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川看上去雲淡風輕,但心裏麵慌不慌就隻有他自己知道。


    他的目光始終留意著屏幕上的變化,過程中,那從手機裏傳出的“嘶嘶”聲響,非但沒有消失,反倒較之前還要刺耳。


    十幾秒過後,原本黑漆漆的窗口,則突然亮了起來。


    這時,他看到了一個披頭散發的女人。


    女人穿著白衣,長發遮臉,在它身後則是一條無人的馬路,兩側的路燈隨著它的前行,在忽明忽暗的閃爍著。


    看上去,應該在趕來他家的路上。


    他對於這隻手機鬼的了解,全部來源於歐姆發給他的那封私信。


    在那封私信中,歐姆傳遞給他很多信息。


    比如說那隻鬼擁有著,能夠在手機或是電視機這種電子設備上,進行直播的能力。


    盡管這種形容,聽上去有些好笑,但就目前他看到的來說,的確是這樣。


    不過這隻鬼的速度,應該沒有多快,因為從歐姆發現它,到它出現在歐姆家樓下,一共用去了兩天的時間。


    如果按照這種行進速度判斷的話,這隻鬼趕在天亮之前上門的可能性並不大。


    但是歐姆那封私信裏提及的內容,嚴格來說也未必可信。


    因為那封私信寫的很不錯,並且危機關頭一下子給他發來那麽多字,也不符合常理。


    在他想來,那封私信要麽是歐姆提前就寫好的,隻是在發給他前的那晚,在上麵添加了一些內容。


    要麽就是,那封私信上的內容,完全和歐姆的遭遇沒什麽關係,根本就是那隻鬼代為創作的。


    盡管聽上去很奇葩,但想想那隻鬼就連網絡詐騙都會,所以會寫個故事出來,也就沒什麽可值得驚奇的了。


    他記得那本資深讀者修養裏,作者在“故事”篇裏,就有寫過一起事件。


    那起事件的起因,是一個人在論壇裏,發了一篇撞鬼的求助帖。


    正常人看到這種帖子,顯然都不會相信,覺得是那個發帖的作者,在故意編故事騙迴複。


    但因為那帖子裏的故事,寫的很好,看完真能讓人背後一涼,所以很多人明知道是假的,也紛紛用調侃的語氣,開始在帖子裏迴複,為發帖人出一些餿主意。


    有讓樓主對著鬼陸管的,有讓樓主對著鬼拉屎的,甚至還有人建議樓主,直接向那隻鬼表白,用愛情打敗恐懼的。


    總之是說什麽的都有,那帖子也成了當晚的神貼,前前後後一共數千人在上麵留言。


    結果在之後的數月時間裏,當晚留言的那些人,都無一例外的撞了鬼。


    因為在論壇裏發送求助帖的樓主,就是那隻殺人的鬼。


    那個帖子其實是一個詛咒。


    詛咒所有迴帖的人。


    隻要有人在裏麵迴了貼,那麽就再也無法擺脫,被鬼糾纏的宿命。直至被它殺死。


    按照那個作者的話說,這種能夠締造詛咒的鬼,為厲鬼。


    是一種非常可怕的邪祟。


    這種鬼殺戮的方式比較獨特,因為存在著觸發條件。


    如果沒有觸發它的殺戮條件,它就算和你在一個被窩躺了三年,你依舊能活下去。反過來,你一旦觸發了死路,那基本上就死定了。


    除非你的力量,能強大到抵抗詛咒的力量。


    而像厲鬼這個級別的故事,詭秘度通常都在3實星,甚至是更高難度。


    4級讀者,在自身不被詛咒的情況下,還有那麽些許封印的可能,如果連自己都成為了被詛咒的目標,那就是5級讀者來,該跪也還是要跪的。


    秦川可不希望,他第一次采風要對付的東西,就是一隻可怕的厲鬼。


    但不管是不是,他都得將這個事向管理員反應一下,對方哪怕是給他出出主意也好。


    當黎明的曙光,衝破黑暗的時候,秦川正撅著屁股在裝著他的小皮箱。


    是的,他已經決定跑路了。


    嚴格來說也不算是跑路,因為早在他參與故事前,就已經下定決心要離開這座城市。


    他已經在東雅圖市的海邊,使用1級讀者的權限,租了一間公寓,鑰匙也已經送到,隻等他拎包入住。


    從那隻鬼昨晚沒有上門來看,不管那是不是一隻厲鬼,都說明那鬼東西的移動頗為緩慢,所以搬離住處這種做法,或許能夠解燃眉之急。


    解不解的吧,反正他在這間倒黴屋子裏是住不下去了。


    就是沒這檔子事,他也會搬走,隻是不會這麽急罷了。


    屋子裏的東西盡管不少,但值得秦川帶走的卻沒幾樣,他隻是裝了電腦,和幾件換洗衣服。


    臨走的時候,他又有些猶豫的將櫃子裏的那幾個物件,一並裝了進去。


    事實上他不想裝也不行,因為他曾做過實驗,這些東西隻要超過三天見不著他,保準會在第三天晚上,驚喜的出現在他麵前。


    他以前還想不明白是怎麽迴事,但在了解寄生者體質後,他便得知了真相。


    這些東西根本就是饞他的身子。


    就等著他體內的氣節消失,然後找機會往裏鑽呢。


    這次是那隻高跟鞋,下次還不一定是哪一個,它們現在之所以很安靜,估計是怕他的身體短時間內,承受不住被兩個詛咒之物寄生。


    都tm在那兒憋著呢。


    憋的那是相當難受!


    憋著吧,憋死你們!


    尤其是那條蕾絲內褲。


    秦川身上背著黑色的書包,手上拉著一個褐色的小皮箱,雖說對於這間屋子沒什麽好感,但住了三年,在這裏麵吃喝拉撒了三年,多多少少還是有些塑料感情的。


    尤其是那盆放在窗台上的綠蘿,有好幾次都險些被他渴死。


    不過這一次,他估計那盆綠蘿是真的死定了。


    秦川在看了那綠蘿一眼後,便拎著皮箱走了,可沒多久,他便又急匆匆的返了迴來,繼而將那盆綠蘿放進黑色的垃圾袋裏,提著走了出去。


    東雅圖和溫斯特來市相隔了一個州,為了能夠早些到達他的新住所,所以他人生中第一次乘坐了飛機。


    並且買的還是一張頭等艙。


    秦川對於在物質上的巨大的提升,突然有些恍惚,要知道一個月前,他還是那個一貧如洗的窮作者。


    結果在這短短半個月時間裏,他就搖身一變,變成了一個有錢的讀者。


    不說他賬戶裏那30萬,就是那兩套房子,隨便賣一套,一百萬就到手了。


    當真是暴富從成為讀者開始。


    而這僅僅是開始。


    未來的某一天,他或許還能住別墅,開跑車,對了,還能訂製一個36e的美女侍者。


    世界還是那個世界,但是他的人生已經起飛了。


    秦川透過窗子,看著下方漸漸消失不見地麵,突然想到那個偷他電瓶的混蛋,還沒有抓到。


    覺得自己終究是在溫斯特來市留下了一個遺憾。


    一個半小時後,秦川已經打車離開機場,朝著他的新住處趕去。


    路上,他一直在和那個叫做“別煩我”的管理員溝通。


    【我懷疑盯上我的那個鬼東西,很可能是一隻厲鬼。


    我不確定自己是否能夠對付,我想……或許……應該是對付不了吧。


    所以,我想問問你,看看是否能得到一些建議。】


    秦川對於這個管理員的感覺一直很不錯,不知道對方是習慣於這種發消息的方式,還是本身就是一個蠢萌,所以每條迴複必帶著表情。


    【ヽ(ー_ー)ノ聽你的描述,你好像的確招惹到了一個可怕的家夥。


    但這種事並不在故事的範疇內,隻能算作采風。即便是管理員,也沒法強製要求群裏的成員參與。】


    【好吧,那有什麽辦法能夠躲避它嗎?】


    【ヽ(ー_ー)ノ對付詛咒,需要在詛咒爆發時,才可能找到相對應的手段。


    這樣吧,我試著幫你招募一下,或許會有人看在經驗值的麵子上,願意冒一次險。


    不過你也不要抱太高期望,群裏的人大多都懶得不行,尤其是高等級的讀者,更是膽小到了極點。】


    見管理員願意幫他招募“勇士”,秦川頓時感謝的說道:


    【太感謝了,我真是不知道該怎麽報答你,我能請你吃個飯嗎?】


    【ヽ(ー_ー)ノ吃飯就算了,等你哪天成為5級讀者再說吧,1個小時後迴複你,先不說了,我去拿個貓糧。】


    結束了和“別煩我”的聊天,秦川剛要習慣性的看向窗外,手機便又響了起來。


    他不知道是誰打給他的,他本想拒接的,但想到現在是白天,應該不是鬼東西在搞事情,這才猶豫的接了起來。


    “你好,請問是秦川秦先生嗎?”


    “是我,請問你是?”


    “你好,我是溫斯特來聯邦探局的,你之前應該向我們,報過一次電瓶失竊案對吧?”


    “是的。”


    “嗯,目前偷盜者已經被抓到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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