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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尋歡再一注視,那查猛的咽喉,竟已被洞穿!


    像是被劍洞穿的,但仔細看看,明顯,這是樹枝刺的,因為傷口上邊兒還有樹枝留下的一些木屑,或許,那也算是劍吧?


    殺他的人顯然不願他的鮮血濺上自己的衣裳,所以刺穿他的咽喉後,就立刻塞了團冰雪在創口裏,等到冰雪被熱血溶化的時候,血卻也已被冰凝結住了……非常的從容不迫,簡直就像是怪蜀黍欺負了小盆友!


    但很明顯,“金獅”查猛並不是小盆友!


    此時,他的屍體仍筆直地站著,倚著木柱並沒有倒下來,由此可見,殺他的那人,身法是多麽輕,多麽快!


    用樹枝刺穿查猛的咽喉後,就立刻拔出了樹枝,連一絲多餘的力量都沒用,所以才沒有碰倒查猛的屍體。


    查猛自然是準備抵抗的,但等到這一劍刺穿咽喉後,他的招式還沒有使出來,所以他的屍體仍在保持著平衡。


    這一“劍”好快!


    李尋歡麵上露出了驚奇之色,他知道“金獅”查猛成名已有二十多年,並沒有吃過多大的虧。


    金獅鏢局的招牌也很硬,由此可見,查猛並非弱者,但他卻連反抗之力都沒有,一下子就被人洞穿了咽喉!


    他就算是個木頭人,要想用樹枝將這木頭人的咽喉刺穿,而不將它撞倒,也絕不是件容易事。


    李尋歡一轉身,竄人那酒店裏。門上並沒有掛簾子,裏麵也沒有擺上桌椅,顯見這酒店也並不想在這種天氣做生意。


    很寬敞的屋子裏。隻有靠窗旁擺著一桌菜,但菜大多都沒有動過,甚至連杯裏的酒都沒有喝。


    來自極樂峒的那四個“童子”,也已變成了四個死屍!


    死屍的頭向外,足向裏,像是在地上擺著個“十”字,黃衣童子的足底和綠衣童相對。黑衣童和紅衣童相對,右手腕上的金鐲已褪下,落在手邊。四人的臉上還帶著獰笑,咽喉竟也是被樹枝刺穿的!


    再看虞二拐子,也已倒在角落裏的一個柱子旁,他的雙手緊握。似乎還握著滿把暗器。


    但暗器還未發出。他也已被樹枝刺穿咽喉!


    李尋歡也不知是驚奇,還是歡喜,隻是不住喃喃道:“好快……好快……”


    若在兩天以前,他實在猜不出普天之下,是誰有這麽快的劍法。


    昔年早稱當代第一劍客的天山“雪鷹子”,劍法雖也以輕捷飄忽見長,但出手絕不會有如此狠辣,何況自從鷹愁澗一役之後。這位不可一世的名劍客已封劍歸隱,到如今隻怕也埋骨在天山絕頂亙古不化的冰雪下了。


    至於昔日縱橫天下的名俠。沈浪、熊貓兒、王憐花,據說早已都買舟人海,去尋海外的仙山,久已不在人間了。


    何況他們用的都不是劍!


    除了這些人之外,李尋歡實在想不出世上還有誰的劍如此快,直到現在,他已知道是還有這麽一個人的。


    李尋歡閉起眼睛,仿佛就可以看到那個名叫韓文的人,走入了這屋子裏,極樂峒的護法童子們立刻迎了上去,將他包圍。


    但他們的金鐲剛褪下,麵上的獰笑還未消失,他的“劍”已如閃電,如毒蛇般將他們的咽喉刺穿。


    虞二拐子在一旁想發暗器,他以輕功和暗器成名,手腳自然極快,但他的手剛抓起暗器,還未發出,“劍”已飛來,一“劍”穿喉!


    李尋歡歎了口氣,喃喃道:“樹枝?連玩具都不如的樹枝……”


    他忽然發現柱子上有用手指硬生生的,劃出來的字:“你借了我一件兒衣服,我不還了,嗯……幫你殺幾個人吧!有緣再會,也許,很快也就能再會!”


    李尋歡咧了咧嘴,冷吸了一口氣,還是覺得有些不可思議,良久,他發現柱子上除了這幾句話,卻還有個箭頭。


    李尋歡自然立刻順著這箭頭所指的方向走過去,剛走進一扇門,他就聽到了一聲驚唿!


    ........


    ........


    有柄很亮的劍,劍尖正指著他!劍尖,在微微地顫抖著!握劍的是個很發福的老人,胡子雖還沒有白,但臉上的皺紋已很多,可見年紀已不小了。


    這老人雙手握劍,對著李尋歡大聲道:“你……你是什麽人?”他雖然盡量想說得大聲些,可是聲音偏偏有些發抖。


    李尋歡忽然認出他是誰了,微笑道:“你不認得我了?”


    老人隻是在搖頭。


    李尋歡道:“我卻認得你就是這裏的老板,十年前,你還陪過我喝了幾杯酒哩。”


    老人目中的警戒之色已少了些,雙手卻還是緊握著劍柄,道:“客官貴姓?”


    李尋歡道:“李,木子李。”


    老人這才長長吐出口氣,手裏的劍也“當”地落在地上,展顏道:“原來是李……李探花,老朽已在這裏等了半天了。”


    李尋歡道:“等我?”


    老人道:“方才有位公子……英雄,殺了很多人……惡人,卻留下個活的,交給老朽看守,說是有位李探花就會來的,要老朽將這人交給李探花,若是此間出了什麽差錯,他就會來……來要老朽的命。”


    李尋歡道:“人呢?”


    老人道:“在廚房裏。”


    廚房並不小,而且居然很幹淨,果然有個人被反綁在椅子上,長得很瘦小,耳邊還有撮黑毛。


    李尋歡早已想到韓文就是要將這人留給他拷問的,但這人卻顯然未想到還會見到李尋歡,目中的驚懼之色更濃,嘴角的肌肉也在不停地抽搐著。卻說不出話來──韓文非但緊緊地綁住了他,還用布塞住了他的嘴,惡劣的一個臭抹布……


    李尋歡一邊腹誹這那個怪人。一邊也感歎他的細心,他顯然是怕這人用威脅利誘的話來打動這老人,所以連嘴也塞住,但他為什麽不索性點住這人的穴道呢?


    唔!大概就是韓某人的趣味兒吧?他才懶得管這個人的死活!


    李尋歡手裏的刀光忽然一閃,隻不過是挑去了這人嘴裏塞的布而已,這人卻已幾乎被嚇暈了。他想求饒,但嘴裏幹得發麻。一個字也說不出來。


    李尋歡也沒有催他,卻在他對麵坐下,又請那老人將外麵的酒等全都搬了進來。他倒了杯酒喝下去,才微笑著道:“貴姓?”


    那人臉已發黃,用發幹的舌頭舐著嘴唇,嗄聲道:“在下洪漢民。”


    李尋歡道:“我知道你喝酒的。喝一杯吧。”


    他居然又挑斷了這人身上綁著的繩子。倒了杯酒遞過去,這人吃驚地張大了眼睛,用力捏著自己被綁得發麻的手臂,既不敢伸手來接這杯酒,又不敢不接。


    李尋歡笑著道:“有人若請我喝酒,我從來不會拒絕的。”


    洪漢民隻有接過酒杯,他的手直抖,雖然總算喝下去半杯酒。還有半杯卻都灑到身上了。


    李尋歡歎了口氣,喃喃道:“可惜可惜……你若也像我一樣。找把刀來刻刻木頭,以後手就不會發抖,雕刻可以使手穩定,這是我的秘訣。”


    他又倒了兩杯酒,笑道:“佳人不可唐突,好酒不可糟塌,這兩件事你以後一定要牢記在心。”


    洪漢民用兩隻手端著酒杯,還生怕酒潑了出來,趕緊用嘴湊上去,將一杯酒全喝了個幹淨。


    李尋歡道:“很好,我一生別的都沒有學會,隻學會了這兩件事,現在已全都告訴了你,你應該怎麽樣來感謝我?”


    洪漢民道:“在下……在下……”


    李尋歡道:“你也用不著做別的事,隻要將那包袱拿出來,我就很滿意了。”


    洪漢民的手又一抖,幸好杯子裏已沒有酒了。


    他長長吸進了一口氣,道:“什麽包袱?”


    李尋歡道:“你不知道?”


    洪漢民臉上很盡力地擠出了一絲微笑,道:“在下真的不知道。”


    李尋歡搖著頭歎道:“我總以為喜歡喝酒的人都比較直爽,可是你……你實在令我失望啊!”


    洪漢民賠笑道:“李……李大俠隻怕是誤會了,在下的確……”


    李尋歡忽然沉下臉,道:“你喝了我的酒,還要騙我,把酒還給我吧。”


    洪漢民道:“是,是……在下這就去買。”


    李尋歡道:“我隻要你方才喝下去的兩杯,買別的酒我不要。”


    洪漢民怔了怔,用袖子直擦汗,吃吃道:“但……但酒已喝在肚子裏,怎麽還呢?”


    李尋歡道:“這倒容易。”


    刀光一閃,小刀已抵住了洪漢民的胸膛。


    李尋歡冷冷道:“酒既然在你肚子裏,我隻要將你的肚子剖開就行了。”


    洪漢民臉色發白,勉強笑道:“李大俠何必開小人的玩笑。”


    李尋歡道:“你看我這像是在開玩笑?”


    他的手微微用了些力,將小刀輕輕在洪漢民的胸膛上一刺,想將他的胸膛刺破一點,讓他流一點血。


    因為隻有懦夫才會說謊,而懦夫一看到自己的血,就會被駭出實話了,這道理誰也不會比李尋歡更清楚。


    誰知道刀尖刺下,竟好像刺在一個石麵上,洪漢民還是滿麵假笑,似乎連一點感覺都沒有。


    李尋歡目光閃了閃,手已停了下來,這懦夫居然刀槍不入,李尋歡居然也並沒有吃驚。


    他反而微笑著道:“你在江湖中混了已有不少時候了吧?”


    洪漢民想不到他忽然會問出這句話來,怔了怔,賠笑道:“已有二十年了。”


    李尋歡道:“那麽你總該知道江湖中有幾件很神奇的寶物,這些寶物雖很少有人能真的見到,但卻已傳說多年,其中有一件就是……”


    他眼睛盯著洪漢民。一字字接著道:“就是金絲甲,據說此物刀槍不入,水火不傷。你既已在江湖中混了二十年,總該聽說過。”


    洪漢民的臉已經變得像一塊抹桌布,跳起來就想逃。他的身法並不慢,縱身一掠到了門口,但他正要竄出門的時候,李尋歡也已站在門口了。


    洪漢民咬了咬牙,一轉身就解下了條亮銀鏈子槍。銀光灑開,鏈子槍毒蛇般向李尋歡刺了過去。


    看來他在這柄槍上至少已有二三十年的功夫,這一招刺出。軟軟的鏈子槍竟被抖得筆直,帶著勁風直刺李尋歡的咽喉。


    隻聽“當”的一聲,李尋歡隻抬了抬手,他手裏還拿著酒杯。就用這酒杯套住了槍尖。也不知怎的。槍尖竟沒有將酒杯擊碎。


    李尋歡笑道:“以後若再有人勸我戒酒,我一定要告訴他喝酒也有好處的,而且酒杯還救過我一次命。”


    洪漢民就像石頭人般怔在那裏,滿頭汗落如雨。


    李尋歡道:“你若不想打架了,就將身上的金絲甲脫下來作酒資吧,那勉強也可抵得過我的兩杯酒了。”


    洪漢民顫聲道:“你……你真要……”


    李尋歡道:“我倒並不是真的想要這東西,你能趁我不備,將包袱偷走。也算你的本事,但你卻不該對別人說包袱是我拿的。我這人最不喜被人冤枉。”


    洪漢民道:“不錯,包袱是……是小人拿的,包袱裏也的確就是金絲甲,可是……可是……”


    他非但已急得說不出話,連眼淚都快被急了出來。


    李尋歡道:“金絲甲雖然是防身至寶,但你得了有什麽用呢?你就算穿著十件金絲甲,我一刀還是可以要你的命,你何必為了它拚命?”


    他歎息著接道:“世間的寶物,惟有德者居之,這種東西更不是你們這種人應該有的,你將它送給我,也許還可以多活幾年。”


    洪漢民嗄聲道:“小人也知道不配有這種東西,但小人也並不想將之據為己有……”


    李尋歡道:“難道你本來就想將它送給別人麽?送給誰?”


    洪漢民咬著牙,連嘴唇都被咬出血來。


    李尋歡悠然道:“我有很多法子能要人說實話,可是我並不喜歡用,所以我希望你莫要也逼我用出來。”


    洪漢民終於長長歎了口氣,道:“好,我說。”


    李尋歡道:“你最好從頭說起。”


    洪漢民沉吟著道:“李大俠可知道有個‘神偷’戴五麽?這種下五門的小賊,李大俠也許不會知道的。”


    李尋歡笑道:“我非但知道這人,而且還認得他,他的輕功和手上功夫都算不弱,而且酒量也很不錯。”


    洪漢民道:“這‘金絲甲’,就是他不知從哪裏偷來的。”


    李尋歡道:“哦?那麽,又怎會到了你們手上呢?”


    洪漢民道:“他和諸葛雷本來也是老朋友,我們在張家口遇見了他,就在一起喝酒,他大醉之下,將金絲甲拿出來吹噓,諸葛雷瞧著眼紅,就……就……”


    李尋歡板著臉道:“你們既然做得出這種不要臉的事,難道還不好意思說出來嗎?”


    洪漢民垂下頭歎道:“戴五明知這金絲甲現在是江湖中每個人都想得到的寶物,他既然身懷此物,本不該喝醉的。”


    李尋歡冷冷道:“他並不是不該喝酒,而是不該交錯了朋友。”


    洪漢民慘白的臉,居然也有些發紅。


    李尋歡道:“這金絲甲雖然號稱是‘武林三寶’之一,其實並沒有太大用處,因為除了兩個勢均力敵的高手相爭時用得著它之外,一般人得到它還是難免送命,我倒不懂它為什麽會忽然變得如此搶眼了,這其中是否另有原因?”


    洪漢民道:“不錯,這其中的確有個秘密……其實這秘密現在已不能算是秘密了,隻因……”


    他剛說到這裏,這酒店的主人已端著兩壺酒進來,賠笑道:“剛溫好的酒,探花大人先喝一杯再說話吧。”


    李尋歡苦笑道:“你若想我下次再來照顧你的生意,最好再也莫要叫我這名字。我一聽這四個字,連酒都喝不下去了。”


    酒杯還在他手上,他滿滿倒了一杯。隻覺一陣酒香撲鼻而來,他臉色立刻又開朗了,展顏道:“好酒。”


    他將這杯酒喝了下去,又彎下腰咳嗽起來。


    老人歎息著,挪了張椅子過來扶著李尋歡坐下,道:“咳嗽最傷身子,要小心些。要小心些……”


    他蒼老的麵上忽然露出了一絲微笑,接著道:“但這酒專治咳嗽,客官你喝了。以後包管不會再咳嗽了。”


    李尋歡笑道:“酒若能治咳嗽,就真的十全十美了,你也喝一杯吧。”


    老人道:“我不喝。”


    李尋歡道:“為什麽?賣餃子的人寧可吃饅頭也不願吃餃子,賣酒的人難道也寧可喝水。卻不喝酒麽?”


    老人道:“我平常也喝兩杯的。可是……這壺酒卻不能喝。”


    他呆滯的目光競也變得銳利狡黠起來。


    李尋歡卻似未曾留意,還是微笑著問道:“為什麽?”


    老人盯著他手裏的小刀,緩緩道:“因為喝下我這杯酒後,隻要稍為一用真力,酒裏的毒立刻就要發作,七孔流血而死!”


    李尋歡張嘴結舌,似已呆了。


    洪漢民又驚又喜,道:“想不到你居然會來幫我的忙。日後我必定重重酬謝。”


    老人冷冷道:“你不必謝我。”


    洪漢民麵色微變,賠笑道:“前輩真人不露相。莫非也想要……”


    他嘴裏說著話,掌中的鏈子槍又已飛舞而出。


    老人怒叱一聲,佝僂的身子,竟似忽然暴長了一尺,左手一反,已抄著了槍頭,厲聲道:“就憑你也敢跟我老人家動手?!”


    這膽小怕事的糟老頭子,在瞬間就仿佛變了個人似的,連一張臉都變得紅中透紫,隱隱有光。


    洪漢民看到他這種奇異的麵色,忽然想起一個人來,失聲驚唿道:“前輩饒命,小人不知道前輩就是……”


    ........


    ........


    他求饒已遲了,唿聲中,老人的右拳已擊出,隻聽“砰”的一聲,洪漢民的身子竟被打得飛了出去,纏在手上的鏈子也斷成兩截,鮮血一路濺了出來,他身子撞在牆上,恰巧落在案旁的大鐵鍋裏。


    這一拳的力道實在驚人。


    李尋歡歎了口氣,搖著頭道:“我早就說過,你有了這件金絲甲,反而會死得快些。”


    老人將半截鏈子槍甩在地上,出神地望著洪漢民的屍身,臉上的皺紋又一根根現了出來,李尋歡喃喃道:“你已有二十年沒有殺人了,是嗎?”


    老人轉身望著他,道:“但我並沒有忘記如何殺人,是嗎?”


    李尋歡道:“你為了這種事殺人值得嗎?”


    老人道:“二十年前,我不為什麽也會殺人的。”


    李尋歡道:“但現在已過了二十年,你能躲過這二十年,並不容易。若為了這種事將自己身份暴露,豈非劃不來?”


    老人動容道:“你已知道我是誰了?”


    李尋歡笑了笑,道:“你莫忘記,‘紫麵二郎’孫逵在二十年前是多麽出風頭的人物,居然敢和江南七十二道水陸碼頭總瓢把子的妻子私奔,這種勇氣我實在佩服。”


    老人怒道:“此時此刻,你還敢出言不遜?”


    李尋歡道:“你莫以為我這是在諷刺你,一個男人肯為了自己心愛的女子冒生命之險,負天下之謗,甚至不惜犧牲一切,這種男人至少已不愧是個男人,我本來的確對你很佩服的,可是現在……”


    他搖了搖頭,長歎道:“現在我卻失望得很,因為我想不到紫麵二郎居然也是個鬼鬼祟祟的小人,隻敢在暗中下毒,卻不敢以真功夫和人一決勝負。”


    孫逵怒目望著他,還未說話,突聽一人笑道:“這你倒莫要冤枉了他,下毒也要有學問的,就憑他,還沒有這麽大的本事。”


    這是個女子的聲音,而且很動聽。


    李尋歡微笑道:“不錯,我早該想到這是薔薇夫人的手段了,李尋歡能死在二十年前名滿江湖的美人手上倒也不虛此生。”


    那聲音吃吃笑道:“好會說話的一張嘴,我若在二十年前遇到了你。隻怕就不會跟他私奔了。”


    笑聲中,人已扭動著腰肢走了出來。過了二十年之後,她還並不顯得太老。眼睛還是很有風情,牙齒也還很白,可是她的腰──她實在已沒有腰了,整個人就像是一個並不太大的水缸,裝的水最多也隻不過能灌兩畝田而已。


    李尋歡的表情看來就像是剛吞下一整個雞蛋。這就是薔薇夫人?他簡直無法相信。


    美人年華逝去,本是件很令人惋惜、令人傷感的事,但她若不知道自己再也不是雙十年華。還拚命想用束腰繃緊身上的肥肉,用脂粉掩蓋著臉上的皺紋,那就非但不再令人傷感。反而令人惡心可笑。


    這道理本來再也明顯不過,奇怪的是,世上大多數女人,對這道理都不知道──也許是故意拒絕知道。


    薔薇夫人穿著件紅緞的小皮襖。梳著萬字髻。遠遠就可以嗅到一陣陣桂花油的香氣。


    她望著李尋歡笑道:“好一位風流探花郎,果然是名不虛傳,我已經有二十年沒有瞧見過這麽神氣的男人了,可是二十年前……”


    她歎了口氣,接著道:“二十年前我們家裏卻總是高朋滿座,那時候江湖道上的少年英雄,風流劍客,有哪一個不想來拜訪拜訪我?隻要能陪我說兩句話。看我一眼,他們就好像吃了人參果似的。開心得要命,你不信問他好了。”


    孫逵沉著臉,抱定主意不開口。


    李尋歡望著薔薇夫人脖子上那像風中薔薇般在抖動著的肥肉,再看看孫逵,暗中不禁歎息。


    他已看出老人這二十年的日子並不好過。


    薔薇夫人又歎了口氣,道:“可是這二十年來,實在把我憋苦了,每天躲在屋子裏,連人都不敢見,我真後悔怎麽會跟著這沒出息的男人逃走的。”


    孫逵忍不住也長長歎息了一聲,喃喃道:“誰不後悔,誰是王八蛋。”


    薔薇夫人叫了起來,跳著腳道:“你在說什麽?你說?!老娘放著好日子不過,跟著你到這個鬼地方來受苦,一個如花似玉的大美人,被你糟塌成這個樣子,你還有什麽好後悔的?你說,說呀!”


    孫逵鼻子裏直抽氣,嘴又緊緊閉了起來。


    薔薇夫人道:“探花郎,你說,這種男人是不是沒有良心?早知道他會變成這樣子,那時我還不如……不如死了好些。”


    她拚命用手揉著眼睛,隻可惜連一滴眼淚也沒有揉出來。


    李尋歡笑道:“幸好夫人沒有死,否則在下就真的要遺憾終生了。”


    薔薇夫人嬌笑道:“真的麽?你真的這麽想見我?”


    李尋歡道:“自然是真的,像夫人這麽胖的美人,到哪裏才能找到第二個?”


    薔薇夫人臉都氣白了,孫逵卻忍不住笑了起來。


    李尋歡道:“其實夫人得到這件金絲甲也沒有用的,因為就算將夫人分成兩半,也穿不上它。”


    薔薇夫人咬著牙,道:“你……我若讓你死得痛快了,我就對不起你。”


    她白頭上拔下了一根很細很尖的金簪,咬著牙走向李尋歡,李尋歡居然還是安坐不動,穩如泰山。


    孫逵皺眉道:“金絲甲既已到手,我們還是趕快辦正事去吧,何必跟他過不去?”


    薔薇夫人吼道:“老娘的事,用不著你管!”


    李尋歡竟真的已不能動,眼睜睜地望著她。


    誰知她衝到李尋歡麵前,剛想將那根金簪刺人他的眼睛,孫逵忽然從後麵飛起一腳,將她踢上屋頂。


    她百把斤重的身子撞在屋頂上,整個屋子都快被她震垮了,等她跌下來的時候,已隻剩下半口氣。


    李尋歡也有些驚訝,忍不住問道:“你難道是為了救我而殺她的?”


    孫逵恨恨道:“這二十年來,我已受夠了她的氣,已經快被她纏瘋了,我若不殺了她,不出半年就要被她活活逼死。”


    李尋歡道:“但這是你自己心甘情願的,你莫忘記,二十年前……”


    孫逵道:“你以為是我勾引她的,你以為我想帶著她私奔?”


    李尋歡道:“難道不是?”


    孫逵歎道:“我遇見她的時候。根本不知道她是楊大胡子的老婆,所以才會跟她……”


    他幹咳了兩聲,才接著道:“誰知她竟吃定了我。非跟我走不可,那時楊大胡子已帶著二三十個高手來了!我不走也不行了。”


    李尋歡道:“至少她是真的喜歡你,否則她為什麽要這樣做?”


    孫逵道:“喜歡我?嘿嘿……”


    他咬著牙冷笑道:“後來我才知道,我隻不過是她拉到的替死鬼,原來她早就趁楊大胡子出關的時候,姘上了一個小白臉,而且有了孩子。她怕楊大胡子迴來後無法交賬,就卷帶著些細軟和那小白臉私奔了。”


    李尋歡道:“哦?原來其中還有這麽段曲折。”


    孫逵道:“誰知那小白臉卻又將她從楊大胡子那裏偷來的珠寶偷走了一大半,她人財兩空。正不知該怎麽好,恰巧遇上了我這倒黴鬼。”


    李尋歡道:“你既然知道這件事,為何不向別人解釋?”


    孫逵苦笑道:“這是她後來酒醉時才無心泄露的,那時生米早已煮成熟飯。我再想解釋已來不及了。”


    李尋歡道:“她那孩子呢?”


    孫逵閉著嘴不說話。


    李尋歡歎息了一聲。道:“既然如此,你早就該殺她了,為什麽要等到現在?”


    孫逵還是不說話。


    李尋歡道:“我反正已離死不遠,你告訴我又有什麽關係?”


    孫逵沉吟了很久,才緩緩道:“開酒店有個好處,就是常常可以聽到一些有趣的事,……你可知道近來江湖中最有趣的事是什麽?”


    李尋歡道:“我又沒有開酒店。”


    孫逵四下望了一眼,就好像生怕有人偷聽似的。然後他才壓低聲音道:“你可知道。三十年前橫行天下的‘梅花盜’又出現了!”


    “梅花盜”這三個字說出來,李尋歡也不禁為之動容。


    孫逵道:“梅花盜橫行江湖的時候。你還小,也許還不知道他的厲害,但我卻可以告訴你,當時江湖中沒有一個人不知道他的,連點蒼的掌門,當時號稱江湖第一劍客的吳問天,也都死在他手上。”


    他歇了口氣,又道:“而且此人行蹤飄忽,神鬼莫測,吳問天剛揚言要找他,第二天就死在自己的院子裏,全身無一傷痕,隻有……”


    說到這裏,他忽然停了下來,又四下望了一眼,像是生怕那神鬼難測的“梅花盜”會在他身後忽然出現。


    但四下卻是一片死寂,甚至連雪花飄在屋頂上的聲音,都聽得到,孫逵這才吐出口氣,接著道:“隻有胸前多了五個像梅花般排列的血痕,血痕小如針眼,人人都知道那就是梅花盜的標記,但卻沒有人知道他用的究竟是件極毒辣的暗器,還是件極厲害的外門兵刃?因為和他交過手的人,沒有一個還能活著的,所以也沒有人知道他的本來麵目。”


    他語聲剛停下來,忽又接著道:“大家隻知道他必定是個男的。”


    李尋歡道:“哦?”


    孫逵道:“因為他不但劫財,還要劫色,江湖中無論黑白兩道,都恨他人骨,卻拿他一點法子也沒有。但隻要有人說出要和他作對的話,不出三天,必死無疑,胸前必定帶著他那獨門的標記。”


    李尋歡道:“凡是死在他手上的人,致命的傷痕必在前胸,是麽?”


    孫逵道:“不錯,前胸要害,本是練家子防衛最嚴密之處,但那梅花盜卻偏偏要在此處下手,從無例外,好像若不如此,就不足以顯出他的厲害。”


    李尋歡笑了笑,道:“所以你認為隻要穿上這件金絲甲,就能將梅花盜製住,隻要你能將梅花盜製住,就可以揚眉吐氣,揚名天下,黑白兩道的人都會因此而感激你,再也沒有人會找你算那筆老賬了。”


    孫逵目光閃動,道:“江湖中人人都知道,隻要能躲得過他前胸致命之一擊,就已先立於不敗之地,就有機會將他製住!”


    他麵上神采飛揚,接著道:“因為他這一擊從未失手,所以他作此一擊時,就不必留什麽退路,對自己的防衛必定疏忽。”


    李尋歡道:“聽來倒像是蠻有道理……”


    孫逵大笑道:“若是沒有道理,江湖中也不會那麽多人一心想將這金絲甲弄到手了。”


    李尋歡道:“可是你在這裏種種花,喝喝酒,你的對頭早巳漸漸將你忘懷了,你的日子難道過得還不夠舒服麽?為什麽還要找這些麻煩呢?”(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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