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死了。”


    說出這三個字的時候,於謙和反而冷靜了下來,連眼淚也停止了。


    故事講到這裏,就像拙劣的小說提前揭開了謎題——女人分明已經瘋了,除了一條死路還能有什麽。她的結局誰都猜得到,連講故事的人都不禁覺得索然無味。


    但這並不是結局。


    “她臨死的時候,終於告訴了那個孩子他的爸爸叫什麽。”他望著丁樹海的眼睛,帶著一種讓人心冷的平靜,“那是那個孩子第一次聽說那個名字。她對那個孩子說,媽媽先走了,你去找爸爸吧。她還留了一份禮物給那個男人。她說,要是那個男人不認他,就把禮物送給男人。”


    “十幾分鍾後,保姆來了。她發現了孩子默不吭聲,但滿麵淚痕地懷抱著一隻金屬的罐子,一個人坐在小洋房前的台階上……”


    出了這種事,小縣城裏可是百年難得一遇。誰也不知道女人為什麽會死,種種的猜想、種種的添油加醋,弄得整個小縣城都沸騰起來。


    隔壁的鄰居——就是那個小女孩兒家,也不敢再住下去,很快就搬走了。


    不久,那個孩子被保姆收養了。他的養父,是一個和他的養母一樣的好人。夫婦倆沒有生育,把他當成親生孩子一樣。他們為了他,狠心拋開了家鄉的一切,一起遠走高飛。


    他改了姓,有了新名字,也有了新生活。


    那之後,他幾乎像其他孩子一樣……不,是比其他孩子更幸福地成長。他忘記了女人臨終的囑托,忘記了女人,甚至忘記了自己是誰。


    可惜快樂的日子總是像飛一樣地逝去,流沙一樣抓也不抓住。


    轉眼就到了十年後,他考上了一所不錯的大學。他很有人緣,很快就交到了不少新朋友。其中有一個男孩子,和他特別投緣。其實那個男孩在周圍人的眼中並不是一個好說話的人。兩個人的性格南轅北轍,也不在同一個係,很偶然的機會才碰到一起。


    可是他一看到那個那孩子,心頭就會浮起莫名的熟悉感。明明是第一次見麵,卻好像以前就在哪裏見過,不止一次。


    男孩子是醫學院的學生,眼睛裏有一種與生俱來的冷酷和鋒利,尤其拿起手術刀的時候,更是叫人不敢直視,都會自覺地讓出一段距離。隻有他還敢待在他身邊。


    但是男孩子在某些方麵的能力卻又出人意料的正常。甚至可以說拿手。大一的第一個學期還沒結束,就交到了一個女朋友,還是音樂學院數得著的美人加高才生。


    當男孩子把女朋友帶到他麵前的時候,他怔住了。刹那間,對方十年前的輪廓在他眼前浮現,微卷的黑發,又大又圓的眼睛,笑起來的時候左邊臉頰上會有一個淺淺的酒窩。隻是當年的可愛變成了如今的美麗。


    世界就是這麽小。那個女朋友就是當年隔壁的小女孩兒。


    她也微微發怔地看著他,仿佛也覺得似曾相識,但終究沒有想起來。他便也沒有說破。他覺得自己不再是當年站在陽台上的小男孩了。那麽久遠的事,放在記憶裏,由得它繼續落滿灰塵會更好。


    但是這僅僅是第一個巧合。


    很快,第二個巧合也來了。


    那是第二個學期剛開始的第三天。他記得太清楚了。


    他像往常一樣招唿男孩子一起去學校對麵的快餐店吃飯,剛出校門,就有一輛墨藍色的轎車緩緩地停到了他們麵前。後麵的車窗不緊不慢地降了下來,露出一張男人的臉。男人看起來頂多四十出頭,頭上沒有一根白頭發,眼窩也很飽滿,並沒有過多的衰老跡象。隻有眼睛有點兒血絲,可能是沒有休息好。


    他情不自禁地想起他的養父母。


    嗬,同人不同命。有的人一輩子忙忙碌碌,不到四十歲就滿頭華發。有的人一生下來就養尊處優,好像吃了防腐劑。


    他後來才知道,其實男人的年紀比他以為的還要大得多。


    男人望了他一眼,問男孩子:你朋友?


    男孩子隻勉為其難地嗯了一聲,並沒有為雙方做介紹。他隻好有點兒尷尬地看看雙方,也不知道該怎麽辦。


    還是男人老到地打破了僵局,在車子裏朝他點了一下頭:你好,我是他父親,丁樹海。


    他猛然睜大了眼睛。那三個字好像有一股毀滅的力量,一下子把十年來積滿的灰塵一瞬間揚得幹幹淨淨。透過那些紛紛擾擾的煙塵,他好像又迴到了十年前的那個下午,女人用最後一點兒力量要他記住一個名字。


    身體深處有什麽東西開始碎裂,就像玻璃上原本隻是小小的一條裂縫,可是很快便蛛網一般龜裂到全身。


    他無法控製地顫抖起來,腦子裏轟隆直響,像有雷聲一個接一個地炸過。好半晌才困難地咽了一口口水,呆呆地問:“你說什麽?”


    男人有點兒奇怪地望著他,很清晰地又說了一遍:“他的父親,丁樹海。”


    客廳裏已經安靜得不能再安靜。可是誰都知道這隻是虛假的安靜,有一種可怕的,甚至是恐怖的力量在悄悄地膨脹。


    所有的聽眾都能感覺到,於謙和的故事說到現在,真正的結局即將唿之欲出。這個平淡卻詭異的故事會有一個什麽樣的結局呢?


    “你媽媽,認識我爸爸?”


    丁浩然不敢相信地望著於謙和,他現在才意識到十幾年來從來沒有多問一些自己最好的朋友親生父母是什麽情況,是一件多麽愚蠢的事。而更愚蠢的是,他總以為那是他的傷痛,是真的朋友就不應該去問,而是等。等於謙和自己告訴他。


    他到底用什麽樣的心情,陪伴在他的左右?


    於謙和也不迴答他,隻沉默地望著他的臉,眼神像死一樣的平靜,很久才好笑似的扯了一下嘴角。從他認識這對父子的那天起,他就沒聽過丁浩然嘴裏有過爸爸這個詞。這破天荒的頭一次竟然會是因為他。而丁浩然自己顯然也沒有意識到這一點,因為麵對他的笑,丁浩然還不明所以地一怔。


    隻有在一旁的方煜文把其餘三個人一一地觀察下來:他們每個人的表情、眼神、舉動,都仔仔細細地描摹在大腦中。而最令他在意的,當然就是丁樹海。


    分明是事件的直接當事人,卻表現得最為冷靜,真是奇異。


    不,與其說是冷靜,不如說他已經從震驚中緩了過來,仿佛他早已經預料到了故事的走向。


    從故事開始到現在,他一個字也沒說過。要麽就是他對這個故事不感興趣,要麽就是他知道阻止不了故事繼續講下去。但是看看他緊緊抓住沙發扶手的那隻手吧!真皮的沙發外套留下了道道指痕,突出的指節都已蒼白。


    那個沉默的原因還值得去猜想嗎?


    方煜文在心底暗暗地笑起來。他沒法不笑,這麽多年終於也有一個機會可以讓他看到某些人出醜。他們總在他麵前表現得高高在上,其實呢?卻很可能比他還不如。他能感覺到,這是一個很精彩的故事,目前為止的平淡情節,都隻為了最後。高潮即是結局。所以每一個細節,都不能錯過。


    “她是誰?”丁浩然猛然轉頭,看著他的父親,在於謙和那裏沒有得到的答案他要從丁樹海那裏得到,“他媽媽是誰?”


    丁樹海隻望了丁浩然一眼,視線便又迴到了於謙和身上。他緊緊地、緊緊地抿住嘴唇,年老鬆弛的臉頰也因此繃得緊緊的。牙齒稍微一動,連肌肉的線條都很清晰地鼓起。他一秒鍾也沒有動搖過。如果可以,他想把這個秘密一直帶進棺材。如果不可以,他也寧願多藏一秒是一秒。


    丁浩然心口一涼,他覺得他已經明白了:“他媽媽是你的又一個女人。他是我的……”


    “不要這麽早下結論。”於謙和冷冷地截斷了丁浩然,他看著丁浩然幾乎湧起淚光的眼睛,聲調平板地道,“故事的結局遠比你想象中的精彩。”


    他又想起了女人。想起了在小縣城裏的日子,想起了自己本來是誰。


    他覺得有必要查清楚女人是誰,丁樹海是誰,女人和丁樹海又是什麽關係。一查之下才知道,原來女人也好,丁樹海也罷,都不是什麽無名小卒,很容易就找到了他們的資料。


    女人曾經是一個才華橫溢的小提琴手,在前途無可限量的時候嫁給了一個男人。


    那個男人是海外歸來的青年才俊,隻用了十年,就完成了從傑出律師到商業巨子的驚人轉身。


    沒錯。那個男人就是丁樹海。


    兩個頂著光環的人,閃電一般的相戀結婚,曾經是一個轟動全城的大新聞。天才和天才的結合,足以讓所有的人嫉妒得眼紅。


    但是也許美好的東西本來就不能長久,就像燃燒得越猛烈的火焰越容易熄滅,又或者……是那些不願意看到他們幸福的詛咒真的起了功效,這段華麗的婚姻不到一年就以離婚告終。


    離婚的原因他沒有查到。那個時候的媒體沒有現在這麽八卦。兩個人悄無聲息地辦了離婚,等到外界反應過來已經是好幾年後的事,黃花兒菜都涼了。


    但是他還是可以想得到原因。他的那個朋友、丁樹海的兒子,和他同年同月出生,隻差了一個月都不到。


    最精彩的還不隻是這樣。


    很快,丁樹海又來找那個朋友。那一次,朋友的女朋友也在。丁樹海一看見女孩兒的臉,整個臉都僵硬了。雖然隻有一瞬間,很快便竭力掩飾了下去,可是並沒有逃過他的眼睛。


    他忽然迴想起一件可怕的事。


    當年在小縣城的時候,一度盛行過一個謠言:女孩兒和他長得那麽相似,是因為他們的父母有不道德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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