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格瑞姆:“……”薩皮安提亞出身號稱魔法師之鄉的辰星王國,是現今活著的最德高望重的大魔法師,他因實力深不可測又涉獵頗廣而聞名,《星象研究》是這位大魔法師賣得相當好的一本著作了,幾乎被所有研究占卜的人類奉為聖典,結果竟然淪落到被盧西當做笑話書來看……也沒辦法,誰讓人家是人馬呢,正經把占星作為天賦的種族,寫出的占星書能被人馬看一看,薩皮安提亞也不虧。尼格瑞姆也沒覺得自己的行程被看透了有什麽關係,畢竟對方是人馬,盧西這麽淡定,還說出了祝他順利的話,想來沒什麽大問題,當下也就應道:“可以。”誰知道他話剛說完,一直在旁邊眼巴巴看著的獸人厄瑟斯也打蛇隨棍上,可憐兮兮地說道:“領主大人,那您迴來路過賣肉店的時候能給我帶二十斤熏肉迴來嗎?我還沒嚐過王都風味的肉呢!”尼格瑞姆:“……”嘴上叫著龍之領主,心裏有把他當做領主嗎?買書就算了,買肉算怎麽迴事啊?不等尼格瑞姆說話,盧西已經“嗤”地一聲笑了出來,他睜開眼,用那雙黑得詭異的,屬於人馬的瞳孔看向厄瑟斯,說道:“仆人們買迴了好多玉米,現在就在廚房。”熊屬獸人一愣,然後“啊”了一聲,一骨碌爬起來,朝尼格瑞姆告了個罪,屁顛顛地往廚房跑去了。眾人:“……”等厄瑟斯跑遠了,盧西才從墊子上站了起來,朝尼格瑞姆鞠了一躬,說道:“十分抱歉,畢竟笨蛋的行為無法預測,我也不知道他會因為我的話而提出這樣的要求,請您原諒。”尼格瑞姆無語地搖了搖頭,帶著另外三人徑直出門去了。尼格瑞姆的目的地是集市,但既不是平民們去逛的那種普通集市,也不是隻有貴族才能進入的拍賣會,而是價格參差不齊、物品千奇百怪,更罕見也更自由的,獨屬於一群特殊人群的集市。先前曾經提到過,這個世界上是有魔法的,魔法師、劍士、弓箭手、煉金術士……種種職業都活躍在每個國家最繁盛的城市裏,他們有的受貴族雇傭豢養,有的自立門戶創建學院,他們人數稀少,卻是一股無法忽視的力量。金羽王國的王都自然也聚集著這樣的人群,而在王都的某個偏僻巷子裏,便是專屬於這些人群的特殊集市,這裏販賣著各種武器、盔甲、法杖、水晶球,有無數出自煉金術士手中的發明,也有更多等待人采買的原材料。蓋登做為既繁榮又物產豐富的城市,按理來說也應該有類似的地方,不過因為商隊會將蓋登出產的原材料運輸到整片大陸的各個角落去,所以實際上並沒有多少魔法師和煉金術士會專門跑去蓋登,而囊中羞澀到隻能到原產地以便宜價格購買材料的煉金術士又實在是太少了,即便加上從屬於冒險者工會蓋登分會的魔法師,蓋登能夠形成的魔法集市的規模也相當小,隻是幾個攤子湊作一堆而已,甚至沒有一個正經的店麵。這也造成了矮人和精靈在初次踏足這條巷子的時候情不自禁地露出了震撼的表情,就連一向不在意這些的埃布爾都有些驚訝。這裏實在是太熱鬧了,商鋪林立,攤販密集,幾乎所有人都穿著或佩戴著能夠彰顯他們身份的衣物或勳章,你能看出來,出現在這裏的人中幾乎沒有普通人,吆喝著販賣愛情藥水的煉金術士,挑選著魔力寶石的魔法師,還有前來購買武器和裝備的劍士,尼格瑞姆身為一個普通人貴族,和這裏簡直格格不入。但他並沒有在意這些,而是淡然地帶著三個人朝前走去。不斷有人將目光放在這一行四人身上,尼格瑞姆離開了王都五年,這些人想要認出他幾乎是不可能的事情,但矮人和精靈的特征實在是太明顯了,聯係傳得滿城風雨的消息,所有人都認出了這位眉眼精致又陰鬱的貴族就是那位帶著十車財寶,剛剛迴到王都的休諾丁伯爵!即便是在最高傲的魔法師人群中,能獲得一位貴族,而且還是一位看上去相當富有的貴族的青睞,也是一件非常值得高興的事情,這條小巷中的人在意識到尼格瑞姆的身份後,都躍躍欲試地想要上來套近乎,尤其是那些需要靠販賣物品來維持生計的攤販們,連叫賣的聲音都變得更大了一些。不過也有一部分商販反倒壓低了聲音,還在尼格瑞姆路過時試圖遮掩自己攤位上的東西。他們販賣的材料大多都是從邊際森林產出的,流通到這裏時早就不新鮮了,在尼格瑞姆麵前叫賣,實在是獻醜。不過真正敢向一位伯爵搭訕的人還是不存在的,反倒是另外三個人被搭話了,不過對矮人多半是在推銷寶石和礦物,而對精靈則基本上是調戲了。“精靈先生,請問需要備用的弓弦嗎?讓我摸摸你的耳朵吧,給你七折優惠!”“這位精靈先生,隻需要一個吻~攤位上的所有東西都任您挑選,當然也包括我在內!”弗瑪倒還真沒見過這麽熱情的女人,但他也沒有害羞的意思,隻是有些新奇,不過調戲的話聽多了,精靈也忍不住抖了抖自己的尖耳朵,朝那些女人投去厭煩的目光。當然也有煉金術士看出了埃布爾脖頸上項圈的“綠寶石”的真實身份,想要借此搭話,不過在被埃布爾冷眼相對,又看見了項圈外側那一句“屬於尼格瑞姆”後,紛紛偃旗息鼓,放棄了招惹這位有主的英俊男人。他們漸漸地深入了這條小巷,就在原本還覺得新奇的幾人都開始厭倦了這裏的吵鬧之時,一個挑釁的聲音突然從他們身後響起。“看看這是誰?休諾丁家的瘸子迴來了?”埃布爾三人立即轉過身去,怒視來人,而尼格瑞姆卻幾乎對這情形早有預料。他緩緩地轉身,麵無表情地看向對方,說道:“好久不見,帕馮尼。”第68章 我趕上了!我日迴來了!來人身形高大, 麵容獰惡,正是帕馮尼公爵家的長子,馬魯斯帕馮尼。他為了堵截尼格瑞姆,專門打聽了對方的行蹤,帶著人從尼格瑞姆住下的宅邸匆匆地趕過來的。馬魯斯帕馮尼和尼格瑞姆之間的矛盾……不,那其實並不能稱之為矛盾,甚至先前將尼格瑞姆稱為馬魯斯的“死敵”也是不正確的, 他們, 至少從馬魯斯的視角來看, 尼格瑞姆其實根本就沒有得罪過他。一切甚至要追溯到九年之前, 在政變尚未發生的時候,帕馮尼家還不是現在備受王寵的大貴族,他們和眾多生活在王都汲汲營營的小貴族一樣,既沒有錢財,又顧及臉麵, 生活得十分窘迫。唯一能將他們和普通小貴族區分開來的,大概就是當時的帕馮尼依附著老牌貴族休諾丁了。休諾丁家族給帕馮尼帶來了不少好處,也讓他們能夠勉強維持自己的上流生活, 而就像現在的帕馮尼公爵其實是當初休諾丁公爵手下的附庸一樣,馬魯斯帕馮尼也是當時休諾丁家族中的長子, 尼格瑞姆的堂兄,路克斯休諾丁的跟班。無論路克斯走到哪裏,他都在隨侍在旁,路克斯做的事他要衝在最前麵, 路克斯闖的禍他要去背鍋,在馬魯斯的心裏,一直覺得那時候的自己根本不是什麽貴族,他就是路克斯休諾丁的仆人,是他們家的一條狗,路克斯雖然不能在對他不爽時直接命令下人鞭笞他,但卻能夠隨時隨地向他甩臉子,給他難堪,而事後馬魯斯還要被自己的父親痛打一頓,再壓著去休諾丁家痛哭流涕地道歉。在這種情形下,尼格瑞姆和馬魯斯之間的關係其實顯而易見。尼格瑞姆雖然也是休諾丁家族的人,但他是路克斯休諾丁的玩具,是欺淩的對象,他的地位甚至還不如馬魯斯,因為當他和馬魯斯遇見時,基本上都是後者在路克斯的命令下毆打和折磨他。在休諾丁家倒台之後,同為受害者的尼格瑞姆和馬魯斯照理來說並不該是後者痛恨前者的關係。但事情就是如此,馬魯斯在帕馮尼家崛起後並沒有打算放過尼格瑞姆,路克斯還在的時候他怎麽對待尼格瑞姆,之後的態度也沒有太多的改變,至多是因為尼格瑞姆從一介白身變成了伯爵,讓他無法向對方動手施展小時候的暴力手段罷了。但身體上無法施加傷害,他還能從心理和精神上壓迫尼格瑞姆。休諾丁無論如何也是一個老牌貴族,百足之蟲死而不僵,原本尼格瑞姆不該那麽迅速地成為所有人盤剝的目標,但帕馮尼作為新興的大貴族卻帶了這個頭,馬魯斯挖走了最後那些效忠於休諾丁家族的家臣,打壓仍對休諾丁示好的小貴族,並且從尼格瑞姆手中奪走了巨額的財富。牆倒眾人推,隻剩下尼格瑞姆一個人的休諾丁就是一塊巨大的肥肉,已經有人拔除了肉皮上的毛刺,甚至咬下了肥得流油的第一口,其他人怎麽還能坐得住?於是爭先恐後,一擁而上,大大小小的勢力如同食腐的禿鷲,再不顧及臉麵,猙獰而又急切地將休諾丁家的財富刮分一空,尼格瑞姆甚至還沒來得及利用手中的權力做些什麽,就成為了整個王都貴族圈中的笑柄。人在做了壞事之後,總是要讓自己顯得無辜一些的呀,怎麽做呢?隻要詆毀受害者,他們的行為不就理直氣壯了嗎?馬魯斯永遠衝在針對尼格瑞姆的第一線,他一直在想,這個瘸子為什麽不直接死掉呢?這個想法也一直持續到尼格瑞姆被分封到邊境的那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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