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1948年四月十日清晨:七時五十分地點:a國貧民窟.
清晨的第一抹該死的陽光照在了我的眼皮上,正在做美夢的我突然眼前一紅,天殺的!我可是正夢到一瓶可愛的龍舌蘭正要吞入我的肚子呢!恩。。。這真是該死的一天。掀開被子,我懶惰的下了床,腳踩在地上發出了滋滋的聲音,可惡的土胚房。我迅速的穿上鞋將窗簾拉了開來,強烈的陽光照的我的眼睛發晃。我胡亂的用水洗了洗臉,抬起頭卻發現一個頹廢之人貼著我的鼻子站著。他的頭發蓬亂,胡子簡直都可以當做刺刀來用,恐怕唯一可以看得地方就是那藍色的眼睛,可惜的是眼睛邊上還有一個刀疤。但那眼睛裏透露出來的是曆經生死的神情,哼。。。嗯,這個人不正是我嗎,自從a國這個該死的國家臨近政變。全國各地都爆發了反抗軍與政府軍的戰爭,天殺的誰都不會知道他們為什麽會挑起戰爭,恐怕是看這個國家管理太脆弱,連民眾都看不下去了吧。
說來也是活該,誰讓他們不給我基本的扶助金呢?兩年前,我還是一名意氣風發的青年,一名20歲的軍官。那時候可是風華正茂,勇猛之士。可國家偏偏以裁軍為由將我們這些年輕人裁了下來。並保證會:“優待”我們。可誰不知道呢?這個政府正是因為資金的問題才開始大裁決。全國都處於貧困階段,富豪們畢竟隻需要坐在高檔沙發內喝著上帝的血液數錢,誰有空來管別人,退休的生活的確很“優待”政府給了我100索比,如今他們已經變成了我肚子裏的龍舌蘭。想想真是美味,可惜100索比才隻能買一瓶,貧困潦倒的我隻能和另一名戰友來到貧民窟居住,這裏的環境不算太差,有陽光有水,有山還有該死的蒼蠅和黑暗土胚房。不過好的是,前麵那條街的酒吧老板特別喜歡我的戰爭經曆,每次他都願意用半瓶新的龍舌蘭和我換,雖然我知道那兌了水。但是他每次想小孩一樣托著下巴看令我非常滿意。啊哈!多麽美的事情。我已經忍不住要去那個酒吧了。我穿上牛皮夾克和一個充滿藝術氣息的補丁牛仔褲。戴上我帥氣的貝雷帽走出了門口,狠狠地關上了門。門是木製的,四個木板有三個已經斷裂,誰會怕被偷呢?反正這裏是貧民窟。
外麵可真冷,我低聲抱怨道,一團白色的霧氣從我的口中飄向天空,這個小鎮不算大總攻三條街,大概就是那樣!對!沒錯!就是你所想的那樣!一個中心廣場坐落在中央三條街通向廣場中央,所有的街道不到1000米。北麵是一座100米高的大山,西麵是小鎮的出口,東麵是小鎮的入口,則南麵是一個叢林。據說那裏有很多野生動物,我一直想去那裏打一隻兔子迴來,可惜那裏設置了哨卡並不讓村民經過。我的小土胚房位置最好,向右麵走可以到達廣場,前麵則是那個大山。左麵即是小鎮的出口,恩如果有什麽突發事件我還可以快一點逃跑。空氣中彌漫著戰爭的氣息,刺鼻的火藥味源源不斷的挑逗我的鼻腔。聽說附近不太平呢,不過誰會來貧民窟搞事情呢?除非他們缺少爛布條。
我則順著街道向右走去,去酒吧拿我的寶貝龍舌蘭,哦不,應該是換,我可是一個非常講道理的人,如果隨意拿別人東西可不好,我跟你講,這個是我父母從小就教導我的,所以他們在戰爭中死去了,恩。。想想真是悲催,他們怎麽都不願意去拿別人的食物。不過我可不想迴憶那些細節。隨著我的每一腳踩在地上都有滋滋的聲音,看來溫度已經接近或者超過零度了,這該死的土地已經開始結冰。
“嗨謝裏爾!你怎麽無精打采的樣子?怎麽昨天沒睡好嗎?”話音剛落,我的右肩一顫,一股力量險些把我弄倒,“去你的!”我狠狠地迴了一句,想都不用想這個人肯定是我那個老戰友弗蘭奇。你應該知道,我在前麵說到過的,我同一個戰友一起住在了這個鎮子。我扒開他的手,低著頭繼續走著我的路。要知道我不想迴頭看他有兩點:1.他是個一米八九的大個子,我這個一米七五的人總是要抬頭看他,而我最懶得抬頭。那會顯得我很矮!很矮!而他肯定會嘲笑我是個矮個子!“嗨矮個子!”弗蘭奇見我並不理他,與我並排嘲諷道,而我並不想理他。2,他!是一個不折不扣的酒鬼!每次他都搶走我的龍舌蘭!這是最可氣的,連兌了水的都不放過。
“嗨嗨!!”弗蘭奇幹脆擋在了我的前麵,他那張大臉直接映入了我的眼簾,如果我可以。我真想給跳起來打他的臉。“弗蘭奇,我可沒有多餘的酒,如果你想喝的話,也許你可以去給那個酒吧的老頭高歌一曲,也許他聽不下去就會賞你一大瓶。”我低著頭說道,對的!我連說話都不想抬頭。“唱歌是我的愛好,你無權幹涉!謝裏爾。”弗蘭奇一本正經的說道,愛好?哈,不知道是哪個蠢貨曾經在隊伍中高歌一曲險些讓別人給當成叛徒處理。“不過你看看這是什麽?”弗蘭奇將他那黝黑的大手擺在我的眼前晃來晃去。我可沒時間去看他的臭拳頭,那拳頭上除了可憐的泥土什麽都沒有。“有什麽東西?難道你能給我變出100索比來給我買酒?天真的弗蘭奇?”
“哈哈!你一如既往的聰明!”他自豪的攤開了手,一枚銀製的100索比硬幣出現在了他的手中,“哦!我的天!”我不禁驚唿出聲,我絕不是能被100索比所震驚的人,但是酒吧的門檻可以!酒吧的門檻太低,我的頭已經和它來了一個親密接觸。我拽著弗蘭奇進了酒吧,這是一個特別小的酒吧,小到隻能容下8個人,但顯然這個容量已經夠了,黑暗的酒吧裏隻有三個桌子,每個小桌子旁都有三把小木椅。而酒吧老板——麥格則在他的小吧台內擦杯子呢。麥格是個38歲的中年人,老實的麥格已經有了妻兒,顯然比我好一點,麥格這個人看起來很慈祥,也許是他臉上的皺紋太多以及鼻子太大的原因,每次笑起來都特別顯得慈藹,而且還伴隨著哬嗬嗬嗬的笑聲。“哦老天,我們的祖國衛士光臨我們的酒吧了,恩?看起來還有他的跟班哬嗬嗬嗬”“算了吧老麥格,今天的英雄是這位”說完我拍了拍邊上的弗蘭奇。而旁邊的弗蘭奇則擺出一副臭臉,活像了當年的耶穌。就差個十字架與遮羞布了。弗蘭奇氣勢衝衝的坐到吧台前,我也隻好無奈的跟了過去。
“老麥格!你看看這是什麽東西!”弗蘭奇自豪的攤開手掌“哦!讓我們看看我們的跟班,天哪!哦!弗蘭奇你真是走了狗屎運了。你把哪個富豪給搶了!”麥格驚訝的說道。“他也許是去當街頭藝人了,靠著那沙啞的國歌賺來的。”說道最後我忍不住笑出了聲。“哬嗬嗬嗬哈!這個笑話可好笑多了,弗蘭克說實話,他們是不是用100索比讓你閉嘴,這可是一比割肉型的行為不過這可切合實際多了哬嗬嗬哈哈”麥克笑的有氣無力的說道,那皺紋更加誇張了。簡直想一直哈巴狗,想想就好笑。弗蘭奇被說得兩腮發紅。嘭!他狠狠地錘了一下桌子“這是我的愛好,你們無權幹涉!”
“好,好無權幹涉,不過這個小寶貝可能可以。”麥克邊說邊從小吧台下拿上一瓶顏色深至極龍舌蘭。叮~咚咚咚咚~咚咚~咚!上帝的血液灌滿了小酒杯。“我發誓這是世界上最美的聲音。”我拿起一杯邊聞邊說到,一股又香又辛的問道從我的鼻腔擁抱我的全身內髒。我的口腔已經經受不住的流了口水。我一口幹了下去,那感覺真是太美妙了。老麥格又倒滿了酒,雙手托著下巴問想剛喝完酒的弗蘭奇:“那麽,給我說說你那100索比的來頭吧。”弗蘭奇又拿起酒杯幹了下去,舔了舔嘴唇上的酒。擺出一副成功人士的樣子說道----
先寫這麽多啦,我是新人我是新人我是新人qaq重要的事情說兩遍,我接受任何錯誤。也希望多多支持
清晨的第一抹該死的陽光照在了我的眼皮上,正在做美夢的我突然眼前一紅,天殺的!我可是正夢到一瓶可愛的龍舌蘭正要吞入我的肚子呢!恩。。。這真是該死的一天。掀開被子,我懶惰的下了床,腳踩在地上發出了滋滋的聲音,可惡的土胚房。我迅速的穿上鞋將窗簾拉了開來,強烈的陽光照的我的眼睛發晃。我胡亂的用水洗了洗臉,抬起頭卻發現一個頹廢之人貼著我的鼻子站著。他的頭發蓬亂,胡子簡直都可以當做刺刀來用,恐怕唯一可以看得地方就是那藍色的眼睛,可惜的是眼睛邊上還有一個刀疤。但那眼睛裏透露出來的是曆經生死的神情,哼。。。嗯,這個人不正是我嗎,自從a國這個該死的國家臨近政變。全國各地都爆發了反抗軍與政府軍的戰爭,天殺的誰都不會知道他們為什麽會挑起戰爭,恐怕是看這個國家管理太脆弱,連民眾都看不下去了吧。
說來也是活該,誰讓他們不給我基本的扶助金呢?兩年前,我還是一名意氣風發的青年,一名20歲的軍官。那時候可是風華正茂,勇猛之士。可國家偏偏以裁軍為由將我們這些年輕人裁了下來。並保證會:“優待”我們。可誰不知道呢?這個政府正是因為資金的問題才開始大裁決。全國都處於貧困階段,富豪們畢竟隻需要坐在高檔沙發內喝著上帝的血液數錢,誰有空來管別人,退休的生活的確很“優待”政府給了我100索比,如今他們已經變成了我肚子裏的龍舌蘭。想想真是美味,可惜100索比才隻能買一瓶,貧困潦倒的我隻能和另一名戰友來到貧民窟居住,這裏的環境不算太差,有陽光有水,有山還有該死的蒼蠅和黑暗土胚房。不過好的是,前麵那條街的酒吧老板特別喜歡我的戰爭經曆,每次他都願意用半瓶新的龍舌蘭和我換,雖然我知道那兌了水。但是他每次想小孩一樣托著下巴看令我非常滿意。啊哈!多麽美的事情。我已經忍不住要去那個酒吧了。我穿上牛皮夾克和一個充滿藝術氣息的補丁牛仔褲。戴上我帥氣的貝雷帽走出了門口,狠狠地關上了門。門是木製的,四個木板有三個已經斷裂,誰會怕被偷呢?反正這裏是貧民窟。
外麵可真冷,我低聲抱怨道,一團白色的霧氣從我的口中飄向天空,這個小鎮不算大總攻三條街,大概就是那樣!對!沒錯!就是你所想的那樣!一個中心廣場坐落在中央三條街通向廣場中央,所有的街道不到1000米。北麵是一座100米高的大山,西麵是小鎮的出口,東麵是小鎮的入口,則南麵是一個叢林。據說那裏有很多野生動物,我一直想去那裏打一隻兔子迴來,可惜那裏設置了哨卡並不讓村民經過。我的小土胚房位置最好,向右麵走可以到達廣場,前麵則是那個大山。左麵即是小鎮的出口,恩如果有什麽突發事件我還可以快一點逃跑。空氣中彌漫著戰爭的氣息,刺鼻的火藥味源源不斷的挑逗我的鼻腔。聽說附近不太平呢,不過誰會來貧民窟搞事情呢?除非他們缺少爛布條。
我則順著街道向右走去,去酒吧拿我的寶貝龍舌蘭,哦不,應該是換,我可是一個非常講道理的人,如果隨意拿別人東西可不好,我跟你講,這個是我父母從小就教導我的,所以他們在戰爭中死去了,恩。。想想真是悲催,他們怎麽都不願意去拿別人的食物。不過我可不想迴憶那些細節。隨著我的每一腳踩在地上都有滋滋的聲音,看來溫度已經接近或者超過零度了,這該死的土地已經開始結冰。
“嗨謝裏爾!你怎麽無精打采的樣子?怎麽昨天沒睡好嗎?”話音剛落,我的右肩一顫,一股力量險些把我弄倒,“去你的!”我狠狠地迴了一句,想都不用想這個人肯定是我那個老戰友弗蘭奇。你應該知道,我在前麵說到過的,我同一個戰友一起住在了這個鎮子。我扒開他的手,低著頭繼續走著我的路。要知道我不想迴頭看他有兩點:1.他是個一米八九的大個子,我這個一米七五的人總是要抬頭看他,而我最懶得抬頭。那會顯得我很矮!很矮!而他肯定會嘲笑我是個矮個子!“嗨矮個子!”弗蘭奇見我並不理他,與我並排嘲諷道,而我並不想理他。2,他!是一個不折不扣的酒鬼!每次他都搶走我的龍舌蘭!這是最可氣的,連兌了水的都不放過。
“嗨嗨!!”弗蘭奇幹脆擋在了我的前麵,他那張大臉直接映入了我的眼簾,如果我可以。我真想給跳起來打他的臉。“弗蘭奇,我可沒有多餘的酒,如果你想喝的話,也許你可以去給那個酒吧的老頭高歌一曲,也許他聽不下去就會賞你一大瓶。”我低著頭說道,對的!我連說話都不想抬頭。“唱歌是我的愛好,你無權幹涉!謝裏爾。”弗蘭奇一本正經的說道,愛好?哈,不知道是哪個蠢貨曾經在隊伍中高歌一曲險些讓別人給當成叛徒處理。“不過你看看這是什麽?”弗蘭奇將他那黝黑的大手擺在我的眼前晃來晃去。我可沒時間去看他的臭拳頭,那拳頭上除了可憐的泥土什麽都沒有。“有什麽東西?難道你能給我變出100索比來給我買酒?天真的弗蘭奇?”
“哈哈!你一如既往的聰明!”他自豪的攤開了手,一枚銀製的100索比硬幣出現在了他的手中,“哦!我的天!”我不禁驚唿出聲,我絕不是能被100索比所震驚的人,但是酒吧的門檻可以!酒吧的門檻太低,我的頭已經和它來了一個親密接觸。我拽著弗蘭奇進了酒吧,這是一個特別小的酒吧,小到隻能容下8個人,但顯然這個容量已經夠了,黑暗的酒吧裏隻有三個桌子,每個小桌子旁都有三把小木椅。而酒吧老板——麥格則在他的小吧台內擦杯子呢。麥格是個38歲的中年人,老實的麥格已經有了妻兒,顯然比我好一點,麥格這個人看起來很慈祥,也許是他臉上的皺紋太多以及鼻子太大的原因,每次笑起來都特別顯得慈藹,而且還伴隨著哬嗬嗬嗬的笑聲。“哦老天,我們的祖國衛士光臨我們的酒吧了,恩?看起來還有他的跟班哬嗬嗬嗬”“算了吧老麥格,今天的英雄是這位”說完我拍了拍邊上的弗蘭奇。而旁邊的弗蘭奇則擺出一副臭臉,活像了當年的耶穌。就差個十字架與遮羞布了。弗蘭奇氣勢衝衝的坐到吧台前,我也隻好無奈的跟了過去。
“老麥格!你看看這是什麽東西!”弗蘭奇自豪的攤開手掌“哦!讓我們看看我們的跟班,天哪!哦!弗蘭奇你真是走了狗屎運了。你把哪個富豪給搶了!”麥格驚訝的說道。“他也許是去當街頭藝人了,靠著那沙啞的國歌賺來的。”說道最後我忍不住笑出了聲。“哬嗬嗬嗬哈!這個笑話可好笑多了,弗蘭克說實話,他們是不是用100索比讓你閉嘴,這可是一比割肉型的行為不過這可切合實際多了哬嗬嗬哈哈”麥克笑的有氣無力的說道,那皺紋更加誇張了。簡直想一直哈巴狗,想想就好笑。弗蘭奇被說得兩腮發紅。嘭!他狠狠地錘了一下桌子“這是我的愛好,你們無權幹涉!”
“好,好無權幹涉,不過這個小寶貝可能可以。”麥克邊說邊從小吧台下拿上一瓶顏色深至極龍舌蘭。叮~咚咚咚咚~咚咚~咚!上帝的血液灌滿了小酒杯。“我發誓這是世界上最美的聲音。”我拿起一杯邊聞邊說到,一股又香又辛的問道從我的鼻腔擁抱我的全身內髒。我的口腔已經經受不住的流了口水。我一口幹了下去,那感覺真是太美妙了。老麥格又倒滿了酒,雙手托著下巴問想剛喝完酒的弗蘭奇:“那麽,給我說說你那100索比的來頭吧。”弗蘭奇又拿起酒杯幹了下去,舔了舔嘴唇上的酒。擺出一副成功人士的樣子說道----
先寫這麽多啦,我是新人我是新人我是新人qaq重要的事情說兩遍,我接受任何錯誤。也希望多多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