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鬥發現,今天運氣不太好。


    張屠夫跌傷了左腳,這幾日都沒殺豬,肉攤上也沒開張。


    別說豬肉、排骨和下水了,就連半根豬毛都沒有。


    城牆角擺攤的農家,已經被接連問了七八個,都沒帶土雞土鴨過來。


    在大型養殖尚未推廣的年代,想要吃雞鴨,都要靠運氣,不是拿錢都能買到。


    方鬥歎了口氣,“真的很想吃肉啊!”


    “去西市碰碰運氣!”


    西市是賣魚的地方,沒有雞鴨魚肉,用魚蝦蟹也能湊數。


    “也沒有!”


    憨厚的漁家漢子,雙手常年泡在水中,發白幹裂,不停點頭哈腰抱歉。


    “大師,咱們的漁獲,一大清早就賣完了,剩下的留到下午,賣不出去也臭了,實在沒有!”


    大致意思,就是賣魚得趁早。


    方鬥通情達理點頭,還得想辦法。


    “對了,大師,你若想吃肉,去鬥雞館看看!”


    方鬥一個激靈,這個辦法好。


    城裏有家鬥雞館,是閑漢們耍錢的去處,每天都有鬥雞殘廢喪命。


    那些報廢的鬥雞,都被當成肉雞賣掉。


    方鬥若是運氣好,說不定能碰到一隻,雖然鬥雞精瘦,而且肉粗無味,但好歹是塊肉。


    “嗯,多謝指點!”


    方鬥緊趕慢趕,終於到了鬥雞館外,聞到濃烈的雞糞氣味。


    風從鬥雞館門前的街道卷起,幾根絨毛旋轉飛上天。


    “啄它,啄它!”


    “繞到身後去,你瞎啊!”


    “快上,老子的十文錢呐!”


    透著門口厚厚的布簾,仍能聽到賭漢們歇斯底裏的大叫聲。


    一隻手掀開門簾,兩個鬥雞館的幫閑,走到街道上。


    其中一人,左手提著隻奄奄一息的公雞,右手拿著菜刀。


    “紅雲大將軍,贏了一百多場,今天輸了,還不是要變成燒雞公?”


    他的同伴,略微有些可惜。


    “這隻鬥雞,給咱們掌櫃賺了好多錢,就這麽殺了可惜。”


    手拿菜刀的幫閑,斜眼看他,“不殺,你留著給它養老!”


    說著,他左手用力,將公雞重重摔在地上,咚,像是石塊落地。


    這頭名為‘紅雲大將軍’的鬥雞,雞冠子撕掉半塊,左眼皮肉翻起,仿佛被利刃劃過,身上到處都是傷口,羽毛都被鮮血浸濕了。


    周身傷勢累積起來,已經離死不遠了。


    不然,以鬥雞館老板的吝嗇,石頭攥在手裏都能榨出油,怎麽可能忍心一刀殺了。


    “實在是救不活了,索性殺了吃肉!”


    幫閑舉起菜刀,鐵灰色的刀口上,遍布豁口,看上去並不鋒利,但也能一刀斬斷雞頭。


    “慢著!”


    兩個幫閑迴頭,見到一個和尚背著大包小包,懷裏抱著陶罐,笑眯眯走過來。


    “兩位,可否打個商量,這隻雞賣給我如何?”


    方鬥的目光,落在地上的公雞身上,瘦了點,做道紅燒**!


    幫閑對視兩眼,顯然認出方鬥,城外破廟裏,最近剛出現的‘酒肉和尚’。


    方鬥還不知道,自己也算出名了,他霸占郭三的破廟,在外人看來,是膽大的舉動。


    再加上,平時方鬥注重飲食,葷素搭配,比地主老財都講究,因此落了個‘酒肉和尚’的名號。


    “和尚,你要買這隻雞,那可不便宜!”


    鬥雞館的幫閑,都是街上有名的破皮無賴,趁此想要敲竹杠。


    拿著菜刀的幫閑,得意洋洋,“你認得這隻雞嗎?紅雲大將軍,遠近聞名,四裏八鄉的爺們都聽過,百戰百勝,凡是押它的都發財了!”


    “就是就是!”


    同伴幫腔,“隔壁縣有個財主,出了白銀五十兩,咱家掌櫃都舍不得賣!”


    一兩白銀,少說能兌換一千好錢,五十兩白銀就是五萬錢。


    這是實話,紅雲大將軍替鬥雞館贏的錢,怎麽算都不止這個數字?


    若非它受傷太重,已經救治不活,仍舊是鬥雞館的搖錢樹。


    方鬥笑了笑,“我買的是肉雞,麻煩你出個實在的價錢!”


    幫閑們沒了話說,但凡長了兩隻眼的,都看出這隻鬥雞命不久矣,總不能睜眼說瞎話吧!


    “和尚,你出多少錢?”


    方鬥豎起一根手指。


    “一百文錢,少了點!”


    兩個幫閑真是意外之喜,心裏已經盤算著,平分到手五十文,可以去酒館美美喝一頓。


    “我說十文錢!”


    “什麽?”


    拿菜刀的幫閑怒了,“十文錢,打發叫花子呐!”


    他擼起袖子,揮舞手中菜刀,“拿咱爺們尋開心是吧,今天你不給出一百個大字,休想離開!”


    方鬥後退幾步,雙手連擺,“施主,你朝出家人動刀,佛祖他老人家會不開心的,將來是要下地獄的!”


    佛祖這個後台太硬,兩個小混混不敢動手了。


    “十文錢,也太少了!”幫閑囁嚅著,仍舊不甘心。


    方鬥一把提起公雞,嘶,還挺沉,起碼七八斤。


    “你看看,這隻公雞,全身都是骨頭,沒什麽好嚼頭!”


    “身上一半是雞毛,另一半是骨頭,隻能燉湯喝了!”


    “血都流幹了,你信不信,燉熟了骨頭都是黑的!”


    “十五文錢,你們要是不肯賣,自己留著吃!”


    方鬥心想,自己的口才,越來越好了。


    肯定是這段時間,經常進城賣米采買,和商家們討價還價,口條都練得靈活了!


    幫閑們一聽有道理,他們常在鬥雞館,不乏打牙祭的機會,深知鬥雞並不好吃,肉煮不爛、滋味還差。


    十五文錢,聊勝於無,酒還能喝一頓,隻是肉片要換成香幹了。


    “成交!”


    十五文錢,裏麵還夾雜三枚劣錢,交給幫閑手裏。


    兩個幫閑也不細看,匆匆數了幾遍,十五個錢不多不少。


    “雞你拿走!”


    方鬥要了根草繩,將公雞栓了,倒提著出了城。


    這次采購,正是滿載而歸,一天不知不覺過去了。


    臨近黃昏的時候,方鬥總算來到棲身的破廟前。


    破廟有一間正殿,上麵供奉泥塑的人像。


    兩旁的偏殿,南麵的倒塌了,淹沒在廢墟中,已經有不少野草從瓦礫中冒頭。


    北麵的偏殿完好,也是方鬥夜間休息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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