消失在了暴躁如雷卻又無可奈何的畢須博須的視線之中。


    等我們找到合適的地方駐營,天色已經完全暗了下來,雲層上麵隱約傳來滾滾的雷鳴聲,看樣子,今夜的天氣,會比昨夜還要惡劣上幾分。


    天氣的惡劣。讓我們升起了一絲燃眉之急,但卻絲毫影響不了現在的爽快之情。十三個冒險者,麵對數千沉淪魔,還能夠屹立不敗,甚至稍稍壓製,那種戰鬥場麵,說白了,就像割草遊戲一樣,當然技術性肯定要強上很多。


    裏肯拿出不怎麽常喝的酒,灌了一口,唿著酒氣大聲說道。


    不怎麽常喝,不是因為裏肯不喜歡喝酒,隻是因為他是冒險隊長,有著指揮隊員的權利的同時,也必須承擔棄任,隊伍裏任何人都能喝醉,惟獨他不能。


    所以,裏肯最後才將酒壺扔到角落裏,隻是如今實在是高興,才拿出來喝上一口。


    其他人圍著篝火,各自手裏都握著一瓶生命藥水,雖然爽快,但是這場戰鬥絕對不輕鬆。超過半數的人生命值都掉到了二分之一左右,用我的話來說,這已經相當於亮起了黃色警報。


    亞馬遜和刺客。還有兩個巫師,受到的傷害要小一些,但也受到了不少的攻擊,畢竟是麵對數千沉淪魔呀,動作再怎麽靈敏,保護再怎麽周全,也難免會挨上一些亂刀。


    如果這場戰鬥繼續打平去,就算那些狩獵隊伍沒有迴來,我們的體力也肯定不能支撐到將這數千沉淪魔全部殺光。


    當然,想要殺畢須博須也無需一定要將它周圍的沉淪魔全殺光,就如同刺客要取敵方將領的首級,難道要先將對右手下數十萬士兵全都殺光才行?這是一樣的道理。


    我看了看發話的裏肯,他身上挨了不少小片刀,魁梧的鎧甲上血跡斑斑,卻不願意像其他人一樣,先喝上一瓶治療藥水,以加速傷口的愈合,而是宛如那些狗血詩人一般,對著篝火夜色,搖頭晃腦的獨自酌著。


    可惜,現在不是夏天,不然草原上的晴朗夜空,抬起頭,那種仿佛能讓人靈魂出竅一般的廣闊美麗的星河,或許還真能讓裏肯詩興大發,給他的肯德基隊伍唱上一首不怎麽讓人期待的詩歌什麽的。


    作為一名聖騎士,同時也是隊長,其實這場戰鬥,最辛苦的不是其他人,就是他,簡單點來說,他不但必須要像其他人一樣,戰鬥,配合,還必須擁有相當的視野,能操縱整個大局,敵人有什麽動靜,隊伍什麽時候進,什麽時候退,往哪個方向進退,進退的時候,遇到特殊情況或者突發狀況的時候,又該用什麽光環最合適,等等之類的。


    這些都能做到的,才能算得上是一名出色的隊長和聖騎士,實力還是其次,而如果實力也達到了相當的高度,甚至整個隊伍第一,那麽由這樣一個聖騎士率領的隊伍,絕對能成為數一數二的頂尖冒險者隊。


    可以說,如果一個冒險小隊的隊長是聖騎士,那麽這個隊伍的總體實力,是平庸冒險小隊,還是頂級冒險小隊,完全就可以從身為隊長的聖騎士身上觀察出來。


    這一點,裏肯做的很好,好的讓我欽佩和羨慕,這些的一切,都是我,甚至是卡洛斯他們,我們這些獨行俠,所嚴重缺乏的東西。


    當然,也不是說其他非聖騎士作為隊長的冒險隊伍就如何,比如說巫師漢斯率領的漢巴格小隊,就絲毫不遜色手裏肯的肯德基小隊,網網那場戰鬥中,除了表現出強大的實力以外,漢斯沒有展現出自己的領導才能,也是因為默認了裏肯這個暫時隊長,不然,一個隊伍存在兩個隊長,那可是相當要命的。


    一瓶生命藥劑喝下去,再加上個個都是實力強大,裝務精良的好手,本身的恢複力也不慢,隻是片刻之間,眾人都開始活動起筋骨,凝固的大小傷疤開始脫落,重新露出健康的肌膚。


    隻要不死,冒險者就不會畏懼任何形式的傷害,這一點,還真應該感謝上帝設定的仁慈法則。


    “我想也差不多了吧。


    漢斯看看天色。輕輕唿出一口白氣,現在的溫度已經接近零度了,夜晚還會更冷,濕度較大,冒險者的帳篷,大多都是犧牲在這種該死的天氣之中的。


    “是呀,看來暴風雪會比預計的,早上一兩天到來,這也就沒有辦法了


    裏肯終於將酒壺塞了鳳去,端起一碗網網小勺起來的肉湯,粗眉微微的蹙了起來。


    商量了一會之後。大家都各自迴到自己的帳篷,再次度過一個冷風淒淒的夜晚。


    等第二天我早上醒來,瑟瑟發抖的從帳篷裏鑽出一個腦袋,迎著刺骨冷風,發現大部分人都已經穿著整齊的坐在那裏了。


    “哦,阿爾薩斯老弟,你醒了麽?再休息一會也沒關係,德絲她們


    網小曰爾消息。畢須博須的營地裏沒有出現什麽動靜。看來是昨收“川戰鬥,打的太狠了一點,讓這家夥更警惕了。”


    先發現我的腦袋的漢斯。打著招唿說道。


    原來亞馬遜姐妹,刺客格裏斯和漢娜,都已經出發前去偵察了,這樣一算,就不是大部分人。而是自己最後一個起床了。


    在心裏稍稍汗上一個。我連忙整理好一切,和其他人一起圍在篝夫旁邊,一邊閑聊著,一邊等待對麵的消息。


    結果這一等,就是一整天過去,畢須博須的營地沒有絲毫動靜,看來,這可憐的家夥,真的是被昨天那場戰鬥給嚇怕了。


    不過這樣也好,因為暴風雪大概會在三天以後到來,我們已經決定,一下次就是真正的總攻了。畢須博須拖的越久,隻要不超過暴風雪來的時間,那就對我們越有利。


    “明天吧,雖然後天對我們最有利,而大後天又危險了一些,我們妄該相信畢須博須的肚子。”


    烏鴉嘴裏肯,在睡前發表了以下一番猜測,第二天,我們的尼特之王畢須博須童鞋,就真的疑似和裏肯有奸情一般,開始行動起來了。


    “看,我說的沒錯吧。”


    趴伏在笑山坡上,看著一隊隊狩獵隊伍遠去。裏肯如是得意的朝我們勾了勾嘴角。


    “這種常識性判斷就不要拿出來丟人了,你要能猜出畢須博須會留下多少沉淪魔在營地,那才叫水平呢。”


    一旁的漢斯看不過眼了。立圭冷言論語的諷刺起來,不過最近裏肯的臉皮有加厚趨勢,這種小程度的攻擊,被他完全無視掉了。


    估計了一下時間以後。裏肯收起了臉上輕鬆的表情,目光緊緊盯著下麵的營地。“大概4四左右,還是昨天的數量,不過士氣似乎更低了一點。“漢斯眯著眼睛小心翼翼的說道。


    真正要在四千多沉淪魔的包圍中,取下畢須博須的首級呀,而不是以前的詳攻,這種活,即使對於身為頂級冒險小隊隊長的漢斯,也是一件十分刺激的事情。


    因為以前完全沒有過這種戰鬥經驗,除了沉淪魔這種弱小的怪物以外。想要在其他數千隻怪物麵前幹掉一隻小助《,是根本不可能的事


    。


    雖然在之前。漢斯已經做了大量的計算和假設,但是麵對未知,還是會產生一種恐懼,當然。隨之而來的還有挑戰自我的漏*點。


    經驗?打過之後不就有了麽。


    “最後,大家檢查一下裝備。看有沒有弄錯什麽。”


    雖然對於冒險看來說。這是不大可能的事情,但裏肯還是慣例的羅嗦上一句,我們也不嫌麻煩的再次檢查了一遍身上的裝備。


    嗯,抗物理,抗火焰,全都在身上穿著呢,總體高達的物理防禦,再弄個反抗光環的話,輕鬆達到比口點,再加上,潞抗火,穿上這一身裝備後,我懷疑畢須博須攻擊自己,會不會是強製扣血,畢竟是最弱雞的小0《嘛。


    關於物理防禦方麵,其實還有一些隱藏的設定,防禦分四個等級,人物本身的基礎防禦為第一級,最為重要,而且影響到後麵三個級別的防禦的發揮,這也是為什麽體質高的聖騎士和野蠻人皮那麽硬的道


    。


    第二級防禦,則是裝備的基礎防禦,注意,是基礎防禦,指的是白板裝備狀態的,不包括屬性加成在內的基礎防禦,這就決定了一件裝備的品級高低,對冒險者的影響十分大。


    第三級則是裝備屬性加成的防禦了,大多數金色裝備都有個巧夠以上的防禦加強的屬性,暗金裝備則是舊以上。


    最後一級防禦,才是技能加成的防禦,大概也是上帝這家夥,考慮到了隊伍的合理性。


    比如說,你一個四人冒險小隊,隻有一個聖騎士,擁有能加成舊次的反抗光環,而另外一個四人小隊,有聖騎士也野蠻人,聖騎士擁有十口防禦的反抗光環,野蠻人也有十,跳防禦的大叫技能。


    如果不在防禦上做一些隱藏限製的話,豈不是兩個隊伍相比,同樣人數的第二個隊伍要比第一個隊伍的防禦,要高上一倍?


    那還比個鳥!這樣的話。聖騎士也野蠻人,哪個。隊伍若是敢缺上任何一個,豈不是都等於是廢柴?個人實力再強大也有限,畢竟對方隻要多一個人,所有人就能輕輕鬆鬆擁有高上一倍的防禦力。


    不過,這些規則還真麻煩呢,上帝真是個蛋疼的家夥,早預料到這樣的話,當初設定反抗光環的時候,不要一時雞動,非要弄個三位數的百分比防禦加成,如果技能效果僅僅加成,慣眾防禦左右,不就可以免去很多不必要的麻煩了麽?


    想來想去,我還是覺的。上帝應該是個自己給自己找麻煩的,閑著無聊蛋疼的家夥。


    當然,也不能否認這樣的設定,雖然將簡單的事情麻煩和複雜化了,但還是有著一定的道理。防禦分級的規則,雖然麻煩了點,但是可以將近戰職業和法係職業之間,自身的特點凸顯出來,不會因為裝備奉技能,而出現比聖騎士防禦還要高的盯法師。


    注:這是指普遍的情況。少數特殊的例子,比如一個強大的法師,依靠更好的裝備和對防禦技能的研究改良,而了方禦勝幹同等級的普通聖騎士。也是有可能的六裝備檢查完畢。大家各自朝裏肯點頭示意。


    “阿爾薩斯老弟。”裏肯突然對我說道。


    “等會你召喚出一隻狂狼,不用多,隻要一隻就行了,死了可以再召喚,太多容易亂陣腳,狂狼的具體行動,你自由指揮,目的是吸引沉淪魔的火力,哪怕能給大家分擔一點攻擊也好。


    “好的,我知道了。”


    表麵點頭,我心裏卻暗自翻著白眼,你這死烏鴉嘴,竟然想讓我家小雪它們當炮灰,你才死呢,你死了我的鬼狼都不會死。


    隻不過,裏肯這種決策也是常識範圍之內,隻不過是我的鬼狼有點特殊罷了,所以我也隻能將這些狠話在心裏發泄一通。


    “差不妾了,”


    裏肯的銳利目光。透過草叢遠遠的落到畢須博須身上,死死盯著,仿佛要用目光將其刺穿一樣。


    “開始,行動!”。聲音一落,十三道身影頓時從坡上一躍而起,朝下麵幾裏處的沉淪魔營地衝了下去,十三道隱藏多時的氣息,在這一刻也張狂的釋放起來,不斷的巨大化。然後扭成一團,如同一條百米粗的巨矛在朝下麵的營地刺過去。


    剛才從上麵一躍而出,我一邊狂奔,一邊立剪扭過頭去,用自己的後腦勺對著兩個亞馬遜,還要緊緊閉上了眼睛。


    經驗教呀。


    “果然,即使背對著,並且閉上雙眼,亞馬遜的女武神召喚,所爆發出來的像第二個太陽一樣的金光,還是如同實質的金針一般,刺的全身生疼。


    比較有趣的是。後麵一個悲劇的沙漠勇士,被我突然扭頭的誇張舉動嚇了一跳,愣了一會,沒能及時閉上眼睛。


    結果,身後立刻傳來一聲慘叫,不用迴頭看我也知道,那位可憐的仁兄必須去掏過一副鈦合金狗眼了。


    召喚鬼狼!


    隨著亞馬遜的女武神和刺客的影子出現小二也被我召喚了出來,之所以不是小雪。實在是因為它的體型,還有氣勢,都太耀眼了,撇下其他諸如隱藏自己的實力和身份的原因不說,我這個主人的風頭,隻要小雪一出現,就會立刻被搶了過去,這才是重中之重。


    就算如此小二的體魄和威勢,也讓裏肯他們大吃一驚。


    “阿爾薩斯老弟,這難道是”技能融合後的狂狼?你實驗了那個。魔法融合?”漢斯腦子轉的最快,首先猜測到小二的來曆。


    理所當然的點了一下頭,我可沒撒謊呀,這真是融合了鬼狼和狂狼的融合技能,隻是漢斯沒說全而已,我沒有義務幫他補充說明吧。


    “我還是喜歡叫鬼狼。”所以,我隻糾正了一下他的叫法。


    “老弟,你還真有勇氣。”


    愣了一會,裏肯朝我豎起了大拇指。


    雖說聯盟已經研究出了德魯伊召喚技能融合的魔法,但是真正去融合的人,現在卻少之又少,當然,並不是說還不成熟,加侖老頭研究了那麽多年,這個融合魔法,已經趨向於完美,至少在幾百年之內,是不可能找到任何瑕疵了。


    隻是,技能融合卻有一個需求,那就是主人和寵物的契合度,說白了也就是彼此之間的感情問題。


    這對於將鬼狼狂狼當炮灰用,死了之後就再召喚的德魯伊來說,的確是個不小的難關。聯盟也對這方麵做出了嚴厲的限製。畢竟,第一次失敗的話,以後的成功率就會更低,重複失敗,甚至有可能導致靈魂,裏麵的技能烙印破碎。不單損失一個技能,身為德魯伊本身,也有可能因此而精神失常。


    由不得聯盟不謹慎。


    所以,現在進行了融合的德魯伊,可謂少之又少,大多數德魯伊,現在都為了融合魔法,而在和自己的鬼狼和狂狼培養著感情呢。


    雖然,這讓德魯伊看起來很冷血和卑鄙,平時將鬼狼和狂狼當炮灰用,現在為了增強自己的實力,才匆匆忙忙建立感情,而且等融合成功以後,等待著新召喚寵物的,依然也是炮灰的命運。


    在這方麵,死靈法師所受到的譴責還要小一些,因為同樣是炮灰,他們召喚出來的隻是一些沒有生命的骷髏,而德魯伊的卻是有血有肉的動物,因為這種原因。德魯伊在一些人的眼裏,甚至比死靈法師還要


    。


    其實,我想。每一個德魯伊,從晉職的那一刻開始,從召喚出第一隻鬼狼的那一刻。用喜愛的目光看著,親切的撫摸著自己的鬼狼,年少輕狂的心理都天真的想過,我不能和其他德魯伊一樣,我要保護它們,和它們一直戰鬥下去。


    可是,這些德魯伊最終都會麵臨著抉擇,是保護自己的鬼狼,還是保護自己的隊友。


    最後的選擇是理所當然的,不,應該說,雖然有選擇,但是我們德魯伊根本就沒得選擇。一切都已經注定。


    一次,兩次,,然後便麻木了。


    那些譴責德魯伊虛偽冷血的人,又怎麽會知道,比起它們對鬼狼這些召喚生物的炮灰命運的憐憫,身為主人的德魯伊內心,因為比它們更心疼,更憐憫上一千一萬倍,而後麻木的感情,其實更可悲呢?


    每當想到這些。我就在心疼那隻,也是唯一死去的鬼狼的同時,也暗暗慶幸,幸好自己不需要麻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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