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這些年老得不僅僅是我,歲月也同樣在他的臉上留下了痕跡,他能夠通過健身去維持體型,但也拿臉上的細紋沒有辦法。所以我也很慶幸他的病好了,這把年紀再以小甜甜的氣質出現就肯定會被扭送到精神病院了。


    不過,即便如此,他也依舊如我當年第一次見他一樣英俊。


    我的頭上原本蒙著白紗,但因為蒙上之後我會感覺視線有些模糊,便在車裏掀開了。下車時又被伴娘幫忙拉了下來,大概是這一舉動很有儀式感吧,我不禁微微地低了低頭,那模樣肯定矯情極了,但我一時間想不到自己該做什麽。


    身旁是綠綠的草地,腳下是一條玫瑰所鋪成的、鬆軟的道路,空氣中都蕩漾著玫瑰的芬芳。


    繁星扶著我,念念則早已混入伴娘團,跟在繁星的身後。因為憐茵想當花童,所以請了懷信的雙胞胎兒女幫我們捧戒指,憐茵則和繁華在我的身後拖著裙擺,我能夠感覺繁華很不容易,有些搖搖晃晃的,因為這條裙子的裙擺實在太大又太重了。


    這條路走得有些艱難,因為許多親朋圍繞著我們,不停地扔花瓣彩帶等物,我愈發看不清東西,因此難以辨認是誰,隻通過聲音知道蘇家不止來了一個。我突然開始胡思亂想:也不知七姐來了沒有,其實我內心希望她能夠來參加我的婚禮,因為她待我好,這些年我與她之間的相處雖夠不上姐妹,但可以是朋友。但這也不過是個想當然的想法而已。


    這樣胡思亂想了一會兒,眼前突然出現了一雙鞋子。


    我順著那筆直的褲管抬起頭,近距離看著他的臉。今早伴娘們還對我說,她們覺得繁音很兇,不假辭色,而我當時感覺很怪,因為我已經很多年沒有見過他“不假辭色”的樣子了,尤其是近幾年,他始終不太正經。


    但此時此刻,他看上去“不假辭色”,可縱然如此,我也分明在他眼中看到了毫不掩飾的興奮。


    為了準備婚禮,我們有一陣子沒有見麵了,我很想他。


    他盯著我看了幾秒鍾,舔了舔嘴唇,隨即就把臉靠了上來。我也沒有想太多,熟稔地揚起脖頸準備去迴應,這時星星突然拉住我,站在繁音身旁的伴郎費懷信也拉住繁音,韓夫人大聲說:“別急著親呀!婚禮可還沒有開始呢!”


    我連忙低下頭,慶幸頭上有塊紗。


    耳邊傳來繁音的輕咳以及賓客們的笑聲,一個伴娘說:“繁先生也未免太急了。”


    眾人哄笑,難得有個揶揄繁音的機會,紛紛七嘴八舌地笑他。雖然內容都比較善意,但我心裏捏了一把汗:繁音肯定不會在自己的婚禮上鬧事,但他萬一把心一橫親上來了怎麽辦?我剛剛都忘記了,我的嘴唇上有妝呢。


    但一直沒聽到繁音的聲音,我便抬起頭,隔著朦朧的白紗,我看到繁音正笑眯眯地站著,他的臉頰很明顯地紅著,待大家的聲音低了一些時,他才隨和地解釋:“我等這一天已經很久了。”


    當初之所以喜歡小甜甜,就是因為他可愛,可比起此時此刻,小甜甜就顯得非常做作了。


    我挽住繁音的手臂,跟他又走了一截便進入了禮堂。


    一進門,我便被嚇了一跳,雖然我知道上次來時紅布蓋的地方是一座雕像,但我並沒有想到它竟然是這樣:


    那是一座頭戴花環,身穿薄紗的美少女雕像,比例與真人差不多,我要是沒記錯,這個位置曾有一座公主的雕像也是這個風格,可這一座分明是我的臉。


    我在震驚後看到繁音得意的臉,事後他告訴我,公主的那一座被他捐給博物館了,而這個“我”是他參與雕刻的,因為不是專業人士,他弄壞了四座,這幾年有空就在做這個。


    雖然上次來時,我覺得禮堂並不大,但事實不是如此,至少今天我們在這條紅毯上走了很久——就像我們之間的婚姻這麽久。


    因為我並不是教徒,所以婚禮並不是神父主持,而是負責為我們辦理複婚手續的工作人員——沒錯,自從離婚後,我和繁音尚未辦過任何法律手續,以至於繁華差一點就也姓蘇了。


    來到他們麵前時,我才看清,為我們主持婚禮的,竟然還是當年的那一位工作人員。


    我知道她其實已經是一名職權不小的官員,但她看上去老了很多,臉上的皺紋更深,頭發也白了許多,就連氣質也更加威嚴。


    她仍是念了一遍我們上一次結婚時政.府送我們的那些祝福的話,我一直以為這麽多年我一定忘了,但沒想到我一直都記得。


    我還記得,那天我們沒有伴郎,但有一個伴娘,她同時也是我們唯一的賓客,不僅做伴娘,還負責端著我們的戒指。


    那天她微笑著、認真地為我們念了這些祝福,幫我們拍了一些婚禮的照片。那天政/府大樓還有許多人跑來和我們合影,不斷地誇獎,說我們長得漂亮,而且看上去般配。臨分別時,每個人都祝福了我們,我至今仍記得這位官員十分溫柔地對我們說:“年輕人,祝你們永遠像今天一樣幸福。”


    當時我們兩個都很害羞,我也萬萬想不到,十幾年後,我們還會被她證一次婚,更想不到,婚禮的場麵會是如此。


    結婚誓詞也仍是那些:無論貧窮富有,無論疾病健康,我都對你不離不棄,直至死亡。


    當年在她要我們這樣說時,我並沒有想太多,不懂這句話的重量,甚至覺得它浪漫。


    但此時此刻,當我再重複這句誓言時,忽然發覺,這四件事我都經曆過了,在那些條件下去“不離不棄”,也真的好艱難。我甚至覺得,如果讓我帶著記憶迴到最初,那我一定不會去買那本書,買了也不會想知道作者是誰,知道了也到此為止。我不會想認識他,不會想愛上他,不會想嫁給他,我覺得太苦了,雖然我走過來了。


    我也忽然發覺,其實繁音也對我把這些都做了一遍,我不知道他會不會覺得特別苦累,我也不想問,因為我並不想聽到他說他苦累。


    無論如何,此刻的我與他,都有足夠的資格說這句話,而從前種種有如昨日死,我想今後我們還是得繼續履行這句話。雖然我前半生如此苦累,然而對於未知的後半生,我竟還是有些期待。或許還會出問題,還會苦累,會更苦累,可它是未知的,而我還是愛他,就像他也還是愛我。


    我這樣胡思亂想著,心裏千般想法,萬般情緒,根本無法集中注意力。


    直到他握著我的手,為我戴上戒指,我才開始迴神,給他戴戒指時,他趁機撫了撫我的手指,這不算什麽曖昧的舉動,我卻不禁紅了臉。他則微微地笑了起來,從目光到嘴角,整個人都滿滿的散發著溫柔,令人毫不懷疑自己正被愛著。


    於是我更緊張了,反而不敢再看他。


    接下來他掀開頭紗,手指握住我的肩膀,吻住了我的嘴唇時,我的思維驀地被從害羞中拉了迴來,這才突然意識到:我們結婚了。


    不是複婚,而是結婚。


    與當年一樣,我們結婚了,有點緊張,特別喜悅。


    就如同第二次生命。


    我閉上眼,感覺自己的身體中正流動著想要抱他的欲望,然而手中有捧花。我也能夠感覺到他的手指緊緊地捏著我的肩膀,我覺得他也在忍耐想抱我的想法。


    其實這一吻不過是輕輕的,他很快便鬆開了嘴唇。


    我睜開眼,看到他的臉仍近在咫尺,依然望著我。


    我的眼睛不禁被他深刻的目光粘住,感覺自己如同一條被吸進漩渦中的小魚。


    我動彈不得,亦無法感知時間,隻能無力地、被動地不斷被吸引。


    終於,他張開了口:“靈靈,我愛你。”隻有口型,沒有聲音。


    我不假思索地說:“我也愛你,音音。”


    說完便見他笑了起來,我還沒來得及問,耳邊便傳來掌聲。我被這突如其來的大動靜嚇了一跳,而繁音立刻便抱住了我的身子,笑得渾身發抖。


    這件事我一直到婚禮結束才弄明白:繁音沒出聲,而我的那一聲特別大。


    辦完了複婚手續,婚禮的儀式部分才剛剛結束。


    我和繁音先一起謝過前來參加婚禮的家人,蘇家果然來了不少人,都是些與我關係還不錯或中立的親戚,這至少讓我這邊看上去不那麽慘。


    令人意外的是七姐竟然來了,但她看上去非常自然,還說是來討花球的,因為想嫁人了。


    雖然我是瞄著七姐扔的,然而花球最終砸在了星星的頭上。


    林準易連忙跑去問她怎樣,一邊扶著她的頭,得知她沒事後,撿起了落在地上的花球,小心翼翼地捧著。


    婚禮熱鬧了三四天,孟簡聰是在第三天時來的。


    蘇家和孟家之間有著許多的聯姻和共同的生意活動,但畢竟我和孟簡聰之間有過那層尷尬的關係,繁音這等小心眼的男人自然不會給他們發請柬。


    不過縱然如此,孟家還是來了人,而且出人意料的,就是孟簡聰。


    繁音得知他來了以後,表現得很不高興,但盤問了門衛幾句便高高興興地放行了,還特意叮嚀我一定要記得招待他。


    我見到孟簡聰時,才明白繁音是什麽意思。


    其實,這幾年不見,孟簡聰的精氣神要比之前好了許多,那種鬱鬱的感覺一掃而空。


    而他並不是自己來的,他的女伴是一個樣子很漂亮的小女孩,年紀看上去約莫十二三歲,長相至少與他八分相似。


    孟簡聰見我目光奇怪,非常大方地介紹:“這是我女兒。”


    我沒有盤問,因為不感興趣。何況當著孩子的麵,我也不知會不會問道使孩子不舒服的話。


    我們隻應付了幾句,我便又忙著應付新來的合作夥伴去了,再想起孟簡聰時,他已經走了。


    他留下了一份禮物,是一套精美的酒杯。


    婚禮結束後,雖然我和繁音都很累了,而且喝得醉醺醺,但時間畢竟不多,我們還是沒有休息,便上了飛機,準備去度蜜月。


    蜜月是我安排的,上飛機後,我倆先睡了一會兒,然後又一起洗了個澡,迴房間幹了許多不該幹的事後,他才清醒了些,問:“怎麽還沒到?”


    “早著呢。”


    “要去哪?”


    “墨西哥。”


    他皺起眉頭:“為什麽去那裏?”


    我問:“為什麽不能?怎麽這幅表情?”


    他盯著我看了一會兒,眉頭突然舒展了,翻身撐在了我身上,興奮地問:“你到底有多久假期?”


    “就不告訴你。”


    “壞女孩。”這果然是個驚喜,他目光灼灼,“你要去陪我南極?”


    我摟住他的脖子,問:“你期待很多年了吧?”


    “是。”他摸著我的臉頰,問:“你怎麽突然決定去?不是怕冷?”


    “送你的結婚禮物。”我說:“不過我有個要求。”


    “說。”


    “到時如果我冷,你要抱著我。”


    他狠狠在我的臉頰上親了一口,道:“放心。”


    我忍不住發笑,又跟他一起鬧了一會兒,我倆畢竟是勞累過度的身體,又癱在床上了,我問:“你為什麽一直想去南極?”


    他說:“因為那裏是全世界最獨特的地方。”


    “那你怎麽一直沒有去?”以他的財力去幾趟太容易了。


    他笑了,扭頭看著我說:“因為想跟全世界最獨特的人一起去。”


    我不禁也笑了:“我很榮幸。”


    “你願意,”他握住了我的手,說:“我夢寐以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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