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的出現,無疑給了何偉倫很大的鼓舞,發言時整個人都顯得亢奮。


    由於更換了陪審團,之前兩堂很多力氣白費。他也隻能先從案情開始介紹。


    “本案被告杜誌輝,被控串謀搶劫、非法持有槍械且意圖危害生命及拒捕、謀殺等多項罪名。被告於本年1月21日,連同三名越南籍劫匪在油麻地富貴表行持械行劫、拘捕、襲警,導致當班警員梁盛名不幸殉職……”


    對於律政司來說,杜誌輝的案子屬於比較好打的那種。


    犯罪事實清晰,證據確鑿。就算換了陪審團,案情也放在那,無非是多費一些時間介紹而已。


    何偉倫有心在老師麵前表現能力,用最快的速度介紹案情之後,出示了案發的現場照片、警方抓捕杜誌輝的相關信息、以及警局的詢問筆錄,相關證據。


    在介紹過程中,何偉倫也忍不住偷眼看向嚴少筠。


    嚴守正熟悉自己女兒的性格,知道她天真、膽子小,又沒多少心機。


    這種性格不適合在訟務律師這個圈子裏麵混,也不太擅長和對方律師正麵搏殺。


    給女兒規劃的職業路線是先當大律師,不管有沒有生意,混幾年熬資曆,就可以到律政司做政府律師,最後去當法官。


    這個職業路線,需要提前鋪路。尤其嚴少筠能力平庸,當父親的就更辛苦一些。


    早在嚴少筠跟師父的時候,嚴守正就已經找了律政司的朋友,何偉倫也恰好是那個時間轉做政府律師。


    彼時嚴少筠還沒談戀愛,何偉倫也是單身,還有人開過他們的玩笑,說何偉倫來的正是時候。索性再忍幾年,等和律政俏佳人成了同事再出手。


    雖然沒有這種心思,但從那個時候開始,對這個名字就有了印象。


    後來嚴少筠出糗,他也是當笑話聽,喝酒聚會的時候,也沒少拿嚴家父女開心。


    何偉倫心中大律師這個工作是神聖高貴的,不應該考慮太多人情。像嚴少筠這種不稱職律師,就該吊銷她的牌照。給她去其他領域發展的機會。


    沒想到今天,居然是和她交手。


    她的確很漂亮,尤其此刻律師袍、假發在身,就更加迷人,隻是不知道啞病治好沒有?


    如果她還是像上次那樣啞火,自己算不算勝之不武?師父是會誇獎,還是會罵自己不夠紳士風度,對美女下手太狠?


    不過要是那樣的話,家賢倒是可以安心……


    腦海裏的思考並沒有影響到法庭發揮,很快就到了傳召證人的環節。


    上庭作證的是,梁盛名的同事,軍裝警劉勝基,警號pc16133。


    “當天上午十點四十七分,我和梁盛名名叔一起巡邏到富豪表行附近,發現有一部計程車不對勁不對勁。車子停在距離表行附近不動,有生意也不做,而且這部車子沒掛牌照。我準備call總台,名叔說不要急,先看看情況再說,就在我們快要靠近車子的時候,突然聽到表行那邊傳來槍聲。跟著就看到有人拿著槍和蛇皮袋從表行衝出來,名叔立即拔槍警告,要求劫匪放下武器,又讓我call總台唿叫支援。匪徒無視警告,向名叔開槍,名叔開火還擊,擊中一名劫匪。這時候很多同僚衝出來,朝劫匪開火,眼看就可以把劫匪全部製服。結果那部沒牌照的計程車衝過來,司機要接應受傷的嫌疑人上車,名叔朝司機開槍,司機也對名叔開槍……。”


    “之後發生什麽?”


    “我聽到槍響,名叔就倒下了。劫匪上車衝出包圍離開。”


    “那你認不認得出那個開槍的司機?”


    劉勝基指向被告席護欄後麵的杜誌輝:“就是他!就是他開槍打死了名叔!”


    麥家烈看了一眼始終一言不發的嚴少筠,輕咳一聲:“辯方律師可以盤問證人。”


    嚴少筠繼續用手帕擦著額頭。


    陳彥祖手中的原子筆在嚴少筠左腿輕輕一戳,後者這才條件反射一樣站起,咳嗽兩聲開口:“證……”


    聲音小的幾乎聽不到……


    陳彥祖的筆這次戳在她左腿膝蓋旁邊,嚴少筠聲音陡然提高:“證人!請問你如何評價殉職的警員梁盛名?”


    如果不是在法庭上,何偉倫忍不住要笑出聲來。


    家賢真是自己嚇自己。


    這麽個菜鳥大狀,簡直比老百姓還不如,杜誌輝自辯都比請她效果好。


    一定是太緊張思路混亂,才會問出這種問題。


    她到底是控方還是辯方?


    辯方盤問控方證人,目的是讓陪審團及法庭質疑證人證言的可信性,或者引導證人說出對被告有利的證言。


    梁盛名被杜誌輝槍殺是事實,這時候糾纏梁盛名的人品,隻會讓被告減分。說得更清楚一點,她一個辯方,居然問了控方要問的問題。


    她是不是沒搞清楚,自己是為誰服務?又或者根本不知道怎麽辯護?


    劉勝基如實迴答:“名叔人很好,特別關照我們這些新人,也教我們很多東西。”


    “能否舉例呢?”嚴少筠的腔調還有點顫抖,惹得杜展鵬緊皺雙眉。


    凡妮莎的臉也有些垮,陳彥雯則拉著她的手,低聲安撫著這個便宜妹妹。


    劉勝基想了想:“名叔一直教我,當警員最重要的就是守規矩守本分,千萬不可以越界……”


    連這都被阿祖料到了?


    嚴少筠有些不敢相信,劉勝基的迴答居然和陳彥祖推測的相差不太大。


    雖然和上次一樣,寫在紙上的字一個都認不出來,但是肌肉和大腦形成的記憶格外牢靠。


    過目不忘的天賦,配合幾天魔鬼式特訓,讓她可以靠本能反應完成發言。


    “也就是說,你們這一組絕不會破壞規則是不是?”


    “當然了……”


    “如果你和名叔巡邏時發現一條街發生槍戰,但那條街不是你們負責的,你們會不會上前阻止?”


    “不會。名叔一直說,各掃自家門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絕不可以插手其他夥計的工作。”


    “請問,你們的巡邏路線是固定的,還是每天都在變化?”


    劉勝基也是第一次遇到表現如此業餘的大律師,語氣有些輕蔑:“巡警的巡邏路線是政府規定的,除非有臨時通知,否則不可以改。”


    “案發當日,你們巡邏之前或者過程中是否收到了更改路線通知?”


    “沒有啊。我們就是像以前一樣……”


    何偉倫笑容消失。


    “反對!辯方律師的問題和本案無關。”


    難道她不是不懂辯護,而是目的不同?她根本不想幫杜誌輝,而是要對付家賢?


    由於已經知道湯家賢擔心的問題,因此不容劉勝基再說下去。


    陳彥祖輕踢嚴少筠膝蓋以下。


    疼痛感是來自脛骨,那就是……


    “法官閣下,我隻是想要論證我當事人的行為並非導致悲劇的首要因素,很快法官閣下和陪審團都會意識到,我的問題和案件性質有直接關係。”


    “反對無效,辯方律師請盡快進入正題。”


    首戰告捷……


    目前的發展和排練時差不多,嚴少筠隻覺得喉嚨發幹,連身邊的人都快認不出來,汗珠滾滾而落,剛擦幹淨就又有汗淌下來。


    “你剛才說,和劫匪槍戰時,忽然有大批同僚出現,是否是你唿叫支援的結果?”


    “不是。同僚出現的時候,我正在call總台。上麵派來的支援沒這麽快。”


    “他們是什麽人?”


    “後來我才知道,是西九龍重案組的同事。”


    “後來?”


    這裏語氣一定要充滿疑惑……


    劉勝基的樣子都有點看不清,眼前浮現的是陳彥祖的臉。


    “這裏的語氣一定要充滿疑惑,後來?對,就是這樣。也就是說你當時根本不認識他們。這位巡警證人,大概率的迴答是……”


    “大家不是一個部門,以前也沒打過交道。是後來才知道是自己人。”


    “你是說和西九龍的警官,在案發前沒有任何接觸?”


    “沒有。”


    “那是否有人通知你們,巡邏時需要穿避彈衣?”


    “沒有,我們巡邏從來不穿避彈衣的,那天也一樣。”


    “你剛才說已經對劫匪形成了包圍,請問,劫匪有多少人?使用什麽武器?”


    “劫匪大概有三四個人,使用的武器是ak47衝鋒槍還有手槍。”


    “三四個人?三個還是四個?”


    “現場太混亂了,我沒看清……”


    何偉倫此時越發確認,嚴少筠的目的不是杜誌輝而是湯家賢。


    何偉倫再次叫了反對。


    “反對!反對辯方律師分散陪審團注意力!”


    “辯方律師……”


    “對不起法官閣下,我馬上進入下一個問題。請問證人,梁盛名警官使用的是什麽武器?”


    “警方配備的點三八左輪。”


    “西九龍重案組的同事呢?”


    “都一樣。”


    “也就是說,警方當時在用點三八左輪手槍硬拚ak?直到我的當事人闖入,中斷了槍戰。”


    “他是要救劫匪!”


    “你隻需要迴答我,是還是不是?”


    “是……”


    “請問你,當事人是用哪隻手開槍?左手還是右手?”


    “右手。他左手握著方向盤。”


    嚴少筠腦海裏,陳彥祖形象越來越清晰。自己的思維、靈魂逐漸消散,完全是腦海裏的陳彥祖在控製身體。


    虛空中仿佛是陳彥祖在開口,再通過自己的身體把要說的話說出去。


    “請問,梁盛名一共開了幾槍?”


    “大概是五槍左右吧……”


    “左右?”


    “現場太亂,我搞不清楚。”


    “我的當事人開了幾槍?”


    “反對!被告開槍的次數和罪行毫無關係!且和證人無關。”


    “反對有效,證人無需迴答。”


    “梁盛名槍法怎麽樣?”


    “名叔射擊成績很好的,是公認的神槍手。”


    “也就是因為他的槍法足夠好,才能在鳴槍示警無效之後,首發命中擊中一名劫匪是不是?”


    “是。”


    “梁盛名總共開了五槍,兩槍擊中劫匪,也就是說,梁警官向我的當事人開了三槍……”


    何偉倫:“反對!反對辯方律師引導陪審團情緒。”


    “反對有效!”


    嚴少筠這種狀態最大的好處是,法官說什麽也影響不了她。


    這時候繼續按照訓練時模擬的情景繼續:


    “控方證物p3顯示,富豪表行現場提取到的黑星手槍彈頭一枚,梁盛名體內彈頭一枚,可以證明,我的當事人用右手總共開了兩槍。”


    “反對,彈頭數量無法準確證明開了幾槍,且辯方律師糾結於這個問題,根本就是在轉移重點。”


    “法官閣下,我想說的是,我的當事人為左利手!也就是普通人說的左撇子!他在口供上的簽名也可以證明我的觀點!梁盛名向我的當事人連開三槍,我的當事人以非慣用手開兩槍。在口供中,當事人稱在碼頭與劫匪頭目黃彪正麵衝突,並開槍將黃彪打傷。而控方證物p7,也就是軍火專家出具的報告,也證明了當事人左右手均提取到火藥殘留。結合當事人供詞以及警方報告,可以認定,當事人打傷黃彪時,是用左手開槍。”


    何偉倫眉頭皺起:“辯方律師提出的觀點太過荒謬。即便可以證明嫌疑人是左利手,也無法用來證明其向梁盛名開槍的行為不是謀殺。”


    “我隻是在陳述事實。我希望控方律師正視事實,我的當事人在碼頭,曾經幫助警方,朝劫匪開火!那次他是用慣用手,而對梁盛名開槍時,用的非慣用手!”


    麥家烈忍不住敲響了法槌:“辯方律師請注意,現在是盤問證人環節。”


    “對不起法官閣下……”


    落座之後,嚴少筠心頭狂跳。


    還是第一次在法庭說這麽多話……


    陳彥祖的叮囑在耳邊迴蕩。


    “有些時候,適當的犯錯對官司有利無害。我們上了庭,就像是上了戰場一樣。戰場上隻要能打敗敵人的,就是好戰術。在法庭,遵守紀律的乖孩子得不到獎勵,打贏官司那個才能得到獎學金。刑事官司的決定因素是陪審團,隻要讓陪審團傾向我們,就是得分!”


    嚴少筠隻覺得頭暈暈的,心跳快得要死,汗更是不知出了多少。


    比起第一次上庭,這次當然是好多了。


    不過這種表現對於身體的負荷也不可小覷,嚴少筠身體素質又很是平常,已經感覺有點難以應付,拚命喘著粗氣。


    陳彥祖拉住她的手。


    羅樂兒投去鄙夷目光。


    何偉倫神情凝重。


    官司不難打,難的是怎麽幫家賢。畢竟認識那麽多年,不可能真的不幫忙。


    束手束腳的仗,實在太難打。


    原本的證人包括孕婦的丈夫,用來證明劫匪的兇殘;軍火專家林強,用來證明導致梁盛名死亡的子彈來自杜誌輝所用手槍;梁盛名的上司、同事,用來證明梁盛名是個盡職盡責的好警察。


    但是這幾個人都會麵臨劉勝基的問題,就是可能被問到不該問的東西,說出湯家賢不想聽到的答案。


    該死!


    家賢最擔心的事情還是發生了。


    他們一定知道了什麽,否則不會時不時把話題往人數上引。


    兩個水平相當的拳手較量,其中一個突然被封了一隻手,肯定會被動挨打。


    不過被動不等於沒得打。


    何偉倫連忙開口:“我申請傳召八號證人,西九龍重案組高級督察湯家賢上庭作證。”


    和證人席的湯家賢確認了一下眼神,何偉倫清清喉嚨:“湯家賢督察,請你向陪審團介紹一下案發的情形。”


    湯家賢不愧是經常上報紙做專訪的人,這種場麵根本嚇不住他,嗓音清亮從容不迫:“案發當日,我們接到線報,在油麻地富貴表行附近,出現幾名形跡可疑分子,很可能意圖不軌。我帶領重案組同事趕到現場,就發現兩名軍裝警和三名持械劫匪交火。三名劫匪中,兩人持ak,一人持手槍。我見到這種情形,當即下令對劫匪實施抓捕。但是由於被告的車子突然衝入現場,導致抓捕失敗。得知幾名劫匪在西貢十七號碼頭藏身的消息後,警方於次日淩晨一點十二分,對碼頭貨倉發動了突襲。劫匪在明知陷入包圍的前提下,依舊負隅頑抗。為避免傷及無辜,我下令全員開火,最終將三名劫匪擊斃。被告當時也受了重傷,眼看逃走無望才選擇投降。”


    “辯方律師可以盤問證人……辯方律師,你還好麽?”


    看著嚴少筠站起來搖搖晃晃的樣子,麥家烈有些遲疑。


    由於這個問題本身不在預案裏,嚴少筠並沒有迴答,而是直盯著湯家賢。


    這次的筆紮在“八月十五”左邊,這個比較敏感的地方。


    預案c-7,盤問湯家賢。


    “湯督察,請問你是如何得知劫匪出現在油麻地。”


    “事關機密無可奉告。”


    “你是如何得知劫匪後藏身於西貢十七號碼頭?”


    “無可奉告。”


    “按照你的描述,是否可以認為油麻地富貴表行的抓捕是一場倉促的遭遇戰,而不是早有準備的伏擊戰?”


    “當然。”


    “請問你和你的同事當天是否申領了避彈衣?”


    “是的,為了保障同事安全,我簽字申領了避彈衣,配發給所有衝在第一排的警官。”


    “請問你是否穿了避彈衣?”


    “反對!證人是否穿避彈衣和案情無關。”


    “法官閣下,證人剛剛說這是一場倉促的遭遇戰,但是申領避彈衣顯然不是臨時起意行為。”


    “反對無效,證人需要如實迴答。”


    “穿了。”湯家賢吸了口氣:“這是我的……個人習慣,我這個人比較謹慎……”


    嚴少筠已經不理會或者說理會不了他的解釋,直接轉入下一個問題:“是否每次遭遇戰,警方都會申領避彈衣?申領的時間,是發生在湯督察得到劫匪的詳細報告之前,還是之後?”


    “反對……反對辯方律師惡意猜測。”


    “請問湯督察,你是否認為被告的行為,導致了富貴表行抓捕行動失敗?”


    “是。”


    “我這裏有一份報道,是關於今年三月份,尖沙咀一家銀樓的劫案。”


    嚴少筠雖然拿著報紙,但是根本看不清上麵寫什麽,隻能靠記憶背誦。


    報紙就是記憶點。


    當我高舉一份折成這種形狀的報紙時,我要說的是……


    “報紙上寫著警員與劫匪當街交火,雙方射彈一百餘發,致兩名警員一名路人受傷。最終劫匪成功逃脫,至今未能逮捕歸案。警方發言人稱,悍匪之所以可以逃脫,是因為警員裝備較弱,無力與自動槍對抗。這也是一場倉促的遭遇戰,劫匪隻有兩名,持一支ak一支手槍,警員的數量為數十人。武器配備和重案組的各位警官一樣,均為點三八口徑左輪手槍。湯督察剛剛說自己那場遭遇戰劫匪有三名,配備兩支ak、一支手槍,而警方人數、武器配備和尖沙咀銀樓劫案的警員類似,為何湯督察如此肯定,如果我的當事人不出現,你們的抓捕就不會失敗?是因為你的個人猜測?還是因為這不是一場遭遇戰,而是有計劃的伏擊?你剛剛是不是在陪審團麵前說了假話?”


    “反對!反對辯方律師混淆視聽。把兩宗毫無關係的案件強行關聯!”


    是麽?我馬上就讓你知道有沒有關聯?


    嚴少筠隱約間感覺自己抓到了勝利的希望。


    這個感覺不是陳彥祖的,是她的,是屬於嚴少筠的!


    擁抱勝利的喜悅,強烈的刺激,讓她周身熱血上湧。


    嚴少筠張開嘴巴,想要說什麽,但是下一秒,卻雙眼一翻,身體歪倒在陳彥祖身上。


    (從今天開始每日一更,每次更新為4k大章,如無特殊說明,每日單更一個大章節,tvb律政題材創作不易,請廣大讀者朋友諒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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