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1章 軟禁生活(1)
不負如來不負卿(新版) 作者:小春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我在庭院裏找了棵石榴樹,俯身用咬開的柳樹枝沾了粗鹽刷牙。如今,我已適應了這種古老而粗糙的刷牙方式。他洗完澡,倚在門邊看著,我對他笑一笑,仰天咕嚕咕嚕漱口。
記得看過一篇小品文,男生對女生說,嫁給我吧。女生搖頭不同意。男生很驚訝:“我們都已經有了最親密的關係,為什麽你不肯嫁?”女生說:“因為我不願意當著你的麵刷牙。”
是啊,女為悅己者容。想在心愛的人麵前展現自己最美好的一麵,是人之常情。可是要生活在一起,像傳統的日本婦女一樣在丈夫起床前就要化好妝,在家裏也要打扮得漂漂亮亮,那樣的日子,我總覺得不是在生活,而是把生活當成了一種職業。如果都不願意在對方麵前表現常人看不到的最邋遢最糗大的模樣,那說明愛得還不夠深切,更談不上共同生活了。愛到最深,不是愛對方的缺點,而是愛對方卸去一切包裝後的那個普通靈魂。
那我呢?趕論文時臉不洗牙不刷蓬頭垢麵悶坐在電腦前;周末可以懶在床上一整天直到餓得暈頭轉向;大冬天我對著泡在盆子裏幾天的衣服咬著牙用最快的速度解決掉;我可以捧本書蹲在洗手間直到腳麻站不起來。這些最邋遢最不為人所知的一麵,我是否願意在他麵前展露出來?
而他呢?走下神壇的他,是否也有一些不為外人所知的生活習慣?他是否願意在我麵前表現出來?
我們接下來要麵對的是共同生活。完全不一樣的生活方式交匯在一起,要找到平衡點,彼此適應對方,包容對方。這些,可比一時的激情難多了。
我刷完牙,感慨地望著庭院四角的藍天。對我們的軟禁,也將如何共同生活的問題提早擺在了麵前。看向一旁默立的他,意識到一件事,哈哈大笑起來。
“怎麽了?這麽開心?”
“嗯,問你一個問題。”我把手伸進他臂彎裏,“我剛剛是不是不太好聞?”
“什麽不好聞?”
“我沒刷過牙……”剛剛我可是沒刷牙就跟他親吻了,不知道他有沒有想到這個問題。
“不介意的……”他眼底飄過一絲好笑,又躊躇著,“那一日,羅什醉酒,還嘔吐過,怕是更難聞。你可介意了?”
“嗬嗬,是不太好聞。”歪頭迴想一下,“不過當時可沒想那麽多。”
我看向他,夏日陽光把他照耀得明亮清澈,而他比夏日陽光更熾熱的笑將我心中的疑惑不安漸漸掃除。我們應該可以的,是麽?就算我們的生活方式,飲食習慣天差地遠,就算我們的觀念有著千年時空的差距,而愛是一條不可破的繩索,牢牢綁住了我們。是你,我願意沒刷牙就跟你接吻,我願意在你麵前蓬頭垢麵,我願意讓你以後逐步看到我的懶散,我願意去尋找我們中間的平衡點。
而這平衡點,先從最基本的需求——睡覺開始。
我們畢竟剛生活在一起,心理上還是有很多顧慮。第二個夜晚我曾試著去睡那張豪華大床,把矮榻讓給他。可是我們倆在各自的床上翻來覆去折騰了大半夜都沒睡著,最後還是我掙紮不過,鬼使神差躺到了他的榻上。從那以後,我們就不再做無謂的掙紮,心照不宣地躺到了一起。
所以,round one: 愛情wins!
我們都是初嚐禁果滋味,對彼此的身體都無限渴望。可是,他入佛門二十八年,色戒是佛門第一大戒的觀念根深蒂固。就算我們躺在一張床上,他仍然心有愧疚,矛盾著,掙紮著。理智最終還是向身體屈服,而他抵擋的時間也越來越短。這樣一次又一次的屈服,在我們共同生活了十天後,他終於,起碼在我看來,在心理上以他自己的理解方式接受了。
所以,round two: 愛情wins!
纏綿過後,他並沒有太多溫存。這我能理解。畢竟他對女人從沒有花過心思揣度,不知道女人最喜歡的不是過程,而是身心相連的感覺。這些,我都可以慢慢告訴他。可奇怪的是,他要與我分開毯子睡,這就讓我有些生氣了。他說他三十多年一直獨眠,現在多了一個我,怕自己睡相不好,會驚擾到我。於是我耐心跟他解釋,兩人相愛,並頭而臥,也是一種幸福感。我也是獨睡了二十多年,我的睡相也不好,可是,我喜歡生同衾死同穴這句話,這讓我感覺自己能真正融入他的生活,跟他唇齒相依。
所以,round three:艾晴 wins!
從那一次小得不能再小的爭執後,我們每晚相擁而眠。可是,另一個問題出現了。他的睡相果真不好。他喜歡蜷著身子睡,那麽高的個,卻蜷成一團,像個蝦米。而我最喜歡緊貼著他,感覺他的溫暖。於是,不算太大的榻,我們也隻占一個小角落,往往深更半夜我被凍醒,原來他把毯子全卷走了。我扯毯子,睡夢中的他還緊抓著不放。這種毯子爭奪戰發生了幾次,他終於用另一種方式來解決這個問題。他盡量仰躺著睡,這樣我既可以美美地靠在他肩上,也避免了毯子被卷走。隻是苦了他,每天早上起來都要揉一揉肩膀,活動一下脖子。我於心不忍,可他卻隻是溫柔一笑,說習慣就好。
所以,round four: 艾晴wins!
要改變的,還有睡眠時間。
我在現代,跟很多年輕人一樣習慣晚睡晚起。有時為了趕論文,通宵熬夜也是常事。來到古代自然改變了作息,每晚十點就睡。不過睡懶覺的毛病一點沒改。早上七八點在這裏已經是非常晚的上午時間了,我卻還是能賴則賴能拖則拖。
跟他在一起後,他每晚七八點就睡,早上四點就起來。最初幾夜,他先睡,我在幾案旁寫日記到十點多。可是卻發現每次等我上床,他還沒睡著。在我拷問下終於說出他對光線和聲音都很敏感,一定要等我睡著了,他才能安睡。唉,為了不影響他的睡眠質量,我隻好跟著他一起,天摸黑就睡。然後悲哀地發現,我睡不成懶覺了。他四點起來時在我額頭輕吻一下,我也自然醒來,再睡下去就會頭疼。於是他在庭院裏做早課時,會詫異地盯著我怪模怪樣地做普拉提,繞著庭院滿場唿哧唿哧的跑步。
我也開始跟古人一樣,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告訴自己,習慣就好。
所以,round five:羅什wins!
記得看過一篇小品文,男生對女生說,嫁給我吧。女生搖頭不同意。男生很驚訝:“我們都已經有了最親密的關係,為什麽你不肯嫁?”女生說:“因為我不願意當著你的麵刷牙。”
是啊,女為悅己者容。想在心愛的人麵前展現自己最美好的一麵,是人之常情。可是要生活在一起,像傳統的日本婦女一樣在丈夫起床前就要化好妝,在家裏也要打扮得漂漂亮亮,那樣的日子,我總覺得不是在生活,而是把生活當成了一種職業。如果都不願意在對方麵前表現常人看不到的最邋遢最糗大的模樣,那說明愛得還不夠深切,更談不上共同生活了。愛到最深,不是愛對方的缺點,而是愛對方卸去一切包裝後的那個普通靈魂。
那我呢?趕論文時臉不洗牙不刷蓬頭垢麵悶坐在電腦前;周末可以懶在床上一整天直到餓得暈頭轉向;大冬天我對著泡在盆子裏幾天的衣服咬著牙用最快的速度解決掉;我可以捧本書蹲在洗手間直到腳麻站不起來。這些最邋遢最不為人所知的一麵,我是否願意在他麵前展露出來?
而他呢?走下神壇的他,是否也有一些不為外人所知的生活習慣?他是否願意在我麵前表現出來?
我們接下來要麵對的是共同生活。完全不一樣的生活方式交匯在一起,要找到平衡點,彼此適應對方,包容對方。這些,可比一時的激情難多了。
我刷完牙,感慨地望著庭院四角的藍天。對我們的軟禁,也將如何共同生活的問題提早擺在了麵前。看向一旁默立的他,意識到一件事,哈哈大笑起來。
“怎麽了?這麽開心?”
“嗯,問你一個問題。”我把手伸進他臂彎裏,“我剛剛是不是不太好聞?”
“什麽不好聞?”
“我沒刷過牙……”剛剛我可是沒刷牙就跟他親吻了,不知道他有沒有想到這個問題。
“不介意的……”他眼底飄過一絲好笑,又躊躇著,“那一日,羅什醉酒,還嘔吐過,怕是更難聞。你可介意了?”
“嗬嗬,是不太好聞。”歪頭迴想一下,“不過當時可沒想那麽多。”
我看向他,夏日陽光把他照耀得明亮清澈,而他比夏日陽光更熾熱的笑將我心中的疑惑不安漸漸掃除。我們應該可以的,是麽?就算我們的生活方式,飲食習慣天差地遠,就算我們的觀念有著千年時空的差距,而愛是一條不可破的繩索,牢牢綁住了我們。是你,我願意沒刷牙就跟你接吻,我願意在你麵前蓬頭垢麵,我願意讓你以後逐步看到我的懶散,我願意去尋找我們中間的平衡點。
而這平衡點,先從最基本的需求——睡覺開始。
我們畢竟剛生活在一起,心理上還是有很多顧慮。第二個夜晚我曾試著去睡那張豪華大床,把矮榻讓給他。可是我們倆在各自的床上翻來覆去折騰了大半夜都沒睡著,最後還是我掙紮不過,鬼使神差躺到了他的榻上。從那以後,我們就不再做無謂的掙紮,心照不宣地躺到了一起。
所以,round one: 愛情wins!
我們都是初嚐禁果滋味,對彼此的身體都無限渴望。可是,他入佛門二十八年,色戒是佛門第一大戒的觀念根深蒂固。就算我們躺在一張床上,他仍然心有愧疚,矛盾著,掙紮著。理智最終還是向身體屈服,而他抵擋的時間也越來越短。這樣一次又一次的屈服,在我們共同生活了十天後,他終於,起碼在我看來,在心理上以他自己的理解方式接受了。
所以,round two: 愛情wins!
纏綿過後,他並沒有太多溫存。這我能理解。畢竟他對女人從沒有花過心思揣度,不知道女人最喜歡的不是過程,而是身心相連的感覺。這些,我都可以慢慢告訴他。可奇怪的是,他要與我分開毯子睡,這就讓我有些生氣了。他說他三十多年一直獨眠,現在多了一個我,怕自己睡相不好,會驚擾到我。於是我耐心跟他解釋,兩人相愛,並頭而臥,也是一種幸福感。我也是獨睡了二十多年,我的睡相也不好,可是,我喜歡生同衾死同穴這句話,這讓我感覺自己能真正融入他的生活,跟他唇齒相依。
所以,round three:艾晴 wins!
從那一次小得不能再小的爭執後,我們每晚相擁而眠。可是,另一個問題出現了。他的睡相果真不好。他喜歡蜷著身子睡,那麽高的個,卻蜷成一團,像個蝦米。而我最喜歡緊貼著他,感覺他的溫暖。於是,不算太大的榻,我們也隻占一個小角落,往往深更半夜我被凍醒,原來他把毯子全卷走了。我扯毯子,睡夢中的他還緊抓著不放。這種毯子爭奪戰發生了幾次,他終於用另一種方式來解決這個問題。他盡量仰躺著睡,這樣我既可以美美地靠在他肩上,也避免了毯子被卷走。隻是苦了他,每天早上起來都要揉一揉肩膀,活動一下脖子。我於心不忍,可他卻隻是溫柔一笑,說習慣就好。
所以,round four: 艾晴wi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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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現代,跟很多年輕人一樣習慣晚睡晚起。有時為了趕論文,通宵熬夜也是常事。來到古代自然改變了作息,每晚十點就睡。不過睡懶覺的毛病一點沒改。早上七八點在這裏已經是非常晚的上午時間了,我卻還是能賴則賴能拖則拖。
跟他在一起後,他每晚七八點就睡,早上四點就起來。最初幾夜,他先睡,我在幾案旁寫日記到十點多。可是卻發現每次等我上床,他還沒睡著。在我拷問下終於說出他對光線和聲音都很敏感,一定要等我睡著了,他才能安睡。唉,為了不影響他的睡眠質量,我隻好跟著他一起,天摸黑就睡。然後悲哀地發現,我睡不成懶覺了。他四點起來時在我額頭輕吻一下,我也自然醒來,再睡下去就會頭疼。於是他在庭院裏做早課時,會詫異地盯著我怪模怪樣地做普拉提,繞著庭院滿場唿哧唿哧的跑步。
我也開始跟古人一樣,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告訴自己,習慣就好。
所以,round five:羅什wi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