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2章 一個男人的衣冠塚
惹時生非:總裁爹地別搶我媽咪! 作者:秋日菠菜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在場的兩個大人,頓時爆發出一陣笑聲。
半晌,李芬隻感覺頭腦發懵,險些跌倒,不得不說,時家的這位小公舉真是又可愛又單蠢,又逗比又好笑,怎麽看怎麽順眼。
可惜,某位校長卻不這樣認為,她嘴角微微抽搐,用自己的話講,真是丟人丟到家了。
時不忘啊時不忘,讓當媽的怎麽說你才好,明明是偶像劇的女主,為毛偏偏走傻白甜路線呢!
敢情數完了手指,就脫鞋數腳趾,可惜,雙手雙腳加一起才20個,所以,小姑涼隻能拿頭發充數。
哎,幸虧這次算個減法,而且結果才20多,倘若下迴算乘法,得數過千,她還不把自己拔成禿毛?
“不忘,快停手,多疼啊!”顧念嘴上這樣說,心裏卻想,乖女兒,你可別在外麵給我丟人了。
wuli不忘小公舉,這才感覺到頭皮絲絲拉拉的越來越疼,一張漂亮的小臉,頓時扭曲成了包子。
她一邊用手揉著腦袋緩解痛感,一邊皺著眉頭,說道:“27,原來這位帥叔叔才活了27歲,這麽短命啊!”
本來歡愉的氣氛,因為小姑涼的童言無忌,徹底冷了場,氣氛沉寂。
顧念見李芬老臉布滿痛楚,急忙用手輕輕推了推女兒的肩膀,示意她不要再說。
時不忘這才明白自己好像說錯話了,她立刻用小手堵住自己的嘴,兩隻黑黑的眼睛瞪得大大的。
李芬漸漸緩和了情緒,笑容複又浮現臉頰,“是啊,帥叔叔隻在人世間度過了27年,不過,他會一直活在我心裏。”
“奶奶,”時不忘疑惑問道,“帥叔叔是怎麽死的?生病了嗎?”
顧念長長歎氣,“不,是意外,一場車禍。”
車禍?時不忘耳邊突然響起兩個人的對話:
“就是男的叫秦朗,女的叫唐貝,他們都是壞人,所以‘狼狽為奸’了。”
“難道他就是我的生父?可是,他現在在哪兒?為什麽最後沒跟媽媽在一起。”
“哦,那頭狼啊,他死了,是車禍,當時我也在場。”
“原來是這樣,媽媽最愛的男人死翹翹了,她又懷著我,沒有辦法,隻好嫁給了爸爸,但是她一直忘不了秦朗,所以給我取名‘時不忘’,意思就是忘不了他!”
小姑涼頓時感到一陣陣心涼,她凝著墓碑,那畫像上的男人似乎也在凝著自己,一大一小,一男一女,心裏突然趕腳怪怪的。
時不忘灰常聰明,剛才那個“二姨”叫唐貝,那麽這個死人的名字是什麽呢?
她抿了抿嘴,拐彎抹角地伸出一根小胖手指,指著墓碑問了一句,“媽媽,那兩個字念什麽?”
顧校長以為女兒好學,走到大街上,遇到一些廣告牌子之類的東東,就會經常趁機告訴她一些生字,“哦,那是‘秦朗’。”
秦朗,秦朗,秦朗!
該死的,人物全對上了。
時不忘一遍遍重複著自己的名字,心裏越發不是滋味。
原來,這個短命鬼男人就是自己的爸爸,怪不得媽媽沒有帶哥哥來掃墓,又偏偏讓自己擦拭墓碑,原來她是用心良苦,想讓自己和親生父親有近距離接觸的機會。
時不忘漂亮的小臉頓時耷拉下來,心裏各種不是滋味,為毛偏偏她的命運這樣坎坷,老天爺,你太過分了!
小姑涼自怨自艾的同時,甘苦自知。
這個時候,天空陰了下來,一陣風吹過,烏雲驟起。
顧念看了看時間,快到中午了,中國人有個習慣,下午是不能祭祀故人的,於是,她把手中的鮮花放在墓碑前。
肅穆的石碑前,左麵是顧家母女的菊花,右麵是唐二小姐的百合花,陣陣香氣縈繞。
不得不承認,唐貝對秦朗還是很用心的,那束百合似乎代表著他們沒有終結的婚禮,沒有結果的愛情。
“不忘,咱們走吧,”顧念看了看天,“秦姨,快下雨了,我送你迴家吧!”
“別麻煩了,管家一直在門口的車裏等著我呢!”李芬拒絕。
三個女人轉身向左,見幾十米開外有兩個人攜著手向這邊走來,其中,那個男人低著頭,戴著禮帽,看不清臉。
李芬掃了一眼,目光發直。
顧念不明其意,問道:“秦姨,怎麽了?”
“念念,你看,那個人的身形長得像不像小朗?”
顧念隨著對方手指的方向,果然看到一個高高大大的男人,雖然他的身體很清瘦,跟曾經的秦朗大又不同,但是,她莫名其妙,心頭湧起一股熟稔之感。
“嗯,是挺像的,就是太瘦了點,而且腿好像也有毛病。”
“是啊,”李芬歎息著,“不過,如果我的小朗能迴來,不管他什麽樣,我都高興。”
她們相互看著,笑了笑,轉過身,從陵園的另一個過道走了下去。
另一邊,stephen和emma望著她們離開的背影,兩個人一個失落,一個著急,表情各不相同。
“stephen,你為什麽不喊住她?”
剛才對那個不愛的女人,他避而不見的原因是相見不如懷念;那麽現在,麵對曾經深愛過的女人,他為什麽放手,也不挽留呢?
stephen的語氣是淡淡的失落,“算了,人和人能不能在一起都是緣分,我和她注定此生有緣無分。”
他想見她,其實更想等一個機會,希望某一天,以一種平和的心態和完美的外形,出現那個女人和母親的麵前,不喜歡他的殘缺被真愛自己的人看見,她們該有多難過多傷心?
emma無奈搖了搖頭,“my-god,口是心非的男人!”
她扶著他慢慢向前走,最後站立在那座墳墓碑前。
“wow,stephen,看來你的人際關係不錯,好多人都來看你,墓碑也擦得很幹淨。”emma半開玩笑地說著。
stephen哈哈大笑,看著墓碑上的自己,五年之前,那個時候的他多麽清俊多麽陽光多麽稚嫩。
捫心自問,自己不得不感謝和欽佩時林昆,果然是個狡猾又自私的家夥!
當初他心力交瘁又心無旁騖,那場曠世的婚禮,徹底粉碎了他所有的希望。
所以,stephen隻是求時林昆幫自己逢場作戲,以乍死的方式離開冰城,沒想到,人家做事做全套,唯恐顧念起疑心,竟然花重金弄了一個衣冠塚,上麵甚至雕刻著自己的畫像,還搞得像模像樣,又是打掃又是祭拜,讓所有人都以為自己真的與世長辭……
半晌,李芬隻感覺頭腦發懵,險些跌倒,不得不說,時家的這位小公舉真是又可愛又單蠢,又逗比又好笑,怎麽看怎麽順眼。
可惜,某位校長卻不這樣認為,她嘴角微微抽搐,用自己的話講,真是丟人丟到家了。
時不忘啊時不忘,讓當媽的怎麽說你才好,明明是偶像劇的女主,為毛偏偏走傻白甜路線呢!
敢情數完了手指,就脫鞋數腳趾,可惜,雙手雙腳加一起才20個,所以,小姑涼隻能拿頭發充數。
哎,幸虧這次算個減法,而且結果才20多,倘若下迴算乘法,得數過千,她還不把自己拔成禿毛?
“不忘,快停手,多疼啊!”顧念嘴上這樣說,心裏卻想,乖女兒,你可別在外麵給我丟人了。
wuli不忘小公舉,這才感覺到頭皮絲絲拉拉的越來越疼,一張漂亮的小臉,頓時扭曲成了包子。
她一邊用手揉著腦袋緩解痛感,一邊皺著眉頭,說道:“27,原來這位帥叔叔才活了27歲,這麽短命啊!”
本來歡愉的氣氛,因為小姑涼的童言無忌,徹底冷了場,氣氛沉寂。
顧念見李芬老臉布滿痛楚,急忙用手輕輕推了推女兒的肩膀,示意她不要再說。
時不忘這才明白自己好像說錯話了,她立刻用小手堵住自己的嘴,兩隻黑黑的眼睛瞪得大大的。
李芬漸漸緩和了情緒,笑容複又浮現臉頰,“是啊,帥叔叔隻在人世間度過了27年,不過,他會一直活在我心裏。”
“奶奶,”時不忘疑惑問道,“帥叔叔是怎麽死的?生病了嗎?”
顧念長長歎氣,“不,是意外,一場車禍。”
車禍?時不忘耳邊突然響起兩個人的對話:
“就是男的叫秦朗,女的叫唐貝,他們都是壞人,所以‘狼狽為奸’了。”
“難道他就是我的生父?可是,他現在在哪兒?為什麽最後沒跟媽媽在一起。”
“哦,那頭狼啊,他死了,是車禍,當時我也在場。”
“原來是這樣,媽媽最愛的男人死翹翹了,她又懷著我,沒有辦法,隻好嫁給了爸爸,但是她一直忘不了秦朗,所以給我取名‘時不忘’,意思就是忘不了他!”
小姑涼頓時感到一陣陣心涼,她凝著墓碑,那畫像上的男人似乎也在凝著自己,一大一小,一男一女,心裏突然趕腳怪怪的。
時不忘灰常聰明,剛才那個“二姨”叫唐貝,那麽這個死人的名字是什麽呢?
她抿了抿嘴,拐彎抹角地伸出一根小胖手指,指著墓碑問了一句,“媽媽,那兩個字念什麽?”
顧校長以為女兒好學,走到大街上,遇到一些廣告牌子之類的東東,就會經常趁機告訴她一些生字,“哦,那是‘秦朗’。”
秦朗,秦朗,秦朗!
該死的,人物全對上了。
時不忘一遍遍重複著自己的名字,心裏越發不是滋味。
原來,這個短命鬼男人就是自己的爸爸,怪不得媽媽沒有帶哥哥來掃墓,又偏偏讓自己擦拭墓碑,原來她是用心良苦,想讓自己和親生父親有近距離接觸的機會。
時不忘漂亮的小臉頓時耷拉下來,心裏各種不是滋味,為毛偏偏她的命運這樣坎坷,老天爺,你太過分了!
小姑涼自怨自艾的同時,甘苦自知。
這個時候,天空陰了下來,一陣風吹過,烏雲驟起。
顧念看了看時間,快到中午了,中國人有個習慣,下午是不能祭祀故人的,於是,她把手中的鮮花放在墓碑前。
肅穆的石碑前,左麵是顧家母女的菊花,右麵是唐二小姐的百合花,陣陣香氣縈繞。
不得不承認,唐貝對秦朗還是很用心的,那束百合似乎代表著他們沒有終結的婚禮,沒有結果的愛情。
“不忘,咱們走吧,”顧念看了看天,“秦姨,快下雨了,我送你迴家吧!”
“別麻煩了,管家一直在門口的車裏等著我呢!”李芬拒絕。
三個女人轉身向左,見幾十米開外有兩個人攜著手向這邊走來,其中,那個男人低著頭,戴著禮帽,看不清臉。
李芬掃了一眼,目光發直。
顧念不明其意,問道:“秦姨,怎麽了?”
“念念,你看,那個人的身形長得像不像小朗?”
顧念隨著對方手指的方向,果然看到一個高高大大的男人,雖然他的身體很清瘦,跟曾經的秦朗大又不同,但是,她莫名其妙,心頭湧起一股熟稔之感。
“嗯,是挺像的,就是太瘦了點,而且腿好像也有毛病。”
“是啊,”李芬歎息著,“不過,如果我的小朗能迴來,不管他什麽樣,我都高興。”
她們相互看著,笑了笑,轉過身,從陵園的另一個過道走了下去。
另一邊,stephen和emma望著她們離開的背影,兩個人一個失落,一個著急,表情各不相同。
“stephen,你為什麽不喊住她?”
剛才對那個不愛的女人,他避而不見的原因是相見不如懷念;那麽現在,麵對曾經深愛過的女人,他為什麽放手,也不挽留呢?
stephen的語氣是淡淡的失落,“算了,人和人能不能在一起都是緣分,我和她注定此生有緣無分。”
他想見她,其實更想等一個機會,希望某一天,以一種平和的心態和完美的外形,出現那個女人和母親的麵前,不喜歡他的殘缺被真愛自己的人看見,她們該有多難過多傷心?
emma無奈搖了搖頭,“my-god,口是心非的男人!”
她扶著他慢慢向前走,最後站立在那座墳墓碑前。
“wow,stephen,看來你的人際關係不錯,好多人都來看你,墓碑也擦得很幹淨。”emma半開玩笑地說著。
stephen哈哈大笑,看著墓碑上的自己,五年之前,那個時候的他多麽清俊多麽陽光多麽稚嫩。
捫心自問,自己不得不感謝和欽佩時林昆,果然是個狡猾又自私的家夥!
當初他心力交瘁又心無旁騖,那場曠世的婚禮,徹底粉碎了他所有的希望。
所以,stephen隻是求時林昆幫自己逢場作戲,以乍死的方式離開冰城,沒想到,人家做事做全套,唯恐顧念起疑心,竟然花重金弄了一個衣冠塚,上麵甚至雕刻著自己的畫像,還搞得像模像樣,又是打掃又是祭拜,讓所有人都以為自己真的與世長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