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下的路程人們議論的話題都是關於王承孝。

    “承孝娃不就是‘那事’嗎?咋就成了‘反革命’?”

    這個問題不好迴答,隊長王承龍自作聰明地解釋說:

    “是個啥宣判了才知道呢,那兩個我兒也可能隨口胡說哩。”

    “娃這一跑,抓迴來會不會罪加一等?”

    農民對於量刑標準當然說不出所以然,誰也不能迴答這會不會的問題。於是話題又轉到同情:

    “娃是想迴去看一眼他大 呢。判上幾年迴來怕見不上了。”

    “可不是嘛,怪可憐的。”

    “不就幹了個‘那事’嘛,都是那絕門子 我兒鬧成這……”說這話的是王元宵,他話沒說完被走在旁邊的他大哥王元祿用胳膊肘捅了一下閉嘴了。人們不約而同地朝後麵有意和大夥拉開一段距離的劉家兄弟望了一眼。劉好好和劉懷貴兄弟裝作沒聽見人們說的話,但表情十分難看。

    劉王莊的一行人到了公社會場,見到張貼的標語,這才知道那兩個追王承孝的民兵並沒有隨口胡說。標語上清清楚楚地寫著“依法懲辦反革命流氓分子王承孝”、“堅決打擊破壞上山下鄉的反革命流氓行為”。這兩條標語明顯是針對王承孝的。其他還有“依法懲辦殺人兇手黃秋菊”、“堅決打擊破壞軍婚的壞分子呂仁傑”……會場四周貼滿了標語,戲台正中的上方懸掛四個大幅墨字“審判大會”。人們都知道“流氓分子”前頭被冠以“反革命”,性質可就嚴重多了,一定會被重判。劉王莊的大部分社員包括知青孫虎生見此情形心情立即變得沉重起來。

    這一曆史時期實行刑事案件在判決前交由案犯所在地人民群眾討論的做法。今天將要被判決的三名犯人都是梁源公社的農民。半月前,他們的罪行被印成材料發至生產隊,以生產隊為單位組織社員討論。劉王莊生產隊開會那天,社員們討論得十分熱烈。

    有人對這一帶農民的政治行為進行過研究,將他們中的百分之九十九以上定性為“草民政治人格”,隻有不到百分之一能稱得上“臣民政治人格”。二者的區別在於後者的政治行為具有自覺性,而前者隻有“受動性”。雖然這兩種政治人格同樣源於極端落後的以黃土地為特色的小生產經濟,同樣遠離具有“公民政治人格”的所謂“藍色文明”,但不同的是:後者有機會接受中國古老傳統政治文化教育從而具備了“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的自覺政治行為意識,而前者則猶如草木隻對自然的寒暑有感知那樣,僅對人的饑餓生存欲望有感知,除此而外對於政治幾乎一無所知,所以其生存僅僅具有本能的特性。

    且不論這種定性其中包含了多少真理性,也不論研究者占有了多麽大量的曆史資料並經曆了多麽大量的考察從而得出這樣的判斷或結論,如果用“草民政治人格”來界定這一時期,即劉王莊人參加討論刑事案件時期的公社社員的“政治人格”,無論如何也會覺得有失偏頗。正如亞裏士多德說的“人生來就是政治動物”,社員們對於參與討論刑事案件這樣的“顯性”政治行為表現出無比的熱情。其參與熱情的程度恐怕與古希臘城邦中公民陪審團成員所表現出的不相上下。當然假如蘇格拉底再世,他一定會對這種熱情嗤之以鼻,正如他對雅典議會所做的那樣。他肯定會認為:不是與這些農民討論耕種,而是讓他們參與討論他們完全陌生的司法定性量刑問題,如同議會要皮匠鐵匠等參與討論治國安邦大計一樣是無稽之談。不過這些農民社員完全不用去管蘇格拉底的看法,隻管以自己對司法的認識和理解參與討論。

    那天,劉王莊社員們討論的第一個案件當然是王承孝的案子。畢竟是同村的鄉親,理

    當最為關心。說實話,無論當時實施這種群眾討論的做法基於何種出發點,實際上它一經實

    施便已經背離了法的基本精神。且不說這些參與討論的主體自身缺乏必要的專業知識和能力,就他們天生狹隘的局限性已決定了他們不能保證具有法理所要求的最起碼的公允。這一點由劉王莊社員討論得出並報上級的意見中就可以證明。

    王承孝的案子大家幾乎沒有任何異議,一致認為應當從輕處理。理由是“不知者無罪”,這以前誰也不知道不能和知識青年“那個”。如果知道國家有這法律,即使再借幾個膽子承孝娃他也決不敢幹那事。

    第二個被討論的是黃秋菊謀殺親夫案。對這個案件的爭論主要發生在男女社員之間。男社員認為不論什麽起因,“殺人者償命”這是天經地義的。以隊長王承龍的女人為首的女社員們卻有不同看法。王承龍的女人名叫黃秋鳳,黃秋菊是她娘家遠房的叔伯妹妹,所以她知道一些沒有被印在材料上的情況。黃秋菊的男人,一個十足的惡棍,是個鐵匠,在公社的農具修理站工作。他常常無端地懷疑妻子對她不忠,於是對她進行肉體的折磨。他幾乎每次迴家都把妻子打得遍體鱗傷。更為惡劣的是每次施暴後他還要強迫她進行性行為,使黃秋菊的身心受到了極大的摧殘。她曾為躲避挨打跑迴娘家。男人追去大發淫威,娘家父母惹不起這“二球”女婿,隻好忍痛將女兒攆出家門聽任男人摧殘。他們隻能用過去民間的一種傳統說法來平衡自己的心理,那就是“嫁出去的女,賣出去的驢,任人打來任人騎”。黃秋菊男人的行為如果用現代科學心理學分析,無疑是一種虐待狂症,而且他明顯已經觸犯故意傷害他人的刑律。可當時的人們對這兩方麵幾乎均無意識。劉王莊的女人們對此忿忿不平,抱怨黃秋菊大隊婦女委員會和生產隊的婦女委員為何不替她做主。男人們則嘲笑說:全公社甚至全縣就數劉王莊的婦女委員最利害,把隊裏的婆娘們都慣得快上天了。劉王莊的婦女委員就是黃秋鳳。隊裏哪個男人敢打老婆,她都要找上門去興師問罪。男人沒有不怕她的。所以劉王莊是製止打老婆風氣最徹底的生產隊。多年後,也是在這片黃土高原的某個小山村,另一個也叫秋菊的婦女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權益,把村長告上了法庭。這時人民公社、生產大隊以及小隊等名稱已經廢止。生產大隊一級領導改作“村長”,公社社員也成了“村民”。村民秋菊告狀的原因是村長踢傷了她丈夫的“人之初”。經過一番周折,村長終於被繩之以法。村民秋菊將自己的維權行為訴諸法律,理所當然地被視作超越了“草民”乃至“臣民”而唿喚“公民政治人格”的表現。然而,人民公社社員黃秋菊維護自己的方式卻是拿起最原始的石器工具砸錘1結果了自己丈夫的性命。那天她丈夫迴家後命令她趕緊給他做飯,並揚言等吃過飯再和她“算賬”。黃秋菊乘丈夫專心吃飯時悄悄地在他身後舉起了用來舂糧食的安裝著木把的石頭砸錘。男人頓時腦漿崩裂當場斃命。劉王莊的女人們對黃秋菊抱有很大的同情並且主張輕判,可男人們不主張輕判的理由更加充分。他們認為:無論男人的行為多麽不對,仍然是“人民內部矛盾”,而一旦打死人就變了性質,成了“敵我矛盾”。如此,“殺人者償命”,理所當然。討論結果是應當判處死刑。

    最有趣的是第三個案件的討論。知青孫虎生對於前兩個案件的討論漫不經心,根本就沒有在意。他的所謂“政治人格”可以說既非“草民”也非“臣民”。經曆了“造反有理”的歲月,他養成了一種蔑視權威的心態。而且他很清楚這種“群眾討論”隻是流於形式,所以根本沒把這當作一迴事。可到了討論第三個案件時他出乎意料地積極發表起意見來。他堅決主張將“破壞軍婚”的呂仁傑判處死刑。他的主張一提出便遭致反對意見。反對意見最強烈的是劉好好和劉懷貴兄弟以及劉好好的女人李桂花再加上他們的叔叔劉清義,這全家四口共同組成了與孫虎生辯論的“反方”。他們認為孫虎生的意見“不符合政策”。其實這一家人之所以強烈地持反對意見,也是出於一種“私利”的動機。那呂仁傑正是劉懷貴將來的嶽父。

    劉懷貴已經滿了二十六歲還依然是條光棍。頭年臘月托人說媒找了個對象正是呂仁傑的閨女。劉懷貴家已付給女方講定的彩禮錢的一半二佰元,並說好秋收後付清下剩的二百元媳婦就過門。可誰知他未來的嶽父與同村的一個現役軍人的未婚妻發生了不正當的兩性關係,變成了“破壞軍婚”的罪犯。婚禮肯定不能按期舉行了。劉懷貴本來就為這事有點煩惱,一聽孫虎生說應當槍斃他未來的嶽父,當時就有些急眼。

    孫虎生其實是明知他們這層關係故意在惡作劇,而老實的農民社員卻都沒看出來。孫虎生說你個“壞鬼”懂啥叫政策。“壞鬼”是大家給劉懷貴送的諧音綽號。劉懷貴說,咋不懂,三年前某某村裏就發生過一起“破壞軍婚”案件,罪犯才被判了三年徒刑。孫虎生說,說你不懂,你就是不懂。三年前和現在能一樣嗎?三年前蘇修還沒有挑釁我們的邊境。現在形勢變了,“矛盾”也跟著起了變化。現在“破壞軍婚”就是幫助蘇修毀我“鋼鐵長城”,和“漢奸”、“賣國賊”同樣的性質,比殺人犯還要更加“敵我矛盾”,怎麽不該槍斃?“解放軍戰士正在珍寶島流血犧牲保衛邊疆,這我兒在後方‘那個’人家戰士的媳婦,你們說該不該槍斃?!”“該槍斃,該槍斃!”孫虎生的一番話如同撥雲見日,那些原來意見傾向劉家人的也都轉變了立場。劉家的人雖然心裏仍有不服,可嘴上說不出什麽道理反駁。社員大會實行“民主集中製”原則,舉手表決,“少數服從多數”,最後意見是判處呂仁傑死刑。

    那天會後隊長王承龍去大隊部匯報完討論結果,把孫虎生叫到自家吃晚飯。他問起孫虎生那“破壞軍婚”性質真的那麽嚴重?孫虎生忍俊不禁,差點把嘴裏的麵條噴出來。王承龍這才恍然大悟,這小子在惡作劇!他哭笑不得地連連搖頭說:

    “你這娃,啥事都開玩笑。我都已經匯報給大隊了。胡整哩,胡整哩……”

    孫虎生笑個不停說:

    “甭當真。不信你看著,沒人把咱討論的意見當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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