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鍾良說出這番話,


    已經無需多言,傑哥就明白什麽意思了。


    在此之前,傑哥隻是以一個商人的角度考慮問題,


    商人嘛,當然是逐利的。


    哪兒利益多,就往哪兒靠。


    但其實傑哥的思想覺悟還是很高的,


    國是母親,還有誰不愛自己母親的嗎?


    再說,這也並不需要多高的思想覺悟,


    身為每一個龍國人,這是應該終生保有的信念。


    傑哥點著頭:“我明白怎麽做了。”


    說著他又迴頭,看向後排的四個孩子。


    年紀稍大一點的李玉清的臉上,


    都現出了迷茫之色,或許覺得鍾良和傑哥在打啞謎,


    更不要說另外三個年紀稍小一點的孩子,


    他們更聽不懂鍾良話裏麵的另外一層含義。


    鍾良見狀,知道愛國主義教育任重而道遠啊。


    “傑哥,你給孩子們科普一下吧。”


    這次是鍾良開車,他不好操作,


    如此艱巨的任務隻能交給傑哥了。


    從機場到公司,兩個小時的車程,


    四個孩子就進行了一個半小時的思想品德教育課,


    一開始鍾良還以為傑哥搞不來,


    沒想到他一開口,說得頭頭是道,


    從古至今,從國家的發展和被侵略,從國內到國外,


    幾乎比較重要的,能夠激起民族情緒的,


    傑哥就重點說,反複說,說到四個孩子完全明白、完全懂、完全激憤。


    下車後,四個孩子的心靈得到了淨化和升華。


    他們也明白了該怎麽選擇,以後該秉持怎麽樣的底線。


    華為和鴻星爾克收到迴複郵件,


    兩家的老板任總和王總,當場興奮不已,


    隻差在辦公室裏手舞足蹈了。


    曾經他們也不是沒有想請鍾良來代言的想法,


    但是那個時候,鍾良剛剛複出,


    並且四處開演唱會,拒絕與任何企業和公司交流合作,


    當時有多家公司企業想與鍾良合作,


    任總和王總都知道,因為他們也在其中,


    直到這些公司和企業都被拒了之後,


    兩位老總才知道,鍾良確實沒有接任何廣告的意思。


    所以這一次,兩位老總以為還是和上次一樣會被拒絕,


    沒想到不但收到了迴複,還同意了合作。


    兩位老總還等什麽,親自到鍾良的公司與他麵對麵談合作。


    這兩位老總幾乎是同一時間到的鍾良公司,


    他們本不認識,一開始還以為是競爭對手,


    即便表麵上熱情打招唿,暗地裏其實是在防備著對方的,


    交談時都在盡可能地套對方的話,了解對方的底細。


    然而,盡管兩家公司的規模不同,幹的行業也風馬牛不相及,


    兩位老總卻都是人精,談了十分鍾,也沒有套出對方半點信息。


    如果不是鍾良傑哥到了,兩位老總可能還要繼續交鋒下去。


    任總和王總同時起身,


    異口同聲:“鍾先生。”


    在來之前,兩位老總可是做了功課的,


    因而哪怕是第一次見麵,兩人也一眼認出了誰是鍾良。


    鍾良笑著抱歉道:“不好意思讓兩位久等了,剛才給孩子們上課,兩位把合同拿給我看看吧。”


    兩位老總的助理把合同遞過來的間隙,還防備著彼此,


    把合同表麵都遮掩得嚴嚴實實的,生怕泄露任何半點信息給競爭對手。


    看完合同,鍾良對兩位老總道:“合同我很滿意,但是我還有一些補充條款,請你們稍等一下。”


    補充條款,是根據合同內容來的,


    所以鍾良是現寫出來,並沒有提前準備。


    大概花了十多分鍾,鍾良把補充條款寫出來,交給兩人各自一份。


    幾分鍾後,兩位老總看完,表示沒有意見。


    鍾良:“那沒有意見,我們就把合同簽了吧。”


    “好!”


    兩位老總同時做簽名狀,


    但是還沒下筆兩人就頓住了,


    抬頭看向鍾良,


    任總:“鍾先生,你兩家都要簽?”


    王總:“鍾先生,同類型的產品隻能簽一家,這點您不知道?”


    這下換鍾良和傑哥懵了,


    鍾良指著任總:“你不是賣手機的嗎?”


    傑哥指著王總:“你不是賣鞋子的嗎?”


    任總和王總馬上看向彼此,“哈哈哈,搞錯了,我還以為遇到競爭對手了呢。原來你是賣手機(鞋)的。”


    除了這個小烏龍,後麵都很順利地把合同簽下。


    拿著合同,任總還算是比較淡定,


    他的企業做得大,自主研發的科技可太多了,


    搶著與之合作的明星大把的是,從來都是任總挑明星,


    隻有到了鍾良這兒,任總才會這樣親自上門求簽合同。


    是因為鍾良大牌,人氣高,有實力?


    不全是,而是任總認為,鍾良為小山村所做的事,符合華為這家公司的企業價值觀。


    他們需要的,是優質偶像來代言。


    相較之下,王總的鴻星爾克企業規模就要小得多,


    盡管是國內品牌,卻不怎麽受到消費者的青睞,


    本以為今天會來許多競爭對手,結果隻看到一個,還誤會了。


    在簽合同之前,王總的心髒砰砰直跳,他沒抱任何希望,隻是抱著試一試的心態。


    合同簽完,他拿在手中,如夢似幻,


    簡直不敢相信這是真的,


    不敢相信鍾良這麽大牌的明星選擇了他的小企業,


    不敢相信兩千五百萬+10%提成的五年合同,鍾良也簽了。


    哎,不對,是一千萬+5%的五年合同,鍾良改了,親自改了。


    這妥妥的白菜價啊,哪怕是普通的一線明星,簽五年都不止這個價,


    更何況鍾良這樣的天王級大牌,這代言就跟白送的沒區別。


    同樣的,任總那邊的代言費,也被鍾良降低了。


    王總拿著合同,不解地問道:“鍾先生,您為什麽會簽這麽低的代言合同?以你的身價,什麽樣的天價代言費拿不到?”


    任總同樣不解:“鍾先生,我公司簽了這麽多的代言人,加價的見過太多,不加價的也見過,但是主動砍價的,真是頭一迴見,您這是為什麽呢?”


    在此之前,兩位老總一直聽說,


    鍾良的33場巡迴演唱會,所有的門票收入都捐了出去,


    其實兩人是不大信的,他倆不是娛樂圈的人,


    卻知道娛樂圈裏的宣傳手段,凹人設這種東西,


    今天一看,傳言似乎……是真的!


    還真有不差錢的主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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