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甜甜跟常彥哲又膩歪了一陣子,時候就不早了。


    倆人收拾了一下,去韓家那邊跟周安和夫妻說了聲,然後便從家裏出來,打算去鬆江河逛街買點兒東西。


    冬天路滑,天氣又冷,騎自行車肯定是不行的。


    蔣峻林的車已經開去送叢家和薛家的人,所以常彥哲和周甜甜幹脆就走著走算了。


    反正倆人扯著手,一邊走一邊聊天,甜甜蜜蜜的可比開車強多了。


    臘月二十一了,鬆江河市場上非常熱鬧,百貨大樓裏也是熙來攘往人頭攢動,很有些過年的味道。


    “咱們來這幹嘛?你想買什麽東西?”


    周甜甜跟常彥哲進了百貨大樓,轉一圈看看,也就那些東西,比首都的差遠了。


    “想給你買件衣服,過年了嘛,總要換身新衣服的。”


    常彥哲轉了一圈也沒看見太好看的衣服,不由得有些失望。


    早知道應該從外麵帶幾件迴來,這邊的衣服差好多,看起來有點兒土。“有你看好的麽?”


    周甜甜搖搖頭,“沒啥看好的,瞅著都那樣兒。”


    周甜甜的衣服很多,以前是嬸子伯娘們給買,到首都之後都是自己買。


    首都的衣服比這邊的時髦一些,這裏的衣服,說實話周甜甜還真是沒有能看上的。


    “我就是想買點兒什麽東西送給你,畢竟你現在是我女朋友了,過年我總要給你買點東西啊。


    原本是想買衣服的,不過這些衣服,我都沒看好,估計你也不能喜歡。”


    常彥哲一邊說一邊搖頭,這邊的衣服真的是太土了。


    “沒必要非得送我東西啦,從小到大你送我的東西太多了,都數不過來呢。”


    周甜甜聽常彥哲這麽說,就覺得心裏甜絲絲的,被人放在心裏疼著寵著,這感覺真不錯。


    “那不一樣啊,以前你不是我女朋友。”


    常彥哲還是堅持想送周甜甜什麽禮物,於是又帶著周甜甜在百貨大樓裏轉悠。


    倆人轉到了一個賣手表的櫃台,忽然常彥哲看到了那邊擺著一對兒情侶表,看上去很不錯。


    常彥哲扯著周甜甜,倆人一起來到了手表櫃台。


    “麻煩拿這對表給我看一下可以麽?”常彥哲指著那對情侶表說道。


    櫃台裏的售貨員看了眼常彥哲,又看了看他指的那對表,“這對表是國外的牌子,五千多,挺貴的,不買還是別看了。”


    那話裏的意思,就是你買不起,別費那工夫了。


    常彥哲微微皺眉,他當然知道這是國外的牌子,而且是新款的情侶表,也就是衝著這個才要看的。


    要是便宜的東西他還看了幹什麽?


    “讓你拿你就拿出來,看一下也壞不了,你覺得我買不起麽?”


    常彥哲沉下臉來,頗有些不悅的說道。


    那售貨員看了眼常彥哲,見這小夥子俊朗出色氣宇軒昻,那穿戴一看就不是普通人。


    既然人家說是要看,那就看看吧,反正看一眼也不會弄壞了。


    當時經理進貨的時候也不知道怎麽腦子就抽了,非得進了對情侶表。


    這一對表五千塊,誰買得起啊?擺在櫃台裏幾個月了,人家過來一問價錢直接就走。


    說實話,這還是第一個在聽說了價錢之後還要看看的人,那就讓他看看吧。


    售貨員從櫃台裏取出那對情侶表,也沒怎麽介紹。


    說實話她也不怎麽懂這個國外的牌子,還不如不說,反正對方也未必會買。


    常彥哲卻不管那些,直接將表從盒子裏拿出來,“甜甜,來,試一下這塊女表。”


    常彥哲扯過周甜甜的手腕,將她原本戴的那塊表摘下來,戴上這塊。


    “嗯,看著還行,挺小巧的,適合女孩子。”


    說話間,常彥哲也把自己手腕上那塊表摘下來。


    售貨員眼尖,一下認出來,常彥哲腕上戴的也是同一個牌子。


    這下,售貨員可是對常彥哲另眼相看了,要知道那塊表也很貴的,能戴得起這種表的人,絕對不差錢。


    常彥哲也戴上了手表,倆人手腕靠在一起,男表端莊大氣,女表秀氣雅致,果然很相配。


    “怎麽樣?喜歡麽?”常彥哲問周甜甜。


    “彥哲,這表太貴了。”手表而已,買個能看時間就行,幹嘛買這麽貴的?


    雖然周甜甜也挺喜歡這表,尤其還是情侶表有特殊意義,可是一想到這兩塊表要五千塊錢,就覺得心疼。


    “沒事兒,隻要你喜歡就行,不管多少錢。”常彥哲笑笑,直接打開包點了五千塊錢遞給售貨員。


    “就這兩塊表了,我們就這麽戴著幫我們把舊的手表包起來吧。”


    售貨員當時就傻眼了,誰見過出來逛街兜裏放五千塊錢的?這人年紀輕輕的是多有錢啊?


    兩塊手表五千塊,眼睛都不眨一下就買了,而且買了就直接戴上?


    “好的,您稍等,我這就給您包起來。”


    售貨員的態度一下子就變了,趕緊按照常彥哲的要求,將兩人換下來的手表放到盒子裏包了起來。


    周甜甜沒能攔住常彥哲付錢,頓時心疼極了,“多貴啊?”


    手表不保值,現在這麽貴,以後未必值錢了,花五千塊買一對手表,有點兒敗家。


    常彥哲握住周甜甜的手,笑了,“關鍵不在於東西,也不在於錢,而是含義不同。


    放心吧,五千塊對於我來說也不是什麽大不了的事情,隻要你喜歡,買什麽都沒問題。”


    “金銀首飾太俗氣,再者你還念書呢,也不好戴首飾。


    索性就買塊表,咱們兩個都戴同款的表,也有紀念意義。”


    如今這年月,金首飾都有特殊含義,年輕女子戴金首飾一般就表示訂婚或者結婚了。


    周甜甜歲數還小,又在念書,金首飾不適合她。


    常彥哲這些年倒是攢下了好多東西,也有些翡翠或是上等玉石的首飾。


    那些東西周甜甜並不怎麽喜歡,肯定也不樂意戴,即便是送了,估計也就是放起來收藏。


    常彥哲就想送周甜甜一點日常能用,隨時能帶在身邊的,手表自然是最好的選擇。


    尤其是情侶對表,意義非凡,還是這個比較好。


    “等著再過幾年,你大一些了,咱們再去買鑽戒。”


    常彥哲抓起周甜甜的手,不由得在腦海裏幻想著,周甜甜這柔白纖細的手指,戴上鑽戒時會有多美。


    唉,還是太小了,雖然他很想就此把她套牢,可心上人這年紀終究不適合太早就訂婚,隻能忍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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