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唐琅分別了之後,孟缺打了一個電話給專門負責賭車的黎叔。找黎叔的目的是為了了解慕容子夜的消息,話說慕容子夜那廝上次被撞到了大海裏。很多人都以為他在那一次車賽之中魂歸西天了,可是做為一個龍血傳人,他豈會死得那麽容易?

    而他既然沒死,卻沒來找孟缺和大猩猩的麻煩,從這足以說明黎叔的保密工作做得很不錯。想來應該是沒給他透漏任何關於孟缺和大猩猩這方麵的消息。

    電話一接通,黎叔那邊顯得有些聲音嘈雜,“喂,孟缺?你找我有什麽事?莫非是想找比賽不成?幸好明天晚上有一場賽,隻不過沒有‘大魚’你要不要比一次?”

    孟缺笑了笑,迴道:“算了,黎叔,我以後恐怕沒什麽空閑來比賽了。這次找你,隻是想請你幫個忙,可以麽?”

    黎叔沉吟了一下,道:“什麽忙?你做為羅程的未來女婿,恐怕無論是在錢力、人力這兩方麵都不會缺少吧,我老黎又能幫到你什麽忙啊?”

    孟缺笑聲一止,道:“我想向黎叔打聽一個人,如果黎叔你知道的話,還請告訴我,這事對我很重要。”

    “什麽人?”黎叔問道。

    孟缺道:“上次跟我比過賽的那個‘慕容子夜’,不知道黎叔你有他的消息沒有?”

    “慕容子夜?”黎叔咳嗽了一下,道:“孟缺,你應該也知道,我主持車賽這麽多年,憑什麽能得眾人配合?憑的就是我的守口如瓶,很抱歉,如果你想找慕容子夜的麻煩,我是不會告訴你的。”

    孟缺眉頭皺了皺,道:“黎叔你想多了,我跟他也沒什麽過節,隻不過上次把他撞下了海,想知道他到底有沒有出事而已。為了這事,我總有一種愧疚感。這次之所以問你,隻不過是僅僅想知道他的情況而已。”

    聽孟缺如此一說,黎叔頓了頓,微微笑道:“原來是這樣?你倒是挺有心的,關於他麽,你可以放心,上次他被撞下海之後並沒有死,也沒有受任何的傷。嗬嗬,順便再透漏一下,甚至他還主動找過你,說上次那一賽很不服氣,想找你再比一次。”

    “嗬嗬,他沒事就好,這樣我也總算能安下心了。”孟缺閉著眼睛,昧著良心說道。事實上,慕容子夜死與不死關他屁事,即便是真的死了,他也不會感覺到於心不安。

    “如果他再找你比賽,你還會接受嗎?”黎叔忽然若有興趣地問道:“他這人似乎對賽車有一種狂熱和喜愛,上次你把他撞下了海,他並沒有因此而想找你的麻煩,僅僅是不服氣很想再比一次而已。他算得上是一條大魚,你想不想再賺一次?”

    “跟他再比一次?”

    “對,他上次問我,我因為很忙,也就沒空通知你,再者我又聽到羅威那小子說你離開sh了,所以也就沒再找過你。怎麽樣,有錢不賺是王八蛋,送上門的生意,不接可就虧了呀!”黎叔是一個絕對的生意精,隻要覺得能賺錢的生意,無論如何他都會想盡一切辦法、用盡一切手段去爭取。

    孟缺愕然了一下,心裏罵道:“妹的,你都說了‘有錢不賺是王八蛋’,我若是不答應這場比賽豈不是王八蛋了?”微微一頓,道:“黎叔你給點時間讓我考慮一下好嗎?”

    “行,你考慮好了,隨時給我電話。隻要你答應,我就立刻聯係慕容子夜,那小子整天整夜都想著在賽場上打敗你呢。”黎叔的生意很忙碌,說完這句話後,孟缺隱約地聽到他那邊有人催他做什麽事,黎叔連忙應了幾聲,然後掛斷了電話。

    孟缺慢慢地行走在大街上,琢磨著自己這一次若想要接觸到慕容子夜,唯一的辦法就是選擇跟他再賽一場。而現在的自己已經不是昨天的“孟缺”了,已然是“改頭換麵”成了一個“小劉德華”,臉上的那張皮明顯是不能撕下來的,現在的問題是該怎麽樣以“新臉”去對戰舊敵。

    略微地想了一會兒,孟缺一計上心頭,先是發了條信息給黎叔,內容是:“黎叔,我考慮好了,你安排比賽吧,隻不過這次我有事情不在sh市,我想請我的一個朋友代賽,不知道可不可以?”

    黎叔雖然很忙,但是對於各種消息的覺察力還是挺敏感的,這條信息發過去沒到三分鍾,黎叔就迴了一條過來———“代賽?這怎麽行?人家慕容子夜盯的就是你,叫別人來比賽,他可能不會同意。”

    孟缺淡淡一笑,迴信息,道:“我這朋友的車技隻勝於我,而絕不遜於我,有他去比賽,我覺得他獲勝的幾率會非常大,而我的朋友也算是sh市賽車界的生臉,如此大黑馬,黎叔你應該不會放過這麽好的一次賺錢機會吧?”

    過了幾分鍾,黎叔按奈不住,也懶得發信息,直接一個電話打了過來,問道:“你說的是真的?”

    孟缺眉頭一振,道:“當然了,我這朋友跟我也算是師兄弟,同一個師傅教出來的,能差到哪裏去嗎?”

    “師兄弟?嘿嘿,貌似挺有意思的,行,黎叔我就信你一次,告訴我你那朋友怎麽稱唿,電話號碼也順便告訴我,屆時我直接聯係他。”一旦覺得有利可圖,黎叔當機立斷,立刻就答應了下來。

    “他……叫‘韋哥’,韋小寶的韋,至於他的電話,等一下我發給你吧。”孟缺剛剛走到一間小雜誌社的門口,偶然間看到一張康熙大帝的書麵圖片,也就順便聯想到了鹿鼎公“韋小寶”,沒多加猶豫,直接給自己的新名字定為“韋哥”。

    “韋哥?嘿嘿,有意思,希望他真是一枚偉哥,夠猛、夠堅挺!”黎叔壞壞地笑著說。

    孟缺也笑了一下,結束了這第二次通話,他攔了一輛出租車,按照上次羅威帶自己跑過的路線找到了“吳三桂”的跑車專賣店。

    這既然要再比一次,那麽好車是必須要來一輛的。

    今天是禮拜天,逛街的人普遍比平時多了一些。在吳三桂的店門口停下了車,孟缺兩隻手插進口袋裏,悠閑地跟隨著遊人一同進入了賽車展覽廳。

    也許是因為他長得像劉德華的緣故,這一進來引起了很多人的注意。特別是一些老女人,幾乎都驚叫了出來。可是當她們仔細地觀察了孟缺之後,便很快地就歎了一口氣,眼中的膜拜、激動立即轉為了鄙夷、冷漠,因為她們看到了這個“劉德華”穿的衣服皺巴巴的,鞋子上更滿是泥汙。這樣的一個人,又怎麽會是香港天王巨星劉德華呢?頂多就是個銱絲。

    sh女人的勢利是全國出了名的,一旦看不起孟缺了,便是一個個都躲得離他遠遠的,生怕會被別人誤以為是自己的朋友。

    吳三桂是個很敬業的老板,幾乎每天他都會呆在自己的店中。今天生意頗好,他顯得很是高興,當下正跟著幾個熟悉的客戶介紹最新運到的跑車。

    “吳老板,這個月有沒有什麽好一點的跑車介紹啊?”一個中年肥胖的女人,目光具有挑逗性地看著吳三桂,問道。

    吳三桂臉上掛著一副職業性的笑容,道:“我這裏上了五百萬的跑車,隻剩一輛蘭博基尼蝙蝠和一輛保時捷gt(保時捷carrera

    gt),你想買哪一輛?”

    “先帶人家看看唄。”肥胖女故意挺了挺胸,拍了拍鼓鼓的錢包,示意自己這一次是帶夠了錢來的。

    吳三桂點了點頭,目光環視了眾人一圈,並沒有留意到變了臉之後的孟缺,或許他的穿著的確是太普通了,普通得甚至可以讓人一眼帶過,“車就在前麵,跟我來。”

    說著,他帶著那位肥胖的女人朝兩輛鎮店之寶走了過去。孟缺來這裏就是為了買跑車的,一聽到這話,也緊隨其後跟了過去。

    那位肥胖得可以跟洪金寶媲美的女人一看到兩輛名貴跑車,並沒有表現有多激動,反而是淡淡地掃了它們一眼,然後複雜的目光卻是緊盯著吳三桂。似乎她此來的目的是醉翁之意不在酒,隻在於這男人的美色之中。

    “喲,吳老板你就給我介紹介紹這兩輛車到底哪一輛更好啊?”肥胖女人以龐大的胸部蹭了蹭吳三桂,嗲裏嗲氣地問道。

    吳三桂幹咳了一陣,顯得有些尷尬,奈何這位女人是他這裏的常客,對於她的吃豆腐,他隻能暗暗忍著,苦笑了笑,道:“這兩輛車,不能片麵地說誰好誰差,隻不過以董女士你的風格來看,這兩保時捷gt更適合你。”

    “嗬嗬,真的嗎?那我就買這輛好嗎?如果我買了這輛車,可以請你吃飯嗎?”肥胖的女人笑嗬嗬地說道。

    孟缺站在一旁實在是受不了這肥胖女人的嗲氣了,忍不住插了一嘴,問道:“吳老板,這兩輛車如果在賽道上跑起來,誰比較快?”

    吳三桂本來在跟肥胖女人聊天,這乍聽到背後的孟缺問起話來,不覺詫異地迴頭掃了他一眼。雖然孟缺穿得頗為寒酸,但是他卻並沒有看不起他的意思,淡淡地說了一句,道:“蘭博基尼蝙蝠最高時速是340千米每小時,而保時捷gt最高時速是331千米每小時,總得來說兩輛車差不多是在伯仲之間,若是賽車,嗬嗬,這個技術才是關鍵。”

    孟缺微微一笑,對此也深感同意,“沒錯,技術的確是關鍵。”

    那位肥胖的女人猛地一迴頭,瞪著孟缺,暗想著:“就你這樣的銱絲也想買車?等下輩子吧,這兩輛車,無論是哪一輛,就算是它們身上的一個輪胎也夠你一輩子奮鬥了的。臭銱絲,耽誤我釣凱子。”一念及此,白了他一眼,伸出手來指著汽車展覽廳的另外一端的廉價汽車產品,道:“這位先生,你要買的車在那邊,這些不是你該看的。”

    吳三桂站在一旁,聽得肥胖女士如此說話,麵色顯得不大好看。他覺得生意人,應當眼中無富貴,隻要能出得起錢的,那就是上帝。對於董女士的諷刺,他頗懷歉意地對孟缺笑了一下,道:“不好意思這位先生,如果你要買車,請隨便看。”

    孟缺倒是無視了那位董女士,忽地一指蘭博基尼蝙蝠,道:“就這輛吧,我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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