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上自行車,於雷腦子裏想起好多事,看到陸小西身邊漂亮的女友,不禁想起自己來,陸小西是他小學同學,後來上初中以後分班,兩個人就不在一個班,平常見麵也就是點點頭,上高中的時候,於雷去了第六中學,兩個人基本上見不到了,一晃他當兵已經六年。


    於雷是他在家時的名字,到了部隊上,班長幫他改名叫於磊,說於雷是一種武器。


    一九八五年,於雷剛好十八歲,他和二十幾個同鄉一起進了部隊,身材高大五官端正,濃眉大眼,穿上軍裝更是颯爽英姿。唯一的缺點是他的學習成績一般,當年上初中、高中都是全班抬,不然也就小學能畢業。


    於雷是出名的孩子王,下河洗澡、打靶撿子彈殼、掏家雀、打架都是家常便飯,家長不叫洗澡,他專門有一招對付家長,爸爸檢查他是不是下河的招數是叫他卷起胳膊,撓一下有沒有白道子,他迴家前用唾沫把胳膊擦一遍,爸爸從此再也驗不出他下河的痕跡,這事直到上高中前,他也不下河了。


    那時候下河洗澡,他會狗刨,陸小西啥也不會,隻能把軍帽沾濕了吹起來,墊在脖子下麵,能遊個十米二十米的。他的另一個絕招是下水後肚子不疼,下水前,脫光衣服,把著小j往肚臍眼上尿尿,後來好多男孩子都學會了。


    知道當兵的前兩天,他平生接到了第一張女生的紙條,是同一個隊的張小彬遞給他的,於雷參軍在隊上報名,張小彬是從她爸爸嘴裏知道七隊裏老於家的二小子當兵,於雷家屬於菜社,不是城鎮戶口也不算農村戶口,如果當兵,就能迴來吃上商品糧。


    張小彬當年的紙條寫的挺簡單,他記得就是一句話:於雷,我想和你處對象,傍晚我在橋邊等你。


    過路口的時候,由於他在想事,差點撞上一個過路的老太太,於雷下車推著自行車慢慢走,看到路邊有賣衣服的小販在吆喝,衣架上掛著的大紅毛衫叫他想起了那一次張小彬穿的衣服。


    泰寧縣每年征兵都是十月底,晚上的河邊已經很涼,有太陽的時候還能穿單衣。於雷悄悄地沿著小河走,前麵就是小橋,遠遠地,張小彬身穿一件大紅衣服坐在河邊。


    張小彬是家中老大,潑辣能幹,常常因為幫家裏幹活上學遲到,個子比陸小西高一些,比於雷矮一點兒,張小彬的頭發有些黃,是那種營養不良的細軟,高顴骨有些明顯,臉蛋兒總有一種凍後蛻皮的樣子,就是所說的皸裂。


    因為個子高,能幹活,長相也過得去,鄰居也有幾家相中她當兒媳婦的,在菜社,能幹是娶媳婦的第一要求。


    馬上就能見到了,於雷蹲下來猶豫了,悄悄地倒退著跑迴家,他沒敢接受張小彬的少女之愛。他跟大哥說有點害怕。後來大哥給他往部隊寫信,說張小彬在他當兵走後,嫁給一個九隊的種菜高手,九隊緊挨著農村,離縣城有十幾裏路。


    於雷第二次接觸女孩子也是書信,寫信的是他高中時的同桌。與張小彬的潑辣相比,他的同桌是個溫柔苗條的姑娘,與他家是三個小子不一樣,同桌家裏是三個姑娘,於雷當兵時,她已經是麻紡廠的女工,姑娘叫苗秀,是家裏老大。


    苗秀與張小彬的性格截然不同,她追求於雷的方式是采取迂迴戰術,從於雷弟弟於勇那裏,苗秀得到了通信的地址,她的信也很短,主要想通過於雷幫助買緊俏的一種藥,在泰寧縣買不到的一種藥,她的媽媽需要常年用這種藥。


    買一次藥可以用半年,時間長了苗秀開始叫於雷幫助買書,那種縣城買不到的書,於雷很喜歡苗秀,稱唿也在不知不覺中改成了秀。


    兩年後,端午節,苗秀和於雷約好,去省城見他,這時的於雷已經當上了班長,在部隊叫於磊


    早晨出操迴來,於磊和指導員說中午要去接一個老鄉,指導員問是男是女,於磊臉一紅說是女的,指導員一看就明白了八九分,叫他隻管去,晚上可以安排他的老鄉住部隊招待所,但不能兩人住一起,部隊有要求。於磊千恩萬謝這個山東人。


    於磊借了一輛二八自行車,騎到火車站已經一頭汗,脫下上衣,摘下軍帽,裏麵是洗的幹淨的白襯衫,車站出現一個當兵的,也吸引了周圍的旅客,於雷抿嘴笑笑,老百姓對軍人還是比較尊敬,他們覺得軍人跟警察差不多。


    抬手看看手表,火車還有二十分鍾進站,他停好車子,在出站口等著,書信往來中,秀的形象已經深深地刻在心裏,隻是不知道現在的秀,是不是還是那樣苗條。


    苗秀從出站口出來,一眼看到了頭發短短、穿著白襯衫的於磊,於磊伸手接過苗秀挎著的軍用書包,書包是於磊郵寄給她的。


    因為是起早上車,苗秀沒有吃早飯,於磊把苗秀領到離車站不遠的小吃部,兩人一人要了一碗苗條,於磊喜歡吃辣椒,往自己的碗裏倒了辣椒和醬油,苗秀低著頭,麵帶緋紅。


    兩碗麵,於磊吃了一碗半。推著自行車,兩個人沿著小路往部隊的方向走,去部隊的路很好走,隻要走到大壩,沿著大壩那就能走到部隊。


    端午節,中午的太陽很足,大壩的老柳樹下都是乘涼的人,沿著大壩,大約有好幾公裏長,是個沿江公園,說是沿江,就是有江水從大壩走過,其實離鬆花江還很遠。


    於磊提議去椅子上休息一會兒,苗秀穿的紅條絨上衣有些厚,鼻梁上已經見汗,這時候於磊才仔細看看苗秀:個子能到自己肩膀,鼻梁挺直,眼睛屬於那種不出眾的那種,沒什麽特點,臉頰瘦消白淨,淡淡的眉毛,小巧的嘴唇,屬於耐看的女人。


    挨著於磊坐著,苗秀盯著自己的黑皮鞋鞋尖,夜深人靜的時候,她幻想過和於磊單獨在一起的樣子,可於磊穿著軍裝,眼觀鼻鼻直口方的樣子,和她想像的不一樣,她悄悄把自己的左手靠近他的褲子,終於,他拉過去她的手用自己的兩手握住,汗水瞬間流了下來。


    想到自己的糗事,於磊露出小虎牙笑了,那天他就是握了一會兒苗秀的手,晚上迴去和指導員匯報,指導員說:“把你當兵的虎勁拿出來,明天直接親上去。”


    於磊一路沉思,後來是幹脆推著車走,這樣走的就慢,到家時已經中午,放下手裏買的東西,東西是準備明天去苗秀家串門,媽媽說等他當兵複員迴來,她就張羅給他們結婚,苗秀平時不來,隻有於磊休假探親的時候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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