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2 你和這個花癡女人什麽關係
魔鬼交易,總裁的替身愛人 作者:夜飛葉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他不信,自己的大華集團就一直要去屈居在大殷集團之下。
萬丈高樓不是也可以毀於蟻穴嗎。
林可思準備迴家把手頭的幾個項目和林瑾具體定奪一下就去找胭脂。
林瑾已然順應天命,每日種花練劍,修心養性。傲氣倔強少了很多,氣色也就漸好。
坐在客廳沙發上看報,見林可思進來,把遮住半邊臉的報紙拿下,又把他的婚事提上了日程。
“思子,早上鍾子瑩來電話問候你呢。”
“哦。”林可心裏那根線撲通就勒緊了,煩啥來啥。
廚房的阿姨給林瑾和林可思端來下午茶:蓮蓉喝,甜點。
林瑾給林可思盛了一小碗。
“你上次去b市和鍾姑娘見麵,談的怎麽樣?靠譜的話,就張羅著成家吧,你今年三十二了,再不結婚,我哪天能抱上孫子?”
林瑾就怕林可思心裏還惦記著胭脂,基本上每天都要用話敲打他。
“兒子,爸和你說啊,人和人是靠緣分的。屬於你的你就珍惜,不屬於你的你也別老是惦記了。”
“爸,您又來了。咱們說公司的話題好不好。我先上樓洗個澡。”
放下蓮蓉粥,從客廳沙發上站起來就要上樓。
“思子,還有什麽比娶一個實心實意愛你的女人好呢。鍾姑娘就是胖了點,各方麵都不差,還那麽喜歡你。”
“所以,我沒直接拒絕她啊,爸,您就別操心我這個了,天涯何處不飛花,我還能娶不到老婆嗎。”
“林家單傳,你知道,從你這輩就得生多幾個兒子延續香火了,姑娘胖的話體質好,況且還能輔助你事業,你還不抓緊——”
林可思實在是聽不下去了:“爸,什麽年代了,不要香火香火的,我都知道。”
蹬蹬大步上樓。
“什麽年代都要現實,兒子。那個胭脂,你不要再惦記了——”
林瑾也放下碗,重重的一放,衝樓梯上的林可思喊。
半世風霜,他知道什麽情情愛愛的都是一時的。
能在當初眾多雨後春筍般的小企業裏脫穎而出,這就是因為他一直知道什麽是現實。
在現實的社會隻有更現實沒有最現實。
說白了,當年胭脂的母親,如果她能懂得現實,分清成破厲害,而不聽那些死讀書做白日夢的心靈雞湯裏關於愛情的理論,如果她早放棄幼稚無知的海枯石爛,今天也早已經是安享天年,何至於香魂隕落。
“兒子,現實不是任性。早晚你會懂老爸都是為了你好。”
“我對鍾子瑩真的沒有男女間的感覺。沒有。你教我怎麽辦呢。爸,您就別逼我了。”
林可思匆匆地跑上樓。
“感覺?什麽叫感覺。中國幾千年沒感覺的媒妁之言不也繁衍到今天,嗬嗬。”
林瑾看著跑上去的兒子歎了口氣。
林可思上樓匆匆在書房把幾分文件表上個人意思,等會兒給林瑾的,本來可以麵談,但是現在他真不願意和他老爹多呆一分鍾。
老爺子閑著沒事,就盯著他這點私事兒。
然後洗澡,在鏡子前細細的刮生硬的胡茬。換上阿瑪尼的休閑裝,準備去找胭脂。
胭脂的新房子,曾經林可思是常客,此時開車在往這邊拐,心裏萬千滋味。
梧桐花語,紫藤正開,美麗的街道第三排樓就是胭脂的公寓。
樓宇門按了門鈴,好久,沒人開。
林可思手插褲袋,躊躇的等。
終於還是決定給趙阿姨打個電話。
不論是王姨還是趙姨,對林可思的印象都比對殷斐好。
因為殷斐太過於冷,神抵般高高在上,就隻對胭脂一人是熱熱乎乎的,而林可思是親民大使,嘴角總是帶著笑,尤其最得年長女性的歡喜。
所以林可思即使和胭脂分開之後,趙阿姨和他的關係也一直是有聯絡,保持的不錯。
立場上,趙阿姨必須站在胭脂一邊,不能對林可思透露胭脂的行蹤。但是感情上,他其實還是偏袒林可思。
片刻,趙阿姨接電話。
“趙姨,聽說胭脂迴a市了,我按門鈴好久沒人開。”
“額——”這是個十分為難的問題。
趙阿姨一腦門的皺紋有點亂。
“林總,你現在在胭脂那小區啊?”
答非所問的迴答。
“是的。趙姨,胭脂在公司嗎?要不我去公司接她。”
“哦,不用了。”趙阿姨吞吞吐吐,胭脂其實已經頭一天就去巴黎了,心下埋怨林可思你要是知道消息為啥不早點來敲門。
“好吧,那我就在這裏等,趙姨等下您和胭脂一起過來吧,我請客。”
林可思何等精明,已經從趙阿姨的吞吐裏聽出端倪。
“那個,林總啊,您還是別等了。胭脂不在那住——”
“怎麽?她又迴了b市?趙姨,殷斐的事情我已經知道了,他失憶了,胭脂現在需要朋友。要不,我去b市找她,您把胭脂在b市的住址告訴我。”
趙阿姨一激靈,林可思知道了?紙裏終究包不住火。而b市的住址自己更是不敢告訴林可思的。
萬一哪天殷斐醒了,看見林可思進進出出,那不是給胭脂找麻煩呢嗎。
索性實話實說,一竿子支到法國。
“林總,其實,胭脂昨天就飛去法國了,最近心情不好,我們都建議她去散散心。”
“法國,巴黎?”林可思挑眉,非常意外,太意外,好好的胭脂扔下孩子自己跑巴黎玩?這不像她的風格。
“恩。”趙姨模棱兩可的應。
“好,知道了,謝謝趙姨。”
掛斷手機,林可思感覺心長了草,已經不在a市了一般,仰望藍天,十幾個小時的時間,就是不同的空間,她不會是和,殷斐一起去的吧。
“你怎麽在這?”
忽然周遭空氣變冷,十分低沉慍怒的聲音。
對麵路,高高在上的男人,冰著一張英俊逼人的臉,沉沉盯著他。
在殷斐視線裏看見林可思的一瞬間便想起前幾天在星巴克,花癡女人正是和他在一起摟抱被自己揪下來。
現在,這個男人又幹淨利索的出現在花癡女人的樓下,手裏捧著一束香水百合。
什麽情況不問自明。
林可思驀地一愣,視線與那遙遙數米外的陰沉目光相對。
一時間無語,不知道說什麽?
靜觀其變,他心道,不是說他失憶了嗎,我倒要看看他是怎麽失憶的?上次在星巴克沒有認出來我,這次應該也不會。
十幾米外,殷斐黑色如修羅的修長身影,深深猛吸一口煙,手指輕彈往路邊果皮箱裏一扔煙蒂,照著林可思的方向緩緩走來。
五官深刻冷寒,平靜得沒有一絲表情。
他微微眯起漂亮的眼眸,天性使然的以居高臨下的方式淡漠的審視林可思。
眼底一切情緒都不可見,隻有漆黑深沉的,仿佛能把人拉進沼澤的黑暗。
林可思渾身毛發豎起,憑直覺他知道殷斐暗含怒氣來者不善。
幾步,殷斐走到了林可思跟前,雙手插在褲袋,靜靜地盯他。
什麽也沒有說,甚至一個皺眉的表情都沒有,臉上不見一分戾氣。
嘴角輕微動了動,倏忽間林可思隻覺臉前刮過一陣風,緊接著他的脖頸被一股莫大的力道鎖住!
快如電閃一般的動作令林可思的眼睛都沒眨完。
幾乎就在一秒內,這股力道他來不及做任何反應的身體被拖甩倒地。
林可思咬牙,身體被他拖出幾米,暴力的男人蹲在他身邊,另一隻手甩手送了幾顆襯衫的扣子,深邃冷峻的臉俯向他:“你是誰?你和這個花癡女人什麽關係?”
花癡女人?林可思一瞬間以為自己聽錯了。
這是殷斐對胭脂的稱唿嗎?
他真的失憶到這種程度,連自己女人都不認識了。
林可思躺在地上艱難的喘口氣,腦筋卻飛快的轉,殷斐,你不認識不記得了胭脂,很好。
脖頸還被殷斐的大手緊緊勒著,林可思一隻手猛的摁住殷斐掐自己脖子的手腕,空著的右手忽而一陣旋風,狠狠一拳朝殷斐的胸口打去。
兩個男人你來我往你上我下廝打半晌,最後都躺在地上,唿唿出氣,彼此按著彼此的手臂互相製約。
臉上身上重度掛彩,骨頭散架,肌肉流血,看著都像是沒了半條命,喘氣帶著血絲。
“你和她什麽關係?說。”
殷斐扭頭往半空吐了一口嘴裏的血腥,狠戾的質問。
林可思嘴角帶笑,此時他就是什麽事實也不說,才是對殷斐這個霸道的家夥最大的打擊。
“想知道?告訴你,她是我愛人。半年前我們舉行了婚禮。”
萬丈高樓不是也可以毀於蟻穴嗎。
林可思準備迴家把手頭的幾個項目和林瑾具體定奪一下就去找胭脂。
林瑾已然順應天命,每日種花練劍,修心養性。傲氣倔強少了很多,氣色也就漸好。
坐在客廳沙發上看報,見林可思進來,把遮住半邊臉的報紙拿下,又把他的婚事提上了日程。
“思子,早上鍾子瑩來電話問候你呢。”
“哦。”林可心裏那根線撲通就勒緊了,煩啥來啥。
廚房的阿姨給林瑾和林可思端來下午茶:蓮蓉喝,甜點。
林瑾給林可思盛了一小碗。
“你上次去b市和鍾姑娘見麵,談的怎麽樣?靠譜的話,就張羅著成家吧,你今年三十二了,再不結婚,我哪天能抱上孫子?”
林瑾就怕林可思心裏還惦記著胭脂,基本上每天都要用話敲打他。
“兒子,爸和你說啊,人和人是靠緣分的。屬於你的你就珍惜,不屬於你的你也別老是惦記了。”
“爸,您又來了。咱們說公司的話題好不好。我先上樓洗個澡。”
放下蓮蓉粥,從客廳沙發上站起來就要上樓。
“思子,還有什麽比娶一個實心實意愛你的女人好呢。鍾姑娘就是胖了點,各方麵都不差,還那麽喜歡你。”
“所以,我沒直接拒絕她啊,爸,您就別操心我這個了,天涯何處不飛花,我還能娶不到老婆嗎。”
“林家單傳,你知道,從你這輩就得生多幾個兒子延續香火了,姑娘胖的話體質好,況且還能輔助你事業,你還不抓緊——”
林可思實在是聽不下去了:“爸,什麽年代了,不要香火香火的,我都知道。”
蹬蹬大步上樓。
“什麽年代都要現實,兒子。那個胭脂,你不要再惦記了——”
林瑾也放下碗,重重的一放,衝樓梯上的林可思喊。
半世風霜,他知道什麽情情愛愛的都是一時的。
能在當初眾多雨後春筍般的小企業裏脫穎而出,這就是因為他一直知道什麽是現實。
在現實的社會隻有更現實沒有最現實。
說白了,當年胭脂的母親,如果她能懂得現實,分清成破厲害,而不聽那些死讀書做白日夢的心靈雞湯裏關於愛情的理論,如果她早放棄幼稚無知的海枯石爛,今天也早已經是安享天年,何至於香魂隕落。
“兒子,現實不是任性。早晚你會懂老爸都是為了你好。”
“我對鍾子瑩真的沒有男女間的感覺。沒有。你教我怎麽辦呢。爸,您就別逼我了。”
林可思匆匆地跑上樓。
“感覺?什麽叫感覺。中國幾千年沒感覺的媒妁之言不也繁衍到今天,嗬嗬。”
林瑾看著跑上去的兒子歎了口氣。
林可思上樓匆匆在書房把幾分文件表上個人意思,等會兒給林瑾的,本來可以麵談,但是現在他真不願意和他老爹多呆一分鍾。
老爺子閑著沒事,就盯著他這點私事兒。
然後洗澡,在鏡子前細細的刮生硬的胡茬。換上阿瑪尼的休閑裝,準備去找胭脂。
胭脂的新房子,曾經林可思是常客,此時開車在往這邊拐,心裏萬千滋味。
梧桐花語,紫藤正開,美麗的街道第三排樓就是胭脂的公寓。
樓宇門按了門鈴,好久,沒人開。
林可思手插褲袋,躊躇的等。
終於還是決定給趙阿姨打個電話。
不論是王姨還是趙姨,對林可思的印象都比對殷斐好。
因為殷斐太過於冷,神抵般高高在上,就隻對胭脂一人是熱熱乎乎的,而林可思是親民大使,嘴角總是帶著笑,尤其最得年長女性的歡喜。
所以林可思即使和胭脂分開之後,趙阿姨和他的關係也一直是有聯絡,保持的不錯。
立場上,趙阿姨必須站在胭脂一邊,不能對林可思透露胭脂的行蹤。但是感情上,他其實還是偏袒林可思。
片刻,趙阿姨接電話。
“趙姨,聽說胭脂迴a市了,我按門鈴好久沒人開。”
“額——”這是個十分為難的問題。
趙阿姨一腦門的皺紋有點亂。
“林總,你現在在胭脂那小區啊?”
答非所問的迴答。
“是的。趙姨,胭脂在公司嗎?要不我去公司接她。”
“哦,不用了。”趙阿姨吞吞吐吐,胭脂其實已經頭一天就去巴黎了,心下埋怨林可思你要是知道消息為啥不早點來敲門。
“好吧,那我就在這裏等,趙姨等下您和胭脂一起過來吧,我請客。”
林可思何等精明,已經從趙阿姨的吞吐裏聽出端倪。
“那個,林總啊,您還是別等了。胭脂不在那住——”
“怎麽?她又迴了b市?趙姨,殷斐的事情我已經知道了,他失憶了,胭脂現在需要朋友。要不,我去b市找她,您把胭脂在b市的住址告訴我。”
趙阿姨一激靈,林可思知道了?紙裏終究包不住火。而b市的住址自己更是不敢告訴林可思的。
萬一哪天殷斐醒了,看見林可思進進出出,那不是給胭脂找麻煩呢嗎。
索性實話實說,一竿子支到法國。
“林總,其實,胭脂昨天就飛去法國了,最近心情不好,我們都建議她去散散心。”
“法國,巴黎?”林可思挑眉,非常意外,太意外,好好的胭脂扔下孩子自己跑巴黎玩?這不像她的風格。
“恩。”趙姨模棱兩可的應。
“好,知道了,謝謝趙姨。”
掛斷手機,林可思感覺心長了草,已經不在a市了一般,仰望藍天,十幾個小時的時間,就是不同的空間,她不會是和,殷斐一起去的吧。
“你怎麽在這?”
忽然周遭空氣變冷,十分低沉慍怒的聲音。
對麵路,高高在上的男人,冰著一張英俊逼人的臉,沉沉盯著他。
在殷斐視線裏看見林可思的一瞬間便想起前幾天在星巴克,花癡女人正是和他在一起摟抱被自己揪下來。
現在,這個男人又幹淨利索的出現在花癡女人的樓下,手裏捧著一束香水百合。
什麽情況不問自明。
林可思驀地一愣,視線與那遙遙數米外的陰沉目光相對。
一時間無語,不知道說什麽?
靜觀其變,他心道,不是說他失憶了嗎,我倒要看看他是怎麽失憶的?上次在星巴克沒有認出來我,這次應該也不會。
十幾米外,殷斐黑色如修羅的修長身影,深深猛吸一口煙,手指輕彈往路邊果皮箱裏一扔煙蒂,照著林可思的方向緩緩走來。
五官深刻冷寒,平靜得沒有一絲表情。
他微微眯起漂亮的眼眸,天性使然的以居高臨下的方式淡漠的審視林可思。
眼底一切情緒都不可見,隻有漆黑深沉的,仿佛能把人拉進沼澤的黑暗。
林可思渾身毛發豎起,憑直覺他知道殷斐暗含怒氣來者不善。
幾步,殷斐走到了林可思跟前,雙手插在褲袋,靜靜地盯他。
什麽也沒有說,甚至一個皺眉的表情都沒有,臉上不見一分戾氣。
嘴角輕微動了動,倏忽間林可思隻覺臉前刮過一陣風,緊接著他的脖頸被一股莫大的力道鎖住!
快如電閃一般的動作令林可思的眼睛都沒眨完。
幾乎就在一秒內,這股力道他來不及做任何反應的身體被拖甩倒地。
林可思咬牙,身體被他拖出幾米,暴力的男人蹲在他身邊,另一隻手甩手送了幾顆襯衫的扣子,深邃冷峻的臉俯向他:“你是誰?你和這個花癡女人什麽關係?”
花癡女人?林可思一瞬間以為自己聽錯了。
這是殷斐對胭脂的稱唿嗎?
他真的失憶到這種程度,連自己女人都不認識了。
林可思躺在地上艱難的喘口氣,腦筋卻飛快的轉,殷斐,你不認識不記得了胭脂,很好。
脖頸還被殷斐的大手緊緊勒著,林可思一隻手猛的摁住殷斐掐自己脖子的手腕,空著的右手忽而一陣旋風,狠狠一拳朝殷斐的胸口打去。
兩個男人你來我往你上我下廝打半晌,最後都躺在地上,唿唿出氣,彼此按著彼此的手臂互相製約。
臉上身上重度掛彩,骨頭散架,肌肉流血,看著都像是沒了半條命,喘氣帶著血絲。
“你和她什麽關係?說。”
殷斐扭頭往半空吐了一口嘴裏的血腥,狠戾的質問。
林可思嘴角帶笑,此時他就是什麽事實也不說,才是對殷斐這個霸道的家夥最大的打擊。
“想知道?告訴你,她是我愛人。半年前我們舉行了婚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