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轉眼。
李傑已經在陳家村生活了三年,特殊的歲月,陳金水依舊要出門雞毛換糖。
沒辦法。
他們這裏種地根本活不下去。
隻能打點擦邊球。
好在這邊天高皇帝遠,一些風波並沒有波及到陳家村,都是鄉裏鄉親,沒人故意害他。
何況,他去的地方都是偏僻的鄉村,那裏的交通不便,出門一趟也沒那麽方便。
“謝謝王嬸。”
村子坐這事的,不單單是陳金水。
至於更多的事?
雖然他跟巧姑沒有血緣關係,但從小一塊長大,還是以姐弟相稱,那情況跟親姐弟也沒多大區別。
但,這丫的也不是啥好人。
看到巧姑跑去院裏坐秋千,李傑也沒說啥。
孩子多了,難免吵鬧,大孩子也會欺負小孩子。
如果隻靠雞毛換糖就能填飽一家三口人的肚子,那幹這事的人,就不會隻有那麽一點了。
“你這孩子,就是太懂事了。”
退一步而言。
過去這二三十年,陳家村周圍都沒發生過拐賣的事。
王嬸上前一步,笑著揉了揉他的腦袋。
太無聊了。
不多時,李傑跟著巧姑一起來到了隔壁的王嬸家,跟他們一起來的,還有其他幾戶人家的孩子。
不過。
陳金水雖然不是每天都出門,但隔個兩三天,基本會出去一趟。
這活不重,三歲的孩子都能幹,不過,大部份孩子都沒有那個耐性。
暫時還幹不得。
對於李傑這樣兩三歲的孩子,喝水都能喝飽。
是的。
活下去。
養。
陳金水出去一趟也沒那麽容易,畢竟,家裏還有兩個孩子,好在周圍有鄰居照應著。
反正,巧姑跟陳大光這一對,那是不合適。
那有點難。
所有人都是一條心。
雖然陳金水叮囑孩子別亂跑,但像這種串門,還是很正常的。
“雞毛,這個饅頭你留著,餓了你自己吃。”
菜的話,基本是鹹菜為主。
那多不好意思。
至於那個什麽童養夫之類的,李傑根本沒在意。
李傑倒不是想要包辦婚姻。
臨近中午,一個穿著藍布衣服的中年女人朝著屋子裏喊了一聲。
巧姑隻是幹了一會就跑出去了。
也不是什麽豪華套餐。
一大鍋水配上一塊紅糖,雖然糖味很淡,但人人都能喝個兩三碗。
吃完中飯,李傑跟巧姑一起迴家先把碗給洗了,然後,兩個人便坐在堂屋清理雞毛。
即使能賺更多錢,陳金水也不會幹。
人販子哪會往這跑。
一般孩子可坐不住。
小毛病一大堆。
活。
他們吃的是‘大鍋飯’。
不多時。
唯一的好處大概就是‘紅糖’什麽的不缺。
他們不敢,不是因為陳金水的身份,小孩子才不管陳金水是不是敲糖幫幫主。
這個年紀最是好動。
類似的事放在農村,那都不算事。
那些大孩子,沒人敢欺負陳金水家的倆孩子。
那不行。
他剛剛在幫忙清理雞毛。
以後還是重新給巧姑找個好人家。
(
十天半個月也沾不到葷腥。
讀書,才是正途。
尤其是處理雞毛這種事。
像陳金水家裏這樣的村民,擱在陳家村不止一戶。
太偏遠。
除了紅糖蘸雜糧饅頭,有時候也會是紅糖水。
“弟,吃飯了。”
小打小鬧,大人基本不會管。
不過。
陳大光這人吧,要說壞到骨子裏,那也不至於。
那次,陳大光欺負巧姑,後來被李傑狠狠地教訓了一段,最後,陳大光是哭著迴家的。
接著,一個紮著馬尾辮的女孩蹬蹬蹬的跑了進來。
緊接著,王嬸也辦了一個凳子坐了下來,幫著一起幹活,一邊幹活,還一邊跟李傑聊著天。
不至於。
因此,出門的村民多了,難免有孩子落在家裏,這幫孩子就在王嬸家裏吃飯。
為了填飽肚子,村民們不得不冒一些險。
畢竟,雞毛的味道不好聞,而且時間也長。
隔三差五,能吃上兩三頓紅糖蘸雜糧饅頭,畢竟,他們這邊種甘蔗,收貨之後熬成紅糖,偶爾給孩子們吃一點,不算個啥。
當然。
天高皇帝遠歸天高皇帝遠,有些事,還是做不了的。
陳家村住的都是熟人,孩子們互相串門不要太正常。
一個四五歲的孩子,你還能要求更多嗎?
養活一家人。
既然來到這裏,李傑自然想著能幫一點是一點。
其他的一些村民也從事著類似的工作。
吃飽?
“來了。”
“嗐。”
其實,雞毛換糖的事,不是什麽秘密。
七山一水兩分田的陳家村,僅憑種地,很難養活自己,這裏是十裏八鄉有名的窮村子。
陳金水從年頭忙到年尾,頂多保證他們三個人餓不死。
但她的年紀要比陳江河大兩歲。
打那之後,就沒人敢欺負他們倆。
肉?
那就別想了。
但,大家都對這事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什麽人販子,那都不是這裏發生的事。
總不能白吃白喝。
一方麵是因為部分地區確實有這個需求,另外一方麵則是因為雞毛換糖的利潤很低。
女孩名叫巧姑,是陳金水的親生女兒,在劇中,巧姑雖然一直喊陳江河喊哥。
喜歡走捷徑。
別看雞毛小胳膊小腿的,普通小孩,還跟打不過他。
李傑放下手中的活計,拍了拍手走出了堂屋。
他們是怕雞毛。
買個針頭線腦什麽的,特地出一趟門,太麻煩。
有需求就有市場。
“雞毛,巧姑,開飯了。”
雖然農村的孩子幹農活不是什麽新鮮事,但像三歲這麽大就幫忙幹活的,那還是極少數。
哪怕六七歲的孩子,也有點怕。
每個孩子帶著碗筷,有時候吃粥,有時候吃點雜糧饅頭,一個饅頭拆開兩份,一個孩子半個。
門口忽然傳來了一道腳步聲,抬頭一看,是隔壁王嬸。
讓她好好讀書,然後考個大學,眼界開闊了,也不至於拴在陳大光這裏。
玩了一會秋千,巧姑朝著堂屋裏吼了一聲,隨後便跑出了家門。
“弟,我去王嬸家玩一會,一會就迴來了。”
是真的低。
風聲那麽緊,何必呢。
頓頓吃,那就別想了。
當地的一些鄉幹部都知道。
李傑隻是偶爾迴應著,充分的扮演一個孩子。
他能感覺到,王嬸應該對陳金水有點意思。
陳金水是喪妻,她是喪夫,從法理上來看,兩人如果真的重組家庭,合情合理。
李傑已經在陳家村生活了三年,特殊的歲月,陳金水依舊要出門雞毛換糖。
沒辦法。
他們這裏種地根本活不下去。
隻能打點擦邊球。
好在這邊天高皇帝遠,一些風波並沒有波及到陳家村,都是鄉裏鄉親,沒人故意害他。
何況,他去的地方都是偏僻的鄉村,那裏的交通不便,出門一趟也沒那麽方便。
“謝謝王嬸。”
村子坐這事的,不單單是陳金水。
至於更多的事?
雖然他跟巧姑沒有血緣關係,但從小一塊長大,還是以姐弟相稱,那情況跟親姐弟也沒多大區別。
但,這丫的也不是啥好人。
看到巧姑跑去院裏坐秋千,李傑也沒說啥。
孩子多了,難免吵鬧,大孩子也會欺負小孩子。
如果隻靠雞毛換糖就能填飽一家三口人的肚子,那幹這事的人,就不會隻有那麽一點了。
“你這孩子,就是太懂事了。”
退一步而言。
過去這二三十年,陳家村周圍都沒發生過拐賣的事。
王嬸上前一步,笑著揉了揉他的腦袋。
太無聊了。
不多時,李傑跟著巧姑一起來到了隔壁的王嬸家,跟他們一起來的,還有其他幾戶人家的孩子。
不過。
陳金水雖然不是每天都出門,但隔個兩三天,基本會出去一趟。
這活不重,三歲的孩子都能幹,不過,大部份孩子都沒有那個耐性。
暫時還幹不得。
對於李傑這樣兩三歲的孩子,喝水都能喝飽。
是的。
活下去。
養。
陳金水出去一趟也沒那麽容易,畢竟,家裏還有兩個孩子,好在周圍有鄰居照應著。
反正,巧姑跟陳大光這一對,那是不合適。
那有點難。
所有人都是一條心。
雖然陳金水叮囑孩子別亂跑,但像這種串門,還是很正常的。
“雞毛,這個饅頭你留著,餓了你自己吃。”
菜的話,基本是鹹菜為主。
那多不好意思。
至於那個什麽童養夫之類的,李傑根本沒在意。
李傑倒不是想要包辦婚姻。
臨近中午,一個穿著藍布衣服的中年女人朝著屋子裏喊了一聲。
巧姑隻是幹了一會就跑出去了。
也不是什麽豪華套餐。
一大鍋水配上一塊紅糖,雖然糖味很淡,但人人都能喝個兩三碗。
吃完中飯,李傑跟巧姑一起迴家先把碗給洗了,然後,兩個人便坐在堂屋清理雞毛。
即使能賺更多錢,陳金水也不會幹。
人販子哪會往這跑。
一般孩子可坐不住。
小毛病一大堆。
活。
他們吃的是‘大鍋飯’。
不多時。
唯一的好處大概就是‘紅糖’什麽的不缺。
他們不敢,不是因為陳金水的身份,小孩子才不管陳金水是不是敲糖幫幫主。
這個年紀最是好動。
類似的事放在農村,那都不算事。
那些大孩子,沒人敢欺負陳金水家的倆孩子。
那不行。
他剛剛在幫忙清理雞毛。
以後還是重新給巧姑找個好人家。
(
十天半個月也沾不到葷腥。
讀書,才是正途。
尤其是處理雞毛這種事。
像陳金水家裏這樣的村民,擱在陳家村不止一戶。
太偏遠。
除了紅糖蘸雜糧饅頭,有時候也會是紅糖水。
“弟,吃飯了。”
小打小鬧,大人基本不會管。
不過。
陳大光這人吧,要說壞到骨子裏,那也不至於。
那次,陳大光欺負巧姑,後來被李傑狠狠地教訓了一段,最後,陳大光是哭著迴家的。
接著,一個紮著馬尾辮的女孩蹬蹬蹬的跑了進來。
緊接著,王嬸也辦了一個凳子坐了下來,幫著一起幹活,一邊幹活,還一邊跟李傑聊著天。
不至於。
因此,出門的村民多了,難免有孩子落在家裏,這幫孩子就在王嬸家裏吃飯。
為了填飽肚子,村民們不得不冒一些險。
畢竟,雞毛的味道不好聞,而且時間也長。
隔三差五,能吃上兩三頓紅糖蘸雜糧饅頭,畢竟,他們這邊種甘蔗,收貨之後熬成紅糖,偶爾給孩子們吃一點,不算個啥。
當然。
天高皇帝遠歸天高皇帝遠,有些事,還是做不了的。
陳家村住的都是熟人,孩子們互相串門不要太正常。
一個四五歲的孩子,你還能要求更多嗎?
養活一家人。
既然來到這裏,李傑自然想著能幫一點是一點。
其他的一些村民也從事著類似的工作。
吃飽?
“來了。”
“嗐。”
其實,雞毛換糖的事,不是什麽秘密。
七山一水兩分田的陳家村,僅憑種地,很難養活自己,這裏是十裏八鄉有名的窮村子。
陳金水從年頭忙到年尾,頂多保證他們三個人餓不死。
但她的年紀要比陳江河大兩歲。
打那之後,就沒人敢欺負他們倆。
肉?
那就別想了。
但,大家都對這事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什麽人販子,那都不是這裏發生的事。
總不能白吃白喝。
一方麵是因為部分地區確實有這個需求,另外一方麵則是因為雞毛換糖的利潤很低。
女孩名叫巧姑,是陳金水的親生女兒,在劇中,巧姑雖然一直喊陳江河喊哥。
喜歡走捷徑。
別看雞毛小胳膊小腿的,普通小孩,還跟打不過他。
李傑放下手中的活計,拍了拍手走出了堂屋。
他們是怕雞毛。
買個針頭線腦什麽的,特地出一趟門,太麻煩。
有需求就有市場。
“雞毛,巧姑,開飯了。”
雖然農村的孩子幹農活不是什麽新鮮事,但像三歲這麽大就幫忙幹活的,那還是極少數。
哪怕六七歲的孩子,也有點怕。
每個孩子帶著碗筷,有時候吃粥,有時候吃點雜糧饅頭,一個饅頭拆開兩份,一個孩子半個。
門口忽然傳來了一道腳步聲,抬頭一看,是隔壁王嬸。
讓她好好讀書,然後考個大學,眼界開闊了,也不至於拴在陳大光這裏。
玩了一會秋千,巧姑朝著堂屋裏吼了一聲,隨後便跑出了家門。
“弟,我去王嬸家玩一會,一會就迴來了。”
是真的低。
風聲那麽緊,何必呢。
頓頓吃,那就別想了。
當地的一些鄉幹部都知道。
李傑隻是偶爾迴應著,充分的扮演一個孩子。
他能感覺到,王嬸應該對陳金水有點意思。
陳金水是喪妻,她是喪夫,從法理上來看,兩人如果真的重組家庭,合情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