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體是一個相當平衡的結構,每一個器官都有作用,具體到奔跑的時候,雙手持槍就會影響速度,因為雙手擺動不起來。


    所以現在程斌並沒有雙手持槍,他用左手握著m16步槍的槍管護木,左臂平伸,架住步槍,空著右手,這樣就可以維持正常的奔跑速度,而一旦需要進入射擊模式,隻要轉動左手,就可以把步槍握柄交到右手進行射擊,反應速度並不比雙手執槍慢多少。


    程斌剛才在山坡上的時候,並沒有看清兩輛越野車裏一共有多少人,所以他也不能確定自己是不是已經把敵人都幹掉了,如果有漏網之魚,他現在就需要麵對被人偷襲的危險。這也是很多士兵都不願意打掃戰場的原因。


    所以從山坡跑下去的過程當中,程斌並沒有走直線,而是不時改變路線,借助地形地物隱藏身體,並不急於接近越野車。


    麗貝卡當然看不懂程斌在幹什麽,剛才的緊張感消失之後,她又一次感覺到了身上傳來的痛感,更糟糕的是,她覺得自己很需要一間衛生間來解決生理問題。


    好在疼痛這種感覺是很容易適應的,渡過了最初的一段時間之後,已經變得能夠忍受了。


    麗貝卡慢慢挪動身體,從車上鑽了出來,看到程斌已經到達越野車邊,把步槍掛在脖子上,拿著手槍繞著越野車查看。


    很快他從那輛翻倒的越野車裏拖出了一個人,看起來那個人還活著,隻是掙紮的動作很無力,應該是傷得不輕。


    程斌拖出這個人之後,抬頭向山坡上看了一眼,然後彎腰把這個人拖到了車後,利用越野車擋住了麗貝卡的視線。


    看著程斌的動作,麗貝卡心中升起了一絲疑惑,她感覺程斌做的這一切似乎是早有預謀,就連他拐下公路時留下的明顯車轍痕跡都是故意的,為了就是把那些人引來然後消滅掉。


    麗貝卡又看了一會,確定程斌不會很快迴來,於是挪到車子的另一邊解決了一下自己問題,順便檢察了自己身上的傷口,發現有些部位的衣服已經被幹涸的血液粘在了傷口上,這才是她每次行動都會感覺到疼痛難忍的主要原因。


    因為麗貝卡其實是在臥室被劫持的,她身上穿的是一套樣式很保守的棉質睡衣,平時感覺很親膚的柔軟衣料吸水能力很強,當傷口處的血液凝固之後,衣料就粘連在了上麵。


    麗貝卡嚐試著把衣服從傷口上扯下來,但是疼痛讓她很快放棄了,而且她也擔心再次撕裂傷口。


    她想了一下之後,拉開車門翻出程斌背包夾層裏的水囊,研究了一會之後才發現,好像這個水囊最方便的取水方法就是像程斌那樣用嘴吸。


    麗貝卡小心地用水沾濕自己的衣服,然後把它一點一點從傷口上扯下來,水份並不能完全稀釋血漬,所以在這個過程當中,疼痛是難免的。


    這時遠處突然轉來一聲槍響,她手一抖,一下把整塊布都扯了下來,頓時痛得叫出聲來,傷口也再一次滲出血來。


    麗貝卡呻吟了一聲,手忙腳亂地用剛扯下來的衣料又按在傷口上,站起身向山坡下看去,發現程斌若無其事地從車後走了出來,被他拖到車後的人卻沒有出現。


    程斌把手槍塞進胸前槍袋裏之後,拉開第一輛車駕駛位的車門,把被打死的司機屍體拖了下來。


    幾分鍾之後,麗貝卡就看到程斌把所有的屍體塞進那輛翻到的越野車裏,然後點燃了塞進油箱口的一團破布。這才開著那輛前窗上還有血跡的越野車迴到了山坡上。


    “真可惜。”程斌嘴裏說著可惜,然而卻是一臉的興高采烈,“我沒找到管子,沒辦法把那輛車裏的柴油抽出來。”他說道:“不過我在那輛車裏找到了一桶備用油。”


    然後他看著一臉呆滯的麗貝卡問道:“你怎麽了?”


    “你要開這輛車?”麗貝卡捂著嘴,絕望地說道:“我絕不會坐一輛剛剛死過人的車。”


    沒想到程斌對她的拒絕毫不在意,他說道:“你不需要。”他說道:“我已經問過了,我們離開之後,他們就撤退了,你哥哥應該沒事,你可以開車迴去了。”


    說這些話的時候,他的臉上流露出一幅如釋重負的樣子,心想總算是不用照顧一個小姑娘了,雖然看著很養眼,但是年紀實在太小了,隻能看不能吃簡直就是折磨。


    麗貝卡完全沒想到會聽到這樣的消息,她吃驚地問道:“為什麽?”


    這個問題讓程斌覺得有點尷尬,因為他還真知道答案。


    事實上麗貝卡猜得沒錯,程斌的確是故意留下痕跡好讓追兵追上來的——當然前提是有追兵的話。


    否則的話,他在離開公路的時候完全可以設法清除掉留在公路下的車轍痕跡,這並不需要花費太多的時間,公路上的車轍印很淡,隻要追兵看不到離開公路的痕跡,他們就沒辦法判斷程斌是什麽時候離開公路的,當然也就無從追起,如果隊伍裏沒有擅長追蹤的好手,他們甚至都沒辦法確定程斌是不是順著公路跑了。


    然後的事情就很順理成章了,程斌依靠裝備幹掉追兵,就是希望能找到一些線索,起碼他要知道跟自己火拚了半夜的人是何方神聖,他又不是見一個滅一個,舉目四望皆是敵國的戰神,打半天不知道是誰可不是他的風格。


    結果讓他很滿意,不但想知道的問題都有了答案,甚至還有意外收獲。


    那個重傷的家夥不是什麽重要角色,但是托隊伍內部保密意識鬆散的福,這家夥知道的事情倒是不少。


    程斌沒費什麽事就從對方的口中得知,這些人是蘭開斯特家族雇傭的士兵,任務是追捕那個殺死蘭開斯特家主的槍手。


    按照這個士兵的說法,他們昨天傍晚接到消息,說有個非常像通緝犯x的人出現在楓葉鎮,等他們趕到的時候,接應他們的人說這個人在朱加什維裏家。


    朱加什維裏當年先是蠱惑蘭開斯特家主背叛共青城,最後卻又在各方調停下出賣了蘭開斯特家族,所以在橡樹鎮的形象相當不好,這次帶隊的蘭開斯特家的人沒怎麽猶豫就決定進攻,如果能拿到朱加什維裏家族指使人刺殺自己家主的證據就更好了。


    但是誰也沒有想到,這次攻擊不但傷亡慘重,還被程斌逃了,布萊克被炸傷之後,慌亂中肯定說車裏的人就是x,本意是希望這些傭兵給他報仇,沒想到歪打正著蒙對了。


    帶領傭兵的人當然不知道上了布萊克的當,覺得首要任務是追殺x,於是立刻派人追趕,因為被程斌離開時連撞帶炸弄壞了兩輛車,所以隻有這兩輛車追了出來,其他人會先乘坐格洛瓦家的車離開楓葉鎮,在迴橡樹鎮的途中會合,從前到尾都沒有人想到過,八個人追一個人,居然還能被人團滅了,這是何等的臥槽,小說都不敢這麽寫,敢這麽寫的基本都撲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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