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祁宮競庭歌總共進過兩迴。


    兩迴都到了鳴鑾殿。


    上迴在殿內,顧星朗賜她坐,因身為使臣車馬勞頓。


    今番在殿外,顧星朗依然賜她坐,因身懷六甲即將臨盆。


    真好,從蒼梧到霽都,她從沒跪過君王。


    “民婦不敢。”卻須將戲碼做足。她的身份會否被揭穿,尚是未知,有的周旋。


    “夫人所作所為,朕並不欣賞。”


    這句像雙關。


    “卻畢竟將臨盆,還不辭辛苦來霽都朝賀,當得起禦前一坐。”顧星朗繼續,“至於方才所言過錯——”


    四下裏皆跪,競庭歌沒坐。


    她在盤算應對。


    不是沒想過今夜會被拉下修羅場。


    但顧星朗以這種叫人摸不清走勢的、極其曲折的路徑推動局麵,在興師問罪、與信王一幹人等翻臉之前就將她排進來,她沒想到,也便不敢妄動。


    “民婦,民婦確從老爺那裏聽了不少昔年與溫據大公子往來的怪事!這自來說不通的,最惹人猜疑。民婦想著,溫據公子過去能殺人,如今自然也能,我家老爺出事之前,府衙裏那幾個被關押的百姓不就是一夜之間沒的?民婦初至麓州,誰也不認識;老爺說溫據公子厲害,民婦就認定他厲害,出了事,自然往他身上找!”


    正安門內靜極。


    有像箸或旁的什麽小物墜地,該是無心之失,都惹得階下眾人如驚弓鳥。


    “是聽聞有百姓橫死府衙中。”顧星朗淡著臉看墨藍天幕,“仍未查明麽?”


    他沒對溫據殺人的話作反應。


    此一句問也不是場間眾人能答的。


    “君上,”滌硯躬身,“此事恐怕隻能問麓州府尹。”


    顧星朗無謂點頭,“那就傳他過來。”極隨意隻如醉囈。


    安端午間參加過群臣宴,此時該在鎮國寺。


    ——鎮國寺最早為王府,遵太祖親弟豫王的遺願舍宅為寺,於太宗時期建成,因近皇宮,漸漸成為地方大員入國都述職或參加天長節一類朝賀期間的住處。


    再離得近,傳旨過去再接人過來,一炷香總要吧。


    正安門卻在顧星朗話音落處開,縫隙一點點變寬,赭色朝服的中年男子出現在那一線天中,寬額圓臉大耳朵,正是安端。


    從鳴鑾殿到正安門之間其實還有一道儲延門。門樓製式,裝飾為主,不起任何遮擋或防護的作用,也就很少有人將其當作門。


    筵席上眾人看著安端步步進,正是越儲延門望過去的,也便遠,初時根本看不清臉。


    但人人都知是他,然後人人反應不對,背脊更涼。


    招之即來,顯然早早等在了位置上。


    而龍案後天子爺看似隨意甚至醉,實則每句話都踩在布好的節點內。


    若說先前是蟄伏,等待,給機會。


    那麽此刻他沒得到想聽的答案,抬手敲鍾了。


    還有機會。阮雪音望階下信王與溫氏父女的後腦勺。叫安端出來就是告訴他們狡辯抵賴不得,趕在下一步動作之前伏罪,仍有寬赦可言。


    顧星朗是無論如何要拿此事震整個大祁士族的門牆的。


    不翻至明麵今晚就過不去。


    顯然競庭歌也無論如何要將此事翻至明麵,盡管她的動機是激化這場矛盾。


    目標完全不同而階段需求一致。


    所以他傳她上殿。


    借她的嘴,而最終必會拿她的嘴打她自己的臉。


    基本能想到底了。阮雪音心跳快起來,開始計較該不該、該在哪一刻出手救競庭歌。


    她根本都沒確定,顧星朗打算拿競庭歌怎麽辦。


    安端的步伐聲聲近,沉入地麵一路奔向玉階鑽進跪伏者心裏。


    “這位夫人所指是否屬實,溫據!”溫抒仍深伏,聲如鍾磬,“禦前招來,不得有瞞!”


    她是堂妹,卻也是溫氏此代獨嫡女,此一聲喝令,無人覺不妥。


    溫據應聲上前跪至溫抒另一側。


    沒及開口,被顧星朗搶了先:“至今未查實,說明與溫據無涉。否則怎會釋放?”他再次拍腦門兒,“奏報裏怎麽說來著?溫據是哪日被釋放的?”


    安端已經行至玉階前,聞言忙拜,“迴君上的話,七月初四。”


    “理由?”


    “上官大公子撤了指控。”


    “哦?”顧星朗懶著眼再看上官宴,“為何。”


    上官宴也還伏著,“迴稟君上,方才說過了,誤會一場。”


    “不夠明確。”顧星朗作勢要起,蘇晚晚忙搭手,沒真的起,隻是改仰為傾,“怎麽解除的誤會?溫據在獄中,你跟鬼神和談的?”


    上官宴心知不必答。


    顧星朗等著競庭歌。


    競庭歌在掙紮。


    自然該她出馬。但問答來迴間她已有些明白顧星朗策略,此時開口,自然幫了他,不開口又難於推進自己謀劃——


    好一招借力,逼得她不得不使力。


    “迴君上的話,”遂道,蔚南鄉音再次出現於大殿前,十分突兀,“七月初二瑜夫人抵麓州,當晚,信王府接風宴請,席間說起此事,有意調解,還,還說,”


    “說下去。”顧星朗收目光複向案上白玉盞,再次伸手轉,杯緣圈圈磕烏木,成為場間人語外唯一的響動。


    “還說溫小姐與我家老爺般配,該結秦晉之好!第二日我們老爺便去了萬頃書院送花兒,蒲公英吹得舉城皆知。第三日撤訴,可不就將那溫據放出來了!”


    顧星朗似意外,怔在當場,好半晌問上官宴:“你是因這個撤了指控?”又向信王,


    “當初請四哥督促查案,為的是拿實據證公允。這般以姻親和解,”而向安端,


    “以法理論,叫什麽?”


    安端不知該評信王還是該評事件本身,絞盡腦汁選了後者:“迴君上,曰,親親得相首匿。”【1】


    “親親得相首匿。”顧星朗重複,轉杯子,“是說除謀反、大逆之外,親眷間可相互包庇隱瞞罪行,而隱瞞本身不論罪。此製起於焱,太祖立國後選擇了保留,朕承祖訓,雖覺不妥一直未改。四哥,”


    “臣弟在。”信王聲息已不如先前穩。


    “你是據此擇了聯姻之策?”


    承認這一件,等於承認溫據有罪而他用計包庇。


    不承認,又難解釋為何不查證而直接選擇了和解。


    都是疑,都在往最終論罪上引,已經逼到了死胡同。


    阮雪音不明白信王還在死撐什麽。


    此刻陳罪行,顧星朗不會殺他。


    “啟奏君上!”便聽溫據聲震,響徹宮門內,“自景弘二年起草民隨信王理事,多年經營漸把持了麓州及其所輻半個祁南,乃至於,乃至於地方軍,雖非謀逆,已有割據之嫌,論罪當斬!”


    【1】親親得相首匿,漢宣帝以後我國古代刑法原則之一,為後世曆代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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