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意識地,陳旭就想到了在之前直播中,遇到的那條死蛇。


    當時,他也是誤以為那是一條蛇,結果接近之後,對方竟然動也不動,結果,竟然是一條已經被其他動物殺掉的死蛇!


    有過一次經驗,他立刻警惕地看著四周,尤其是注意著灌木叢後麵的動靜。


    畢竟,昨晚斑鬣狗群追逐多加斯羚羊的場麵,可還曆曆在目。


    萬一這隻小羚羊正是它們獵殺的,而它們恰巧又在附近,那豈不是“自投羅網”?


    片刻後,附近並沒有傳來任何的動靜。


    陳旭眉毛一揚,猶豫了幾秒鍾,到底出不出手。


    算了,先衝過去看看什麽情況,如果是保護動物,就放了,如果是普通動物,殺。


    如果是死屍,且上麵有齒痕,那麽就隻切一塊兒後腿肉,然後迅速離開!


    做完了決定後。


    他繼續朝著目標接近。


    觀眾們看著眼前這幅詭異的場景,也覺得有些哪裏不對。


    這羚羊動也不動,也不知道起來聽聽動靜,難道昨晚熬夜太困了,睡著了?


    而就在這時,陳旭已經接近到了目標五米之內。


    這個距離,是他的把握爆發距離,超過八成幾率,絕對可以擊倒目標!


    唰!


    下一秒,陳旭後腳一蹬地,突然朝著那隻幼年羚羊衝了過去!


    五米的距離,對於他來說,就是眨眼及至!


    超高的爆發力,以及強大的腿部肌肉,令他隻用了0.45秒,就完成了距離衝刺,如同超跑的彈射起步一樣,速度極快!


    砰!


    一聲悶響,陳旭正中羚羊幼崽,直接壓在了對方身上,並且迅速掐住頸部,進行關節鎖,以免對方逃跑。


    可當他兩手摸到脖子處的時候,卻忽然發現,一股鮮紅,沾染在了他的左手之上。


    血!


    死屍?


    陳旭麵色驟變,這種“送上門的食物”最是危險。


    下一刻,他急忙檢查傷口,看看是否是斑鬣狗所咬的齒痕。


    掰開傷口,看清之後。


    眼前的這個傷口形狀,卻令他完全呆住了!


    這時候,無人機也跟著飛了過來。


    不少觀眾看到了羚羊左側的脖頸處,已經有一大片鮮紅,這才明白過來它為什麽不動彈,原來已經是一具死屍了。


    而因為傷口是在左側,從旭爺追擊的右側角度看,正好被擋住了,所以沒辦法發現。


    “這荒地上,怎麽會有一具保存這麽完好的屍體啊,太假了吧?”


    “666,難道這就是傳說中的撿漏羊?”


    “會不會是旭爺偷偷找道具組放在這裏的。”


    “想在撒哈拉生存下來,的確太難了,做個弊,也無可厚非,可以原諒。”


    “嗬嗬,是是是,羚羊是道具組準備的,就連撒哈拉也是道具組用沙子堆出來的!”


    “不明白你們這是怎麽了,竟然連旭爺的人品都不相信!”


    ……


    霎時間,整個直播間竟然陷入了開播以來,最大的一次爭執。


    支持旭爺的一方,認為這根本不可能是旭爺作假準備的屍體。


    而反對旭爺的一方,或者說,也不是反對,他們同樣也很喜歡旭爺,這是眼前這具羚羊屍體,的確有些太不符合常理了。


    試問,旭爺以往遇到的羚羊屍體,有哪具不是被啃個稀巴爛。


    最完整的一次,就是東非塞倫蓋蒂大草原的那頭跳羚,可是那也是剛剛被獰貓殺死,緊跟著被兩條斑鬣狗給搶了下來,最後又被旭爺搶了下來。


    最起碼看起來非常合理。


    可眼前這頭呢?


    完好無損,隻是頸部出血。


    試問,有哪個食肉動物,會在咬死獵物之後,一口不吃?


    最終,陳旭開口了。


    他一臉嚴肅地說道:“正如大家所見,這是一頭幼年羚羊屍體,而且屍體保存的非常完美,全身上下,隻有這頸部這一處傷口。”


    一邊說著,他一邊將羚羊的脖頸轉過來,給鏡頭拍了一下。


    觀眾們看到,那是一個血窟窿。


    但凡有點兒智商的人,都知道,這是槍傷!


    一下子,那些說旭爺作弊的人,立刻感覺臉頰有些發燙。


    畢竟,即使是真作弊,也不會弄得這麽假,至少也要用刀捅幾下,做成類似於被咬死的傷口,這樣才像一點兒。


    於是,直播間內,許多觀眾紛紛給旭爺道了歉。


    而陳旭則是趁此機會,走到了附近15米處,撿起了兩顆金色的金屬。


    是彈殼!


    “這是12號獵槍彈的子彈彈殼,除重型獵槍以外,12號是遊獵獵槍中,口徑最大,也是威力最大的一種,彈殼采用全銅質,造價不菲,這夥人很專業!”


    他捏著這枚彈殼,給觀眾們分析了幾句。


    不少人愣了愣,這麽牛逼,旭爺光是看子彈,就知道這麽多信息,這尼瑪比刑警還牛逼啊!


    可他們反過來一想,這些本來就是荒野必備的生存知識。


    如果讓旭爺真的到犯罪現場,去觀察罪犯的痕跡,沒準兒就不一定比觀察野外動物厲害了。


    不遠處,10米左右,同樣還有另外一灘血漬,但是並不見屍體。


    陳旭閉著眼睛,慢慢在腦海中重組現場。


    “兩灘血漬,代表兩具屍體,隻有兩發彈殼,對方的槍法非常之準,而且反應極快。”


    “他應該是在發現成年羚羊後,一槍將其斃命,幼年羚羊在聽到槍聲的第一時間,就開始往反方向逃跑,此時他正在換彈;其實,他根本沒有必要擊殺羚羊幼體,從他不帶走屍體就可以看出,幼體對他們一點兒用也沒有,但他還是開槍了,是因為樂趣?”


    “他的手法很熟練,換彈速度極快,幾乎換完彈的同時,就進行瞄準開槍,整個過程不超過1秒,所以這隻羚羊幼體僅僅跑了5米,就死在了它的母親旁邊!”


    在腦中重演完整個過程,就連陳旭也不得不感歎一句:這是個頂尖職業高手!


    不少女觀眾聽著陳旭重演“案發現場”的分析,不禁差點兒興奮得嚎起來,簡直超帥!


    這一下,觀眾們總算是明白怎麽迴事兒了。


    陳旭也點點頭,“沒錯,大家應該都知道了,擊殺這頭羚羊的,就是偷獵者。”


    “我之前對那片平地的車轍印判斷錯了,這幫人不是恐怖分子,是職業偷獵者,而且是頂尖水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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