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個王阿姨——


    殷斐的臉色隨即覆上冰冷。


    林可思簡直鬱悶的擔憂的相思的都要死掉了。


    這些天,整整四十天。


    沒有胭脂的消息,沒有胭脂的地址。


    殷斐這個大混蛋簡直就收獨裁,暴君,把胭脂當成私有物質藏起來不給他知道。


    難道就是朋友間的問候都不行,他和胭脂在加拿大近距離的相處了那麽久,感情已經如同親人一般。


    殷斐!混蛋!


    好不容易碰見帶小饅頭的王阿姨要來胭脂的電話,怎麽就那嗎寸勁兒,自己打電話怎麽就那麽點背,就被殷斐接到了,就拉進黑名單。


    主要是但願這霸王不會找胭脂的麻煩。


    坐立不安,坐立不安。


    “思子,你別轉了,轉的我腦袋疼。”


    蒼老的一聲,林瑾扶著樓梯把手一步一步下來。


    經過上次林可思婚禮的打擊,林瑾大病一場,險些過去了,現在對胭脂的印象簡直差到爪哇國。


    胭脂,這孩子像什麽話,有殷斐了就不要和思子打連連,搞的像我們林家多麽低賤多麽娶不起媳婦似的。


    我們思子要什麽樣的姑娘沒有啊,要什麽樣的都排隊候著。


    林瑾一輩子要強,看見林可思沒魂似的在客廳轉,重重的幾下拍著樓梯扶手。


    “思子,老爸告訴你一句話,天涯何處我芳草,沒有芳草咱們種幾畝,何必為一個別人孩子的媽,糾結成這樣。我們林家,可不能出這樣沒出息的貨。”


    “爸,您看您怎麽又自己下樓,有事情喊保姆扶著,或者喊我啊。”


    “滾犢子,你,明天就給我相親去。說媒的都給我電話打爆了,家世清白,年紀二十五,對你來說不大不小,照片你也看過,可以算作你們年輕人說的潮範兒,怎麽你就不動心,多大了?三十二歲了,還當自己小呢。還玩笑。”


    “嗯嗯,好,好,我去。”林可思現在一看見他爸就慚愧。


    的確自己這一半的婚結的,讓老爸在親戚麵前丟盡了臉。


    又大病一場。


    最近被老爸追的這場相親,是無論如何躲不過去了。


    不如爽快的答應,給他一個舒心。


    “說準了?”林瑾臉上的核桃紋兒這才裂開,顫巍巍的掏出手機:“老哥哥,行了,我那傻兒子開竅了,那就定在明晚?恩,好,好。就這麽定了啊。“


    林可思扶著林瑾慢悠悠的步子坐進沙發。唉,什麽年代了還相親,自己玉樹臨風英俊瀟灑,啥時候輪到相親了。


    明早,就得跟上刑一樣。


    難得一個美好的周末,安排相親?!嗬嗬,嗬嗬嗬嗬。


    寺廟邊上的一家小茶樓,十分精致。


    喝茶在江南的小城十分的流行,自古以來傳下來的風俗。


    不止文人騷客閑來無事喜歡三五小聚,就是窮人農夫,也喜歡空閑時邀朋喚友自己帶著自己摘的茶葉來茶樓小座,一壺茶,一盤瓜子,一頓鬥地主。


    寺廟邊上的茶樓在s市是一塊風水寶地,生意興旺,就是下雨天都能看見迴廊上一桌子一桌子的人擠著,對麵都聽不清一桌子的人說話。


    就是發呆,全城百姓們也喜歡出來看雨,聊天,江南小城,芭蕉葉滴答著水也是風景。


    預定相親的這座茶樓在小城十分出名,沒有預約的情況下根本不可能有位。


    所以媒人把時間定在早上。


    因為唯有早晨人還算不多。相親的男女彼此可以有個安寧的聊天看景的環境。


    周末的早上不讓睡懶覺,非要出來喝茶,真是,醉了。


    林可思抱怨著把車開進停車場。


    露天停車場,早晨車位還不擠。


    茶樓建在寺廟旁邊的山坡上,蜿蜒的樹林裏若隱若現的一處二層吊腳樓。


    林可思早上起來跑步,然後洗完澡一看時間來不及了,還沒吃飯就被林瑾嘟噥這催逼,急忙出來。


    。肚子咕咕的叫。


    整個茶樓,隻有一層又兩桌人在擺自帶的零食,熙熙攘攘的等人打電話。


    二層一人沒有,就自己。看樣子,還是自己來早了。


    等人等的百無聊賴萬般百爪鬧心。拿出手機,看著胭脂的號碼發呆。


    拉黑了。唉,出師未捷號先死啊。


    最近一直沒有沈曦的消息,也是奇怪了。


    這一打聽才知道她在公司一個朋友都沒交,誰都不知道她的下落。


    但是公司的危機卻是過去了。


    不知道打哪來的一千萬讚助款,他自己又湊了幾千萬,危機算是應付過去。


    但是做好事不留名的人是誰呢?


    林可思也鬱悶,沒有無緣無故的早餐。暗中幫自己的人,一定是有所求,可是自己這一個多月沒接到什麽事情要自己償還的人情。


    鬱悶。


    林可思歎息一聲,在一陣襲人的香味之中,感知到,人來了。


    收起手機,抬頭,一個個子高挑身材不瘦的女孩已經來到麵前。


    林可思微微有點吃驚,照片果然不靠譜,照片看的是臉,但是這女孩,她可真不瘦啊。


    簡直可以說是,微胖。


    怎麽的也有一百二三十斤吧。


    圓圓的臉蛋,小模樣倒是很俊俏。細眉大眼薄唇片能說會道兒的應該。


    一身白色精致的套裝,背著黃色的大皮包,林可思皺眉,又不是做推銷,背這麽大包幹嘛。


    再說貓膩本來就胖,還穿白色,就這還敢吹自己潮範兒。


    林可思打量了一下確定她現在的身高不是自然高而是穿高跟鞋的高。


    我靠,一米六出點頭的個子,竟然有一百二三十斤。


    這什麽斤兩。大胃王。


    “請問,您是林可思,林先生?”胖姑娘試探性地問出聲。


    “我是,您好。”林可思皮笑肉不笑的點頭,起身給胖姑娘拉開桌子前的藤椅。


    “謝謝。我叫鍾子瑩。“胖姑娘微微頷首,英俊的臉上依然不帶任何表情。


    “你好,請坐。”林可思迴到自己座位先坐下,給鍾子瑩一個請的手勢。


    心裏一已經給這胖姑娘打了一個大大的叉。


    就這樣的,還年輕貌美,嬌媚可人兒?就這樣的還摩登潮範兒?


    林可思真想說一句:“你坐,我還有事。”


    但是他不敢。迴家老爸那關就過不去,隻好敷衍著。


    ”鍾小姐,是海外歸來?“


    漫不經心的手指轉著茶杯。


    茶葉是黃綠清澈的龍井,看茶葉比看胖姑娘順眼點。


    “恩,英國伯明翰。”鍾子瑩韓寒的一笑迴答。


    這一笑,可給她帶正了。嘴角上翹,薄唇紅豔豔的,牙齒潔白潔白的。


    笑容倒是甜美。


    林可思十分禮貌得體地迴了一句:“名校海歸,失敬失敬。”


    “嗨,林總客氣,我阿姨說林總才是青年才俊,a市十佳傑出青年。認識您,真是有幸。”


    鍾子瑩伸出手表示要握一下。


    她的小手肉嘟嘟的手背上骨節縫那全是肉坑。


    胭脂的小手手型好看,手背都是肉坑就很少見了,林可思這是第二次看見女孩子的手上都是肉,沒有青須須的血管的。不過,她的手型,沒有胭脂的好看。


    鍾子瑩見林可思一直盯著自己的手看,不好意思的紅了臉,想要把手收迴去又覺得不禮貌,但是他一直看,是啥意思呢?


    是不是看自己食指上帶的戒指。


    “嗬嗬,戒指的圖案可能你不喜歡,很多人都說不喜歡,不過這是我留學時一個很好的朋友送的,說是他家鄉的什麽教派的圖案,我覺得很新鮮,就一直帶著了。”


    “無妨。”林可思聳肩笑笑。傻姑娘,解釋那麽多對我真是浪費啊。


    林可思看看腕表,準備彼此吃一碗麵,然後就撤退了。


    “吃麵嗎?蕈油麵還是鮑魚麵還是大排麵?”


    林可思問完便招手喚來牆邊桌子上等客點餐的老阿姨。


    “蕈油麵吧,我上學時候就超級愛吃,出國後想了很長一段時間,想到哭,哈哈,然後迴國就直接去了b市上班,還一直沒吃過呢?你呢?什麽麵?”


    林可思扶額,有點哭笑不得,這胖姑娘還挺自來熟,剛見麵就能獨自一人兒打開機關槍似的,把小時候的事都能翻出來。


    看來挺愛說話。


    “大排麵吧。”林可思淡淡道。


    然後便低頭看手機。


    鍾子瑩愣愣的瞅著林可思的狀態,這時候有點懵。對方是啥意思。


    她自己倒是沒啥意見。


    男人雖然年紀大了點,比自己大七歲,但是長的一點不老,氣質溫潤很有親切感,比照片上還溫和。


    重要是看得出來相親的經驗不多。


    “哦,你說你在b市上班?”


    覺得太安靜,林可思漫不經心的挑著麵條問道。


    “恩,在大殷集團地產部的廣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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