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羽最終選擇寫的小說是東野圭吾的《秘密》。


    這是東野圭吾在1998年發表的一部小說,該書獲第52屆rb推理作家協會獎,日文版銷量突破200萬冊,並被rb讀者票選為東野圭吾人氣作品第2名,僅次於《白夜行》。


    陳羽選擇這本小說的原因很簡單,因為這本小說曾經在1999年被改編成了電影,2010年的時候還被改編成了電視劇。


    1999年的那部電影因為是廣末涼子演的,陳羽在穿越前曾因為喜歡廣末涼子在影片中精彩的表演而找來看過,同時也因為看了電影,而將原著的小說、改編的電視劇也都看了一遍,對整個故事可謂十分的熟悉。


    小說本身講述的故事並不複雜,東野圭吾用他豐富的想象力和細致筆力的描了一個妻子與女兒互換了身體之後,和丈夫繼續生活在一起,丈夫和使用著女兒身體的妻子在倫理之間掙紮的故事。


    故事雖然不複雜,但東野圭吾卻以老辣的筆觸從生活當中那些我們所習以為常的小事入手,細致入微的將故事當中人物平凡的生活展現在讀者麵前的同時,將普通人的經曆幾度浮沉,從茫然失措、逐漸平靜、徹底爆發、撕心裂肺再到百感交集的感情變化展示的淋漓盡致,自平凡之中透露出一種打動人心的偉大力量。


    而這部小說當中對人性以及倫理的探討也是陳羽所最喜歡的,相較於《白夜行》和《嫌疑人x的獻身》,他更喜歡這部《秘密》。


    東野圭吾的推理小說並不像傳統的本格派推理一樣注重過程,他更多地是去探討人性,而這一點在《秘密》當中,陳羽覺得是他發揮的最好的一次。


    或許這也與當時東野圭吾與自己的妻子離婚有關,書中的男主角杉田平介被作者寄予了想要書寫自己人生情感經曆的動機。


    人性的掙紮、倫理的抉擇,展現在每一個讀到這部小說的人麵前的是一個普通而平凡的男人,他和所有人一樣有著自己的情感,一樣的欲望、以及一樣的煩惱。


    但在平凡之中,杉田平介這個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男人,卻做出了令人驚異的選擇,讓他自平凡之中升華,綻放出了人性的光輝,令當初陳羽在第一次接觸到這個故事的時候,就深深喜歡上了這個故事。


    也正是因為自己對這部小說的喜愛,才讓陳羽最終選擇用這部小說來作為自己寫作事業的開端。


    當然,小說便於改編成電影,也是陳羽選擇這部小說的另一個重要原因。


    不過“抄”這部小說雖然是個不錯的選擇,但陳羽卻依舊有個難題。


    雖然他自認為記憶力不錯,看過的小說也好、電影電視劇也好,劇情都能夠記在腦子裏,但這種東西他所能夠記住的也僅僅隻是一個大致上的內容,而不至於說看完一部小說之後,連裏麵每一個字都記得。


    這也是為什麽在複寫《情書》的時候他在劇本當中加入了很多他自己的思考的原因,因為他並非是原封不動一字不改的照抄,而是以自己的理解和想法,重新將原作的故事闡述出來。


    《秘密》也是一樣,陳羽雖然看過原著,但那已經是翻譯過一次的東西了,加之原著是一本長篇小說,他能夠記住的也就隻是一些精彩章節的內容而已。


    想要將整部書抄出來,他必須用自己的筆觸去將細節補全。


    然而對細節的描寫與刻畫,恰恰是東野圭吾最擅長、也是他小說中最出彩的部分,自己真的有能力把故事補全嗎?


    陳羽對自己有些沒有信心。


    這並非是自信缺乏,而是有自知之明。


    雖然穿越之前的陳羽也是寫小說的,他的作品也還算可以,但和東野圭吾相比,陳羽覺得自己和人家還是有著很大差距的。


    至少,陳羽並不覺得自己的文筆能夠達到東野圭吾寫《秘密》時的水平。


    不過話雖如此,但自己都穿越一迴了,連試都不敢試的話,那未免也太丟人了。


    陳羽承認自己和東野圭吾有著水平上的差距,但他也不會妄自菲薄到了自己抄人家的作品都抄不好的地步。


    故事的主體已經搭建起來,難道自己連完善它的本事都沒有?


    要是真這樣的話,陳羽覺得自己可以把筆記本上關於寫小說出名的這一部分給撕了,也別惦記寫小說的事情了,老老實實賺錢成為世界首富,然後娶個前世喜歡的女明星當老婆,過讓別人羨慕嫉妒恨的生活好了。


    重新堅定了自己的信心,陳羽也就順勢展開了工作。


    寫小說本身並不需要什麽前期準備工作,一疊紙、一支筆,足矣。


    放在後世,陳羽習慣用的是電腦來碼字,不是吹牛,一個小時他能在鍵盤上敲出三四千字來。


    但是換到這個時代用筆寫……陳羽記得自己高中時代為了應付高考,最佳成績是45分鍾寫出一千字來,漢字。


    這樣的速度要想拿來寫長篇小說卻不免有些慢了,畢竟動輒幾十萬字的長篇小說可不是一朝一夕能夠完成的。


    這也是為什麽在電腦發明之前,人類曆史上的長篇小說並沒有很誇張,幾十萬字到百萬字就算是長篇了,而網絡時代能稱得上長篇的小說則基本上都是幾百萬字起跳,千萬字的作品也並不罕見。


    說到底決定作品長短的,也就隻是作家碼字的效率而已。


    一天一萬字和一天一千字,同樣寫一年寫出來的作品長度可是會有十倍差距的。


    不過寫的慢也有寫的慢的好處,那就是可以細心的雕琢文章的細節,而不是像寫網絡小說那樣,當天寫當天發,幾乎沒有什麽時間去修改第二遍。


    有的作家幾十萬字的小說寫了好幾年,三易其稿並非隻是一個說法。


    當然,對於陳羽而言,有著現成的經驗可以借鑒,三易其稿這一部分就可以省略了,他現在要做的就隻是把故事寫出來而已。


    這樣想著的陳羽,拿起了筆,在紙上寫了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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