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阿倫不由慶幸艾弗森現在不打得分後衛了。


    艾弗森剛進聯盟的時候打的是組織後衛,後來在布朗手下改行打得分後衛,直到03-04賽季也就是今年又重新打迴了組織後衛。


    之所以會變來變去,其中主要原因是由於聯盟規則的變化。


    2001年的六月,nba總決賽第一場。


    當費城76人隊在客場挑落湖人之後,砍下48分的阿倫-艾弗森走在斯台普斯中心的走廊上時聽到了一句話。


    有個人說,隻有一種方法才有可能限製住艾弗森。


    還沒等說完,艾弗森就轉過身來,眼睛裏的火焰就像耳朵上的鑽石一樣明亮:“夥計,你為什麽非得去提這個?”


    “你想破壞我的好心情?”


    “zone——聯防。”那個人說的便是這個東西。


    那一天,艾弗森在斯台普斯對那個球迷說:“我不想聽到這個詞,直到明年。”


    然而,不知道該說艾弗森是不是有毒奶屬性,真的隻是到了明年,艾弗森不願提起的噩夢說到就到。


    艾弗森對於聯防一直都很忌憚。


    在進入nba之前,艾弗森當時的反應是,什麽?nba沒有聯防?那沒有人能防得住我。


    但是在01-02賽季開始前夕時,nba公布了這樣一項對籃球影響極大的規則改動——廢除非法防守——這意味著“區域聯防”已然合法化。


    不過,與fiba不同的是,nba的聯防裏防守隊員不允許在沒有防守人的情況下,在禁區內呆3秒鍾或更長時間,這便是防守三秒。


    nba聯盟並沒有直接表示這條規則是因為艾弗森而改動,但在大多數籃球圈子裏,他都被稱為“阿倫-艾弗森規則”,另一個推動這條規則出台的人則是他總決賽的對手——沙奎爾-奧尼爾。


    由於當時的比賽風格太過一對一,而且效率不高,防守隊員更容易鎖定對方,導致比賽失去了流暢性。


    因此聯盟想要通過聯防政策的恢複來增加球隊的分享球。


    隻不過對於當時的聯盟大部分人來說,他們並不買單這樣的防守。


    整個nba大環境都對聯防嗤之以鼻,他們覺得隻有學生和軟蛋才會選擇聯防。


    比如陸非就知道波波維奇曾經說過這樣一句話:“我們沒有在休賽期花費任何一秒鍾去練習聯防。”


    唐-尼爾森教練則說:“我們不會成為區域聯防的球隊”,“聯防讓團隊變得懶惰,我們喜歡有攻擊性的人盯人防守。”


    要知道,唐-尼爾森可是那種被認為會利用任何新選擇的非傳統戰略家,人們都叫他“瘋狂實驗家”,可連他都不屑於使用聯防。


    所以在其他球隊都不使用聯防的時候,艾弗森打的一直是得分後衛。


    打得分後衛的原因是當時的聯盟有這樣一條規則,可以包夾但是不可以聯防!


    所以隻有在艾弗森接到球之後,對手才可以過來包夾,如果在無球狀態下,對方過來包夾,那就是一個典型的丟棄自己防守人的非法防守。


    在這種規則之下,艾弗森是不可阻擋的。


    對於當年那支隻能指望艾弗森一人進攻得分的球隊裏,他們自然不希望艾弗森持球過了半場便被對手包夾。於是他們才需要一個可以穩穩把球帶過半場的控球後衛,然後再把球交到艾弗森的手裏,在接球的一瞬間,艾弗森將處在一個1v1的狀態中,這便是艾弗森打分衛的原因。


    因此,艾弗森會利用大量的無球跑動去製造一次接球,然後在包夾形成之前便完成中距離出手或者突破——這是典型的分衛打法。


    由於艾弗森的跑動靈敏又迅捷,所以他對對方的防守陣型的撕裂是巨大的,很少有人能在這個過程中追得上他。


    泰倫盧此時很驕傲的抬起了下巴……


    而當越來越多球隊開始使用聯防的時候,無論是否持球,艾弗森都會處於被包夾的情況下,所以就無所謂是分衛還是控衛了。


    也就是從這個賽季開始,76人隊的主教練蘭迪埃爾斯開始頻繁使用艾弗森站在了一號位的位置上。


    這也是陸非這場比賽將會和艾弗森對位的原因。


    四大分衛之一的艾弗森這個賽季打的是組織後衛,想想還真是有點坑爹……


    這個時候費城76人隊的隊員還在前往鑰匙球館的大巴車上,球隊主教練蘭迪埃爾斯趁著這個時間把超音速的比賽錄像拿出來通過大巴車上的電視把錄像播放出來。


    他們剛剛結束和步行者的比賽,以一場慘敗收場,車內的氣氛本就有幾分陰鬱,但是看過超音速的比賽錄像之後,整個球隊的氣氛更加壓抑了。


    許久之後,球隊中鋒薩穆埃爾-戴勒姆波特才緩緩出了一口氣讓憋了許久的胸腔唿吸進一點新鮮空氣:“這是超音速隊?去年我們碰到的那支超音速怕是假的吧?”


    “沒錯。”教練埃爾斯鄭重的點點頭:“今年的超音速隊是一支全新的超音速隊,目前排在西部第三,實力……很強。”


    “有什麽了不起的,雷阿倫以前還是我的小弟,我太熟悉他的打法了!”格倫-羅賓迅撇了撇嘴說道。


    格倫-羅賓迅綽號‘大狗’,他和雷阿倫原本是雄鹿的隊友,他是雄鹿的老大,但是在雷阿倫成長起來之後兩人之間產生了嫌隙,於是他被交易了。


    所以他心裏一直很不爽雷阿倫。


    埃爾斯沒有理羅賓遜,羅賓遜雖然實力很強,但是近年對於身體的管理越來越差,還經常酗酒不參加訓練,如果不是倚仗他能夠分擔艾弗森的進攻壓力,早就想把他丟到爪哇國去了。


    大家紛紛議論起各自防守的球員起來,薩穆埃爾-戴勒姆波特覺得防守奧庫應該問題不大,當然僅僅是感覺而已。


    大前鋒肯尼-托馬斯本來是一名防守不錯的球員,但是他認為自己的身高防守拉希德華萊士的時候可能會有點吃虧。


    他的身高隻有201公分。


    “放心,我會幫你的!”羅賓遜拍了拍他的肩膀,因為就他的防守壓力最小,他防守的是超音速最不會進攻的肖恩巴蒂爾。


    “其實……我覺得我們是不是應該注意一下他們的10號新秀。”原本是組織後衛現在是得分後衛的埃裏克-斯諾弱弱的說道。


    因為原本是組織後衛的原因,他不免多看了陸非兩眼。


    一下子整個車內安靜了下來雖然大家都知道這是一個最近熾手可熱冉冉升起的新星,可在這些混跡nba多年的老油條眼裏,尤其是在大狗羅賓遜的眼裏:“再強也不過是個新秀而已!”


    這時,一直沒有開口保持沉默的艾弗森突然開口說道:“沒錯,超音速最難對付的,就是這個1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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