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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叫黎若,是一名稱職的情婦,住在陸傑銘給我買的公寓裏,他的女人太多,我不知道自己是小三還是小四,或者是我十個手指都數不過來的數,不過作為一個男人,他對自己的情婦還是蠻大方的,房子是北城最好的地段,二十二樓,立在露台,似乎能將半個北城盡收眼底。


    跟了陸傑銘這麽多年,我養成了一個習慣,洗澡後給自己倒一杯紅酒,站在露台,品嚐陸傑銘不在時的孤獨。深夜帶給我的寂寞。


    立在北城這座冰冷的城市,我忽然忘記了自己是怎麽在這座城市紮下根的,我的故事,又該從何處說起呢?


    手腕漫不經心的搖曳著紅酒杯,望了眼這座城市,淡淡地勾了勾唇,將手裏的紅酒一飲而盡,兩指夾著空酒杯舉在空中,然後兩指一鬆,空酒杯在空中不斷翻轉,墜落,破碎,甚至連聲音都聽不到,悄無聲息,下麵穿流的車輛,庸碌的人群。沒有人會注意到這一幕,更沒人會去在意一隻空酒杯破碎意味著什麽。


    一陣寒冷徹骨的夜風吹來,我裹了裹身上單薄的真絲睡衣,卻一點寒氣也沒能抵擋住,這才想起天已經入冬了,我還穿著夏季的睡衣,這是第一次跟陸傑銘滾床單時穿的,這麽多年已經過去,紫色睡衣已經沒了最初的明豔。


    嗬,再昂貴的衣服,也有褪色的一天。


    再真摯的愛情,也有心死的那天。


    江夏曾經問過我,為什麽心死了還留在陸傑銘身邊,我不為他錢,也不為他人,那我為的是什麽?


    為的是什麽?


    連我自己都不能迴答自己,或許是為了孩子?或許是為了心裏還眷戀著愛他的感覺?


    單薄的睡衣既然不能禦寒,索性也就放開雙臂,風吹過衣角,衣衫飄飄,最後看了眼這座城市,我轉身迴了房間。


    我的故事,從十七歲那年高考說起,從一個改變我一生的男人說起。


    十七歲。多美好的年齡,走過十六歲的花季,迎來了十七歲的雨季,雨季,那年,我人生中確實下了好大一場雨,讓我狼狽不堪,讓我心如死灰,讓我的人生在分岔路口岔了路,當然,在經曆更多的事情之後,當時那點挫折隻能算是人生中的泥丸,球都不算。


    高考前二十天,我幹了活了十七年以來最大膽的事,那就是談戀愛,當好友葉衫拿著一封情書遞到我麵前時,當我接過,打開,我的人生也在冥冥之中走向了另一條道路。


    情書是一個叫伍逸的體訓生寫給我的,看著上麵的字句,那些情意綿綿的話,我不否認,心底有那麽點虛榮,從字句上可以看出寫這情書的人是認認真真,一筆一劃,懷著雀躍與忐忑的心情,幾乎將語文老師教的所有好詞都用上了,把一個醜女誇的天上有地上無,非卿不娶似的,一名體訓生能寫成這樣,真是有些為難了。


    為什麽說我是醜女呢,因為那時的我。又黑又瘦,胸前沒二兩肉,一臉青春痘,這樣的一個女生,我想沒哪個男生會喜歡,或許你們會疑惑,一個夜場上班的小姐,會是又黑又瘦的醜妞?


    沒錯,那時的我確實是這樣的,後來我還在想,若我一直黑瘦下去,估計就不會認識陸傑銘了,因為再成為陸傑銘情人之後,我將之前的照片給他看,他雖一字不發,冷漠的眸子裏卻寫著兩個字,嫌棄。


    這個伍逸,名字挺好聽的,就是不說話的時候,一眼看去,就跟愣頭青似的,有點二傻,不過後來才知道,其實這人一點不二,不傻,是卑鄙。


    他跟我不是一個班,我們隻是同在一層教學樓,所以那時葉衫將情書遞給我時,我在腦子裏梳理了一遍,才想起這個男人是誰,葉衫跟他同班,還是同桌,我能記住這個人的原因,正是王菲唱的那首歌,隻因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他是學體育的,一米七五的身高,身材壯實,還練出了腹肌,就是人特別黑。放人群堆裏,一眼就能找到。


    能在人群中如此特別的男人一共有兩種,一種是氣質出塵,走哪都自帶光環,有王者風範,就是不說話也氣場十足,非常耀眼的那種,譬如陸傑銘。而第二種,就像伍逸這種。


    而我之所以接受伍逸,有一半的原因是因為葉衫,葉衫一直在我的耳邊誇伍逸怎麽怎麽好,對我怎麽癡情,另一半則是因為現實。


    伍逸給我連續帶了一個禮拜的早飯,不過這愛心早飯最後都進了垃圾桶,為了讓我答應,伍逸也是用盡了手段,軟的,硬的,最後又在學校操場上大膽告白,弄的幾乎人盡皆知,在高考臨近時,這樣大膽的舉動,讓我第一次進了校長辦公室。校長的批評讓我麵紅耳赤,最後更是讓我叫家長來,聽到家長兩個字,我整個寒毛都豎起來了,原本一直低著頭受訓的我,反條件的將雙手啪的一聲拍在辦公桌上,吼道:“不可以。”


    伍逸跟校長同時一愣,我吼出來之後也後悔了。可誰叫校長提家長呢,家長這兩個詞在我的字典裏是恥辱,是禁忌,是不可觸碰的傷痛。


    家長我是不可能叫的,但事情總得解決,最後是伍逸將事情扛下來,說是他自己一意孤行,與我無關,不過校長還是讓我寫了一份檢討書,這事才算完。


    伍逸將事情扛下來,我覺得沒什麽,這是理所應當的,可伍逸似乎不追到我誓不罷休,一次次的在下課時堵在我班級門口,打破我平靜的生活,讓我幾乎成為眾矢之的,因為我們班有個女生正好喜歡伍逸,自從伍逸表白之後,三番五次的找我茬,如果是按照我現在的脾氣,當時我一定揍的伍逸連他媽都不認識,可那時我沒有,動手這種事,對於那時的我想都沒敢想,那時我隻想安安穩穩的考上大學,離開這破縣城,離開那個家,不惹事,平安的度過。


    這天下課,伍逸照常來班級堵我,身後跟著他的走狗刁子力,當他們出現在門口時。走廊上圍滿了同學,班級裏的同學也跟著湊熱鬧,男生們齊齊吹了一聲口哨,在高考如此緊張的學習之下,每天有這樣的事供他們娛樂,誰不想湊個熱鬧呢?


    可像個猴一樣被人圍觀取樂,我的心裏窩了一股火。


    我拍的一聲將書本合上,冷著臉第一次走了出去。看著伍逸那張黑臉,如果不是這個人做事讓人有些討厭,其實他的五官長的也挺好看的,麵部輪廓分明,聲音也低低沉沉,很是好聽,能在這個年紀有這樣充滿磁性的聲音很少,而他嘴角微微上揚的時候。給人一種鐵漢柔情的感覺。


    我上下看了看他,語氣不是很好:“你要怎樣才算罷休?喜歡每天跟個猴子似的被人圍觀,你心裏變態嗎?”


    伍逸衝著我嘿嘿的笑了笑,拍了拍胸脯:“若若,我說了,我喜歡你,想讓你做我的女朋友,有我在,沒人敢欺負你。”


    伍逸話落,眾男生齊齊又吹了一聲口哨,跟著起哄,讓我趕緊答應得了,伍逸能看上我,是我家祖墳上冒了青煙了,聽著這些話,當初情書帶給我僅有的那點虛榮煙消雲散。剩下的隻有厭惡。


    見我臉色不對,伍逸冷眼掃了眼四周的同學,剛才起哄的同學立馬噤若寒蟬,伍逸是學校出了名的問題學生,打架鬥毆是家常便飯,仗著自己的縣長的兒子,加上他那體格,在學校裏跟個螃蟹似的橫著走也沒人敢說什麽,不然為什麽上次校長輕易就放過了伍逸,因為有背景。


    我吃了一次虧,也知道不能硬碰,從來都是躲在角落裏安心學習的自己,因為伍逸一次又一次站在人群麵前,像個被剝光衣服的女人任人圍觀,我的心裏慌亂如麻,羞恥。憤怒,我緩緩將手握成拳頭,目光迎上伍逸的眼睛,像泄了氣的皮球:“我又黑又醜,滿臉痘,你眼睛瞎了看上我,你到底喜歡我哪點?我改還不行嗎?”


    話音剛落,又是一陣哄笑聲,說真的,當時我真不是說笑,在迎上伍逸的目光時,我的腦海裏浮現了一抹身影,那是快七十歲的奶奶佝僂著身子在垃圾堆撿破爛的身影,我能上高中,全靠奶奶那雙長滿老繭的手在垃圾堆裏刨別人不要的垃圾,撿瓶子才走到今天,所以我最後還是忍住了,泄了氣。c≡c≡


    還有二十天,忍忍,就能上大學了。


    伍逸被我噎的一時沒能迴神,隨即像是發誓般的說:“我伍逸就喜歡你這醜樣,一句話,做不做我女朋友?隻要你跟了我,我保證不讓你受一點委屈,拿你當寶一樣供著。”


    伍逸雖霸道,但話說的還是有些動聽,可這些動聽的話啊,隻能說給年少的人聽,隻能說給自己聽,我想著伍逸當時的狂傲霸道,再想到他後來在北城時的頹廢,身上的戾氣被現實一點點磨光,人啊,真的不得不服現實。


    從伍逸的眸子裏,我看到了一抹異樣的光芒,當時的我不知道那是什麽,在之後我才明白,那是男人的征服欲,越是得不到的東西,他們越想要攻下來。


    我們倆對視著,誰也沒說話,伍逸等著我妥協,葉衫從人群裏擠過來,為我抱不平,重重的捶了一下伍逸的肩膀:“伍逸,你這是幹什麽呢,有你這樣追女孩子的,你板著臉,這是要嚇誰呢,黎若可是我朋友,她臉皮薄,你這樣,人家心裏就算想要答應,也不好意思,這都快要上課了,你趕緊迴去上課。”


    伍逸可能不會買其他人的賬,可是葉衫的麵子,他還是要給的,而葉衫話裏麵雖然向著我,可她也在給彼此台階下。


    伍逸看了我一眼,撓了撓頭,他剛要說話,我卻先他一步開了口:“我答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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