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時間有些緊迫。


    所以陳旭一路上山的速度都是有意加快的,但即使如此,因為要注意腳下那些煩人的石子以及隨時可能偷襲的毒蛇,他的速度還是沒有在平原趕路那麽快。


    半個小時之後,他突然停下身,指著身旁一顆植物,鬆了口氣,“唿……還好我一直都有注意周圍的環境,手臂差點被它刮傷了。”


    “這是毒芹,又名野芹菜、毒人參,多分布在北溫帶,但中部地區也有生長,它是劇毒植物之一,毒性接近毒箭木,能瞬間麻痹人類的運動神經,抑製延髓中樞,隻需要120毫克,就可致死!”


    “我小時候,老家村子裏的人經常會去山裏采水芹菜,結果因為分辨不清,誤食了這種毒芹,結果全家老小四口當晚全部喪命,根本來不及救治,所以,大家千萬千萬要記住它的形狀,避免在野外誤食喪命!”


    直播間的觀眾頓時嚇了一大跳,因為旭爺眼前這顆毒芹,明明就長得很像家裏經常吃的水芹菜!


    “我滴媽呀,這也太tm太嚇人了吧?”


    “旭爺所有的嘲諷小故事中,這個真心嚇到我了!”


    “加1,旭爺這個故事我第一次笑不出來,那家人死的太慘了!”


    “我決定,以後再也不吃芹菜了!”


    為了強調事情的嚴重性,陳旭又解釋了一句:“如果大家仔細觀察,水芹菜和毒芹還是有明顯分別的,你們看它的莖上,全是毛茸茸的一片,而水芹菜我們都知道,是不長絨毛的。”


    “而且,毒芹整棵都會散發著一股惡臭味兒,當你一靠近,就會明顯的感覺到,好了,我們趕緊避開,尋找其他食物!”


    說完,陳旭便繞開了毒芹,繼續朝著山上走著。


    大概又過了一個多小時後,他再次在前方發現了一頭屍體。


    不過,這具屍體明顯要比之前那隻羚羊要大太多了。


    “這是一頭雄性麋鹿,大型食草動物,至少在一百公斤以上,能獵殺這種體型級別的動物,隻有華南虎跟花豹,但華南虎全國隻有50到80隻,可以說野外已經基本滅絕了,花豹的可能性更大。”


    一邊說著,他一邊繞到了另一邊。


    與那頭羚羊類似,這頭麋鹿的身體也全部被掏空了,但也許是花豹沒吃了的關係,上麵還殘存著不少血肉。


    陳旭湊過去一聞,擺了擺手,咳嗽兩聲:“咳咳……這屍體已經產生惡臭了,這肉已經不能吃了!”


    “不過,麋鹿不同於羚羊,它的骨架非常大,也許我們可以從它的後腿裏找到不錯的食物!”


    於是,他走到麋鹿的身後,掏出石斧,對著它的大腿骨一陣狂砍。


    幾下過後,大腿骨掉下來。


    然後陳旭又找到了一塊兒大石頭,猛砸骨頭,外骨碎裂後,裏麵暴露出來一層白油油,有些發黃的膏狀物。


    許多觀眾立刻感覺有些反胃:


    “旭爺,你該不會是要吃麋鹿的骨髓吧?”


    “為什麽不能吃?我們家吃火鍋我就喜歡點豬骨髓吃,老香了!”


    “旭野不是說這麋鹿已經死了好久,肉已經變質了麽,那骨髓還可以食用麽?”


    陳旭開口解釋道:“這沒什麽不能吃的,野獸在成年以後,對造血能力的要求下降,所以骨頭內的紅骨髓會轉變為黃骨髓。”


    “黃骨髓百分之九十的成分全都是脂肪,屬於油脂,而且還被密封在骨頭內,不容易接觸空氣,相比於肉類,會更不容易變質。”


    “雖然我從沒生吃過骨髓,但理論上來說,生肉能吃,它也一樣!”


    下一秒,他用手挖出一塊兒骨髓,塞入嘴中,咀嚼了兩下後,他抿了抿嘴:


    “跟我想象的有些不太一樣,竟然沒有脂肪的油膩感,味道很清淡,口感有些像碎豆腐,可能是跟生吃有關係。”


    隨後,他把整條大腿骨的骨髓全部吃完。


    然後又用同樣的方法,把另一條腿骨的骨髓也吃光了。


    “吃了這麽多黃骨髓,攝入的能量應該非常恐怖,足夠頂過今晚了,如果我現在就躺在床上不運動,說不定還會發胖。”


    陳旭對著鏡頭,開了句玩笑。


    “這頭麋鹿身上全是寶貝,你們看這鹿皮,厚實而且很大,足夠我做一件上衣,畢竟我身上這件樹皮袍子還是有些太厚重了。”


    “還有這鹿角,雄鹿的鹿角非常堅硬,而且異常鋒利,是連獅子跟老虎都害怕的天然武器,我要想辦法帶走一根,這可比石斧好用多了!”


    接下來,陳旭開始掏出黑曜石刀,小心地將整張鹿皮切割下來。


    相比於羚羊皮,麋鹿的皮更加厚實,雖然黑曜石刀很鋒利,但跟真正的匕首比起來,還是要差很多。


    花費了將近二十分鍾,他才把整張麋鹿皮完整地剝下來。


    撐開後,整張皮都是油量的棕黃色,異常美麗。


    “怪不得這麽多偷獵者肯敢冒著犯法的危險獵殺它,相信它會變成一間非常漂亮的外衣!”


    陳旭嘿嘿一笑。


    剩下的鹿角,他用的方法就比較簡單粗暴了。


    挑了一根形狀比較好的右角,他就拿起一塊兒巨石,對著角根就是一頓猛砸。


    鹿角的骨密度明顯要比腿骨大很多,非常結實。


    陳旭足足砸了十幾下,才把它弄斷。


    它通體呈灰黑色,長約二十多厘米,有兩根手指粗細,在角尖三分之一處,還有一根略細的分叉。


    兩根尖角都非常尖銳,反手一握,角尖衝下,弧度跟尼泊爾軍刀差不多。


    “666,我頭上有犄角,犄角~”


    “麋鹿:尼瑪,生前被吃,死後還要被分屍!”


    “臥槽,要用這角暴菊,那可就爽歪歪了!”


    弄完了鹿角,陳旭看了看周圍的天色,“已經傍晚了,太陽馬上就要落山了,我們得趕快抓緊時間下山!”


    所謂上山容易下山難,神農架的山上全是石子,非常滑,一不小心,很容易摔倒滾下去。


    為此,他特意找了一根枯木,當做登山仗,用來隨時刹住步伐。


    就這樣,一路下山,天色越來越黑,他立刻開啟了夜視模式。


    就在陳旭剛穿過一片叢林的時候,前方,灌木叢內,兩團明亮的藍光,一下令他背脊一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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