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送你。”有了白天的經曆,陳樂嫻熟的又拿出一條項鏈,放在吳嘉莉麵前道。


    見她的目光看向項鏈,陳樂大言不慚道:“我們也算心有靈犀了,你給我準備了驚喜,我也給你準備了。”


    “謝謝。”吳嘉莉眼底滿是驚喜道。


    包太占地方了,隻有3立方的空間還是太小,不知道以後有沒有機會升級。沒有包治百病,還好這些亮晶晶的東西,同樣能討女人歡心。


    ahouter,沒有an(嗯),因為她就是這麽喊的。


    陳樂之前看過一個年會視頻,說某起重設備企業,獎勵多名優秀員工,共計兩千餘萬獎金。陳樂覺得他如果在,應該也能被選上優秀員工,起重他談不上,但起重挖掘不分家嘛,他轉起來挖掘厲害啊。


    離開吳嘉莉家之後,坐在車上的陳樂,先打了通電話給唐心,關心了一下她今天去公司的情況,得知一切順利,陳樂掛了電話,開車去太子道。


    他洗完澡上床,睡眠比較淺的阿華很快醒了,躺到他懷裏道:“我想換個地方住。”


    “怎麽了?”陳樂問道。


    “這裏太大了,我住不習慣。而且隻有我一個人,你如果不來的話,我睡不著。”阿華說道。


    陳樂道:“這裏之前一直空著…我請幾個傭人?”


    “不用了,我不習慣被人伺候。”


    “好吧,那我明天幫你搬家。”陳樂說道。


    “嗯。”


    “你的病,醫生怎麽說?”


    阿華搖頭道:“沒什麽大事,需要調養,以後不能喝酒了。”


    “你還睡嗎?”


    “嗯?”


    “我想先把那三千還了。”


    靚仔樂是什麽人,概不賒欠,不止還了三千,還多付了七千多利息。被打樂一萬多棍的阿華沉沉的睡著了。


    她睡著後,陳樂環顧了一下房間,是太大了一點。臥室這樣的地方,還是夠用就好,太大太空曠了,人睡在裏麵,難免就會缺乏安全感。


    當然了,也不是逼仄就好,床隻能放小小的一張,開門就頂到床那也不行。尤其對陳樂這種花樣多的來說,換個動作都費勁,那得少多少樂趣?


    所以人還是得奮鬥,得能對大的說不,不是因為沒錢,而是怕它垂…不是,是怕睡不踏實。


    隔天。


    陳樂帶著阿華搬進了他新買的房子,不到一千尺,兩室一廳。屋子裏的裝修很溫馨,屋主也許是想讓家裏人過上更好的生活,換更大的房子,卻沒想到做生意虧了,隻能將這裏賣了救急。


    “這裏也是你家?”和太子道那處奢華的大宅相比,這裏完全兩種格格不入的風格,阿華驚訝道。


    “你喜歡這裏?”


    阿華點頭道:“這才是家的樣子啊。”


    “那這裏以後就是你家,我會盡快辦好過戶手續的。”陳樂笑道。


    阿華白了他一眼道:“不用了,你技術這麽差,服務意識又不好。收你這麽貴重的東西,我以後想甩了你,一想到要把這些還給你,心就會滴血,還是算了。”


    服務意識陳樂勉強能夠忍受,但技術差,靚仔樂就不服氣了。他接下來的一天半假期,幾乎都花在了和她講道理上。


    阿華被講的,連動動手指的力氣都沒有了。就這還是靚仔樂忙裏偷閑出去打了兩槍的結果,其中一槍還連打apple和阿玲兩個。


    差?哼哼,你先扛得住我的三板斧再說。


    三天大假結束,陳樂剛迴到警署,就遇到了大案子。油麻地警署的警員雷大勇,在街頭槍殺了翁世傑之後逃跑了,現在正被通緝。


    重案組的頭馬陳家駒不在,他還在協助大陸警方調查猜霸。


    雷蒙幾乎不做他想,就派出了如今風頭正勁的陳樂,成立專案組,協助油麻地警署總督察沈sir,抓捕雷大勇歸案。


    “頭兒,現在怎麽辦?”見陳樂拿著卷宗迴來,早已猜到這件案子肯定落在他們頭上的大嘴問道。


    之前看了資料裏雷大勇的照片,以及他的介紹,陳樂已經知道這是什麽劇情了,是《沉底鱷》。


    這個雷大勇,完全是被冤枉的。


    而這件事的起因,要從十年前的一件案子說起,當時還不是現在油麻地警署總督察的沈sir,是個不折不扣的黑警。


    他見不得光事被探員張啟華撞破,他就派手下在張啟華的車子裏藏毒品,冤枉他販毒。害張啟華做了十年冤獄。


    張啟華出獄第一件事,就是殺了當時冤枉他的探員豬頭丙,而雷大勇作為當時拘捕他的另一名探員,也成了他報仇的目標。


    雷大勇昨晚喝的爛醉,還在夜總會喝翁世傑發生爭執,將這一幕看在眼裏的張啟華,趁雷大勇去停車場取車的時候打昏了他,並用他的配槍,殺死了翁世傑。


    動機、證據俱在,一下子就坐實了雷大勇是殺人兇手的“事實”。


    但其實當年誣陷張啟華那件事,都是沈sir的陰謀,和雷大勇一點關係沒有,雷大勇隻是被沈sir利用了而已。


    “先去油麻地警署。”陳樂言簡意賅道。


    “好的頭兒,我去開車。”阿力應道。


    他們一行四人,很快到了油麻地警署。他們到的時候,總督察沈sir正被一群記者圍著,因為翁世傑是社會名流,而殺他的人又是警員,記者們早就聞著味兒,把警署圍了個水泄不通。


    這些記者,不會管他們的報道,會不會挑起警民矛盾,隻管話題夠驚爆,就算各種暗示誤導,哪怕明知會引起市民誤會也無所謂。


    “頭兒,我們現在下去嗎?”開車的阿力扭頭朝坐在後排的陳樂問道。


    陳樂搖頭道:“不急,等沈sir應付完這些記者再說。”


    他的話音剛落,突然警笛大作,幾輛警車開進警署,坐在中間那輛警車上,帶著手銬的,正是嫌犯雷大勇。


    “這家夥這麽衰,不像會殺人啊。”阿光嘀咕道。


    大嘴迴道:“誰帶著手銬不衰?”


    “頭啊,怎麽都英明神武。”阿力怕馬屁道。


    陳樂:“???”


    我為什麽要戴手銬?


    不過他想到上次在主題酒店,他演匪徒,被龍九銬起來,然後…嗯,跑題了跑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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